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通知的函

关于转发通知的函(一)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教办社政〔2009〕319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转发全国高校社科管理研究会青年

委员会会员登记的函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高校社科管理水平,推进我省高校社科管理青年工作者与全国同行之间的交流,进一步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现将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管理研究会青年委员会《关于会员登记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报名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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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高校 社科 会员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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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

青年委员会

关于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

青年委员会会员登记的函

有关单位、有关高校:

为构建一支富于理想、精于管理、勇于创新的学习型青年科研管理队伍,搭建全国社科管理青年工作者的交流平台,以进一步提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水平,推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经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青年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有意愿参加的个人进行会员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青年委员会会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岁以下;

2.请各单位于2009年12月15日前统一将会员登记表(可复印)一式一份提交青年委员会;

3.会员登记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zrp30@126; 4.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邮编:710049;

5.联系人:张日鹏 联系电话:029-82669074;

附件: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青年委员会会员登记表

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青年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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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青年委员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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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局《关于转发<关于执行GB9706.1—1995标准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延

期的公告(六)>的函》的函

邢食药监械函〔2007〕6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局《关于执行GB9706.1—1995标准相关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延期的公告(六)》的函(冀食药监械〔2007〕352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中认真执行。

附件:冀食药监械函〔2007〕352号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转发《关于执行GB9706.1—1995标准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延期的公告(六)的函》

冀食药监械〔2007〕35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局《关于执行GB9706.1—1995标准相关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延期的公告(六)》(国食药监械〔2007〕328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医疗器械监管中认真执行。

附件:国食药监械〔2007〕328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六日

关于执行GB9706.1—1995标准相关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延

期的公告(六)

国食药监械〔2007〕328号

根据《关于医用电气设备产品注册执行GB9706.1-1995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6〕205号),下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告。

附件:延期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汇总表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0-02-21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我局就部分公民放假问题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了书面请示。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000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转发西铁建函(2009)133号、

130号公函的通知

西工段(2009)113号

各科室、车间:

现将路局西铁建函(2009)133号《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及西铁建函(2009)130号《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涉及营业线施工停、开、复工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全文转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1、段各业务科室及各车间要组织全体干部对通知精神进行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管理及考核的具体规定;同时对营业线施工的停、开、复工的各

项要求熟记于心,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检查落实。

2、职教科要针对《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管理及考核办法》及《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涉及营业线施工停、开、复工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对全段施工安全检查员进行专项学习培训和考试,强化施工安全检查员的现场检查监控作用的发挥。

3、今后在段管内进行的所有营业线施工,参加现场监控的施工安全检查员必须随身携带《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管理及考核办法》及《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涉及营业线施工停、开、复工管理考核办法》,对照现场进行检查。

4、段各级包保干部要立即按照新颁布的《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管理及考核办法》及《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涉及营业线施工停、开、复工管理考核办法》对包保车间管内的营业线施工处所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盯住整改落实,确保段管内营业线施工安全。

附件1:西铁建函(2009)133号、130号公函 附件2: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考核表

西安工务段

二〇

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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