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精选安全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佛开改扩建工程FK-0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1、工区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是施工(生产)现场的直接指挥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检查和督促责任。

  2、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针对即将进行的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履行签认手续,督促自己管辖的人员执行相关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要求。

  3、经常对自己负责管理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贯标5.5.4要求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检查操作人员的施工工具、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到施工日志的人员情况或备注栏中。

  4、每天按相关的安全交底单,对自己的管辖范围逐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纠正,并将结果反馈给项目安全员。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工区和项目领导、项目安全员,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调查等。

  6、对自身违章负个人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对乙方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保范围:

  承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月不得超过零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

  5、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6、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7、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职责权限

  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负责人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7、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xx《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及检查。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4、必须遵循甲方关于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标准。

  乙方权利:

  1、重点部位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4)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1) 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以100-1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4)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5)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1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0.3%给予处罚。

  五、补充条款

  乙方应按照北京丽贝亚成都苏宁广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相应补充条款执行

  六、合同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合同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我方没有收取管理费用。

  4、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安全工程部备案一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安全合同 篇3

  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商品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商,并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食品经营业户审验原件后由供货商盖章)。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

  3、保证提供每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积极协助销售商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者的'责任

  1、食品销售者要对购进的食品的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措施。

  2、食品销售者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

  3、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合同书自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书一式 份,双方各 份,向当地工商所备案一份。 供货商(章): 销售商(章):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 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 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 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保安部。

  5、 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 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 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 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 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 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 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 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 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 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 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 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 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 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 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 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需方:

  供方:

  为明确需、供双方利益、责任与权益,经需、供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安全门的制做及工程概况:

  1、工程安全门的颜色款式格

  2、工程门的生产要求:板厚ST12冷轧板及磷化烧漆处理。

  3、产品配件:合页采用高强度钢制内铰链,门框带连体门套及门铃、门镜、锁具为公安部合格专用防盗锁。(或以封样为准)

  二、合同总价:

  本合同订工程安全门单价为 樘/元,共计 樘,电控楼宇门单价为 套/元,共计 樘,其中左开门 樘,右开门 樘,楼宇对讲门 :套,人民币总金额 元,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动按实调整。

  三、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门首付按总造价%付定金款,到货应付 %,安装验收合格完毕后应付 元。

  四、产品交货及安装、验收:

  1、交货时间: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安装工地,并在天内安装完毕。

  2、在供方安装过程中,需方应同施工单位协调提供电力,堆放场地。

  3、供方在安装中要做好施工全过程的成品及对未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以免使施工单位造成损失,并要及时与施工单位调好各方面关系。

五、违约责任:

  1、供方在接书面通知书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如25天内仍未进场安装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供方索赔合同竞价的'5%违约金。由供方造成工期延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赔偿给需方。

  2、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由需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2份,需供双方各执1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使用及经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年 月日签订的《商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出租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经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内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书面备案。

  3、乙方作为仓库使用的房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主体安全结构并符合设计及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可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对装修拆改情况应向甲方留书面备案。

  5、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改变或装修时,需具备施工资格的持证装修人员施工,方可进行,相关装修改造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批准, 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6、合作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行为的,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的,在开业前应取得相关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灾、腐蚀、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并应负责修缮房产并赔偿相应一切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10、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租。

  11、乙方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必须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室外悬挂、搁置、张贴任何物品,应保障该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该物品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因乙方对该房产(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15、合作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损害与甲方无关。

  16、本协议是《商租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租租赁合同》如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安全合同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40M三管塔基础建设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大榆树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辛家君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20xx 年6 月1 日起至20xx 年 6月 1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安全合同 篇8

  委托单位(甲方):CCCCCCCC苑社区监理单位(乙方): XXXXX爆破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公安部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CCCCCC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CCC县板CCC路与莲CCC山路交汇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XXXXXXX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公安部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xx,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9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一、试验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后才能上岗。

  二、试验人员在现场检测压实度的过程中应注意过往的车辆。

  三、在检测压实度时,应注意用酒精烧含水量的方法,严格按酒精使用说明操作,闲杂人员不能乱动,亲自操作使用酒精燃烧含水量的操作人员要穿棉布或阻燃衣裤,严禁穿化纤衣裤。

  四、使用燃烧酒精检测泥土的含水量时不得直接把酒精倒入饭盒中,应把酒精倒入勺子上,然后再用勺子倒入饭盒中,第一次烧完后用干木条伸入饭盒中,干木条不被烧着即表示酒精已经燃烧完毕,然后再用勺子将酒精倒入饭盒中,倒酒精入勺子时,应与饭盒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米以上),并要背风倒取,倒完酒精后应及时盖好酒精桶的盖子。点燃酒精就用火柴。

  五、称量含水量时应用手触摸一下饭盒侧面,待饭盒冷却后再进行称量。

  六、在试验室操作时试验人员应检查电源、电线、插座、闸刀等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请电工进行检修,严禁非专职电工拆修电器设备。

  七、在试验操作过程中,试验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当发现机械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待专业人员检修完好后方可使用。试验机电设备在运转时试验人员严禁擦摸机器转动部分。

  八、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九、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工程处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10

  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陕西嘉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高郡

  现因乙方承揽了甲方的综合库至瓦头坡公路工程的劳务机械施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标,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生产安全责任,现依照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务,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3、配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标志服,安全警示标志牌(栏)等设施。

  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按日作好标志标牌摆放情况的书面记录以及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现场的状况并送呈甲方备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摆放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发现倒地、损坏的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应及时补放。对不能修复的涵洞、危桥和损坏的路段除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外,两端还应设置禁止通行的障碍物。

  6、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

  7、注意防火、防盗,凡对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8、工地开工前,应与民工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9、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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