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车辆通行通告(5篇)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5篇)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1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通行限制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栖凤南路(不含)、栖凤中路(不含)、栖凤北路(不含)、宝塔北路(不含)、机场路(不含)、秦淮大道、幸庄路(不含)、新龙路、金龙路、银龙路、天生桥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东路、246省道(不含)、幸庄路(不含)合围区域内7时至21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三、天生桥大道通行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7时至21时禁止变型机械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及三轮摩托车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于20xx年5月11日0时开始实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2

  经有关部门批准,立汤路(中滩路至立水桥北)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至11月08日止,对立汤路部分路段采取禁止车辆通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立汤路(中滩路至立水桥北)禁止车辆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中滩路、北苑路行驶;

  二、立汤路(六环路以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六环路、京承高速路、八达岭高速路行驶;

  三、立汤路(太平庄南街以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2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定泗路、回南路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9月29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3

  经有关部门批准,丰台区丰台南路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丰台南路(樊羊路至南四环路北辅路)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绕行樊羊路、南四环路北辅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年9月23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4

  为全面做好“圣诞节”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及时处置节日期间道路交通拥堵以及重特大交通事故,使广大群众能够真正渡过一个平安、详和的节日,交警支队决定从12月24日18时起,对部分街路进行封闭,禁止车辆通行。

  封闭路段如下:

  洛阳路(中央大街至福德转盘段)

  圣昔路(汉口街至人民街段)

  阜康路(林西街至人民街段)由东向西方向

  交警部门将根据车流大小和拥堵情况,对其他路段进行封闭,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交警工作。

  年月日

禁止车辆通行通告5

  为进一步保护白云山风景区的生态环境,保障游客的安全,现就进一步在白云山风景区实施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白云山南大门(双燕岗)起至西大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侧)的所有风景区专用道路列为限制机动车区域。其中南大门至明珠楼桃花涧上门岗为先限路段,桃花涧上门岗至西大门为缓限路段。

  二、自20xx年4月19日起,每天上午6时至下午5时,除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白云山风景区环保电瓶车、白云山管理部门工作车辆以及经核定的驻山单位工作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驶入先限路段。缓限路段在白云山西侧大型停车场建成使用前暂时允许通行。

  三、需进入白云山限车区域执行特殊公务的机动车,应主动向白云山门岗值班人员说明,经确认后迅速放行;对非执行特殊公务的机动车,门岗应拒绝放行。

  四、白云山驻山单位的后勤补给运输车辆和在白云山担负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的工程运输车辆,可以在上午9时之前、下午5时之后通行,其他时间禁止通行。

  五、除白云山管理部门工作车辆和白云山风景区环保电瓶车、经核定的'驻山单位工作车辆以及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可以往来行驶外,其他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

  如特殊情况确需逆行的;需报告白云山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行驶。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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