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实施方案集合6篇
实施方案集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巩固林改成果,创造稳定和谐的林区治安环境,依据《江西省森林条例》、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14号)、关于印发《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王春玲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陈亮、县林业局局长王道华为副组长,县检察院付玉兰、县公安局熊文嘉、县监察局邬常元、县工商局邱绍光、县供电局刘志生、县林业局刘小武、县森林公安局黄勇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林业局,由刘小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理范围
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木竹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城乡和行业,不论生产规模和经济形式,均属本次清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
(1)没有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加工企业;
(2)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林产工业企业;
(3)挂靠、联户和受委托的木竹加工企业;
(4)未经林业、工商部门年审的企业。
三、时间步骤
1、自行整治阶段(20xx年9月5日-9月25日)
各乡镇(场)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场)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以乡镇(场)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属关闭和取缔范围的.木竹加工企业一律无条件关闭和取缔。各乡镇(场)在9月25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总结报县清理整顿木竹加工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清理关闭阶段(20xx年9月26日-10月15日)
对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不到位企业,列为全县重点整顿对象,由县林业、工商、供电、森林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行关闭和取缔,对所有货物依法冻结并作出处罚。
3、总结汇总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县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清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为确保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对死灰复燃的地方,除强行拆除外,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举措
为了确保此次木竹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取得实效,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此次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求做到四个到位:
1、政策宣传要到位。进一步宣传《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780523。
2、自查自纠要到位。各乡镇(场)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所辖地的木竹加工企业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未经审批自行生产的一律关闭。
3、清理整顿要到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坚决关闭和取缔非法设立的木竹加工企业,对加工非法来源木竹的,要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理,对超经营范围从事木竹加工的企业,要依法查处,不留死角。对大肆收购无证木竹的加工企业,要按照《江西省森林条例》的有关规定,吊销其木竹加工许可证。县政府将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公布保留企业名单。对未列入保留名单的企业予以取缔,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省林业厅将换发新的木竹加工许可证。今后,凡没有取得新的木竹加工许可证的企业,林业部门不得为其产成品办理木竹运输证。
4、总结建档要到位。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大木竹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原材料收购台帐、木竹运输证登记台帐和产成品销售台帐。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木竹加工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工作内容
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城乡风貌改造的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镇。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从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组织实施。
工程分期及改造范围。
一期工程。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
二期工程。完成各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改造。
三期工程。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要交通出入口和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完成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
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骤。
一期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的要求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编制了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要与相关总体规划要求相衔接,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未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必须按要求完成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编制。在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指导下,对每栋建筑的改造进行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
第三阶段: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设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工程量和单位造价,并安排补助资金。县、乡镇、村范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由所在县负责。自治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安排补助资金。项目一经核准,要尽快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对改造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对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在组织实施中可根据实际灵活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参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体工作计划。
三、工作措施
成立工作机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际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高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员:张红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陆斌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平同志兼任。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要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制订政策措施,审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范围,督查工作进度,并对改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定期汇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改造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改造成果各阶
段验收,统筹协调各部门整体推进,掌握动态、总结经验。
3.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改造的标准、范围和技术规范,审定各市制定的城乡风貌改造方案、范围和标准;对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补助资金,跟踪检查各市、县项目开展情况,在各地竣工验收后组织抽查验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的审批、核准工作,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措和拨付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并对口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查处违反规定审批“竹筒房”建设用地的行为。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组织对改造项目的建设进程、决算实施专项审计。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涉及公路、水路相关设施的改造完善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城乡风貌改造中的舆论宣传工作。
4.相关市人民政府的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各县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5.相关县人民政府的职责:承担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加大投入力度。20xx年,自治区安排一定额度的城乡风貌改造前期工作经费和试点补助经费。20xx-20xx年,自治区财政按照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确定的改造计划,安排占年度改造计划财政补助额度约30%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规划设计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其余70%的财政补助额度,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通过贷款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各市、县也要把城乡风貌改造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相应的城乡风貌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各市要建立专门的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加大融资开发力度,将房地产开发与城乡风貌改造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社会捐助、个人捐赠等民间资本投入,利用信托、债券等金融工具,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任务层级分解、责任明确、责权利相适应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城乡风貌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审计,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效益。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减免相关费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进度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方向,协调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城乡风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表彰激励等制度,保障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指导和服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抓好城乡风貌改造目标任务的细化与落实。要建立改造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以及领导挂钩制度,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大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做好指导城乡风貌改造的规划、设计以及对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遗存的保护和传承,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完成指定的规划和风貌改造设计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做好财政资金筹措,监督指导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核拨等工作;协调解决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组织对项目的建设进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㈠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㈡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篇4
为确保我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发挥教育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贫困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程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xx〕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扶贫对象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目标任务
县教育部门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组织,科学制定脱贫攻坚推进方案;加快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增强扶贫攻坚基层能力;实施精准扶贫助学计划,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实施结对帮扶贫困村计划,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做好建档立卡、比对核查、慰问帮扶等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任务落实到位。
从20xx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我县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到20xx年,幼儿园实现基本覆盖,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5%;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校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或接受不低于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拥有一技之长。
到20xx年,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中职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满足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要求。通过教育资助实现扶智脱贫,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寒门圆梦”精准扶贫助学计划,全面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
1.实施范围
具有利辛户籍在利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孤残或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贫困家庭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和大学新生均纳入“寒门圆梦”助学范围。
2.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实施“寒门圆梦”精准扶贫助学计划,按照定向、分类的办法,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补助、高中教育兜底、中职教育贴补、大学教育贷款”全覆盖的教育助学扶智计划,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完成学业,实现扶贫、扶智、脱贫的目标。
3. 扶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子女
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年按6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年按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寄宿生每年再分别按小学1000元、初中1250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普高阶段实行政府兜底资助,在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学校优先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按照每生每年4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测算方法:生活费按每生每天15元全年5400元、住宿费700元,教辅及生活用品400元,共计6500元,减去国家助学金2000元,计4500元);
中职阶段在免除学费、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基础上,由扶贫部门和学校校内资助资金(学校提取事业收入的5%)分别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高等教育阶段优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在校期间免息),并由扶贫部门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扶助。
(2)非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就读子女
对孤儿、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800元、高中1000元的标准扶助;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籍在读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和大学新生,实施一次性就学扶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3)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困难家庭就读子女
对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特别困难的我县在籍在校学生,按每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特别扶助。
(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1.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
2.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扶持贫困村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并督促贫困村制定发展规划,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构建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
3.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统筹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等项目资金,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农村小学、初中加强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建设,加强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器材配备,改善寄宿条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和城乡间差距。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运转经费保障。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对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贫困村儿童就近入学。加强县域内公用经费统筹,向条件薄弱的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倾斜,提高其经费保障水平。
5.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中心)、配备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xx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6.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体育场建设、图书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7.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在实施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基础上,各中职学校主动与人社、农委、残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联系,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劳动力、在职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就业条件变化,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网络。
8.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宽带接入,通过有线、无线等方式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网络覆盖面,不断提升带宽接入质量;指导和优化校园网组网,完善网络条件下基本教学环境建设。巩固提升“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推进“在线课堂”建设,帮助农村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网络技术应用与管理培训指导。遴选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教师,开展现场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加强农村师资配备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1.构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中小学教师招聘“省考、县管”办法,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力度,确保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重点面向农村学校本土化培养教师,实施教学点“一校一全科教师”计划。
2.完善教师多渠道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对农村音体美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十三五”期间将农村教师轮训一遍。组织名师定期向农村中小学校送培送教。
3.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在县域内学校编制总量、职称岗位总量内,由县教育局按照班额和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学校职称岗位使用,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重点推动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向乡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交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
4.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特级教师评选、教师表彰奖励指标分配向贫困地区教师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积极争取并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全面实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法制、扶贫、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人社、编办、民政、卫计、文体旅游、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利辛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实施跟踪问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教育局负责根据农村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科学制定教育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县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加强统筹配置,向贫困村倾斜;县编办、人社局负责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的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把教育精准扶贫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教育、扶贫部门具体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料数据库,落实帮教帮扶和资助措施,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三)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拓展教育精准扶贫资源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等在教育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合理引导各类教育扶贫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加大县以上财政对农村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坚持教育政策向农村聚焦、教育资金向贫困村倾斜、教育项目向贫困村靠拢,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确保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如期实现。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教育精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人群,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内容,熟悉资助办理程序并顺利获得资助,管好用好教育扶贫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实施方案 篇5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不断提高社保覆盖率。日前,作为我市5个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地区之一的蕉城区,制定了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
据悉,全民参保登记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实施全民参保登记的'目标任务是:摸清已参保和应保未保人员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社会保险数据资源和其他职能部门信息,开展跨险种、跨部门的数据比对,以养老、医疗两个险种为重点,摸清已参保和应保未保底数,找准扩面盲点。
构筑全民参保信息比对平台。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比对数据库,完善数据比对业务规则,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互认共用,最终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建立以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不断提高社保覆盖率。在城镇以未参保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提高参保覆盖率;依法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鼓励农民持续参保;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根据方案,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是蕉城区户籍人员,主要登记内容为: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数据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户口性质、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手机);个人参保信息,包括个人已参加险种、未参加险种;个人就业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就业信息(工作单位)。
方案特别提出,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蕉城区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据了解,除了蕉城区外,今年我市还有福安、福鼎、屏南、柘荣等4个县(市、区)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地区。
实施方案 篇6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落后局面,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水平,加快实施农村改厕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以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和农村改厕为重点,彻底改善农村农民生存生活条件,逐步在我县农村形成革除卫生陋习、实现全面进步的良好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在全县各乡镇改造双瓮漏斗式卫生厕所3000户。
(二)各乡镇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治理村、推进村要全面推广卫生厕所改造。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3月10日——3月底为宣传发动、技术培训阶段。
(二)20xx年4月1日——10月底以前为具体实施阶段。
(三)20xx年11月1日——11月底为检查、验收、评估阶段。
四、实施办法
(一)县爱卫会负责提供农村改厕的资金(包括部分设备)和技术指导。
(二)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本乡镇改厕工作,按照整村推进、成片推广的要求,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各乡镇必须于3月底前将本乡镇的改厕实施方案报至县爱卫办。
(四)实施阶段实行月报制,各乡镇于每月25日将完成情况报县爱卫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县爱卫会要将今年3000座双瓮漏斗式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分配到适合改造双瓮漏斗式卫生厕所的各乡镇。
(二)各乡镇和涉及行政村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改厕工作。
(三)县政府将对各乡镇的施工进展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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