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范文(精选16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理清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乡风民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严管严治,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用“四种形态”力刹“四风”,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核心权威,净化政治生态;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促进真担当真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乡党委是全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党委领导班子对本乡全面从严治党负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成员分管责任。
  2.落实政府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干部廉洁从政、竞进担当的思想基础,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建设。
  3.健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以问题、问责、问效为导向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机制,落实党委书记“三个走遍”制度,重点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和薄弱领域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实行党建与业务“一岗双责”,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建党责任的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抓党建工作相对落后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问责。
  5.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市委以及XX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分工,实现清单管理和台账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6.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7.每年至少组织对本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以及乡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8.及时落实中央、省市委和XX市委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巡视(巡察)机构转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9.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10.年底向市委和纪委报告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
  13.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把选人用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1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履职容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深化作风建设
  16.年初部署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坚决整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机关作风顽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精神,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紧盯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
  18.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9.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四)强化源头治理
  2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四议两公开” 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法规,把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4.每年组织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一次,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强化支持保障
  25.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增加反腐败整体合力。
  26.每年听取乡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27.支持乡纪委深化“三转”,配齐配强专职纪委干部。
  28.支持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和巡察等,为乡纪委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六)做好示范表率
  29.党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第二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八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统筹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监督考核和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并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6.定期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务工作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7.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9.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10.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1.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1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1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的学习。

  1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事项先调研论证,实行两咨询、三评估(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并将决策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

  1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1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2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党务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基本建设、采购招标、后勤修缮、教学运行、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坚持对非涉国家秘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学校校内巡察制度,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定期进行巡察,及时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1.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32.加强对纪委纪律检查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及时听取纪律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检查。

  33.严格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34.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党贯穿于群团工作中。

  35.加强和改进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广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统战事业的坚强基石。

  36.严格履行报告责任。每年年初向国家民委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地方党委报告学校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及时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二、党委监督责任清单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全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将中央和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4.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制度治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12.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5.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臵,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1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0.配合学校党委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四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21.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每办结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22.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3.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24.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2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6.按规定向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第三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第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一、成绩清单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守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党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扛起党建主体责任大旗。引领所属支部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生态,将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亲自宣讲十九大精神1次。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及党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次。

  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吉林市有关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化“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党员公开承诺书10份。

  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企业党支部“五好一满意“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效节支取得良好成果。全年共计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名,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输入了新鲜血液。

  (二)统筹部署,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

  对照相关文件精神,以五弊问题为导向,共查摆出班子存在问题6个,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存在问题33个。在前期查摆问题基础上,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切合实际的问题整改措施,全面构筑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开发区政治原生态。

  (三)精心组织,有效推动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扶贫工作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包保贫困户15户,全年为包保的贫困户贫困村提供帮扶资金(含物资)近12万元。

  (四)宣传动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驻区企业签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明确。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问题清单

  一是党建学习教育深度不够。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更深入挖掘理论的内涵,思想上缺乏紧迫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没有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还没能将理论与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方面,方式比较老套,枯燥乏味,一般只限于念念文件、读读文章,这种照本宣科的学习方式必然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对党建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厚,参与热情不高。

  二是存在“重发展、轻党建”思想。由于开发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总认为开发区工作重点在于大力发展经济,因此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了抓招商洽谈、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导致对党建工作倾注精力和时间相对不足,对党建工作落实还不够全面,在具体工作中抓的还不够细致,措施还不够得力,与抓经常、抓具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基层党组织设置还不尽合理。驻区非公规模企业20个,由于党员数量少,有的企业只有2-3个党员,部分企业存在无党员情况,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对基层支部的设置只是简单的合并重组,没有完全兼顾工作上的协调统一,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均衡,个别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使得非公党建工作不能平衡协调发展,工作效果打了折扣。个别企业支部在推进本企业节能增效、创新发展上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的不够好,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是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还不健全。学习教育问题整改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整治还不彻底,企业干部“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只是畏惧制度约束,还没有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没有发挥到极致。作风建设管理机制不到位,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多是批评教育,手段单一,没有制定出更好的办法。党建考评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缺乏一套科学的奖优罚劣机制,基层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未充分发挥出来。

  三、任务清单

  一是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水平。坚守党性原则,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每名党员干部全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打造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

  二是牢记使命,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将党建工作同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开发区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严格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提高后备干部整体素质,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的开发区后备人才队伍。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抓项目谋发展,提升服务品质,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创新特色载体,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全区党建工作服务民生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中的桥梁纽带及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企业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开发区党群活动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党员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发挥基层支部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开发区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是重学习,全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体会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创新发展理念,培育“五大思维”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增强总揽开发区发展全局的驾驭力,增强推动发展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等相关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履行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每项决策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第五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 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 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第六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七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 2023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2023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X区委紧紧围绕X这一目标定位,主动融入“加快推动全市X工作布局、努力实现X奋斗目标”这个发展大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始终坚持站位全局、统筹谋划,区委班子真履责、勇担当。区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导向,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不断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科学指导。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负责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指导;

  按照区委要求,X个区属党(工)委和X个党组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四到位”。二是加强科学指导。结合上级精神和×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委《中共X市X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X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对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为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长期和阶段性工作提供了科学遵循和统一指导。三是加强常态管理。坚持把研究部署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作为常规议事内容,定期列入区委常委会、区党政联席会议、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议程,及时传达上级最新精神,研究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X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力地确保了主体责任的推进和落实。

  (二)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处、见实效。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深入源头剖析、狠抓问题整改等方式,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是以案促改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部署、推进督导以案促改工作;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工)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及时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区级领导对照“六对照六查找”深刻查摆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共查摆问题×条。各单位结合实际,筛查典型案件,通过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等形式,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在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对典型案件按照“×+X”模式进行以案促改,即:×个典型案例+专项整治、提醒教育、制度规范等综合治理措施。通过以案促改工作,全区接受警示教育×人,召开生活会×次,查找岗位风险点×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个,修订新建制度×个。四是搞好统筹结合。结合“五查五改五促”集中督查活动,把以案促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其中,做到“四个决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实行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把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决战四季度等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以案促改的工作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三)始终坚持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基层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抓基层、打基础,通过持续落实“河洛党建计划”,用好党建引领下的“三社联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国企党建联席会等平台载体,统筹推进社区、国企、学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互联网业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一是积极打造党建引领下的“三社联动”。全省首创了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公共服务为支撑、“三社联动”为依托、志愿者服务为载体的“四位一体”社区服务体系,建成了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会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模式,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受理服务事项×项,办结×项,群众满意率达×%。二是不断丰富基层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通过整合辖区各类党建资源,着力打造基础型、红色型、公益型、科技型等不同类型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支撑,使支部组织生活从封闭的“会议”到开放的“基地”,使红色“党味”更符合时代“风味”,增强了党组织生活的活力。目前,已建成×个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实现了基层街道办事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全覆盖。自去年×月份以来,先后有×批×余名党员到基地开展组织生活,该做法先后被《光明日报》《×日报》采访报道。三是创新地企党建共建联席会议。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要求,立足×国有企业多、离退休党员多、党建资源共享不充分等实际,在全市率先建立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议事规则》《成员单位职责》等,以“十联十共”为抓手,进一步深化驻×国有企业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联系,为国企和地方在党建共建上搭建平台,×等优秀党建资源得到充分共享;

  “三供一业”有序推进,×家省属企业×名退休党员移交社区党组织管理,×月×日,全市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

  (四)始终坚持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无死角。在认真落实好区委自身主体责任基础上,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重点是强化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分级承诺责任。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个重点单位负责人与区委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各办事处与区属各单位向区委书记签订承诺书;

  ×名领导干部和×名机关干部向部门主管领导签订承诺书,各办事处与社区、区属各单位与二级机构均签订承诺书。由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责任全覆盖、落实无死角的工作格局。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带头制定《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职责清单》,×个区属党工委、×个区直机关和×个社区党组织层层签订党建责任书,×个区直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项、监督责任清单×项,有力推动了党建责任在全区的分解细化。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区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协调党建工作。全区各级分四个层面落实责任:即落实党委(党组)、党工委及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总责,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四是严格考核责任。在全区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以较大分值,通过季度自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等方式,倒逼各级主体责任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使用挂钩,确保抓主体责任“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五)始终坚持建章立制、严肃问责,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途径,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提高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的核心环节来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区委主要领导带头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认真落实科学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通过召开专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在区委专题***中,各个班子认真落实谈心交心制度,通过区委书记带头谈、班子成员相互谈、分管部门诚恳谈五个层面,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效果。四是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请销假、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日和执行任务期间严禁饮酒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五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先后出台《×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试行)》《×区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文件,对重大决策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对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开展不少于×次的约谈,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一年来,×区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刻。虽然能够认识到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但个别同志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还比较滞后,总认为党建工作是常规的基础工作,常规工作常规抓,没有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还有的认为一俊遮百丑,只要把经济建设搞好就行了,对党建工作的标准满足于一般化。二是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工)委(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党建责任。一方面分解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分解笼统,不明确,如“党政正职负主要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等;

  其二存在责任交叉,看似多个部门负责,但又多个部门不负责。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硬性要求有的很难具体,落实起来有一定困难。三是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虽然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了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但仍是定性考量,缺乏量化考核,导致有的单位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不出事。

  下一步,×区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路径举措和党建根本,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不断树牢理想信念、夯实为民宗旨、提升能力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首创之区建设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决服从党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纲举目张的作用,把讲政治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向深入。按照宣传部门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区委宣讲团巡回、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各部门宣讲全覆盖。积极筹备学习宣传“十三五”期间文艺汇演,用歌舞、合唱、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歌颂党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幸福生活,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向深入。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持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注重在河渠同治、信访稳定、环境污染防治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梯次配备的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评体系,落实和完善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抓下去。坚持正风肃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持续弘扬×精神,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五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以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坚定的决心、鲜明的态度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思想道德防线。

  区委2023-202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本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结合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无论是在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还是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都能站在党员群众的前列,以身作则做表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正定》、《县委书记》等加深对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与领悟。

  二、树党员先锋模范,激发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守发展党员的“入口关”,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2023年将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1名、继续培养发展对象1名。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组织参加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坚定理想信念;

  持续开展与非党员员工结对开展互帮、互带、互助活动,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系列主题,通过采用主题党课、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一线攻坚、志愿服务等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志愿者们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尽责社会,奉献爱心。组织党员深入农村做好扶贫工作,对结对共建村东游镇溪尾村进行扶贫慰问,为母亲“健康1+1”捐款、交通劝导、植树造林、扶贫助农,爱心助残、无偿献血、社区大扫除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到处都展现出党员无私的精神风貌。

  本人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本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每一项日常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用心做好每一个细节。能够较好理解领导意图,做好上传下达;

  加强内部协调,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工作合力。就立标杆,树典型,学榜样,注重上下结合,深入挖掘一线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选树坚守初心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人物,立起标杆,营造了赶学比超、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党业融合,助推经营发展在班组成员内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心”放在一线,通过召开座谈会、牢骚会等形式,倾听员工心声,改进工作作风;

  紧抓管理环节,支撑做好行销保障、生产车辆保障深入一线采集信息,进行宣传采编报道等与后端部门紧密合作。带领党员同志延伸到基层,服务到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服务无遗漏、支撑无缝隙。以“党建+创新”、“党建+服务”、“党建+公益”联动机制,致力打造特色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充分发挥了基层党小组的延伸、协同作用,开辟党建与通信信息的“融合式”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落实主题教育期间,本人把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和“四个到位”的要求,深入思想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标准要求一切从严,走实主题教育全过程,确保支部的主题教育规定的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专题调研、主题党日、专题党课、检视整改、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项规定动作基本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九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素能提升,强化班子队伍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新党建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四、坚持全局覆盖,强化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某某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五、突出城管特色,丰富推进载体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二)为切实做好“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三五”基层工作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第十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十一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二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三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十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三篇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现就2023年度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是认真落实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局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要强化“四个意识”,以勇于担当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工作任务,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任务完成到位、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根据建设局职责分工,协助党工委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根据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分工,制定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和“三张责任清单”,即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责任科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自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要加强情况报送,按要求每半年向党工委、纪工委监工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科室自查和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纪工委监工委调度、实地督导,认真抓好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落实,要严肃问责,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五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六篇: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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