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风会纪整改措施 3篇
会风会纪整改措施1
区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会风,是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会议质量的重要保证。会风反映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会风建设的重要性,要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会议规定。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现就全区各类工作会议和各部门组织召开的重要专题会议的会风、会纪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原则上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未签到的视为缺席,禁止他人随意代签现象;会议签到工作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签到册应注明迟到、早退栏。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本人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指定专人参会,经指定的代会人员应在代会栏内签到,供会议主办单位核实。
三、严肃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会;不准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接打手机、交头接耳开小会、打瞌睡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在会场内吸烟,不得随意遗弃会议材料。会议主办单位,会前应提醒参会人员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档,同时应指派专人负责会场纪律,全区重要会议应联合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场督查。
四、严格会议情况通报制度。会后,会议主办单位须将签到册及迟到早退、无故不参会、违反会场纪律等情况汇总交区纪委监察局存档备查;每月末,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当月会议情况进行通报。
五、严格会纪会风处罚制度。第一次违反本规定者,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通报;第二次违反本规定者,由纪委监察局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以上违反本规定者,将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本规定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9月13日起开始施行。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提高效能水平,推进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虎林法院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按照“抓会风、转作风、促执行力、促审判”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提高会议质效,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强调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会风是反映一个单位精神面貌、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的镜子,虎林法院严格要求每位干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建设的重要性,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纠,并对照自身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自觉规范自身会议行为,自觉纠正不良会风会纪。
狠抓领导示范,发挥引领作用。要求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带头垂范作用,切实做到不无故缺席会议,不违反会风会纪;明确规定部门负责人为整顿会风会纪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做好带头表率。
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会议管理。下发了《虎林市人民法院关于严肃会风会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格要求干警切实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请假,除极特殊情况需向院长请假;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参会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不准穿着混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着法服;电话必须关机或静音,不准录音、录像、照相、接打电话;不准在会场抽烟、打瞌睡、交头接耳”。会议承办部门须坚持务实、节俭、高效原则,严格会议通知、落实参会人员、组织会议签到、如实记录参会情况,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政工科、监察室等部门切实做好会议督察工作,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度,出狠招、出实招,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确保会风会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切实转变机关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力精简会议。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坚决避免层层开会;能够通过网络、文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和部署工作的,就不要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庆祝会、表彰会、座谈会。学校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尽量开小会短会。凡是内容、时间、与会人员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凡是没有必要与会的人员一律不通知参加;提倡专题研究,现场办公,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会议主办单位要精心组织会议和准备会议材料,尽量减少议程和发言,严格控制发言时间。
三、落实好与会人员。“两办”通知的各类会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的职级、职务、分工等范围,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凡无故不到会者,或到会不签到者,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因不参会而贻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按照“谁召集会议向谁请假”的原则,提前履行请假手续。首先向“两办”说明情况,同时跟主管领导请假,并指派本部门人员按时参会。
五、准时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逐个实名签到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入场者视为迟到,会议工作人员要登记迟到人员名单。迟到人员会后必须及时书面说明原因,并在接受补课。大型会议设立迟到席,迟到者到迟到席就座。
六、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者一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注意保持会场肃静,严禁交头接耳、喧哗闲谈、来回走动、频繁出入等;有特殊情况中途退场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对未批准早退者,会议工作人员要登记在册。
七、认真作好会议记录。与会者要集中精力,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切实领会会议精神。如因迟到、早退或不专心听会而不能全面领会会议精神和不能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或事项,延误工作的,由纪检、组织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八、严格会议管理制度。“两办”加强对各部门参会情况的督查,建立会议档案。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受到2次通报者由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受到3次及以上通报者,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九、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会议主办单位在会后要及时编写会议纪要,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全校性的会议及校领导参加的会议,“两办”要做好督促和检查,对贯彻不及时、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督促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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