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集锦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集锦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集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习教育心得体会集锦1

  最近一段时期,我参加了南垂驾校,驾驶员学习培训班。通过理论知识和驾驶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学习,对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等基础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刻的体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人们对物质和净胜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交通用车迅速进入评测百姓家,成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何遵守交通法规,做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楷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尽一份自己的力量,我的体会总的一句话就是:“一慢解百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座车出行时,经常会看到公路两旁树立着高大醒目的交通安全牌:“十次出事十次快”,“酒后严禁驾车”,“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注意交通安全”等等。这些语重心长的话语,也许当时的人们对此理解并不深刻,但对于参加学习培训和即将从事车辆驾驶的我来说,理解更透了,感触更深了。回想以前交通事故,哪一起不是车速太快引发的,哪一次不是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真是“车祸猛于虎”啊。

  安全行车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里面确有一定的道理,就像老师傅开车一样,一个简简单单的操作,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把这些道理全部包括在内了。因此,当我们驾驶车辆时,应时时刻刻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危险事故在我们身上重演。

  以下是我在学习驾驶期间想各位师傅学到和自己总结出来的几点意见,不对之处多多包涵,多指教。

  一、准时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及时了解安全新形势,通过每一次听课和其他培训学习,工作上吸取大家的经验教训,稳重驾驶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安全学习是定期提醒我们对安全提供警惕,一点都不能松懈。

  二、在高速公路上一定要保持最安全的距离,更加车速而定,例如车行驶速度在100公里,跟前车距离应保持在100米以上,观察后车的行车速度,如你的候车距离离你太近,那你就要采取轻点刹车,提醒后车不要跟得太近。特别是高速公路出入口位置,是交通事故的黑点,所以告诉公路上保持车距是最重要的;其次是不要乱变行车路线,要观察清楚前后左右的情况方可以变线,不要左穿右插,违章超车,按线行车,一定要铭记在心,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正确行驶的标线,才能保证安全。

  三、在城市道路行车,一定要按规定的车速,规定的路线行驶,不闯红灯,不抢道路,观察行人的状态,要以人为先。

  在风雨季节路面可能有积水,要看清楚是路面积水水深情况,过路时发动机转速一定保持平稳,以低速档行驶,过完水路面后,要踩几下刹车排出车轮里面的积水,不然会影响刹车安全,如遇暴风雨视线不清时,要靠边停车待行,等暴风雨过后再行,一定要做到四防,即:“一防视线不清,二防行车撞人,三防车辆侧滑,四防涉水陷车”,驾车出行时时刻牢记。

  安全驾驶,就是要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开文明车,行文明路,以实际行动争做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模范,做一个懂法守法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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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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