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整治方案模板八篇

精选整治方案模板八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整治方案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 篇1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明确各人员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严格编制核定、严格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

  我局的公车配备及私用

  (二)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滥用军警号牌。换车、借车是指未达到换车条件,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局、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局或其他特定关系对象的车辆。摊派款项购车用车是指向下属局、企事业局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局、企事业局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三、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六月基本结束,共分5个阶段。

  (1)动员部署(截至20xx年12月)

  由同志任专项整治组长,召开动员大会,对具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自查自纠(截止20xx年1月xx日前完成)

  对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情况在本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登记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填报《违规借车(换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违规使用军警号牌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表》、《离退休干部继续占用原工作用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使用豪华车辆、进口越野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登记自查情况签字负责。将以上表格上报乡公务用车专治办,及时汇总后报宣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导检查(截止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上面会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交警大队、县财政局等局及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组成监察小组进行明察暗访、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督导。

  我局专项整治办公室也会在平时尤其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进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节假日封存、公车私用方面进行严格的督查。

  (4)整改落实(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

  根据中央和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文件规定,制定发改委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和日常管理制度,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严肃查处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典型案件,推动整改落实。

  (5)评估总结(截止20xx年6月)

  结合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坚持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首先,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并在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将局政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最后,重点抽查了局公务用车经费支出情况严明纪律,为建立长效机制打基础。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县纪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发改委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专项治理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104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推进源头治理,不留死角。登记自查是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必须做扎实,全面掌握公务用车的型号、价格、分布、使用等基本情况。要按照登记表内容对公务用车逐车逐项登记信息;确保不遗漏一辆车,不遗漏一项信息,包括在编、不在编、借用、借出的车辆均须进行登记,不得瞒报、漏报。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局所有车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包括违规情况如实登记填报。要将登记情况在本局进行公示后报县党风廉政室,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汇总情况;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衔接,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解决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居高不下问题,从源头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关于印发〈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家具建材、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垄断行业、有关服务等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行业,自20xx年7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家具建材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没有合格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害物质超标、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醛及重金属超标、含放射性物质家具建材违法行为;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二)加强服装鞋帽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商标侵权、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三包”规定不落实等消费投诉较高问题。服装鞋帽是大众日常消费品,服装鞋帽特别是品牌服装和儿童服装备受社会关注,因此要特别注重解决假冒知名品牌服装和进口服装的商标侵权问题,以及儿童服装、校服存在的质量不达标、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汽车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正厂配件、电动摩托车没有合格证、电瓶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尤其是要集中解决电动摩托车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四)加强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行为监管。集中解决利用经营场所和各大酒店、宴会厅开展各类老年人讲座和商品促销过程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老年消费者及其子女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经营者,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处理。

  (五)加强垄断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等行业的消费维权。集中解决乱收费、强制交易、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尤其是要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农资等其他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化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缺斤短两,地膜厚度不达标,假冒伪劣种子、农药等问题。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七)加强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质量低劣、虚假标注、“傍名牌”、维修费用不透明以及规避应付“三包”责任等问题。特别是利用消费者不熟悉“三包”规定,以“私自拆动”为由,规避责任的行为。

  四、建立机制

  (一)加强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监管。围绕消费投诉热点,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乎各族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上来,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消费投诉热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要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三)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震慑失信行为。继续推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拓宽信用信息披露渠道,倡导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从自治区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四级贯通的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5日),通过辖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语的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11月15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批发市场、专卖店、总代理等为重点场所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法主体。并于每月12日前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评估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0xx年11月22日前,各科室将专项治理总结报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科室要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机构改革期间的重要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依托我区“大维权”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投诉热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加强社会宣传,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各科室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努力做好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创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整治方案 篇4

  为实现争创国家卫生城区目标,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三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从严治理,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确保我区餐饮业卫生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前全区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三、重点内容

  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版)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对餐饮单位组织专项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加强针对餐饮单位未按要求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

  (三)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

  (四)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及时曝光,提高查处力度,增强餐饮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五)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监管,提高食堂和集体用餐供应单位的卫生规范化。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餐饮单位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除“四害”防范措施和消杀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于 7月20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对辖区餐饮单位的集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专项监督检查中,现场检查可参考《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的内容进行。区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向社会宣传,扩大专项监督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媒体跟踪报道。

  (三)检查组要重点对落后的地区和餐饮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地区应括城区和农村;检查的对象包括餐饮单位、学校和其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四)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程,每个餐饮单位都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办证超过一年的卫生许可证要有量化分级标识。餐饮单位要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表、评价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表等。

  (五)区卫生监督所每月按《餐饮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的要求汇总数据信息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含电子版)。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岳增堂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

整治方案 篇5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

  (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9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

  第二阶段(9月9日至10月17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镇政府

  20xx年9月4日

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20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制度。

  (1)建筑工地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安监等其它部门核发的特种企业证书已作废,不再具备有效性。

  (2)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指定安全员专人负责定期(一般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发生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规行为,

  (3)监理企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至少每半个月要将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书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情况要有专门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施工企业不配合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特种作业人员变更时,施工企业要及时(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防止租赁单位擅自安排无证学徒工上岗作业。

  2、加强检查督查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落到实处。3月份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要广泛发动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从重进行处罚。

  (二)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部位“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和外脚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到位。

  (1)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周边、屋面以及水箱等处,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卸料吕安装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安装定型化、工具化防护门,井内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

  (5)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险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制定预防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实施计划,要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定期检查加强防高坠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理单位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内容。

  3、建设部门加强督查力度,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要把防高坠事故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4、加大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改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规定上限从重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和下达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传媒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制定实施计划,将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并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实消除安全隐患。

  市建设局要适时组织开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项目不少于在建工程数的90%,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设局相关科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也应成立相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批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对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绍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整治方案 篇7

  针对市人大检查我局《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的问题及意见,结合我市豆制品市场诸多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豆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建立既能有效管控豆制品安全风险,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豆制品加工单位的生产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豆制品行业的违法生产加工活动,净化豆制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豆制品流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普查登记,将豆制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普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以小豆腐坊为重点,并将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乡镇等基层监管机构,对豆制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普查,要详细填写《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并逐户建档立卡,对豆制品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实名登记,完善覆盖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系统。

  (二)强化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豆制品生产核准制度、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检查制度和豆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一是对无证无照的小豆腐坊,要坚决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经条件改造达到取证条件的,可核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复产。二是要做好对豆制品终端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市场、超市、饭店等流通及餐饮行业,要督促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三是要加大对豆制品中易添加的吊白块、工业卤粉、块黄、碱性黄、硫酸亚铁、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力度,坚决不允许有超范围使用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四是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对使用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要按照《关于对使用转基因原料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函[20xx]71号)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三)制定规范,提升豆制品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主体,明确豆制品生产原辅料采购、加工、产品检验和销售各环节要求,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按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规范化。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台账,完善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扶持引导,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选址、布局设计、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技术帮扶、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等措施,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规范豆制品传统制作工艺,督促豆制品生产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控,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来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引导区域性集聚的.豆制品小作坊走集体投入、分工协作、规范生产、联合经营的道路。四要组织专家或行业协会,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完善从原辅料到产成品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五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开展人员培训、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严惩违法,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豆制品行为。要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作用,鼓励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要求豆制品的行为。要发挥豆制品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豆制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豆制品安全健康消费。对存在生产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2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5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宣传,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豆制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以及核查通则细则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21日)。各监管部门对豆制品生产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及上报。市食药局将对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参与豆制品食品安全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豆制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布豆制品抽查“红黑榜”,促进小作坊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优胜劣汰。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在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产品标识标注以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对业主进行警戒约谈,彻底消灭风险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市食药局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二)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7月30日前报市食药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整治方案 篇8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XX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 、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3、农村乡霸、村霸、路霸,结伙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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