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终止合同四篇
终止合同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终止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终止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该房屋的租赁。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1、乙方应将该房屋租金付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应当搬离该房屋,至搬离日期间乙方所产生的房屋租赁费(以天结算),以及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应在搬离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由于乙方在租赁期间擅自对该房屋进行扩建和增添房屋设施等行为并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在搬离时可自行拆除;同时对于乙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等,甲方不予支持。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2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是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不管在什么时候对劳动合同做出处理都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每个阶段都有需要双方格外注意的地方,这关系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终止合同 篇3
经由__先生/小姐/公司售出深圳市__区__路__阁,现因__原因。
原与__先生/小姐/公司证件号码:于 年月 日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经双方协商该合同终止。
补充:
1:
2:
3:
特此确认并无异议!
卖方签名:
买方签名: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20xx年11月23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租赁给乙方位于丰县东环路南段路东(秦庄前首)的厂房及厂内附属设施使用,双方的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有效期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已交付至20xx年12月30日,余二年的租赁费未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2月30日提前终止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于20xx年11月23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第二条:乙方应在20xx年12月30日前把独立生产过程中所产
生的各种费用结算清楚,如有拖欠,甲方有权配合有关单位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应根据合同包括的《租赁物明细
表》内所有物件的完整归还给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做出相应赔偿。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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