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范文(通用3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是否存在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是否存在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当代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任何时候都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包括他们的犯罪行为。-年的“马加爵事件”让国人第一次认真审视大学生犯罪的问题。近些年,“70码”、“我爸是李刚”、以及“药家鑫案”都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无一不显示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的严重性。充分了解和把握大学生犯罪的属性,对预防大学生犯罪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般大学生犯罪现状有以下几个因素:

  1.大学生的心理矛盾与冲突逐步加剧导致犯罪。大学生虽然在生理上基本成熟、定型,但在心理上发展却很不稳定。马加爵因贫困的家庭背景和封闭的性格常招致同学的嘲笑,长期压抑的自卑心理最终爆发,使他丧失理智残忍地杀害了四名同学。在面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际交往与自我封闭的矛盾,独立意识和从众心理的矛盾,自卑等诸多矛盾和冲突时,大学生往往比社会上的同龄人更脆弱、更冲动,其情感与情绪的不稳定性便暴露出来,如果这些矛盾和冲突得不到有效引导,就可能演变成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

2.社会价值观念扭曲和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犯罪。“70码”事件中,肇事大学生完全不在乎撞人,声称可以用钱解决问题。金钱至上的观念埋没了对生命的敬畏,人类的善良在金钱利益面前正在贬值。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追求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把物质占有量的多少作为衡量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这种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学生,使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从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削弱了传统道德对行为的控制力。“官本位”的社会风气导致部分“官二代”拥有特权思想,认为依仗父母的权势可以无所畏惧,为所欲为,即便触犯法律也能避免承担责任。

  3.家庭教育的失误导致了孩子的畸形成长。大学生法制观念淡泊,犯罪现象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不适当的教育方式所造成的。在应试教育制度的驱动下,家长们往往只重视分数教育,而忽视了对子女人格的培养。在教育方式上多采用物质奖励或简单的打骂。这种消极的教育方式容易让子女产生敏感、惧怕、偏执等不良性格,一旦心理失衡,就容易在冲动之下导致犯罪。“药家鑫案”正是家庭教育失误下的悲剧。药家鑫在众人眼中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弹得一手好钢琴。肇事后向伤者连捅八刀,是因为看见伤者记车牌。生命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原点。泰戈尔说过的“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把生命教育视为原点可谓正本清源。教育之“育”正是应该从尊重生命开始,使人性向善,使人胸襟开阔,使人唤起自身美好的“善”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任课堂,家庭教育对孩子将来全面发展起着不容替代的作用。4.学校教育的缺陷影响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今社会,各类学校依旧没有跳出应试教育的窠臼,教育的全部与“真谛”,仍然是过分倚重知识的传授,而对学生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教育却是缺失的,也包括对敬畏生命教育的缺失等。学校的法制教育仅限于知识的传授,而没有形成与法律思想相适应的价值观,没有将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的行动动机。

  二、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教育的对策

  预防犯罪,增强法制观念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大学生犯罪案件是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要想减少和预防犯罪,就必须从根源解决问题,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这样才能取得根本性效果。

  1.大学生应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坚定的意志品质。有了积极明确的人生目标,就有了内在驱动力,可以使人积极向上,从而克服各种心理问题,避免因为心理空虚而产生犯罪的倾向。培养良好的自控能力,就能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就业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对于家庭贫困、就业困境所产生的心理困惑要勇于面对,不能消极逃避,同时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修养,始终以乐观、自信、坚强的态度对待生活。大学生还应学会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正确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加强意志力的锻炼,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

2.家庭教育要转变观念,注重子女人格塑造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父母要建立德智体美协调发展,成人与成才双管齐下的培养目标,把健全人格、健康心理的培养放在首位。要善于与子女沟通,了解子女的内心世界,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将子女当成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发挥助推力作用而不是牵引力作用。

  3.学校教育要大力发展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在校大学生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要拥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牢固的法制观念,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肩负着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法律素质、思想品德将直接关系着法制的建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至关重要。

  4.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待优化,社会不良风气必须遏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要进一步落实,以此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条件,但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制度不完善,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和谐因素。只有社会全体成员都形成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共同抵御不良的社会风气,才能避免大学生受到污染,才能让校园处在一种和谐的法制环境下,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栋梁之才。

  总之,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及频频犯罪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已经引起社会高度的警觉。在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人们的观念、信仰、价值观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大学校园不是真空地带,多元化的社会毕竟带来多元化的校园生活。一个事实摆在公众面前,学历与素质并不成正比,并不是学历越高素质就越高,犯法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本文结合我国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几起恶性违法案件,围绕大学生犯法的独特的地方和趋向,大学生犯法的动机和诱因,试图分析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愿与同仁商榷。

【篇二】是否存在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也是公民、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权威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不高。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考应付,缺乏基本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出现违法犯罪问题,却全然不知的情况。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这是个很特殊的情况。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对法律缺乏认识,认为不偷不抢就不会犯法。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在短短的几十个课时的时间内要学生吸取知识,并为自身所用这是很不现实的。

  (二)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认识有偏差。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造成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中国青年研究》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占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一些学生损人利已,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我们知道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很后悔。如此可见,刘海洋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对法律认识出现了偏差,造成了肆意伤害狗熊却不以为是触发法律的行为。

  针对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整体还很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多数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导致了行为认识出现偏差作出违法的事情。有的大学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采取了过激的方式报复,如马加爵一案。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高度在重视大学生专业知识培养的同时,对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加强综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治理社会的治安环境问题,单纯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能治本的。因此,要从根本上抓起,就具体到高等院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我认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应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校环境。

  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学校的环境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应做到:首先,应从“依法治校”开始,因为一个学校的“法治”状况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高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高校除了理论上的依法治校,更应注重“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等法律宣传。让学生置身环境中,了解体会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二)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北京大学精神研究所研究员王玉凤研究表明:大学生中有16%至25.4%的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为主。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源自于家庭、社会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高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首先,要让学生通过心理卫生知识、性知识、性道德的学习,全面认识自我,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途径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其次,学校应建立心理咨询机构。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来引导大学生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全面提高和发展自己,使自己成为具有较强调节心理的大学生,从而抵制不良习俗的侵蚀,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篇三】是否存在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员工工作纪律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热情不旺、工作劲头不足、工作动力不大,工作要求不高,表现为典型的“动力缺乏症”:一是对工作缺乏敬业的感情。对工作麻木不仁,冷淡厌烦,责任性不强,要求不高,得过且过,应付了事,马马虎虎,满足于一般性常规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纪律散漫,上班迟到早退,无所事事,随心所欲,有的甚至在上班时间溜之大吉,玩麻将打扑克,有的干脆成伙结伴下去吃喝玩乐,胡搞乱来,败坏了党和干部的形象;二是对事业缺乏奋斗的热情。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墨守成规,不是积极主动地找事做,而是消极被动地等事做,对工作没有前瞻性,领导安排做啥就做啥,推一下动一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把工作岗位当作是度日养老的港湾;三是对追求缺乏执着的激情。普遍存在“冷漠病”和“恋旧病”,对事业没有理想信念,对工作没有目标追求,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执着追求激情。工作上满足于完成对付的日常工作,没有向更高目标努力奋斗的动力,图清闲,怕麻烦,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工作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应付了事;四是对基层缺乏服务的真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害怕触及困难和矛盾,不愿深入基层下到一线,不愿调查研究,不愿帮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衙门作风,效率低下,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是把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基层缺乏服务的真情实意。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认为机关工作作风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体制机制弊端。由于机关工作人员大都是行政事业编制的吃“皇粮”人员,吃的是大锅饭,端的是铁饭碗,坐的铁交椅。工作上做多做少一个样,工资上做好做坏一个数,认为“做不做一个数,好不好十五号”,甚至是做多了还会惹来麻烦、引来是非、招来矛盾,从而产生了对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的不负责任思想;二是管理考核疲软。机关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激励考核制度,没有一套“奖优罚劣,褒勤贬懒”的奖惩考核体系,没有形成“能者留,平者让,庸者走”的机关人员流动制度。机关工作忙闲不均,苦乐不平,做事的人是少数,议论事的人是多数,工作上没有紧迫感危机感,没有目标追求,没有精神寄托。有的机关人员在一个岗位十几二十年不变,工作年年打不开局面,但仍然稳坐钓鱼船,可谓是“铁打的军营不动的兵”,严重影响并挫伤了想干事者的积极性;三是主观思想被动。有些人长期在机关工作,过惯了按部就班的、老调重弹的稳定日子,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养成了懒惰拖拉的工作作风,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懈,我行我素,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过多地考虑计较个人得失。有的对工作心不在焉,人在曹营心在汉,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拿国家的工资,做自己的生意,办自己的产业,富自己的小家,影响了机关工作的秩序,败坏了机关工作风气。

  三、几点对策

  1、突出关键点,从领导带头上加快作风转变:

  领导干部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典范和表率,其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班子、一支队伍、一个单位。因此,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要善于发挥领导这个“龙头”的导向作用、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努力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典范,做勤奋好学、调查研究的典范,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典范,做坚持党性、坚持原则的典范,做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典范,形成作风建设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基层看机关的局面。

  2、强化支撑点,从运作机制上加快作风转变

  作风建设必须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为其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一是作风导向机制。狠抓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倡导形成良好的文风、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以此形成良好的作风导向。二是作风激励机制。对作风建设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肯定表扬,对作风涣散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通过扶正压邪,达到抓两头促中间的效果。三是作风监督机制。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作风建设监督机构,经常开展督查,通报督查情况,实行黄牌警告和诫免谈话。四是作风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纳入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增强虚功实做的可操作性。

  3、主攻结合点,从选人用人上加快作风转变

  把作风建设与选人用人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严把“入口”关,围绕“加快发展,转变作风”这个主题,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进一步严格干部选任标准,大胆选用善于谋划发展的干部,善于抓落实的干部,能干实事业绩突出的干部,群众公认的干部,使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导向统一起来。通过创新用人标准,堵死“熬官”、“混官”、“跑官”的口子,敞开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路子。要加大干部“出口”力度,对作风不良、群众反映大的干部,采取诫免谈话、行政处分、党纪追究等方式给予严肃处理,形成正气上升、邪气无存的良好用人导向。

  4、立足根本点,从制度规范上加快作风转变

  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和落实不得力。要保证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就必须切实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一是思想作风方面,实行思想汇报制度、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行为监督检举制度等;二是在学风方面,实行在岗业务学习考试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心得体会交流制度;三是在工作作风方面,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工作首问制度、考勤考核查岗制度、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在领导作风方面,实行重大事务集体讨论制度、民主生活会议制度、谈话诫免制度、外出报告制度;五是在生活作风方面,实行八小时以外监督举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政务接待公布制度。把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制度、落实制度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来抓,形成震慑力,推动作风建设步入正规化轨道,促进机关作风的根本好转。

  干部工作作风的好坏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民心向背。如果每一个干部能随时随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时时刻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忘党纪国法,就一定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当前,干部工作作风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部分干部权欲重、效率低、乱作为,只有“唱功”没有“做功”。主要表现:一是得过且过不作为。随着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步伐加快,近年来,年龄超过35岁的干部很少能得到提拔,部分干部由此感到仕途无望、心灰意冷,身在位而心不在位,工作上消极,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二是不择手段乱作为。一些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小集团利益和个人私利的工具,他们有选择性地做上级或群众交给的工作,对于不能取得利益的事,爱理不理。对于有利益的事,抢着办,争着做,甚至不惜违反政策,不惜损害群众利益。三是滥造政绩假作为。一些干部不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没有真正地了解当前需要解决什么,群众的困难是什么,为了急于向上级展示自己的能力,不管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违反群众意愿,大上特上“政绩工程”。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留下一个滥摊子,留给群众一个坏样子。四是疲于应付无作为。一些干部抱着“工作求稳、关系求活”的心态,对待工作谨小慎微,满足于不出乱子。把“进步”的重点放在了处理关系上,讲求左右逢源,上下沟通,成天忙碌于吃喝接待,斡旋于领导、同事之间。

  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和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予以克服。

  一、提高干部素质,增加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在原动力。一是通过学理论,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干部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干部以理明事、以事明理的水平,提高干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通过学法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是每个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功。有些干部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是因为干部不懂法,不依法,执法犯法造成。只有坚持学法依法,才不会以粗暴的态度对待群众,才不会与群众争利益。三是通过学技术,增强服务本领。有一技之长的干部,能与群众沟通,也最受群众欢迎。干部学技术是时代的要求,百姓的期盼。要组织农业技术部门为乡镇干部讲授技术课,开展技术比武活动等,激励干部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这样才能增强干部为民服务的本领,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二、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力。不断完善制度和持之以恒地落实制度,是长期持久地抓好改进干部作风的主要措施。在实践中,做到“五变”:一变定性管理为定量管理,实现考核指标数字化。二变精神激励为精神与物质双重激励管理,实现干部待遇差别化。三变注重形式的虚幻管理为讲求实效的务实管理,实现制度建设强硬化。四变只奖不罚的管理为恩威并重的综合管理,实现管理手段多样化。五变只上不下的单向提升为上下有序的双向流动,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

  三、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干部作风建设的外部牵引力。在干部中倡导一种积极的、强势的“勤廉文化”,做到大兴四种风气:一是大兴学习之风,靠严格的学习制度、靠领导的表率作用、靠典型引路、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二是大兴求是之风,以政治的坚定性、理论的指导性、思想的适应性,工作的能动性来要求,从而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大兴创新之风,实现思维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工作创新,从而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和业绩;四是大兴落实之风,狠抓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狠抓责任的落实,形成抓落实促发展的大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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