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预备党员转正规定【3篇】

预备党员是经过党课培训、学习、考核和入党申请审查后进入预备期的党员。这个阶段的党员叫做预备党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预备党员转正规定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2023预备党员转正规定

  一、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一)转正申请书。

   (二)《入党志愿书》。

   (三)《思想汇报》。

   (四)《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五)转正大会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六)转正大会前的公示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一)党支部要先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

   (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就是说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结束。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四、转正大会后向上级党委提交转正请示

   (一)支部讨论表决后要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推荐表》

   (三)材料归档:

   五、转正党员大会后要进行考察谈话

   六、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七、党委审批后,需书面通知党支部审批结果。

   八、支部收到通知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

第2篇: 2023预备党员转正规定

  目前,临近期末和毕业生离校,根据我校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将陆续有学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32条、第33条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党建云”平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务工作如何开展?”专题之第3问“疫情防控期间,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可否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中回复,“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是党支部的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预备党员转正有严格程序要求。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推迟到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召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已经具备转正条件时,在办理转正手续后,其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二、工作安排

  根据上述要求,对我校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非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可待学生返校后组织召开,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属按期转正,不影响学生转正时间确定和党龄计算。

  2.关于毕业生党员转正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已于5月中下旬相继向市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进行了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1)党支部具备线下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条件的(预备党员本人参会、实到会有表决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应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进行。

  (2)党支部不具备线下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条件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毕业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出到新的党组织转正。在档案材料中装入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的预备期间鉴定意见和疫情影响没有按期转正的情况说明(见附件)后由接收党组织办理转正事宜;

  ②毕业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确需保留在原党组织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与其保持经常联系,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待满足转正条件后,召开支部大会予以转正。

  3.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15天,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书,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写实等,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支部委员会审查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有关工作要注意程序规范、便捷高效,除规定要求外,不额外增加学生预备党员负担。

  学生党员是学校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党员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毕业生中的优秀代表,体现着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请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思想工作。

  实际工作中,如有疑问,烦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第3篇: 2023预备党员转正规定

  为了推进预备党员转正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党员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1、转正申请书.内容包括:(1)预备期内自己的表现如何,有哪些进步;(2)入党时支部大会给本人提出的缺点有无改正和克服,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3)有无新问题.(4)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对能否转正的态度.

  2、《入党志愿书》.该材料是预备党员在入党时填写的,一般保存在本人的人事档案里.因此,本人应从学校人事处借出《入党志愿书》.

  3、《思想汇报》.重点就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状况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勇于指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4、《工作表现鉴定》.即用人单位对预备党员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综合评价.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党员暂无工作的,也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另外,预备党员如果超过预备期3个月才提出转正申请的,需加写一份《延迟申请转正说明》,实事求是地写明延迟原因,并由本人签名.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支部收到转正材料后,要先召开支委会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最多不超过3个月)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大会程序为:

  1、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到会正式党员传阅《入党志愿书》、《工作表现鉴定》、《思想汇报》等转正材料,审查材料有无问题.

  2、支部书记主持讨论,支委会、入党介绍人和到会党员可以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优点与不足,批评与建议.

  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表决前要分别设立监票员、计票员,由本支部党员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担任.监票员、计票员由主持人提名,并由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产生.

  4、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要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投票结束后,应立即计票,并向支部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对赞成票数未过半数的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决议.当“延长预备期”票数多于或等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票数时,定为“延长预备期”,少于时则定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议,一般由支委会填写,经支部书记签名后生效.决议的填写要事实清楚,格式规范,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建议、支部大会讨论及表决的情况等.基本格式如下: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是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团结同事,责任心强,发挥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但处理问题有时流露出急躁情绪.支部于20××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人(包括预备党员×人),实到×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票,反对票×票,弃权票×票,表决通过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对于支部表决“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在决议中概括写明预备党员的不足之处或实际表现,写明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同时写明表决时间和表决人数.

  四、上报党委后要进行考察谈话和公示

  1、考察谈话.支部讨论表决后要让预备党员及时把转正材料报党委审批,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预备党员进行思想考察谈话.班子成员按照《预备党员转正考察谈话要点》并结合党员的实际,通过谈话进一步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考察其在思想上是否符合转正党员的要求,是否存在信念不坚定、动机不端正等问题.对于谈话考察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教育,要求党员在指定期限内加强学习,再约请进行第二次谈话.

  2、公示.对于谈话考察合格的,由党委办公室和相关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采取发出公示通知或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对于联合支部的,要把党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党建工作”网页上公示;在公示期间,党委办公室集中受理群众意见,原则上只受理署名意见或当面反映的意见,并对反映意见者的情况严格保密.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由党委办公室制作《公示情况表》,报党委会议讨论审批;发现问题的,要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应向反映人反馈.公示对象对所调查情况有申诉权.

  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最终要经过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审批.会上,领导班子要听取党委办公室关于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情况的汇报,审阅有关转正材料,然后集体讨论、逐一表决是否批准转正.经表决通过按期转正的党员,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表决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表决通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脱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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