道教疏文2篇
道教疏文篇1
道教常用文检有:
1章奏:道教仪式中给帝尊的文书
《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有《启告玄穹解秽章》、《酆都赦罪章》、《开通道路章》、《炼度沐浴章》、《升度亡灵章》等,奏告三清、昊天、天皇、北极、后土、太乙、九幽、南极、十方天尊等等。
2表申:道教仪式中给一般神祇的文书
明刊《事物纪原》称:"尧咨四岳,舜命九官,并陈词不假书翰,则敷奏以言,章表之义也。汉乃有章、表、奏、駮四等,则表,盖汉制也。《苏氏演义》曰:'表者,白也,言以情旨表白于外也。按衣外为表,论语必表而出之,以披露于意。'《杂事》曰:'汉定礼制,则有四品'。"
据《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申发于灵宝三师、三官、日宫、月宫、五星四曜五斗、南斗、北斗、天曹、三洞经箓符命灵官将吏,等等。
3关牒:道教仪式中给神司的文书
明刊《事物纪原》称:"《唐会要》曰:'唐制诸司相质问,三曰关,开通其事也。'盖始于唐,宋朝神宗行官制用唐事。"
据《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载,关牒有《将吏关》、《司命劄》、《发奏状四直功曹关子》、《发申状功曹符使关子》、《普召牒》、《追取关》、《九真戒牒》、《功德坛牒》等,关牒关于都城隍,州城隍、县城皇、诸狱、十方道、冥关幽路主者、土地里域真官、六道都案,等等。
道教疏文篇2
《道门定制》称:"醮无大小,所重奏章,幽明倚为莫大之利益。"
认为文检在斋醮仪式中是祈福度亡的最大利益所在。
中国古代宗教祭祀之仪中就已有祝祷之词。早期道教也有"三官手书"用于请祷,内"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
《太平经》中也说到"天上有常神圣要语,时下授人以言,用使神吏应气而往来也",而"书文凡事,各自有本,按本共以众文人辞叶共因而说之如此矣。俱合人心意者,即合神祇;不合人心意者,不合神祇"。
道教文书的产生和形式,都是按照人间的礼仪文书而仿制增益的。《上清灵宝大法》中认为,人间的尊卑左右的礼仪同样适用于祭祀神祇,人间的文书形式也适用于沟通人神,但是要贯串天人,通达幽明,还必须仰赖道士的德行,认为"建坛之式,具存古典,而行移关申,所以寓形其词而达其事。然行之有经用之合宜则不在乎过繁,倘德不足以动幽冥,学未至于通教冥,纵使千辞万幅亦为徒然"。
道教文检的主要形式
《灵宝玉鉴·奏申关牒文字论》称:
"斋法之设,必有奏申关牒,悉如阳世之官府者,以事人之道,事天地神祇也,所以寓诚也。是假我之有,以感通寂然不动之无也。然后见其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以明其不敢以上下神祇为无也。
所以尽事人之道,以事天地神祇也。故阐事之先,必请命于上天之主宰与夫三界分治之真灵,曰府,曰司,曰宫,曰院。凡有关世人死生罪福之所,必一一謄诚以闻,或奏,或申,或关,或牒,又当随其尊卑等第为之。"
道教文检的主要形式包括:章奏、表申、牒劄和关牒等。
这类文书形式原来均系世俗文献。《后汉书·胡广传》注引《汉杂事》:"凡群臣之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駮议。"
《上清灵宝大法》称:"凡有请祈,须仗文檄,然须言辞有理,亦要典格无亏,有如朝廷疏状,尚有定格,高天上帝、无极至尊,岂可妄乱亵渎。主领斋醮,职在关宣,通达悃诚,利济幽显,即在练达科教,要在少通文词。况黄箓大斋,人天所重,全在高功立意,措词不当,随顺俗情,卤莽备奏,于理窒碍,决难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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