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10篇】

防控工作由应急转向常态化。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外部反输入和内部反反弹&rdquo全面防控战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准确控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一、范围

  本预案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公司内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xxx党组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公司疫情决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物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公司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集团公司、xxx、省市政府等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用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归口负责公司全体职工管控,做好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综合保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卫生、消毒;负责公司南厂区职工测温并协助北厂区职工测温工作;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等。

  7.质量安全部职责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八)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如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无湖北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五)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综合保障部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三)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四)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管理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党群部党费、工会经费可支出费用用于防疫防控,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九、信息报告

  (一)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白班xxxxxxxxx夜班xxxxxxxxx

  (二)当员工发现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人员。

  (五)经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限要求向726所、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第2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近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青岛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规范化防控工作方案》,将疫情规范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从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变为科学准确的规范化防控。

  疫情防控正常化后,社区、居民、学校、复工复产企业、公共场所等方面的防控要求也有了新的应对措施:

    完善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

  低风险区(市)或未发现病例社区,解除社区封闭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和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允许快递员和送货员用健康绿码测温进入社区。完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B&B、酒店、酒店、出租屋等分散经营重点场所的调查管理,做好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通知、物资准备、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到户到户,做好相关方推送的疫情重点人员信息的联系、随访和日常监控管理。开展洁净家园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日常生活垃圾清洁无害化。加强社区关怀,做好心理援助和社会服务,提供情绪指导、心理指导、困难救助等服务。

  加强居民个人保护

  (1)科学佩戴口罩。在拥挤的封闭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接触不到1米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封闭公共场所工作的销售人员、保安、保洁人员、司机和乘客、客运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应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尽量减少

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3)提高健康素养。养成“1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掩口鼻、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强化学校疫情防控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员工和走读生“两点一线”管理。实行错时、分散就餐,落实1米安全线和同向流动等措施。做好疫情应急处置。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加强复工复产企业防控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

  做好公共场所防控

  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体温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在此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馆、农贸市场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所,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科学合理调配公共交通运力,每日定时消毒,隔位就座、分散就座;引导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加强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

  对入境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入境来青人员要提前3天报备,健全入境来青人员从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健康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闭环管理,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青岛直接入境人员按规定“点对点”分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值班区(市)集中隔离点进行诊治或隔离观察,在隔离期间按规定至少进行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市外、省外口岸入境中转人员就地诊治和集中隔离,治愈并完成医学观察或隔离期满后,一律乘飞机返回或“点对点”接回,抵达后立即按规定到集中服务点(隔离点)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所有入境来青人员隔离期满后,应及时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继续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无可疑症状的,期满后可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

  加强重点地区来青人员管理

  压实村居(社区)和用工单位责任,提前进行重点地区来青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休整集散、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无有效核酸证明的疫情重点地区来青人员必须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内完成健康检查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持当地健康码、检测均为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后正常出行;阳性检测者和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按规定进行诊治、医学观察和后续管理。

  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

  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等实验室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出院后按规定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长期健康管理。严格落实确诊患者出院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出院后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

  加强核酸检测服务

  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全力排查疫情感染传播风险隐患。

  (1)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四类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可疑患者、入(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青返青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和边防检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检疫排查的人员等11类人员。

  (2)重点行业主要包括: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及志愿者、母婴服务人员等重点行业。

  (3)自愿检测的人员: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实行愿检尽检。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第3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油田生产、提质增效、安全环保等重要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水平。按照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4月30日会议精神,深入总结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取得的宝贵经验,安排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持久战”认识,持续健全“常控”机制

  全油田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面临形势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始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持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不松懈、不麻痹、不厌战、不降格的警惕意识,将疫情防控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完善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常态防控、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并且保证管控措施精准、管控力度不降、管控过程有序,通过思想再动员、政策再学习、措施再检查,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全员防控战果。

  1.保持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常态化。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临时机构转为长期固定组织,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机关部门分工负责、全员自觉属地防控的责任架构,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2.保持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常态化。各单位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舆情监测、疫情排查、信息推送、日查日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督导督查、工作调度、协调联动、宣传报道等11项防控机制,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防控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指南》,做到“一切风险皆可预、一切病毒皆可防”。

  3.保持各类场所消毒查杀常态化。定期开展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生活驻地、楼堂馆所、食堂伙房的消毒、杀菌、通风,完善企业卫生防护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卫生条件,强化食品安全和分食配餐,为员工创造安全洁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4.保持疫情防控宣教培训常态化。长期开展防疫、防传染病等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健康生活、健康工作理念,引导员工养成“戴口罩、控距离、勤洗手、不聚集”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全员公共卫生意识。

  5.保持员工关心关爱常态化。充分认识疫情对油田员工家属心理和生活造成的实际影响,持续加大组织关怀和人文关怀,了解员工思想波动,关注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困难帮扶行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关注8小时以外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健康检测结果的分析,对健康达不到条件的员工及时调整岗位,完善健康干预措施。

  6.保持应急物资保障常态化。应急物资保障是打赢疫情防控“持久战”的重要基础支撑。采购部门要深入分析疫情对油田物资调控带来的风险,优化采购、配发、使用管理流程,做好必须性防疫物资、生产物资、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二、坚持做好人员流动排查防控,持续健全“预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将人员流动性排查作为疫情防控的首道关口和长期工作,对油田公司内部人员、外来人员、重点人员摸清底数,建立管控制度。

  1.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驻留人员和往来人员的排查防控。按照“非必须不安排”原则,不安排员工进出重点地区、不安排重点地区人员来企工作。确需安排时严格执行医学检测、健康监测、隔离防护等制度,同时上报科、处、局三级主要领导审批以及局、处两级防控部门备案。

  2.加强外驻项目疫情防控。境外项目严格做到“一国一策、一项一策”,设立“一对一”联络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员工与家属并重、在册员工与其他员工并重、中方员工与国际员工并重,保持人员稳定、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境外项目做好生产生活、防疫物资等储备工作,构筑疫情防控“安全岛”。驻省外项目要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和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制度,所在单位实行“一地一策、一项一策、一人一策”,设立“一对一”联络人,实行日排查、日监测、日检查、日报告,重点地区项目主要领导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防疫责任书,压实“包保”责任。

  3.加强承包商及外来人员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对承包商、服务商加强防控,实行“一项一策”,签订承诺书,严格执行入场前扫码、测温、登记、轨迹排查等制度。对进入油田生产现场的外来人员(包括承包商及分包商施工人员、上门服务人员、业务办理人员、来访人员、临时用工等)严格管控,掌握“四清”情况,留存排查痕迹。加强服务、办事等对外窗口疫情防控,采取设置接待室、分时工作、网络办公等措施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对窗口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状况监测,筑牢外防输入防线。

  4.严格落实隔离、留观、检测制度。对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在严格执行地方政府的隔离、检测等防控要求基础上,必须满足油田公司“隔离+居家观察+返岗前医学检测+返岗后健康观察”的防控要求。员工家庭成员(指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从境外和重点地区返回的,对员工同步采取隔离及观察措施。

  三、建立并规范信息上报快速通道,持续健全“速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在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基础上,完善疫情信息速报机制。高度重视并持续开展无症状感染者、健康携带者、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者等重点人排查工作,一经发现立即采取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向油田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包括人员基础信息、医学诊断信息、“一对一”联络信息等。同时,立即排查人员行动轨迹、接触人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严格开展风险识别和督查督办,持续健全“联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关注地方政府、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发布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各类指引指南,及时调整改进本单位防控措施,及时向社区、承包商、相关方通报重要信息,做到防控政策联动、防控措施联动、防控信息联动、防控监管联动。

  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有效识别疫情爆发带来的人员思想波动风险,强化本系统安全环保风险防控,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曝光问题并督促整改。

  对于疫情防控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方案制定不完善、措施要求执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事故处理。

第4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第5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01始终绷紧常态化防控这根弦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工作不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同步跟进整改,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防控形势发生逆转。

  02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社区、小区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各自承担的联防联控工作职责,一以贯之的坚持防控标准和工作质量,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防控措施。全体市民要落实社会责任,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03持续推进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和院内感染防控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和全员佩戴口罩制度,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诊治与管理,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分流候诊候检区聚集人员,健全陪护和探视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销售台账备查等制度,开展对农贸市场、水产市场、超市商场、餐饮门店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三文鱼等进口、外来水产品的检验检测、索证索票、产地追溯等监管工作,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牛羊、鸡鸭等畜禽的屠宰管理,严格规范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市场销售农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林业部门要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准确掌握供应情况,开展市场供应形势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充货源,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良好。教育部门要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校长、家长责任,坚决避免出现校内疫情传播

  04迅速开展重点人群监测管理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密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及时掌握国务院客户端调整更新的高、中风险区清单,对从高、中风险区来酒返酒人员严格进行分类管理。要对近期有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活动史、接触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活动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申报有关情况,并按照社区(村)安排,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措施。对故意隐瞒不报或迟报、误报个人相关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即日起,原《来酒返酒重点人员排查汇总表》、《来酒返酒重点人员排查动态汇总表》不再上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将主要精力放在新出现的高、中风险区及入境人员排查管理上,工作进展统计口径另行安排。

  05引导群众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措

  要通过已构建的宣传平台、宣传机制,向广大市民普及 “疫情还未结束、大家提高警惕”的理念,提倡健康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不扎堆、不聚集,主动提供高、中风险区来酒返酒人员线索,进一步巩固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良好氛围。

第6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落实属地责任、严防疫情输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疫情防控职责任务

  (一)预防为主,推动公众自主管控常态化

  1.引导群众培育卫生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质。结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爱国卫生运动等7大专项行动,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增强群众健康素养,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健康科普。

  2.落实公共场所防疫工作要求,有效预防感染。引导群众养成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自觉减少人群聚集、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落实通风消毒等预防措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封闭场所等的日常清洁和通风消毒。

  (二)精准防控,推进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1.分类施策,严格管控外来人员。严格按照X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各类重点疫情地区往来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每天对各村外来人员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关注3个高风险地区和6个中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对所有外来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4天自我观察”的管控措施。

  2.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消毒措施。将中小学、农村集贸市场、旅馆客店等人员密集区域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人员密集区域组织消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查农村集贸市场经营进口海鲜等危害公众安全的经营行为。开展校园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对教室及时通风消毒,引导学生佩戴口罩。

  3.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X卫生院对确诊机构、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早发现”、“早报告”,避免瞒报、漏报、迟报,实行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实名登记,上报相关购药信息,及时发现和排查异常。

  (三)联防联控,公共卫生应急预备常态化

  1.加强宣传,群防群治。X在村委会、学校、村组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入口张贴二维码,实现扫码全覆盖,及时定位“红码”人员。通过粘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播放防控知识宣传音频等方式,结合“XX”公众号、X政府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及时宣传国内外疫情变化,传播疫情防控专业知识,最大范围内争取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支持和配合。

  2.强化保障,以备所需。定期清点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并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领用登记、定期清点,确保物资管理有序,应急保障充分。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X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XX

  成 员: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分设8个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XX村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职责:

  1.向村民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全面排查外地返乡学生、务工返乡人员;

  3.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任务。

  (二)XX村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职责:

  1.向村民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全面排查外地返乡学生、务工返乡人员;

  3.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任务。

  (三)综合协调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信息报送等工作;

  2.负责宣传资料、防护口罩、消毒器具等物资储备工作;

  3.负责上情下达,做好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

  4.负责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5.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医疗救治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各村卫生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做好医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

  2.做好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3.负责开展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4.做好物体表面、地面、复用物品等的消毒措施;

  5.及时上报疫情报告;

  6.对患者及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7.做好确诊患者隔离工作;

  8.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五)综治维稳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综治干事、网格员、乡派出所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疫区封锁,配合隔离等工作;

  3.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署

  由X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向全乡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传达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当前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安排落实落细、掷地有声。

  责任单位: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乡机关站所等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基层卫生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护林员、保洁员等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村组自我防护,由乡机关统一负责,通过走访调查、进家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高、中风险地区务工返乡、求学、探亲人员和居家离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组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各村工作组成员

  (三)全面深入排查。

  改进排查方式,以村、村小组为单位,进行遍访遍查,逐户入户走访排查,认真做好排查登记,提高排查的精准度。同时,做好入户排查人员的自我防护保障。对排查出来的关注人员,逐一建档造册。对重点关注人员,由辖区派出所带队,乡机关干部职工、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等共同开展上门排查服务,确保防控到村、精准到人、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组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各村工作组成员

  (四)密切动态跟踪。

  强化网格员管理职责,加强人员跟踪监测,准确掌握各村人员往来情况,提高追踪的敏感度和精细化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对所有外来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4天,我观察”的管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对排查出来的病例(含已就医和未就医居民)及时送当地诊疗医院对病情进行筛选、分类,严格实施隔离,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排查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柒的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求配合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院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和居家观察,防止蔓延扩散。对解除居家留验观察者,乡卫生院要继续加强跟踪监测。

  责任单位:XX综治办、XX派出所、XX卫生院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五)开展爱卫运动。

  加大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群众爱卫运动,对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清洁、消毒,重点加强对邑马珍市场、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房、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集中卫生清理和消杀,并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小组、单位和家庭,及时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防止疾病传播。

  责任单位:X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自觉减少人群聚集、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做到疫情防控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敦促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从自身做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X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委会要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认真统计汇总本辖区排查防控情况,精准填报表册,及时上报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八)严肃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乡纪委负责对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以及因排查不到位,致使防控不及时、疫情扩大,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各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X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人:纪检专干

第7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各部门:

  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强化监测预警,盯住关键环节,提升应对能力,落实物资保障,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巩固防控成果,确保不出现疫情反弹。

  二、主要措施

  一要足量储备。口罩、消毒液、橡胶手套、劳保用品等要储备六个月的使用量,测温枪、喷雾器等要根据实际情况足额配置。保留设置口罩回收箱。

  二要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新冠肺炎等秋冬季多发性传染疾病防控知识,利用条幅、展板、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及微信做好健康宣教工作,提高员工防控意识。

  三要严格管控人员流动,严格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员工及外来人员测温登记,推行健康码、行程码通行制度,要在办公场所、固定作业场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行程码”,对进出人员“行程卡”做好保留存档统计工作。

  四要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规范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洗手间洁净干爽,对接触较多的桌面、电脑鼠标、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及时倾倒垃圾。

  五要及时清理设立食堂和员工宿舍的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保持人员密度限制、物品消杀、食材检疫,消除疫情传染隐患,一旦疫情发生“新燃点”,应果断执行关闭食堂、集体宿舍的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主动靠前指挥,未雨绸缪。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针对性地完善各项机制,着力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制定实施好具体方案,落实精准有效举措。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要突出常效长效,坚持把常态化防控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加强排查管控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规范管理,对聚集性活动严格管控,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8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严防本地疫情反弹,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防控。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二)科学精准,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联防联控,统筹兼顾。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各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设立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体化运行。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和城市社区街道的疫情防控网络。特别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机制,行业管理与专业技术指导相结合,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每一个环节。

  3.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患者严格按照转运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优势力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

  4.保持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和地方专家组作用,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控策略措施和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与前瞻性。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口岸疫情防控。驻省外口岸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统筹协调所在省份航空、陆路和水路入境来鲁人员管控,积极对接当地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做好各类入境人员筛查管理,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省内航空口岸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对所有入境国际航班安排专用机位、廊桥和通道,在指定安全区域完成入境人员检疫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与其他人群直接接触。海港口岸加强防控协调联动,严格执行船舶及人员防控管理规定,加大对船上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排查力度,保持对海上偷渡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堵住非法入境渠道,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海关严格按规定实施交通工具登临检疫和旅检通道卫生检疫,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通关第一时间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定对外国货运航班机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根据需要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有疫情地区严格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服刑人员、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住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严格内部医疗服务管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出现确诊、疑似病例的,立即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山东省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加快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节奏,推动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形成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新模式。做好学校师生员工中的重点人群摸排检测工作。开展以师生员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监测及接触史、旅行史排查,及时摸排检测有风险的人员。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严格落实晨午晚一日三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等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定点医院和送诊绿色通道,优化体温异常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流程,缩短检测时间。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诊巡查,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个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每一所学校开学平稳有序。

  4.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定点医院不撤销、隔离病区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保留各级专家组和专家团队建制,充分发挥省市两级专家团队临床诊疗指导作用。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对疑似病例采取留观措施。每间隔离留观室应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对隔离留观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安排陪护和探视,隔离留观患者非诊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做好入境隔离人员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就医管理,诊疗过程严格做到与其他诊疗人群出入口分离、诊区分离、人员分离、就诊路线分离。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加强陪护人员管理,原则上禁止探视,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5.完善社区服务与疫情防控。根据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聚焦恢复秩序提供服务,低风险地区或未发现病例社区,应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不得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按规定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加强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帮助患者和隔离人员回归社区。坚持“外防输入”策略,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社区居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切实做到“四早”。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农村大集、家族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做好外出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提升社区防控信息化水平,实现健康监测、社区随访、人员登记动态化和信息管理化,做到社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为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奠定基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消杀、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6.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要求。除国家和省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压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

  7.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科学合理调配公共交通运力,引导乘客隔位就座、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积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抓好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大力推广使用自动测温筛检、智能消杀、智能预警等新技术新仪器,提高查验通行效率。有序开放公共场所,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但要从严控制活动规模。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手段,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8.完善关键环节防控措施。科学调整应急响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动态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确定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实施精准防控。以市为单位统筹辖区资源,预留集中服务点(隔离点)等场所,按1个月的储备量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强化重点管控。高度重视口岸城市、有本地病例发生地区、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毗邻和人口流动频繁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切断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输入输出。加强疫情调查处置。发现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等苗头性问题,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传染源追踪、人员管控、疫点消毒等处置工作。加强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配合,最大程度扩大调查范围,彻底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查清感染原因,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严格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严防疫情输出和扩散蔓延。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工作衔接。做好山东籍境外人员的沟通安抚,指导其在当地做好防护。落实入境来鲁人员提前3天报备要求,完善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入境来鲁人员从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做好人员转运检测。省内口岸入境人员按规定“点对点”分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进行诊治或隔离观察,在隔离期间按规定至少进行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省外口岸入境中转人员就地诊治和集中隔离,治愈并完成医学观察或隔离期满后,一律乘飞机返回或“点对点”接回,抵达后立即按规定到集中服务点(隔离点)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持续开展健康管理。所有入境来鲁人员隔离期满后,应及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继续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无可疑症状的,期满后可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

  2.加强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工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休整集散、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服务点(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严格百分百健康检测。无有效核酸证明的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必须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内完成健康检查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持当地健康码、检测均为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后正常出行;阳性检测者和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按规定进行诊治、医学观察和后续管理。加强关爱帮扶。妥善解决重点地区来鲁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避免“身份地域”歧视。

  3.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和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等实验室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出院后按规定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长期健康管理。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患者出院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出院后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保证“出院有人接”“隔离有人管”“康复有人做”“居家有人访”,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

  4.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加强居民个人防护的预防指导,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咳嗽礼仪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以及就医等情况时应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5.加强核酸检测服务。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科学评估,扩大核酸检测规模,根据疫情态势,对以下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返校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及21天内发生疫情社区(村居)的学校师生员工;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和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服务人员;经研判具有疫情风险的人群。积极提供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根据核酸检测能力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除已有明确规定的外,“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各地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做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松懈。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健全完善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强化依法依规。坚持依法依规防控,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地方立法,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动物防疫、生物安全等地方法规。完善监督执法标准和处罚程序,健全公共卫生法律规章体系,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单位和个人自觉遵法守法、自律规矩、依法防控意识。

  (三)提升检测能力。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疾控中心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要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暂无检测机构的县(市、区)由市级统筹安排检测机构提供采样和检测等服务。进一步扩大检测规模,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疾控机构在完成政府指令性检测任务后可提供社会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要制定、公布检测流程、预约程序,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建立以省、市疾控中心和临检中心为核心的新冠病毒检测质控网络,组织专家评估遴选检测试剂,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四)发挥大数据作用。全面推动“健康码”一码通行,进一步加大发码力度,尽快达到一人一码,对有智能手机人群,实现全部申办到手;对老人、儿童等没有智能手机人群,由其家人使用“为家人代办”模块代为申办并打印使用纸质健康码;对境外、外省来鲁人员,引导其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办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加强新冠肺炎信息报告登记,及时报送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出院或解除隔离信息;新冠病毒检测机构要做好检测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建立完善山东省全量检测信息库,对检测阴性和检测阳性但经医学观察已排除感染的人员建立健康通行码人员信息库,作为重点人群赋码依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出入境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共享数据库及查询接口,做到一人一码全程大数据比对。

  (五)补齐短板弱项。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明确各级疾控机构职能定位,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加快人员空编补齐,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业务管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社区防控基础。启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以市为单位新建或改建1所三级标准传染病医院,重点加强县级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推进精神卫生机构改扩建,加快补齐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短板。积极总结推广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经验与特色优势。

  (六)加大服务保障。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改革疾控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基层疫情防控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豁免制度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确保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及时救治。整合优化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强化大数据支撑,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保障物资供应及时科学。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检测和筛查数据库,实现疫情相关数据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升预警能力。

  (七)加快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在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中,设立公共卫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新冠病毒流行病学、临床诊治、药物与检测装备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技术攻关及集成应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开展多学科、多单位联合攻关,做好疫苗、药物、检测试剂和诊疗技术研发应用。加强与有关国家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防控合作。开展“疾控大培训”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培训。加强高等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人才培养。

  (八)强化宣传培训。完善健康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组织讲好“抗疫故事”,树立正面典型,传播弘扬社会正能量。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进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大培训”,为每个单位培育1支疫情防控队伍和1名疫情防控指导员,推动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促进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的双提升。

第9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3〕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第10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构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2023〕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三、加强疫情分类处置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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