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关于“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
城市管理局关于“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现将我局三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一)开展志愿服务。我局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党课教育、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红色领航”活动。
(二)众志成城,防控疫情。2023年新冠疫情期间,我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力战“疫”,要求派驻镇街城管中队全力配合镇街开展疫情防治入户摸排等工作;组建13支党员突击队共64名党员干部志愿者,集结下沉到临江街道13个疫情防控点开展志愿服务,构筑坚实的疫情防线。
(三)抓廉政教育。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签订廉政风险识别和防控表,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吸取教训,以典型案例为鉴,绷紧防腐拒变的弦。
二、关于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方面
(一)强化法制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__市__区城市管理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配合市城管委完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区级执法人员年度常态化培训制度。三是将普法学习纳入局机关全年政治教育计划,开展法律培训活动,通过各项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一是开展标准军事化训练、初级救护员培训、执法技能学习等举措,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我局应急处置体系,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渠道通畅,确保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的指示、指令的准确传达和群众投诉的及时受理。
三、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方面
(一)规范执法制度。牵头研究制定了《__区关于加强“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__区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__市__区城市管理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制定《__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__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__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区执法队伍施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工作,并按要求为每支执法队伍配备执法记录仪。
(三)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我局每周二、周四下午集中进行案卷审核,并针对发现案卷存在的问题,当场对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补缺补漏,并整改到位,促使得我局执法人员对案卷的制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
(四)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规范文明执法。一是我局律师对一线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结合规划、市容以及日常法院应诉等典型案例精选分析,同时为一线执法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提出建议。二是根据《__市重大案件性质执法法制审核办法》,针对重大案件局邀请律师参与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三是参与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处罚案件中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比执法人员更具有说服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方面
贯彻落实《执法行为规范》、“三项制度”,狠抓队伍作风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今年,我局草拟了《__市__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__区城市管理人员量化考评表(征求意见稿)》,对人员、勤务计划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人员执行规范情况提出处理方案,落实督查问责机制,对于不合符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合适继续留在一线执法的人员,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调至后勤岗位或予以辞退。同时我局以廉政教育大会、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个人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常抓不懈。
五、关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面
(一)智慧化手段为城市管理服务。以城管改革为契机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执法”模式,搭建集案源管理、案件办理、调查取证、执法监督等模块为支撑的执法办案平台,建成覆盖全区、统一指挥、智慧高效的指挥调度平台,统筹全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两违”、渣土运输监管等城市管理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操作服务,实现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使城市管理“运筹帷幄”。
(二)严查严控“两违”。秉持“零容忍”刚性约束,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通过建设城市管理信息指挥中心和“两违”综合监管平台,利用无人机、各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等科技手段,并组建专职拆违队伍,极大提升了__区城管执法水平。2023年我局瞄准科技前沿,在全省率先开发建成“5G两违智能巡查及执法办案”项目,该项目平均每天作业面积达30平方公里,只要1小时就能实现全部案件从立案到查结全部执法工作流程,极大提高“两违”查处效率,大大降低“两违”拆除成本,进一步提升__区两违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市容管控。我局深入贯彻“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下足功夫扮靓城市环境。积极推行“严管街”试点工作,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职执法队伍,对全区35条严管道路开展集中整治,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市容市貌;创新“一户一码”信息化监管,采集沿街商户数字化信息5000家,运用大数据平台加强管理;在全市率先购买专业服务,全力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有力改善城区交通状况;加强雨遮雨棚及各类违规广告整治,推进全区店面卷帘门更新换代,全面提升市容景观。同时为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积极推进“拆墙透绿”点位建设,目前全区共完成227个“拆墙透绿”点位建设工作,并结合党建文化、街边休闲的创新理念,打造了幸福园、双湖园、园山新苑、港头外路过洲岛等18处“拆墙透绿”精品点位。
(四)提升环卫品质。积极推行辖区道路保洁、公厕服务及垃圾清运“三位一体”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目前我区共有下辖市场化保洁企业10家,全面负责我区815条市政道路、209座环卫公厕、17座垃圾转运站环卫作业服务工作及日1289吨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实现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全覆盖。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环卫服务能力,我区不断加大环卫公厕、垃圾转运站、城市管理驿站等建设、提升改造力度,逐步补齐环卫基础设施数量短板,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布局。
(五)推进垃圾分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指导精神,我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全区13个镇街共94个社区(村)、649个小区、100多万人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共建成垃圾分类屋(亭)1239座,配备分类管理员1329名,接入监控探头1091个,我区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全力打造“2.0”版垃圾分类__模式,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意见》,规范分类收运作业,推行“公交站牌式”收运,已设置54条收运线路,站牌94个,覆盖我区所有小区,落实“车到桶出、车走桶收、车离地净”;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街,对沿街商铺进行全面撤桶,推行摇铃上门分类收运,已有466个商铺参与。探索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机制,融进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分类智慧化管理,目前__区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平台(榕易分)已上线。推行区直部门“管行业管分类”,全面启动各行各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五镇行政村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六)规范渣土管理。在日常监管中,我局联合属地镇街,对重要路口、重点路段的渣土易乱卸倒点位加强24小时定点值守,建立工地执法监督网格责任清单,不定期开展在建工地拉网式排查行动,强化源头管控,严防路面污染、建筑垃圾乱倒卸现象发生。为提高渣土资源再利用,我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目前城门镇欣荣信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场及建新镇冠洲村聚力资源化项目正常生产运行,盖山镇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升级为建筑垃圾资源利项目,城门镇清富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已进行现场勘验,盖山镇义序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处于拆迁征收收尾阶段。
六、关于强化监督考核方面
我局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健全队伍督查机制,组织专人开展督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一次,每月做到所有中队督查全覆盖,以督促效,有效推动各项执法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全面有效推动“三项制度”和“强、转、树”三年行动方案,规范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树立了__城管的良好形象。
七、下一步思路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练兵活动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城管队员的身体素质和应急应变处置能力,积极推动“送法下中队”,组织业务科室人员与中队联合办案,查缺补漏,相互交流学习,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城管的队伍建设水平。
城市管理局关于“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
省住建厅: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今年我局通过强党建、重制度、严管理、求规范、转作风、抓服务等举措,提升了城管执法队综合素养,提高了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树立文明规范的圣地城管新形象。2023、2023年我局连续两年被国家住建部通报表彰。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近年来,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紧紧围绕“创人民满意城管”主题,突出“党建统领,为民服务”两个关键,全面加强“五个”建设。在党建的引领下,经过近三年的实践,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局党委政治引领、理论武装、思想教育、凝心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落实“四化”标准。开展基层党组织“四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推动党建体系“标准化”、党建管理信息化、党建载体“品牌化”、党建服务“人性化”;三是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牢记初心使命,我为党旗添彩”“履职尽责争先进,为民服务做表率”“争当示范,典型引领”“大走访、大调研”等主题活动,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局党委、市养护处党总支先后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多次在市直部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局属单位市养护处连续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突出教育培训,常态化管理,把 “强转树”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强基固本的工作来抓,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做到与其它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认真开展政治教育、时事教育、法制教育。区分人员层次、类别,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扎实推进城市秩序整治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年来共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6次,执法轮训4次,共计1883人次;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行业规章70余次,共计2205人次,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养;二是突出服务为先。坚持“721工作法”,变管理为服务,综合运用非强制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要求,化解矛盾纠纷。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城区陆续设置了疏堵结合点或者便民市场,让城市管理的温度持续传递。
(三)法制建设步入正轨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创建执法品牌。聚焦城市管理执法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2023年10月,颁布实施了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为我市城市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考核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配套制度,出台了《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延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延安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延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执法责任。设定并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结果公开等公开管理措施;对外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机制。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起草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了行政执法透明度。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流程,施行案审会制度,做到案件精准无误,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同时,适时开展案件讲评,巩固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法规、违法案例、办案程序的规范解读,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把脉会审,提高执法的严肃性。
(四)城管作风明显转变
我局坚持改进工作方式,接受群众监督。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建立服务对象联系制度、开展执法服务创新活动、推广公众参与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城管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执法为民、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在系统内部以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法制意识、规矩意识,打造过硬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局党委班子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十带头”规定》《延安市城管工作人员“十要十不要”守则》,定期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教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城管思想和“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城管精神,认真践行“勤、快、忠、廉、公”五字要求,狠刹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五)监督考核得以强化
坚持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把效能建设作为个人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按照行为规范逐条抓落实,从细节入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全面推行“一岗双责”、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先后出台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法》《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考核办法》;实行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先后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下发通报6次。充分发挥了各项制度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确保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六)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一是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下大力气实施了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海绵城市试点工程等一批民生项目工程,完善了城市功能;二是积极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2023年3月,国家住建部将延安市列入第一批与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的地级市。4月,省住建厅要求延安市2023年8月底前完成与国家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延安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第一时间打通了延安市数字城管平台政务外网通道,于2023年5月6日在陕西省除宝鸡市(宝鸡市为第一批国家试点城市)外率先将数字化城管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联网,实现了延安市级平台和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三是全力改善人居环境。制定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安市城市公厕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改善了人居环境,受到市民一致好评;四是努力提升城市品位。2023年以来,修复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坑槽4200余平方米,人行道地砖约3245平方米,修补道牙石515米, 护栏465米,更换检查井34套、水篦子60套;维修市区游园景观灯具296盏,完善提升了市区街、巷道照明系统,装灯率达98.5%,亮灯率达98%;补植各类苗木56万株,建设中水蓄水灌浇灌76处,建成区绿地率已达 37.6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2.49平方米。2023年我市被国家住建部命名“国家园林城市”,被省住建厅和发改委命名为“陕西省节水型城市”;2023年、2023年连续两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五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大力发展地摊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有序的推进了延安市城市“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开展,及时出台了《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助力经济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若干措施》,全市目前共设置摊点群(1153)个,临时摊位(5672)个,累计解决就业人员(13839)个。 各县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充分认识到“地摊经济”对延安市城市就业起到“蓄水池”作用和加快复苏社会经济、繁荣城市活力所具有重要意义。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刺激居民消费和经济恢复活力为根本。着力优化“放、管、服”上下功夫,培育城市经济增长新动能,激发市场新活力,便利居民生活。具体采取为流动商贩划线设点,定时销售,规范化经营等多种办法办法。有效的带动了地方经济,搞活了市场销售方式,着实为我市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就业问题,同时也提高群众收入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城市烟火气。
(七)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围绕城市管理执法热点、重点和难点工作,我局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餐饮油烟污染、违法用地和建设、校园周边安全、城区停车场等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遏制了“两违”建设,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缓解了城区停车压力。特别是2023年9月起,我市不定期的开展的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激发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了城管执法行为,有效解决了粗放执法、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揩油”式执法等问题。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服务原则,将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通过灵活运用说服教育、沟通劝导、非接触式执法等行政手段,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充分运用城管微信公众号、数字化城管、“12319”城市管理热线等平台,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畅通互动渠道,普及城管知识,接受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改善城管形象。为营造浓厚氛围,在传统方式宣传的同时,我局积极结合新媒体,增强了宣传效果。2023年上半年,全市制作宣传展板120余块、悬挂横幅600余条,发放《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手册1500余册,宣传工作彩页13000余份,LED显示屏宣传60000余次,微信、微博发布工作动态、行业政策90余条;各县区创新宣传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宝塔区城管执法局设立执法示范岗80余次,方便群众、转变执法队伍形象;洛川县城管执法局开设“手机随拍曝光”栏目,向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宣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薄。市民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亟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熟练、准确等问题。
(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区市政老旧管网占比大,承载服务能力不强,亟待改造提升。
(三)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不够高。城市日常管理和服务的标准不高、不细、不精、不实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教力度。通过开办专题专栏节目,设置公益广告,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教育市民树立城市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创新管理方式。强力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坚持“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应用数字城管等科技手段,逐步实现多维管理模式。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强转树”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城市管理局关于“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总结
自2023年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以来,我州围绕《贵州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以推进队伍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为基础,以开展城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为载体,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努力提高我州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来,通过加大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开展执法岗位练兵,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监督,全州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管执法队伍得到加强,执法公信力得到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城市秩序明显改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一、开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新局面
(一)政治建设形成新常态。我州城管队伍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要求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城市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升政治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托道德讲堂、法制沙龙、“三会一课”等平台,通过干部集中学、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性。同时,将党纪党规教育纳入到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制度,利用支部会、周例会、工作会、培训会开展政治学习形成常态化。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福泉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贵定县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将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持续整治“四风”问题。
(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州坚持持证执法,把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全面推动落实“五步工作法”,在全州范围内举办了六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共计787人,考试合格787人,申领证件787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各县(市)也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福泉市健全岗前培训制度,新录用执法队员、协勤人员岗前培训率100%,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军事化培训,并不定期抽调乡镇执法骨干到执法大队跟班学习,并形成长效机制;瓮安县采取综合轮训+常规培训+自主学习方式开展培训;贵定县推行队伍风纪操勤督查和正负向清单管理制,制定《正负向清单管理实施办法》,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重点事项督办处置”三位一体的考核方式,定期对干部职工着装规范、考勤纪律、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
(三)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完善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以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为重点,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理顺机构改革后城市管理职能职责,明晰城市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与环保、水务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并已划转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1+5”相关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利清单,划出城乡规划管理、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管理职责,转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为369项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公示,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37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类2项。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守住法律底线,不超越权力边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行为做到规范、透明、公正、严格。州局制定印发了《黔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31项规章制度,全面细化与三项制度配套的办法、清单、流程、规范、告知等,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覆盖、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利用评选出的优秀案卷开展“以案释法”讲座,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办事,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十不准”、“十禁止”禁令,全面推行城管执法义务监督员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和文明执法承诺书“三项制度”, 从同级人大、政协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执法管理相对人中聘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53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和效能评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四)作风建设展现新形象。为进一步加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要求,我州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全州城管执法队伍实现了统一制服、统一执法车辆标识,积极推行 “721”工作法,突出服务为先,多沟通、善说服、慎处罚,执法形象得到根本转变。组织开展“瘦机关,强一线”活动,最终达到“政策在一线宣传、干部在一线服务、情况在一线掌握、实事在一线落实、难题在一线破解”的目的。
贵定县实行“五减五砍”(减权欲、减事项、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砍繁琐、砍互相设置条件、砍机械、砍推诿、砍低效),落实“最多跑一次·亲商便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将原33 项政务审批精减到10 项。长顺县率先成立了全州第一支女子城管执法中队;都匀市为迎接绿博会,组建城管女子特勤队,以女性的柔和和耐心开展执法,开展与生活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结对帮扶活动;荔波县推行“潮汐执法”管理,增设早晚市、临时摊位、农产品摊点等,有效实现疏堵结合。瓮安县对执法过程中记录不全、着装不规范、执法方式粗暴等予以通报并处罚,对协管员实行末位淘汰制。长顺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主动上门帮助排忧解难。都匀市组建特勤中队,24小时无缝对接管理,及时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身边难事,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树立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明形象。
(五)管理工作注入新模式。我州积极推进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数字化城市技术等,着力打造智慧城管,进一步转变了工作方式,提高了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变。全州12县(市)均建立数字化城管平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治理创新。福泉市依积极探索“互联网+城管”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系统”,建立“七位一体”大数据智慧指挥平台,推动城市管理“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实现了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龙里县建立了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实现了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违法违规建筑等进行实时监测。
(六)强化监督考核新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全面展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崭新的面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下发关于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考试等工作提示,制定执法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规定(试行)、行政执法文明用语指引规范等相关制度。
二、关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新难题
自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以来,我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不少新的问题和困难,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执法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产物,行使的是城市管理领域的集中行政处罚权。但至今国家没有一部系统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城市管理执法基本上都是“借法执法”,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为综合行政执法予以强力支撑。法律上的缺失导致在执法过程中面临处罚依据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甚至越位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也就时有发生。同时,法源上的局限性,也导致了管理跟不上城市快速的发展。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仅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镇乡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不适用该条例。但是目前我州不少镇乡发展迅猛,镇乡建设规模甚至与部分较小县城相当,法律的滞后导致在乡镇市容环境执法过程中常常面临十分尴尬的局面。
(二)执法职责边界尚未厘清。一是州县职责不对应。“三定方案”明确州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但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除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外,还包括了经济和信息化、能源、商务粮食、民政(殡葬管理)、人防、防震减灾、发展改革、民族宗教等方面行政处罚权,职责更加宽泛,不利于州局对县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二是部门职责还不够理顺。中央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明确,涉及城市管理的环境保护、市场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城市管理执法,但在实施过程中仍有部分部门执法职责没有理顺。比如,城市违法停放车辆的处罚,还有不少县市“分治管理”,如机动车道的违停处理、生活噪音、油烟污染执法问题。
(三)管理与执法衔接尚未顺畅。一是还有部分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与执法职责未厘清。有的县市部门将行政执法职责划入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后,以行政执法代替行政管理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二是执管分离面临新问题。县级市政公用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门管理,由于住建部门本身职责任务都较重,划入后有接不住、管不过来的问题,而综合执法局只单纯行使执法职能后任务大幅减轻,存在“一头重一头轻”的问题,且增加管理成本,降低了对市政设施的维护和应急处置效率。
(四)执法队伍结构尚未理顺。一是执法力量不足。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管执法工作量显著增加,但因编制和经费的严格限制,执法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全州大部分县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人员配比远低于省州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水平,以致通过聘用大量协管人员来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执法人员身份多样。州及县市城管执法人员中,人员身份组成多样,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执法主体资格问题有待商榷的同时,同岗不同酬等待遇问题也较突出。三是乡镇执法队伍比较薄弱。县市虽然都已设立乡镇执法分局,明确了编制,但因实有人员少、县局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乡镇执法分局编制人员到位率仅为74%,且大部分在编乡镇执法人员均被乡镇政府抽调到其他工作岗位,多数为在编不在岗。
(五)执法要素保障尚未解决。一是执法装备不足。受限于地方财力,执法装备配备数量仍不足。特别是执法执勤车辆方面,因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前、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在后,导致城管执法执勤车辆未列入行政执法车辆保障目录,以致不少县市只能采取借用、租用车辆等方式开展执法,不少车辆不能入户上牌、办理保险等,不仅影响执法形象,也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滞后。按照中央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到2023年底所有市县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由于地方财力不足,我州除福泉市、龙里县基本实现了智慧城管外,其他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仍处于初始阶段,其余县市数字化城管平台仅具备实时监控等简单功能,还有的县仍依靠公安部门“天网工程”开展视频监控,不利于执法调度和证据收集。三是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待遇和激励不足。城管执法人员面临的执法环境复杂,身体和心理压力都很大,但与其他执法部门相比,薪酬待遇普遍较低,也没有政法系统的执法津贴、加班补助等。又如,制式服装方面,住建部要求城管人员购买执法服装个人须承担30%的费用,若购买一个全套的夏、秋和冬服装,城管执法人员个人则负担近千元,负担较重。
三、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格局
(一)完善综合执法新制度。建议加快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立法进程,出台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从立法上确立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依法界定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保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真正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二)构建执法协调新机制。在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状态下,建立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厘清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权利责任清单,划清管理和执法的边界,明确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程序,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如规划、环保、交警)的工作衔接和协调联动,从源头上解决相关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机构之间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
(三)优化执法人员新结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实施意见,适当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配备比例,统筹解决执法人员编制问题,通过划转、调剂、遴选、考试考核等方式优化执法力量。建议将综合执法人员列入执法公务员序列管理或者参公管理,享受执法岗位津贴,逐步提高综合执法人员待遇,保持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稳定性。加强协管人员管理,严把进入关,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实现在编执法人员执证率达100%。
(四)强化执法装备新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城市管理执法经费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配置人员、装备等,科学核定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经费,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建议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范围予以保障,并统一执法车辆标志标识。各执法单位要按要求给予执法人员配备执法制式服装,各级财政应参照公安等部门等研究制定财政支持补助办法,减轻执法人员个人负担。
(五)提升规范执法新水平。把“强转树”行动转化为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推进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禁令“十不准”、 “十禁止”, 大力推行“721工作法”,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严肃城市管理执法纪律,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文明形象,实现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探索执法下移新举措。认真落实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推进城乡一体化执法,配强乡镇执法机构,出台相关执法政策,赋予乡镇执法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执法活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执法机构可采取委托执法方式交由乡镇或县(市)综合执法部门派驻乡镇的执法机构执法,实现乡镇权责统一,特别是统筹好行业执法力量整合工作,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覆盖,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七)加大城市设施新投入。完善提升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切实解决规范马路市场、停车难、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老城区、社区、城中村、开放式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投入,大力实施改造一批老旧小区,改善城市硬件设施,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改造升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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