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制度3篇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工作作为医院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医院的生存和长久发展。在推进医院以医疗为中心建设的任务中,担负和发挥着重要的服务和保障职能。努力做好新时期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使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随着医改的深入不断完善,应逐步的体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这对于提高经费整体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医院财务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医院财务管理是指医院对医院筹资、投资、分配和资金使用以及清偿等业务进行组织、计划、执行和控制等工作的总称。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医院财务管理机构,制定医院资金的筹措、支出、资金分配和日常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规划制订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采购以及工程建设计划,监督医院资金使用及财务计划的执行。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事业单位,因此其财务管理也具有与企业不同的特殊性质,首先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社会公益性单位,因此其财务管理的目标会在很大程度上向公益性倾斜,不以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其次随着医改深入,医疗市场的竞争加剧,医院的财务管理又必须得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原则,追求市场效益也是其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必要途径。
二、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999年开始实行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体制转轨初期的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医疗卫生体制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医疗机构的运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活动也更加复杂,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医院的财务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准确核算反映财务信息,满足各方面管理监督的需要。
(一)观念有偏差。医院是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事业单位,既有救死扶伤的社会公益性,又具有一般企业所具有的追求成本效益原则的特征。因此,一些医院在这个问题不能保持正确方向,在倾向性上出现了问题,少数医院仍采用传统的财务目标,完全依赖政府财政拨款,造成医疗设备的更新缓慢,医疗服务和医疗水平停滞不前;而大多数的医院则将中心完全放在医疗经营上,财务目标是压缩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是提高医疗水平,医院经营完全市场化。
(二)预算管理不完善。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目标指定的医院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通过设置预算目标,监督保证执行预算计划实现对医院资源的有效科学使用。目前医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预算等同于简单的财务收支计划,多数都流于形式,主观随意性较强,导致预算管理形同虚设;二是错误的认为预算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至于预算计划的制订和执行都是财务部门的任务,预算参与度较低;三是预算的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不够科学合理,预算编制仅仅是上级根据规划制订,不考虑各个部门的具体情况,编制方法上不尽科学且较为单一。
(三)缺乏风险意识,内部控制薄弱。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医院的各项事业由国家包办,政府财政支持医院各方面的财务需要,医院没有经营利润的指标,因此医院不存在市场经营风险,医院管理人员也就没有风险管理的意识,而随着医改的深入和医疗市场的加剧,医院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一些医院因此导致亏损甚至倒闭。内部控制薄弱主要表现在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对医院的现金管理不严格,造成大量的资金闲置或资金不足、应收账款坏账现象严重、固定资产利用率低等诸多问题。
(四)成本核算不科学。目前,医院成本管理中存在重收入、轻成本核算的问题,医疗成本包括劳务费用、业务费用、材料费用、固定资产摊销和劳动报酬等,是对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医疗服务、药品制剂成本所进行的核算,目的在于真实反映医疗活动的经营成本,医院应重视成本核算,控制支出,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运营成本。
(五)未进行全面的财务指标分析
医院现行的财务分析通常是简单地罗列了一年来医院的总收入、总支出、结余、总资产、每门诊(住院)人次费用等的增减额、增减率及产生的原因、取得的成绩及在来年应注意的事项,却未能很好利用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即经济效益指标、负债比率指标、变现能力指标、费用评价指标、管理指标等进行综合、全面分析,不能有效满足各方需求者对医院财务管理的要求。
要真正做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就要克服现行财务管理方法的弊端。
1.严格财经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和业务性很强的系统工作,其作用很广、内容很多。大到年度预算草案、重大支出、安排意见以及重大财务措施方案的决策,小到办公用品的登记、印鉴的保管,都要有相应的具体工作管理措施。只有用严格统一的财经法规规范整个财务活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其经费使用效益。
2.增强节约意识,控制成本消耗支出
一是要加强对易超难管的水电费、取暖费、车辆维修管理费等标准经费采取限额包干绩效管理,与责任和岗位挂钩;二是要加大对医疗非成本性支出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招标采购,有效实施集中采购、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真正实现管的不买、买的不管的相互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三是由财务部门依据物资集中采购小组的计划采购细则实施资金集中支付,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各种跑、冒、漏等不良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并发挥其经费使用效益。
3.实行财务集中统管,做好增收节支
4.落实预算管理制度,防止随意花钱. 预算管理是党委和职能部门实施财经宏观调控,优化经费流向流量的重要手段。合理安排、科学决策是预算的根本保证。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各级要增强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切实落实好预算.三是坚持预算执行考评制度。
5.规范物资集中采购,堵塞各种漏洞 实施物资集中采购,
三、新制度的主要变化
2023年底,卫生部会同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这两个制度将于2023年7月1日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然后再在全国施行。
新制度明确了“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规范了收支核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提出了医院要夯实资产负债信息,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全面真实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情况。
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医院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范业务活动,完善运行机制,有利于推动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第一,强化预算约束与管理,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完整性、严肃性,杜绝随意调整项目支出等问题,促进医院规范运营。新制度明确规定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在明确医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新制度对医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所遵循的方法、原则、程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以及医院等主体在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职责。
第二,夯实资产负债信息,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全面、真实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情况,为严格规范医院筹资和投资行为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新制度规定,医院要完整核算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客观反映资产的使用消耗和实际价值。同时强化管控手段,限制非流动负债的借入,严格大型设备购置、对外投资论证报批程序。
第三,科学界定收支分类,规范收支核算管理。新制度规定,根据收入按来源、支出按用途划分的原则,合理调整医院收支分类,配合推进医药分开改革进程,弱化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将药品收支纳入医疗收支统一核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收支分类中单独核算科研、教学项目收支。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业务特点,又规范了医院的各项收支核算与管理。
第四,硬化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医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为医疗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提供口径一致、可供验证的基础数据。这些规定,对于医院加强自身的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并为今后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了参考依据。
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财务制度
1、医院统一结账时间为每月25日下午,26日起各项资金收支、药品收发等账务结算至下月,各相关科室搞好配合,保证数字准确。统一报账时间为每月29日,每月29日前收款室、药库、一体化、防疫等将结至当月25日的报表清单核对无误后报财务科。2、各科室所用收款票据必须从财务科领取,并由财务科做好登记,其他科室均无权购买或发放。
3、药房、药库每季底结账后随即盘点清查药品数量,次月2号前将核算好的药品盘点表报财务科。
4、防疫科建疫苗进销存明细账,对疫苗库存进行详细登记,每月一次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5、一体化建一体化明细账,逐月登记各卫生室报账、进药、工资发放。
6、各科室人员变动情况每月10日前报财务科,以免造成工资计算错误。
7、现金日清月结,每月盘点现金,核对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8、收款室用收费管理系统汇总结账,有与实际不符须说明原因。
9、每年12月底由办公室会同总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与科室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
10、财务科定期检查各科室账表,核对账表和实物,保证资金及资产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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