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分享: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汇总130字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匹出色的马》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春天的傍晚,爸爸妈妈和他家的两个女儿一起去郊外散步。

他们一边走一边看着旁边的风景,不知不觉就走了很远的路,,路边的景色太美了,他们恋恋不舍的往回走。

再往回家走的路上妹妹走累了,她想让妈妈抱,妈妈说我很累抱不动,

她又去找爸爸抱,爸爸不作声,看见路边柳条就随手捡一株,递给妹妹,把柳条比作一匹出色的马,让妹妹骑回家,妹妹很高兴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等爸爸妈妈和姐姐回家时,妹妹早就到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个爸爸太聪明了,既锻炼了孩子自理能力,又让小孩子很开心。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二】

在《一只想飞的猫》里,我很喜欢老鼠和钟这篇故事。

滴答!滴答!滴答!……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只有钟摆声在响。

小老鼠虽然小耳朵特别灵,这是什么声音?他缩在洞里不敢伸出头来。

肚子饿极了,真难受哇,一定要出去找点东西吃,怕什么!就是碰上那可恶的猫,也给他咬死,总比饿死在洞里还要好些。他想到这里,鼓起勇气准备出洞忽然,他又想,不!要是出去真的被它咬死,那太不值得了,再忍一会儿,等那声音不响了再出去!过了一会儿,他饿的受不了了。

“真不讲理!你们吃东西是应该的,我吃就不对吗?他饿的全身发抖,决心出洞去。

它真的触动了非常小心的看向四周,看个仔细,然后轻轻的一步一步跨出去,滴答滴答滴答的声音还在响,他越走越害怕,越走越胆小,一下子回头转出去,我太不中用了,我这个胆小鬼只配挨打挨饿,挨!

饥饿使他第十次走出洞这一次他走的远了一点儿,忽然“当!当!当!”钟连响了12下,吓得他连滚带爬的逃回洞里,“好险啊,差点把我吓死……”

这一天夜里他几次出动,又几次逃回来到底没有吃一点儿东西,整整饿了一夜钟声还在滴答滴答的响,饿了一夜的小老鼠怎么办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一件事要有决心,不能半途而废。因为事情不能总往坏处想,也要也要往好处想一想。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三】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最近老师推荐我们读《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一听老师说出书名,我就迫不及待的嚷了起来:“老师,我有,我有这本书。”老师紧接着问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谁,看目录了吗?有几个故事?”几句话问的我答不出来了,我的脸“噌”一下红了,脸上热辣辣的。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读书不是用来炫耀的,要踏踏实实的读、认认真真的思。

我重新翻开陈伯吹爷爷的这本书《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里有5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一只想飞的猫》。这个故事讲了一只自以为是又懒惰的猫,把这只猫去追蝴蝶反被戏弄的故事情节写的栩栩如生。被蝴蝶戏弄后它不仅不反思自己,反而萌生了不切实际的想会飞的想法,爱面子的它爬上树,从树顶“飞”了下来,悲剧的是它在空中摔了下来,摔得走不了路了。这只猫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让我从中收到了启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看书是件快活的事情。”这是喜鹊姑娘的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喜欢读书的你们,快去读书吧!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看完了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陈伯吹先生创作的童话《一只想飞的猫》。这是一只骄傲自大,目空一切,逞强好胜的猫,只是因抓了几只耗子就到处吹牛说它一伸爪就逮住了十三只耗子。

它本想抓蝴蝶反而被蝴蝶捉弄了,就把气撒在别人头上。它把向日葵撞得东倒西歪,把鸡冠花的膘给撞伤了。它明明不会钓鱼,却吹牛说自己是钓鱼高手,用尾巴去钓鱼,结果被咬得血淋淋的。它还不切实际地想学飞,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好久好久爬不起来。

鸭子会游泳,公鸡会打鸣,喜鹊会飞翔,猫会捉老鼠,这些都是动物们固有的本领。让鸭子去打鸣,让公鸡去游泳,让喜鹊去抓老鼠,让猫去飞翔,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整天在那想入非非,想着自己可以像喜鹊一样在天空中飞翔。所以猫想飞翔是不可能的。

我们每个人都要在追梦的征途中找准目标,找对方向,千万不要像那只骄傲自大、想入非非的猫一样,不听伙伴们的劝告,结果会把自己摔得伤痕累累,好久好久都爬不起来。

延伸阅读

值得分享:《我与地坛》读后感集锦(200字)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一】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二】

你看看吧,看看《我与地坛》。

为什么要看?

不为什么。

你要我看,就找不到一个理由?

就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沉重,你不想看;又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无聊,你不想看。

我们站在最高的那一层楼往下看,看到斜晖下的人们还是匆匆的赶路,这时候的他们会不会去想他们生命的价值,会不会去想他们幸不幸福,会不会去想斜晖静静的映照在他们身上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本身就是含义无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这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我与地坛》)史铁生笔下的这些小生命也都在思索着自己无穷的生命含义,不仅仅在吃,也不仅仅在睡,拥有了生命,也就有了演绎生命的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对人,对虫子都是一样的道理。史铁生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地坛去思考这一个问题,幸好他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顺便读了很多书,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黄金屋”,也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颜如玉”,但他有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的感悟,也顺便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王羲之的“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王羲之《兰亭集序》)也是告诉我们活着要比死去有更多的意义。死是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外乎两件事情:一是好好活着,二是尽可能让自己的生命有一点价值。

活着是很容易的,对于常人来说,吃饱,喝足,倒头一睡,这是活着;养男,育女,造间大房子,买辆名牌汽车,滚滚,这也是活着;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不断换工作,这也是活着;就算吃不饱喝不足睡不着,还不是活着?

但好好活着得着眼于“好好”,这有两个“好”。

我私下认为一“好”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虽然“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我与地坛》),出生也许不是自己的主意,但好好活着得自己想清楚。史铁生为什么要活着?他想过“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而又想到“只是因为我活着,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些反复辗转的思考让他认识到“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我二十一岁那年》)。

精神?人只有回归到自己的信仰殿堂里,才能看得见自己精神的微笑,也才能有单臂顶千斤的力量。

你觉得你成绩很差,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你觉得家里很穷,没有了跟命运叫板的勇气?你觉得你长得丑,没有了问鼎梦想的机会?错了,你把眼光全放在了信仰殿堂旁边的魔窟屋顶上,那里挂满的只是“欲望”,外在的衍生品,他们存在的目的是迷惑你,让你找不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找不到为什么要活着的答案了。别信他的,哪怕你的信仰殿堂里的精神才长出一小点幼芽,你就相信精神的力量。现在,睁开你炯炯有神的眼睛,迈开你矫健的步伐,张开你有无穷力量的臂膀,抓住宇宙的边缘,飞翔,你会看到:人人生而平等!

我私下认为第二个“好”是:热爱自己的命运!这是史铁生告诉我们的最铿锵的道理。史铁生在他“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我与地坛》),他想到过死,谁都不希望自己有一双残废的双腿;在他在文学上碰撞出一条路,发表了文章后,母亲溘然长逝,他再度沮丧,谁不希望母亲看着自己成功,然后满脸骄傲呢?

可是世事无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在我们经历前面的这些“风和日丽”之后,会不会有“狂风暴雨”在等着咱们;我们也都无法预料宠我们爱我们的双亲会不会一直陪着我们;更无法预料,今天努力完成了作业,明天考试会不会一塌糊涂。“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荒蛮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扶轮问路》)。“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啊,“存在之轮”是“物与我皆无尽也”,是恒常,是一定了的;“无限之转”是“则天地之间曾不能以一瞬”,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活着是肯定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暂且不说变好变差全随个人修化,单说这命运变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他。

史铁生在《好运设计》中给设计了非常完美的命运,可是他却说:“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涨落,没有距离便没有了路程,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我们说过要好好活着,活着的死亡可比死了的活着要痛苦许多。所以,碰到顺畅如意的命运我们爱他,碰到“不可心”的命运,我们更要爱他。在爱自己命运的同时,把我们爱命运的感悟化成春风去温暖在坎坷路上辗转的人们,我们所经历的或好或孬的生活就成了我们爱众生的财富了。史铁生就是这样的人,二十一岁后,在轮椅上和命运几次谈判几次肉搏,挣扎着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滋养,他笔耕不辍,就是要把他爱命运的感悟化成缕缕春风吹去我们心头对命运的埋怨。他是爱众生的,他已经在命运的旅途中成功的升华了自己。

说了这许多,知道为什么要你看《我与地坛》了吗?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父母亲没有和我们商量就给了我们的,但生命的品质得靠我们自己去锻造,如果还找不到让自己的生命有实实在在的价值的理由,多读点书也许就能找到了。总之,爱自己的命运,爱大家的命运!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三)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结果,文章中饱含作者对人生感悟,对亲情讴歌,朴实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年龄忽地失去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死亡。是母亲爱唤起他意志,他坚定把自己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难道,我们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难道,你真忍心自己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母亲?难道,你真愿意让你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自己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一名新秀。当他第一篇文章被发表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誓言,或是恪守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母亲坚忍一直和毫不张扬爱。

《我与地坛》给予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引导作用。

史铁生文章让人学会感恩,学会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一次心灵搜索和对生命诘问,对生命意义又加深理解。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四)

史铁生其实是“好运设计”情理中的人,因为他有我们无法感触到的力量,而来源,是那座坛。

假如他没有地坛,他也许要花费时间去接纳自己,要花费时间去绞尽脑汁想文章如何写,要花费时间冷静下来思考。但史铁生来到了地坛,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真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包容的地方。它容纳他不倦的行走,永久的停留。史铁生也将自己的思考与自我赤裸裸地展现给了地坛。此时无声胜有声。地坛会保持他的记忆,因为在若无旁人时,他才会表现出脆弱而不堪一击,悲痛欲绝的模样。《我与地坛》是文字版的相册,记录地坛对他母亲般的包容。无论史铁生如何去想,快乐也行,愤怒也罢。地坛的保护如一圈无形的泡泡,快乐之时留以他空间抒发,愤怒之时给他扩大范围爆发。它永远在他心边,别以为它离开,它一直都在。即使下一个人来到,它也依然给予保护,毫无理由。

假如地坛没有他,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它才伟大。好吧,换句话说它是为来到这儿的人而生的,只有他们才懂它的美——无言。地坛是荒地,很少有人认为它优雅。可要有人让地坛明白它为何存在。所以史铁生,中年夫妇与唱歌的青年就应运而生了。也许如此地坛才会以无言的方式去与他们交谈。来者内心总是孤独安静,它才会无言。万一真是上天惩罚让它不能开口,那它真是完美地赎罪了。地坛正因为它的无言而伟大,学不会讨好,学不会邀功,然而正是他们的到访而带来的。

它正如摆渡人崔斯坦永远守护迪伦的心,地坛也永远留存他的回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值得收藏!荆棘鸟读后感通用130字


随着人们的教育质量的提升,范文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一篇好的范文能够提供好的参考,你可能正在找一些相关内容的范文,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收藏!荆棘鸟读后感通用13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荆棘鸟读后感(篇一)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林·麦卡洛的长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一家祖孙三代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线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作者以一种平铺的文笔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相关人物的命运,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不能谈情说爱,在遇到梅吉之前,他做到了,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是内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梅吉的长大,他们的感情愈来愈深,矛盾与痛苦也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可上天弄人,梅吉结婚之后,他们却又重逢了,而且拉尔夫也理智让位于情感,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梅吉也因此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可儿子后来又永远的离开了她,接着是拉尔夫的离去。梅吉,这个痴情的女人,将孤独的过完她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地在想:难道美好的东西只能因最深痛的巨创甚至于生命来换取吗?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外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斯嘉丽与白瑞德,无不如此。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是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却要受尽磨难,还是要一份平静无波的情感,庸碌地度过一生?我想,我们要解决这问题,应该再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时代,我们是幸福的现代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二】

说来我知道《荆棘鸟》这本书有点晚,是在大学的时候。不只一次在各种推荐必读书目里看到过,这就是最初的印象了,也就记住了。后来在图书馆借书时,也多次看到了。可往往只是随手翻翻就没有再继续看下去了,或许是时机未到吧,我一直都没有看。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我再次想起这本书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很急切,迫不及待地想要阅读它。于是便去图书馆找了又找,唯独没有它的踪影。我只好在网上在线阅读了,最初是断断续续的看的。可不自觉的越陷夜深,只要有时间便坐在电脑前一章一章的看下去。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又看了不少他人的读书笔记。然后又看起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

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伟大著作。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看这本书同时还看了另外一本时下流行的青春小说,也改编成了电影,可通篇看下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故事很单调,人物更是没什么个性,语言也是我所不喜欢的,简直是味同嚼蜡,我算是有点理解这个词了。

荆棘鸟读后感【篇三】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读后感(篇四)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荆棘鸟读后感(篇五)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着拉尔夫,却又不能得到他,只能向面对一个神那样,无力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砍甘蔗的能手,他的生命里就是甘蔗,金钱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美的调剂品。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悲哀之至,卢克只爱自己,爱一切让女人厌恶的东西。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背着上帝,偷来了戴恩,一个完美无瑕的翩翩少年,一个致力于现身宗教事业的年轻教士。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戴恩,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悲啊。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弗兰克失踪了,永远的不会来了,菲的心也就死了。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六】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值得分享:再塑生命读后感集合5篇


再塑生命读后感【篇一】

通过读《再塑生命的人》,我明白了许多。

读了标题,我知道海伦·凯勒的生命要“再塑”。因为在安妮·.莎莉文老师来之前,她的世界是黑暗的,没有光明,很寂寞,所以她的生命要重塑。而安妮·莎莉文老师正是给她生命中投来光明的人,把她的生命重新再塑的人。

而安妮.莎莉文老师正是那束光,把海伦·凯勒的心照亮的人。安妮·.莎莉文老师给海伦·凯勒当老师,教她学单词,教她学习。当她生气,不想学习时,安妮·.莎莉文老师不生她的气,原谅她。

1887年3月3日,正是这一天,改变了海伦·凯勒的生活。从此,她的世界很温暖。由于海伦.凯勒遇到学习障碍后焦急不安,才把洋娃娃往地上摔,之后莎莉文老师的耐心教导,使她产生了悔恨之情。

……

读了《再塑生命的人》,我要向海伦·凯勒学习,学习她的自强不息,懂得感恩、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

再塑生命读后感【篇二】

这篇文章对我的感触很大,让我明白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实现自己生命价值的权利,这个权利的赋予人是我们自己。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但通往成功的道路很难走,这条路上有风雨,有狂风,有许许多多困难,而且道路会愈加艰难,愈加泥泞。但只要我们坚信我们的青春正耸立,我们的信念正崛起,我们可以用我们稚嫩的翅膀抵挡住风雨的洗礼,无论道路如何艰难,我们都会勇敢走下去,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接下来,请与我一同宣誓:我们不会畏惧风雨,我们会努力奋斗。为了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请同我大喊:"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再塑生命读后感(篇三)

这篇文章选自《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是海伦凯勒——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而这篇文章也使我想到我的故事。

记忆中的你总是一脸严肃,似乎从来没有笑过。爸爸你板着脸的样子好可怕!你就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一样,看着你的脸,我总会怀疑你是否爱我,朋友们从不来我们家,他们都说怕你,你不会笑却不让我哭,每次我哭你都会满脸的愤怒。所以我每次都被你吓得不敢再哭,后来,当我慢慢长大,发现你没有那么的可怕了,我需要什么都会满足我,我只需要一句话就能够得到手,你还说:“苦了谁也不能苦了你。”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了答案,爸爸是爱我的,您的爱是一种超越了语言、动作的爱,不需要表达,也能彼此体会到。

也许只是你一个鼓励的眼神或一个灿烂的微笑,但它会赐予我力量,就像海伦·凯勒老师给她的爱一样,在黑暗中它会给我带来光明,在迷茫中它会给我带来希望。

再塑生命读后感(篇四)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短短的一次,如果人们不断努力,探究。那么你的生命将像画上彩虹的白线,充满色彩。如果平凡的生活,则生活就是一张灰色的纸张。既然一个又聋又哑又失明的人都能努力去追求自己生命中的色彩,我们有何不能呢?我们也要向她学习,只要我们付出像她一样的努力,我们一定会比她做的更好。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活出精彩。

再塑生命读后感【篇五】

当太阳当空照时,有多少人看不见这大地金灿灿的样子?当白雪纷纷飞扬时,又有多少人看不见这大地换上新装时的精美姿态?

世上的残疾人很多,不过身残不要紧,心中的那份信念不散这就好了,我敬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海伦是一个坚强的女孩,生命,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可安妮·莎莉文老师却使海伦重生。也许,她的一生最要感谢的人不是她的父母,而是她的老师,而是带她走向光明的老师。在老师来之前,小海伦有过苦恼,有过愤怒,有过对光明世界的渴望,更用她童稚的心去问上帝对她的不公!这些都要由一个小小儿童来承受——这和天塌下来有什么区别?但是海伦在有了安妮莎莉文老师的教育下,不再向黑暗低头,而是艰难而含着微笑,一步又一步向光明走去,而莎莉文老师在光明深处向着海伦招手,指引着她向光明……

《再塑生命的人》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片段,我很喜欢《再塑生命的人》的结尾,作者在最后感慨“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幸福的孩子吗?”海伦是个残疾人,世界上她幸福的人要多得多,可是作者在之前的苦恼中却又能有这样全新的认识,可见她成功的在精神世界见到了光明,而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也不可少,是莎莉文老师给了小海伦对爱的认识,让她昏黑的世界中有了五彩缤纷的颜色。

小海伦的改变,因为她自己对知识的渴求,对光明的向往,老师、亲人对她无限的关爱……她的年华中,本应是对事物的好奇心充满她的整个童年,自然的.风光成了她五彩的背景,但事实上,黑暗出奇不意,使她的整个童年处于昏暗之中,可小海伦还是坚强的存活下来了,这难道不是我们的榜样吗?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相比之下,我们比小海伦幸福得多,那么就用自己的努力去为自己的美好明天奋斗吧!

值得分享:《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范文(5篇)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一)

我很爱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印象最深的是最终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林海音要去参加毕业典礼了,可是她对在毕业典礼上上台演讲很没信心,必须要生病的父亲一齐去。父亲却说:“小英子,这种事你只要自我去就能够了,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林海音果然在没有父亲的陪伴下,上台大胆地发表演讲,并且十分成功。在毕业典礼上,学弟学妹们为毕业生唱起了《送别》来告别他们。是呀,离开这座学校他们就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这时,小林海音的耳边响起父亲曾说过的话:“小英子,你长大了,不要再和弟弟吵了。”“等你长大后,我们看海去!”

当林海音拿着毕业文凭回家的时候,发现几块小石榴花落在地上,那是她爸爸最喜爱的花儿了,她很愤怒,但弟弟妹妹们说不是他们调皮弄掉的,而是花儿自我掉下来的。最终,林海音得知父亲已经永远离她而去,她立刻跑去医院,去劝慰她妈妈。

看完这篇文章,我突然感受到,也许我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能老缠着父母让他们为我做这做那,我应当自觉自律去学习,还要尽自我的本事为我们这个家担负起职责。我,每一天都在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二】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课文,我已经不记得看了多少遍,只记着读完后的我思绪万千、百感交集。我只明白我学会了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写了爸爸与“我”之间的往事,写了作者父亲的严厉、慈祥。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就预示着作者的父亲不能看着女儿上台做代表。作者仅仅以一朵夹竹桃衬托她渴望父亲去看的心境。上台做代表,是作者在父亲鼓励下努力的成果,然而父亲病了。作者一向以来都把父亲的话记在心里,一向努力拼搏下去,而我呢?爸爸常常提醒我要努力学习,常常提醒我不要害怕困难,可是我一向没有去做,把他说的话当作耳边风,直到后悔了,爸爸照常鼓励我。

作者与自我的父亲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父亲做的一切都为了儿女。当我遇到难题时,爸爸总是抽空耐心为我讲解;当我遇到困难时,爸爸不会过分溺爱我,只说:“自我要用自我的方法解决!”他总是无时不刻教育着我。是呀,父母的爱总是那么的伟大,我渐渐变了,我变得没有以前任性,我渐渐懂事了,我遇到困难不再退缩,因为逃避不可能解决问题,我明白这就是长大。

作者在文章写爱花的爸爸病危,以花暗示父亲的病情加重直至死亡。作99.,者不在逃避问题,她镇定自若地理解了事实,她决定了负起帮忙家人的职责。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结尾。是呀,长大就意味着负职责,长大就意味着不在让人担忧。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幼小生命的肩上,可是人的心灵已经长大,不再任性。

我学会了长大,我明白做错事要自我承担,我明白做人不能够任性妄为。当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体会到了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三)

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立即被那淳朴真挚的父爱感动了。那一句“晚了也得去,怎么可以逃学!起!”让我颇有感触,命令中带有愤怒,严厉中渗透着慈爱,这也会让我想到我的妈妈。

每个父母都爱着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方式都不同。看了文中爸爸对英子的爱,不禁让我想到在海南时妈妈对我的另一种爱。

在海南的第二天,经过了一上午的休息,下午要去游园了。我换好了衣服,见妈妈迟迟不起,便催促着她。可妈妈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对我说:“不行啊,我现在过敏的很厉害,不能晒太阳。所以,等一下就你和爸爸去……”“不行!”我还没等妈妈把话说完,我就反对道。妈妈没有说什么,只问了一句“为什么?”我没有料到妈妈会这样问我,可我还是振振有词地说到:“我们好不容易来一次海南,每一个行程都那么好玩,不应该错过,可你却要把这一下午的时间拿来休息!”说完这段话,我偷偷瞄了一眼爸爸,只见他手拿着一根烟却没有点着,紧皱着眉头。安静了三秒……

“帮我拿杯冷水来。”爸爸放下了烟。

“没有,这里只有热水。”

“不行,我只要冷水……”

“你这是强人所难!”

“你刚才也是强人所难,知道吗?”爸爸瞪大了眼睛。

“好了,好了。没事的,我可以去,走吧!”妈妈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到。这时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惊讶地看着她。而妈妈,居然笑了。

父亲的严厉是一种爱;母亲的付出是一种爱。只有真正经历过的,才能知道——父爱如山,母爱如海!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四)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爸爸的生命结束。“我”恍然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都弥漫着淡淡的感伤。爸爸的死,对“我”的打击与感触使“我”仿佛就在一瞬间,恍然长大。肩上的担子忽然重了,这个失去了主心骨的家,谁来安慰谁来扛?瞬间的成长,却无人为之欢呼雀跃。纵然万般不愿意,可残酷的现实,硬是将爱撒娇的孩子打磨得冷静镇定。成长,或许并不是那么快乐。成长的苦,成长的泪,只能自己品尝。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成长的过程中,也会经历许多事情。有泪有笑,有苦有添,这才是成长。忽然的一击或许会把你击倒,但不要灰心,也不能灰心,灾难只能把你击“倒”,决不能把你击“败”,拍拍灰,收拾收拾戎装,继续整装上路。每一个灾难挫折都是一阵狂暴的风,只要你“咬定青山不放松”,又何所畏惧?每个人开始时都是一块毛琣,里面装的是珍贵的美玉还是无用的废石,就要看你是如何面对沉重成长中的风风雨雨。如同文中的“我”,面对爸爸的死讯,她并没有怨天尤人地哭泣,而是用以前所未有的镇定去面对。因为她知道,她现在的所作所为,是在告诉弟弟妹妹乃至妈妈——爸爸死了,但我也已经长大了。这个家,今后我会一起撑起!从某种方面说,爸爸的死,反而是件好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但他的果实成熟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瞬间的成长,是为了爸爸您,也是为了这个家。这不是“我”想要的成长,但不可避免的,“我”长大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文章。讲的是林海音对父亲的回忆。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这是林海音知道父亲辞世后厨子老高对她说的话,当时林海音就只有十二岁。

这是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老高的话回响在我耳边。大了,就不再是小孩子了,就是个小小的大人了。就要勇于担当,就要懂得责任了!

林海音十二岁,就是个顶梁柱了。她就要劝妈妈,帮助妈妈,照顾四个妹妹两个弟弟了!

再想想我自己,我如今已经十三岁了,但是还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小孩子,不懂得帮助父母,不懂得责任这两个字的份量。以前有些什么事,我总是理直气壮地想:我还是个小孩子呢,担心个什么呢?看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禁惊讶:林海音过的是什么样子的生活?我呢?我过的是什么样子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己回想着,我真真为我们家中做过些什么呢?偶尔做点小事,父母便说:“嗯,不错,长大了。”我真的长大了吗?并没有,只是我自己认为的而已。只因为我还是只把自己当做个小孩子,自认为做一些五岁的小孩就能做到的事就十分了不起了。就算是五岁小孩就能做到的事,一年中也难得有那么几次。

我已经十三岁了,真的应该长大了。

值得参考!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大全130字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我开始读《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啦!

在很久以前,有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长着淡黄色的头发,像亚麻一样。他长得很瘦,个子很高。他最喜欢搞恶作剧,我知道他叫尼尔斯豪格尔森。

一天,他爸爸妈妈做完家务后,准备去教堂。等他爸爸妈妈一走他就自由了,谁知道他爸爸妈妈出门之前就命令他在家读《福音书》。妈妈还给他搬了椅子让他坐在那里看。尼尔斯很不高兴地翻着书,无精打采的念了一会儿就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感觉尼尔斯的妈妈对尼尔斯很关心,还让尼尔斯读书,这样尼尔斯就不会感到没事可做了。我还想看看《福音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前几日,老师发给我一本故事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本书内容丰富,十分吸引我,我被书中的故事所感动。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雄鹅莫顿,他带着小主人公尼尔斯游览瑞典各地的自然风光,增长了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比如:他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帮助黑老鼠打败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等等。在帮助他人时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并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最终,使他改正了自己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向尼尔斯学习,爱护小动物,对待朋友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快乐成长。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一本好书就像一把吉他,弹奏出一首又一首悦耳的声音,让你领悦世间美好的声音;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即将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让你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哲学家,谈吐不凡,教给你许多道理。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读过的一本书——《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被这本书打动的不仅是精彩的情节,还有让我铭记于心的道理。

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202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全国,从家乡斯科讷省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我还认识了许多植被和瑞典的各个地区,欣赏到了风景的优美,领悟到了成长的真谛。

这本书让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成功蜕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我,我和那个书中未经蜕变的男孩子有什么区别呢?我直到现在还经常惹父母生气,极少为家里分担过事情。然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该长大了。故事中的主角在和雄鹅经历了各种苦难后,终于长大了,而我为什么就不能呢?

我在此强烈推荐这本书,相信你会在这本名著当中学到很多东西。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尼尔斯是瑞典一位14岁的小男孩,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天,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小的小人儿。为了不让家里的雄鹅跟随大雁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

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及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

这本书让我增长了不少地理知识,也对瑞典的旖旎风光无限向往,同时教育我要刻苦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