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精选9篇)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
暑期托管服务是在暑期开展的托管班,与日常的托管班不一样的是家长一般是早上吧孩子送到托管班,晚上在把孩子接回家,孩子一天都在托管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解决家长“急难愁盼”暑期看护难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有需求的家庭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亲青课堂)。现将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服务原则
安全第一原则。健全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托管工作安全有序。
需求导向原则。面向真正暑期家庭看护有困难的学生,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各学校进行审批把关。
因校而宜原则。各校可结合实际,在时间、内容、地点安排上适当调整。
家校社协同原则。充分发挥家长和社会作用,可与学伴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及社会团体、家庭自发组织的旅游、研学等活动有机结合。
二、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全区范围内小学1—5年级的义务段在校学生开展,重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双职工家庭等群体的就近就便托管服务需求,要求覆盖到每一所学校。
三、服务时间
暑期托管服务在 7、8 月份开展,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四周(不包含双休日),每天开始及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便于家长接送。具体时间各校结合实际及需求安排。
四、服务地点及组班
服务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本校内,因重大基建或维修等原因无法在本校安排的,可与附近相关学校(社区)联合举办。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45 人。
五、服务师资
托管服务人员以本校教师为主,也可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教师或志愿者参加托管服务。全区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将以“课程送教”的形式参与托管服务,开展安全自护、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等课程。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假托管服务。
六、服务内容
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主要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组织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同时适度开设素质拓展服务,开设部分体、艺、美、劳、科技类兴趣课程,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或小型比赛 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其中每天应组织 1 小时以上体育活动。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
素质类拓展服务课程安排由区教研室提供指导意见。
七、服务收费和教师津贴补助
“亲青课堂”暑托班是由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推出的一项公益性托管服务,服务收费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托管服务收费标准 50 元/人·天(不含中餐费),由学校按实收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我校一至五年级学生自主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每班托管学生人数不超过45人。
二、服务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服务内容
《暑假作业》辅导讲评;语文阅读指导和写作辅导,书法学习课堂;数学思维训练课;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兴趣课程。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每天安排一定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四、师资来源
1.本校教师参与。学校将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
五、托管收费
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具体费用以上级部门批准后公布为准。
六、安全要求
1.学生上下学由家长接送,途中的安全由家长负责,孩子到家后,家长应在微信群内告知辅导教师,家长要加强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和监管。
2.学校将全面做好托管服务场所消杀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3.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时间与纪律要求,不宜过早到校,课后不能在校内或校园周边逗留,不得到河边玩耍、戏水。学生在校安全由辅导老师负责,应加强安全教育,维护课间纪律,时刻关注学生安全;运动类项目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做好充分准备活动,如有特殊体质学生报名时要求家长向老师说明。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构建良好教育生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和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计划今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内暑期托管服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暑期托管服务按照“安全、自愿、普惠、优质”的原则,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方便有需要的家庭参加托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二)暑期托管服务主要帮助解决家长看护难题,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研学实践服务费等,严禁以托管服务名义乱收费、高收费。
二、服务对象
面向我区中小学在校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服务。全区中小学生均可选择参与本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
三、服务内容
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以基本托管、素质拓展、实践教育等模式结合开展,各学校要根据需求科学设置班型,不得作为学科教学的延伸、不得组织学科类补课、讲授新课。
(一)基本托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公共资源,开展作业辅导、阅读指导、影视欣赏、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等,并组织工作人员值班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二)素质拓展。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书法、绘画、竞技体育、科技创新等素质拓展类课程服务,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三)实践教育。组织有条件的学生参与博物馆、文化馆、研学实践基地等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和劳动体验活动。
四、服务时间
(一)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时间为三周。
(二)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时段:8:30-11:30;下午时段:15:00-18:00实施,其中全天提供不少于4个课时的基本托管,保证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服务时间要与家长上下班时间一致。
五、服务收费
(一)每生每课时收取服务费2元。
(二)托管期间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按保险公司费率标准收取。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政策,努力缓解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安排
1.服务对象
在我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确有需求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同意后可参加暑期托管。
2.服务时段
暑期托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5:30,总计20个工作日。本区暑期托管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7月10日—7月21日;第二期从7月31日—8月11日(均不含双休日)。各校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3.服务地点
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内。
4.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集体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5.服务收费
坚持“自愿、公益”原则,适当收取费用,收费标准5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加1期或者2期,按参加期数缴纳托管费用。
6.班额师资
原则上学校满30人开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在同一期内尽可能保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公益普惠。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2.家长学生自愿。暑期托管服务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具体安排,优先照顾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子女。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暑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3.教师志愿参与。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
4.充分保障安全。各校要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托管学生上下学由家长自行接送,寄宿制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精神,托管期间学生不住宿。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是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家长看护困难、减轻家庭负担的民生工程。各校要制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多途径、多形式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2.加强统筹协调。各校要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主体责任,成立学校暑期托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共同做好指导管理等工作。要加强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要积极予以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要明确收费主体,制定操作细则,确保收支规范、公开、透明。
3.加强监督指导。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学校要重点围绕人员安排、服务内容和安全保障,加强对暑期托管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禁将暑期托管班变成“培训班”“补课班”,一经发现应及时严肃查处。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5
暑假在即,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子女假期托管难题,满足学生个性成长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现就做好20xx年我市中小学校暑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市城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6月26日(周一)- 8月31日(周四)
每天托管时间段为:上午8:30-11:30,中午11:30-13:30,下午13:30-17:00。学生和家长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也可根据学生需求,提供适当延时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组织基础性托管服务。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教师的看护指导下,按照作业管理要求完成当天的暑假作业,开展整本书阅读和分享交流活动,开设书法学习课堂,每天安排形式多样的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组织趣味性集体活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适宜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和项目化学习。
(二)开展个性化拓展活动。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提供思政类、科普探究类、手工制作类、艺术鉴赏类、体育拓展类、心理健康类等课程,丰富暑假托管的服务内容。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特色课程做好暑假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有需求的学校可以适当引进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的校外特色类课程资源、师资资源,签订服务协议,供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
(三)适度安排差异化学业辅导活动。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坚持不上新课、不留书面作业的原则,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每天安排一节课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四、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大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托管场所环境,在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原则下,扎实有效组织实施好暑假托管服务,力求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参与服务人员多元。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湾里管理局应利用好片区学校共同体建设模式,充分运用片区学校共同体优质资源,探索片区学校共同体联合创新托管育人模式,做好暑假托管工作。鼓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探索“利用社区场地、发动社区力量、教师走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暑期托管,构建“家、校、社”联合育人模式。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做到“应开尽开”,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暑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确定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二)“晒”好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示栏等,“晒”方案、“晒”课程、“晒”师资、“晒”特色等,让家长和学生详细了解暑期托管服务的项目内容,方便自愿选择服务时段和个性化拓展服务项目,利于学校做好统筹安排。
(三)服务周到组织线上线下报名。暑假托管全市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于6月19日开通报名通道,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立即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各自端口,发布本学校的托管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有序引导组织家长在线自主报名。如果一时难以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应主动耐心地接待家长做好线下纸质报名登记工作,事后再由学校帮助家长完成线上填报工作。托管准备工作应于暑期开始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暑假托管服务期间的班级设置。各学校根据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数量,视情况可以按原有班级安排,亦可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托管服务期间,可采取同伴互助、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项学习与活动。若遇学校报名人数不多、学生和家长仍有托管需求的,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明确一所牵头学校,开展联合暑假托管服务,将有需求的学生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接受暑假托管,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也可根据就近原则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混龄托管,教师走进社区开展托管辅导、组织兴趣类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需求“全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假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暑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推动“双减”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做的重要举措,总结课后服务和暑假校内托管的经验,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内容,精选课程资源,严格遵守“双减”有关政策要求,确保暑假校内托管服务高质量开展,确保做到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加强统筹,确保要素强保障。各县区教育部门应参照春秋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教师待遇,对暑假期间义务教育学校托管服务的收费和教师取酬予以明确;市属学校参照所在县区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收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所在区域公办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引进校外特色类师资或课程的,收费按照县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学校代收并根据协议支付。对中午有在学校用餐需求的学生,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前和供餐公司做好沟通,并参照日常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供应午餐,让家长放心满意。
(三)加强协作,确保师资多渠道。各学校要组建由党团员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支援参与,承担起暑假托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并合理安排好教师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充分的休息。积极吸纳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士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四)加强教育,确保安全零事故。各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完善暑期托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分工,完善措施,责任到人。学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托管期间使用的器材、场地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紧盯大型器材使用安全问题,对易损、易松动的设施必须做好检修与定期维护。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抗暑防高温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
(五)加强督促,确保服务优效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中小学生活动中心、教研单位应深入所属学校调研,发现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改进办法。要就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应用加强督促,组织学校和家长应用平台进行课程管理和反馈。市、县(区)两级“双减”专班应常态化、随机性对暑假托管服务开展检查,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访谈、了解情况。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及责任督学加强常态化精准督导,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情况。
各学校实施方案于 6月17日前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 案,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发布课后服务内容。各县区、市属学校于7月31日前报送暑期托管阶段性小结,9月10日前报送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实际成效、问题困难、工作建议等。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6
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缓解小学生暑假“看护难”的现象。20xx年我市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开展小学生暑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各区要把推进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作为顺应民生需求、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普惠原则。暑期托管服务是减轻家长负担,解决学生暑假“看护难”问题的民生举措,各区要坚持服务的公益性,采取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方式筹措暑假托管试点服务经费,小学生免费参与托管。
(二)师生自愿原则。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参与学生暑假托管服务的人员以教师为主,各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要求。对志愿参与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各区要合理安排托管服务时间,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和参与教研、培训的时间。
(四)多方参与原则。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要加强协调统筹,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退休教职工、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参与托管服务,逐步构建社会多方参与的暑假托管服务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20xx年暑假,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五区开展暑假托管试点工作,每个区选取5所学校作为托管场所,托管场所的选取要综合考虑社区布局、地理位置均衡、设施设备等因素。托管学校可接收本区学生,也可接收其他区学生,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
(二)托管报名。暑期托管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名,在微信搜索“随石管”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步骤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将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或者“石家庄教育发布”公告。
(三)服务对象。托管对象以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居住的市民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中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在校小学生为主,以返乡探亲小学生为辅,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托管。
(四)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立足本校实际,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托管期间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暑假托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一区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区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各区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广泛参与、家长支持的暑期托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按照“以校为本、以生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好暑期托管试点服务,确保有需求的学生享受暑期托管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二)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师生安全健康。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托管服务的首位,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坚决防止发生学生中暑、溺水等事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教育部门和托管学校要积极做好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暑假托管服务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内容;同时要及时提炼暑假托管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健全配套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共识和氛围。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7
根据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认真做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开展暑假托管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课后无人照管和学业无人辅导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的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托管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托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服务。
第三,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执行,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要免收服务费用。学校收取的暑期托管服务费用要全部用于对参与服务教职工的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托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托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托管、有效托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四、实施程序
1、大力宣传,正确导向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和家长委员会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讨论实施细节,制作小程序,大力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服务办法、服务费用等系列问题,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2、提交申请,审核确认
有服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学生托管工作致家长信》附后意见书,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并与家长签
3、为方便上下班接送学生,统一为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学生可以在校。家长也可以定制个性化的接送时间。
4、服务内容以作业辅导、问题答疑为主,以社团活动为辅。社团活动包括羽毛球、足球、篮球、乒乓球、合唱团、竖笛、笛子、中国象棋、跳棋、五子棋、围棋、魔方等课程,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需求自主选课。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8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开展20xx年暑假期间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解决暑期小学生看护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是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有益探索,是学史力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动承担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二)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
(三)公益惠民原则。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开展暑假托管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服务时间、内容、形式、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面向社会公开,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具体组织,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社会参与原则。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暑假托管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要积极发挥校外机构(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和社会上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与小学合作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五)保证质量原则。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好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课程资源,鼓励根据不同学情、不同兴趣,分层次、多样化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确保托管服务质量。
(六)安全有序原则。各学校应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暑假托管服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对象是以本校在读的学生为主,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困境儿童接受服务的机会。
(二)服务时间
20xx年7月19日至8月8日(3周一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周六、周日不提供服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上午时段、单下午时段、上下午时段(中午不在校)、全天托管。
第二期暑假托管服务视第一期实施情况后再另行通知。
(三)服务内容
1.基本托管服务。每个班不超过50人,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2.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科普等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其中,每天必须组织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暑期实践和科普活动等。
3.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四)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学校暑假托管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由学校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家长合理分担服务成本。暑假托管各学校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预收费用:单上午托管400元/人·期(含早餐),单下午托管250元/人·期,上下午托管650元/人·期(含早餐、不含午餐),全天托管800元/人·期(含早餐、午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证明后相关费用可适当减免。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缴纳餐费外,其他费用全免。
2.经费开支
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暑假托管服务教职工劳务报酬、水电费、教学设备购置及维护维修费、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相关活动、第三方服务费等开支,严禁挪用专项经费开支学校其他设备耗材及大型维修项目。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岗位劳务报酬方案,合理发放有关费用。参与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教职工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学校将相关材料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本职岗位职责、参与课程及管理岗位、劳务报酬收入等。
3.经费管理
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以学校为单位统筹使用,如有结余,优先用于水电费支付及设备设施耗损、维修等成本,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因地制宜盘活各类资源,结合实际开放托管服务学校,解决家长暑期看护孩子困难。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二)加强服务管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工作,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理解。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权利、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同时,倡导家长为学生购买相关个人保险。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强防控廉政风险,对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假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假托管名义乱收费。
小学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9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切实减轻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引导和帮助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义务教育学生暑假托管服务是落实中央“双减”政策,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新举措,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渠道。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承担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工作。鼓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假托管服务。
(二)教师自愿原则。引导和鼓励教师自愿参与学生暑假托管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对自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自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学校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自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假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三)学生自愿原则。暑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四)社会参与原则。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暑假托管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
(五)公益普惠原则。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开展暑假托管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和相关标准执行。学校服务时间、内容、形式、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要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具体组织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六)质量保障原则。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好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课程资源,鼓励根据不同学情、不同兴趣,分层次、多样化提供暑假托管服务,确保托管服务质量。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小学1至5年级。
(二)服务时间
20xx年7月11日至8月12日,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延长服务周期。托管服务每期1周(周一至周五共5天,双休日正常休息),每天托管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6小时。
(三)服务内容
1.基础性托管服务。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并组织人员带班,保障托管学生学习和活动安全有序。
2.拓展性托管服务。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科普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辅导性托管服务。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适度安排差异化学业辅导活动,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托管服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四)班级设置
各学校根据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数量,视情况可以按原有班级安排,亦可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每个班不超过55人。托管服务期间,可采取同伴互助、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项学习与活动。
(五)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
学校暑假托管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导向,市本级和三城区参照以下标准:
(1)课时费: 单上午托管市城区学校120元/人·期,乡镇学校80元/人·期;单下午托管市城区学校80元/人·期,乡镇学校60元/人·期;上下午托管(中午不在校)市城区学校200元/人·期,乡镇学校140元/人·期。
(2)午休服务:学校具备住宿条件,对愿意午休的学生可收取午间住宿费,市区学校20元/人·期,乡镇学校10元/人·期。
(3)伙食费:学校具备提供饮食条件,对愿意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校根据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证明后相关费用可适当减免。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缴纳餐费外,其它费用全免。
2.经费开支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暑假托管服务费用,增强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坚持倾斜一线的原则,向参与服务的一线教师倾斜,严格控制管理人员数量,保障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合法劳动报酬。
(1)教师课酬。各学校教师课酬总额原则上占暑假托管服务费用支出总额的80%左右,并以一期为计算周期,按教师课时系数发放。
(2)管理人员报酬。各学校根据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管理的情况,原则上按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总额的15%左右支付管理人员报酬。
(3)其它开支。可按暑假托管服务费用支出总额的5%左右用于补贴学校支付水电费、缴纳税金和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等。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岗位劳务报酬方案,合理发放有关费用。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的教职工(志愿者)需经所在学校同意,学校将相关材料报本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教职工(志愿者)个人基本情况、本职岗位职责、参与课程及管理岗位、劳务报酬收入等。暑假托管服务经费参照校内课后服务经费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假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暑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推动“双减”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做的重要举措,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内容,精选课程资源,切实加强暑假校内托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因地制宜盘活各类资源,结合实际开放托管服务学校,解决家长暑假看护孩子困难的问题。各学校要组建由党团员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支援参与,承担起暑假托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并合理安排好教师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充分的休息。积极吸纳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士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强防控廉政风险,对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假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假托管名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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