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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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赣助中心〔20xx〕29号《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 ——20xx年,我校先后为40名贫困高中毕业生提供了高考入学资助金,共发放资助金20万元。新生入学提供路费4人,发放资金0.2万元。

  20xx年秋季 ——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国家助学金,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3.495万元。

  20xx年秋季 ——20xx年秋季,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高考入学资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方案”。

  5、制定了“新余市第十六中学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含宣传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为贫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学业而设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6、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7、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财政惠农补助一卡通发放。未统一制作资助卡发放。领取人签字。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56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3.3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0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6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9.9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21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0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0.4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87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6人,(每生125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325万元。

  20xx春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7.5万元。

  20xx秋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56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8.5万元。

  四、各学期贫困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20xx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初中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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