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23〕45号)精神,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举办培训班、学习班、读书会、报告会、讲坛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等学科人才优势,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和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引领作用,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强理论宣传阵地建设,运用好全省五级理论宣讲体系,发挥好理论宣讲骨干和理论宣讲志愿者作用,建设好、使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引导干部群众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实际行动。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牵动作用,组织专家学者撰写理论文章,重点讲清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3.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将国情、形势政策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校教育课程,使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始终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清醒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统筹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对外宣传,用好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发展成就展览展示,引导人们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伟大斗争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将国情、形势政策教育同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结合起来,激发干部群众爱祖国、爱辽宁、爱家乡的深厚情感和自觉行动。

  4.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通过新闻宣传、文艺出版、思想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充分展示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东北抗联精神”“鲁艺精神”“红医精神”,充分挖掘推进振兴发展生动实践中涌现的英雄模范、蕴含的时代精神,凝聚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磅礴力量。

  5.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史料挖掘征集、整理研究,做好中国共产党满洲省委历史、东北抗联斗争历史、中共中央东北局历史、东北解放战争历史、中国共产党辽宁历史等研究工作。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普及教育,利用“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百场红色理论”“辽海讲坛”等平台,组织专家学者和宣讲志愿者等,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发挥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作用,利用好档案馆、图书馆等史料资源,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开展“重走抗联路”“党的知识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们国家和民族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6.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引导人们了解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围绕红山文化、三燕文化、辽金文化、清前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等辽宁地域文化开展专题研究宣传,探寻辽宁文化基因,叫响辽宁文化品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程,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学习管理和教育计划,引导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在巩固社会科学普及周、流动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宣传阵地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网上传播载体和平台。

  7.推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祖国统一教育,增进广大同胞心灵契合、互信认同,自觉同一切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现象作斗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激发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举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推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进“互联网+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行动,打造网上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平台。办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民族文化旅游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制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影视剧等文化产品。

  8.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外部安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国防观念,增强忧患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建立领导干部国防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完善国防教育进党政机关目标考核体系。持续抓好省级国防教育示范校评比工作,高标准建设10所省级少年军校,制定《辽宁省省级少年军校管理办法》,编辑出版《辽宁省中小学生国防教育普及读本》,深入推进国防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基地”活动。

  (二)面向全体人民、聚焦青少年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9.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中;做好省内高校教材选用工作,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有机结合;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作为高校办学督察重要检查内容。开发整合远程教育资源,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支持网络平台,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加大爱国主义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的比重。在学校建立文艺基地,鼓励师生创作体现爱国主义要求的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开展爱国主义题材文艺进校园活动。

  10.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抓住青少年阶段“拔节孕穗期”,理直气壮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要求,加强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建设一批辽宁省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堂,培育遴选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团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针对性。

  11.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加强对爱国主义题材出版物的规划、论证、指导,发挥精品出版物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引领作用,推出《“人生第一粒扣子”丛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故事》《辽宁省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通识读本》等儿童读物、教辅读物,编写出版《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传播通考》《〈共产党宣言〉百年史话丛书》《中国共产党百年百问》等马克思主义理论读物。加大地方课程教材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结合青少年群体阅读需求,综合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发推介爱国主义主题网络文艺、有声读物、网络游戏等数字化出版项目。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读书周、辽宁省全民读书节、“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

  12.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大中小学的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要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以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军事训练、“升国旗、唱国歌”、“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十八岁成人仪式”以及“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冬令营夏令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印象辽宁·梦想中国”、“点亮行动”、“雷锋精神永驻校园”、“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导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组织大中小学生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等,创建一批共青团志愿服务基地,持续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

  13.在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鼓励支持知识分子创新创造,引导知识分子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积极做好各类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将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研修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增强知识分子的政治认同感和向心力。加大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高级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大力宣传优秀知识分子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和组织知识分子深入辽宁振兴发展前沿和生产生活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服务,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献计出力。

  14.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调动统一战线成员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加大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道德自律、提升职业素养、履行社会责任。在全省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快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加强“一国两制”实践教育,扎实做好港澳台统战工作,强化港澳台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举办港澳台代表人士国情研修班,深化省政协港澳委员联谊工作,积极做好“走出去”和“请进来”工作,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拓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载体

  15.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加强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和国防教育功能。鼓励支持各类学校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主题参观和实践活动。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财政补助进行重新核定。修订《辽宁省省级国防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提高建设标准。推动各市打造1至2家省级国防教育主题公园。依托军地资源,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

  16.加强国旗、国徽、国歌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组织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让人们充分表达爱国情感。各级广播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

  17.深化文明礼仪实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七一”党的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与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相结合,把爱国主义要求体现在社会规范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将爱国主义要求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公民在外事活动、境外旅游、求学、经商中,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展现良好形象。

  18.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围绕“爱国传家、敬业兴家、诚信立家、孝善安家、勤俭持家、廉洁守家”,教育引导家庭特别是下一代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使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在党政机关开展廉洁家风促党风政风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良好家风促进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广泛开展“家文化”题材文艺创作,在青少年中开展优秀家风经典诵读、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家国情怀。

  19.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充分挖掘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系列庆祝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抓住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成就展览、专题节目、大合唱、快闪、灯光秀、游园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使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充分运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唱响共产党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期间,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活动,做好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和安葬仪式,持续开展勿忘九一八撞钟鸣警仪式,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激发爱党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20.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组织报告会、表彰会、文艺演出等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21.依托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开展教育。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深度挖掘优势资源,通过宣传展示、体验感受等形式,引导人们游览观光,领略壮美河山。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工业遗迹,推动遗产资源合理利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工程。推进长城(辽宁段)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挖掘辽宁丰富的抗战文化资源,彰显辽宁作为中国抗战14年的起点和终点的历史地位。做好中共满洲省委、北大营营房遗址、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东北抗联遗址等纪念场馆、遗迹遗址建设保护利用、开放展览工作。加强辽宁作为国歌发源地的史料挖掘、研究、宣传工作。依托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科学工程等,建设一批展现新时代风采的主题教育基地。

  22.积极发展红色旅游。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重点推进20个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提质升级,争创一批国家红色经典景区。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中蕴含的爱国主义内容,推介一批红色旅游路线,防止过度商业行为和破坏性开发。推进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加强对讲解员、导游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加强对解说词、旅游项目等的规范,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和历史标准。

  (四)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

  23.用好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媒。各级各类媒体要将爱国主义主题贯穿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之中,贯穿经济、社会、文化、民生等各领域新闻报道之中,贯穿科教、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之中。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贯穿媒体融合发展,持续推出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以及有影响力的商业媒体平台,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充分利用社会宣传阵地,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街头户外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虚无历史、消解主流价值的错误思想言论,及时进行批驳和辨析引导。

  24.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综合运用事迹报道、宣讲报告、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知名人物。开展“辽宁好人”系列先进典型群体选树、发布、学习宣传活动,办好“辽宁好人”年度盛典。做好“两优一先”、五四青年奖章、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兴辽人才等先进典型宣传报道。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举办“跟着郭明义学雷锋”爱心奉献活动。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落实相关待遇和礼遇,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25.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爱国主义作为常写常新的主题,以“五个一工程”评选为龙头,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深入实施辽宁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工程,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现实生活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少数民族题材等文艺作品创作力度。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和文艺评奖,体现鲜明爱国主义导向,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坚决反对亵渎祖先、亵渎经典、亵渎英雄,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26.加强爱国主义网络传播。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和纪录片、动漫、微电影等文艺产品。实施爱国主义数字建设工程,广泛宣传推介“辽宁好人”网上展馆、“辽宁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网上展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展播平台。发挥网评员和正能量网络大V的正面引导作用,运用网言网语发表积极向上的爱国言论,激发网民爱国情、报国志。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加强全省互联网企业管理,强化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汇聚网上正能量。

  27.加强对外宣传。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对外交流交往中,利用举办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等主场活动,做好中华文化、辽宁文化宣传推广。邀请境外文化团体、新闻媒体来辽宁开展文化交流和采风采访等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文交流,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部省合作计划,开展辽宁文化品牌国际化商业巡演,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加强舆论引导,对境外抹黑中国、污名化辽宁的负面论调,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针锋相对的舆论斗争。

  28.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正确把握中国与世界的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既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又要培养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大力宣传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理念和倡议,激励全省人民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创造美好未来。倡导知行合一,推动爱国之情转化为实际行动,使人们理性表达爱国情感,反对极端行为。

  29.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持续开展“清源”“净网”“固边”“护苗”“秋风”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网上网下涉“政”、涉“黄”、涉“非”以及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错误思想、非法有害信息和侵权盗版出版物。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统筹推进。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经常平常。

  (三)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体现到群众性活动之中,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四)加强制度和法治保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制定可靠的政策保障措施,统筹安排现有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爱国主义教育重点项目。完善相关扶持、奖励、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制度,发挥规范、约束和指引作用。

  (五)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根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23〕45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紧扣纲要内容,抓好七项基本教育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紧密结合人们生产生活实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各县(市)区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说话,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说话,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说话,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说话。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梦的实质,努力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3.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大力弘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

  4.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结合党史、国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结合新的时代特点赋予新的内涵,使之转化为激励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争的强大动力。加强改革开放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5.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自觉延续文化基因,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文化、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联,各县(市)区

  6.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祖国统一教育,引导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市民委(宗教局),各县(市)区

  7.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外部安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银川警备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网信办、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夯实教育主体,聚焦青少年

  8.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中,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开发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9.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紧紧抓住青少年阶段的“拔节孕穗期”,理直气壮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采取互动式、启发式、交流式教学,增强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通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在教育灌输和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10.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各级学校要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以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强化校训校歌校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鼓励组织大中小学生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参加军事训练、冬令营夏令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学雷锋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公益活动等,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11.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加大创作力度,推出反映爱国主义内容的高质量儿童读物、教辅读物,大力开发并积极推介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短视频等。让广大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熏陶。倡导全民阅读,开展“银川书香,书香银川”、“绿书签”活动,使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不断深化。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12.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通过开展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发挥行业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道德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委(宗教局),各县(市)区

  三、拓展形式内容,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

  13.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加强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为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学习提供更好服务。健全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游广电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园林局、银川警备区、市科协,各县(市)区

  14.注重运用仪式礼仪。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全市城乡社区和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人大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15.组织重大纪念活动。以国庆节为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引导人们歌唱祖国、致敬祖国、祝福祖国,使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抓住“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广泛深入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期间,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

  16.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四、创新方法手段,广泛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17.用好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媒。各级各类媒体要创新方法手段,使爱国主义宣传报道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贯穿媒体融合发展,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融媒体产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鼓励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做好宣传。坚持对虚无历史、消解主流价值的错误思想言论,及时进行批驳和辨析引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各县(市)区

  18.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烈士、模范人物,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宁夏好人”“最美银川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关心礼遇帮扶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

  19.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加大以爱国主义为题材的创作力度,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的支持力度。文艺创作和评论评奖要坚持鲜明的爱国主义导向,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联,各县(市)区

  20.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等,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生动活泼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充分发挥各类互联网平台在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治理,汇聚网上正能量。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网信局、市文联,各县(市)区

  21.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制度,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和规范作用。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五、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切实把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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