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合同模板集合8篇
有关项目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2、安装工程地址:
3、安装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布线和施工人员的住所及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 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安装工程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入场。
2、安装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 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 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安装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 a.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可请权威机构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并出示测试报告及结论,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 b.若权威机构对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安装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将在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再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安装工程完工,则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安装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结算方式
监控设备金额为:xx 元(人民币: 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xx .00元(人民币: )。整个监控系统总额的15%(包括硬盘录象机价格在内)
八、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款项,作为定金。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系统验收完毕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额。
4、合同执行过程中安装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安装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在付款条件4中结清。
九、设备标准、货运方式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更新换代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八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报价表〉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家运天城福乐多超市内(收银台出口对面)场地,室内面积一共 平方,由乙方在现有的游乐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设备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合作,续签合作协议。乙方不愿意退出,乙方有优先合作权利。
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的游乐设施及场地,并增加消防通道旁边的仓库给乙方开发使用。
4、在双方合作期间,新增加的儿童游乐设施投入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购买补充的设施由乙方所有,折旧费各自自行承担。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消防设施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闲置地招租合作,乙方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物业管理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用量核算,按规定时间交付。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收入分成方式:
(1)、游乐园产生的收入扣除游乐支出(含水电及人工工资、宣传费用、维护后期设备所需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即是利润。
(2)、甲乙双方可得利润分成比例为1:1,即是双方各得纯利润的50%。
(3)、每天的营业额采用双方监督机制,为了更好的运转,每(半月或一
月)现金结算一次(具体双方协商定)。
(4)、甲方收银台指定专人开出收据(二联),甲方保管现金和发票第一联,乙方凭发票第二联放人进场,半月后双方凭收据结算,支付相应的支出。甲方收银台票据丢失或经济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遇到结算受阻,乙方可以不经过甲方同意自行收取现金。如果甲方没有违反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不需要收取顾客现金,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0%,并予以警告,直至开除。
(5)、后期(开业后)如果乙方引进新的娱乐项目进场,再根据项目的投资成本、出资方式等补充讨论双方利益分成方案。
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xx人民政府乙方:xx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乙方决定在x县x镇建设轧花厂,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决定在x县x店镇投资1340万元接转xx轧花厂。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第四条 甲方承诺乙方在投资开发中,全面享受xx人民政府、xx人民政府和xx县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部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建厂后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水、电、通讯、消防治安及其它有关手续。
第七条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项目筹建期间的有关手续办理。
第八条 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若发生民事纠纷,甲方应给予协调,必要时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和运营,如出现法律纠纷和生产事故,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在建设或投产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县xxx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xx(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4
签约双方:
甲方:xx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乙方:香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xx市云龙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香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建设、经营热电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范围
1.1乙方将以其下属或关联会司组建合资公司(简称“合资公司”),在xx市东区共同投资、建设、经营2 x 15MW热电项目,首期建设规模为三炉两机,今后随着开发区的发展进一步扩建该热电厂
1.2协议双方将把该热电项目建设成为公共电厂,同时向开发区和县城区的相关工业及民用项目直接供热、供冷、供除盐水,并将所发电量输入公共电网。
1. 3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将从合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开始,直至二台发电机组商业运行后的30年止。
1.4热电厂的投资总额为2600万美元,合资会司的注册资本金为800万美元。 1.5合资公司预计占地150亩,土地价款及付款方式另行协议。
2双方的责任
2. 1甲方的责任
除本投资协议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有如下责任:
2. 1. 1负责开发区的供热规划,该供热规划应取得乙方同意;
2. 1.2负责热电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政府审批的申报与协调,并使合资公司最终取得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相关部门的批准;
2. 1.3协助合资会司取得项目建设所有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保证合资公司以协议的价格取得所需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项目开工前负责做好项目用地的 “五通一平”工作,即水(自来水、排雨水和污水)、供电、公路、电信、邮政通讯及土地平整;
2.1.4加紧办理相关土地征用及土地出让手续,在合资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前确保合资公司筹备处的工程技术人员提前进场开展勘探打桩工作;
2. 1.5为合资公司提供积极、优质、高效的服务,将派专人参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以协调解决合资公司投资热电厂项目当中可能遇到的任何与政府各部门及政府职能相关的问题;
2. 1.6满足热电厂项8投资与开发建设的需要,做好生活服务设施、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21.7促使当地电力部门尽决确定东山热电项目的电力接入系统方案,将本热电项目就近接入变电站;
2. 1.8要求航道、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协助合资公司获得有关批准,保证本项目运输和取水的需要,保证热电厂的运输通道的规划与建设同步进行,满足热电项目的运输需要;
2.1.9协助合资会司的`项目申报和审批取得各级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与批准;
2.1.10在投资各方按照法律规定向合资公司注入资本金的情况下,甲方出面协调
银行和金融机构,以项目融资方式提供项目投资总额与资本金之间的差额信货支持:
2.1. 11协助合资公司获得政府对电价、蒸气价、合资公司其他产品的价格等等以及其调整方式和优惠政策的批准;
2. 1. 12协助合资公司安排热电厂建设和运行所需的供水、供电、交通、通讯和其他服务;
2.1.13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另行协议
2.1.14在合资公司热电厂开始建设后,()甲方应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
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126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合资公司热电厂热网管道铺设进度。确保关停并拆除热电厂供热半径范围内的全部小锅炉,并且在合资公司热电厂供热能力范围之内不再新建锅炉,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热电厂造成的全部损失。合资公司热电厂投运前,区政府有关部门将硕发供热管道的保护条例,使供热管道免遭他人无意或有意破坏。为此,甲方为热电项目专门出台关闭小锅炉实行集中供热的政策性文件;
2. 1.15巧协调解决在合资公司热电厂的热网建设过程中出现政策方面的问题 ,领布 政策性文件规定热用户的交费办法,制止偷汽和花欠蒸汽费用的行为
2. 1. 16办理合资会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 2乙方的责任
2.2. 1在甲方履行其责任的前提下,尽快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合资奋司取得本协议;2. 1.2条所述的全部审批的条件下,争取使本项目在20xx年内开工; 2. 2.2按合资规定交付认交的注册资本;
2.2. 3协助合资公司取得项目所需的商业银行货款;
2.2.4协助甲方完成开发区的供热规划;
2.2.5受合资公司委托负责实施项目总承包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
2. 2. 6协助合资公司洽谈并签署《购电合同孰《购热合同》;
2. 2. 7同意与本热电项目同步建设并且先于热电厂具备供热条件的用热企业根据其首期用热需要新建锅妒,但是,甲方应保证协调该用热企业在热电厂具备条件后有热电厂向其供热,并根据2. 1. 14的要求处理该锅炉,具体事项将由甲乙双方和上述用热企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2.8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3工程建设管理
3. 1项目工程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由乙方负责合资公司筹备处,并负责项目筹建工作。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合资公司成立前设立的合资公司筹备处应由董事会批准后撒消。合资方将促使其在合资公司当中的董事一致同意由乙方负责成立项目工程指挥部,并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3.2合资公司将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对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理。
4售热协议
合资公司将与各用户签订供冷、供热水和供应除盐水的合同。其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将在合同中规定,甲方将全力协助合资公司与各用户签订购售热合同,并协调相关事项。
5.项目开发组织机构与开发费用分摊
5. I为加决项目的实施,更好地组织工程准备和前期工作,以提早开始建设,乙方将组织合资公司的筹备处。该筹备处将在合资公司成立前由乙方负责组建和管理,合资公司一旦成立,即由合资公司董事会负责。
5. 2本投资协议签署后,合资公司的前期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其资金来源是乙方投入的前期费用,该费用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可作为出资方向合资公司出资的股本金可由合资公司偿付给出资方。
6投资环垅的承诺
甲方承诺为合资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6. 1云龙区为合资公司提供积极、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机构协调解决合资公司项目当中所遇到的需政府协调解决的任何矛盾和问题6. 2云龙区人民政府对合资公司实行“二证一卡”的扎口收费制度,其他部门不得向合资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云龙区将确保合资公司享受云龙区纪委、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颁发的“重点挂牌保护单位”资格。
6. 3甲方承诺,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依法保证本热电项目以及发展权在本热电项目供热区域内发展的排他性,以支持合资公司在供热区域内形成规模经营条件。若热电项目的依法排他性被违反,应以本热电项目建成后十年内的正常收益加上电厂资产总额的总和为限对合资公司作出赔偿。同时,也承诺给予合资公司在市东区本热电项目供热区域外其他区域发展热电项目的优先权,以支持合资公司在市东区区域内形成规模经营条件。
7.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在协商开始后的60日内达成解决方案,则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分会由其在上海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划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8保密
在本合作协议签署前和存续期间,双方已向对方披露或可能向他方披露了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秘密事项的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此外,在协议存续期间,双方还可能获得有关对方和合作项目的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收到上述资料(包括书面和非书面信息)(“保密资料,‘)的双方应对这些保密资料进行保密,除为投资项目利益外,不使用这些保密资料。双方保密责任并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9.其他
9. 1甲方在本协议中给予合资公司的优惠政策与待遇是持续稳定的,不因政府人事变动、财政状况不同而使合资公司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9. 2除保密及争议解决条款外,本投资协议并非构成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9. 3本投资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9.4本投资协议书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xx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签字代表:
乙方:香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字代表:
双方地址、电话、传真、账号(略)
20xx年七月十七日家庭装修合同范本车辆维修合同范本实验室建设项目合同书
项目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___元,结算金额__________元,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款项已结清,不存在债务纠纷,现终止此合同,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日
经办人(签字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6
通湘成本管理〔20xx〕 号
关于印发《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三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费用的审批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备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由工程管理技术部经理审批;增加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
项目合同 篇7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__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5、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6、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1.5倍工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自签订日之后20日内结清),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附:如铜陵桑德水务公司任一项目重新启动,将优先录用之前因公司项目暂停解聘员工。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__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5、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6、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1.5倍工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自签订日之后20日内结清),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附:如铜陵桑德水务公司任一项目重新启动,将优先录用之前因公司项目暂停解聘员工。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__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5、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6、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1.5倍工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自签订日之后20日内结清),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附:如铜陵桑德水务公司任一项目重新启动,将优先录用之前因公司项目暂停解聘员工。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8
工程项目名称:石家庄广播电视采编播综合业务大楼
委托方: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服务方: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石家庄广播电视局(总台)
项目管理单位: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
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
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
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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