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申请书合集12篇
调查取证申请书合集12篇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查取证申请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女,汉族,1973年10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调查xxxxxxxx,特别是20xx年1月之后公司的`财务入账情况及银行入账记录。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诉被告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主张支付给被告借款共9135000元。鉴于本案案情较复杂,原告并非直接将上述借款打入被告公司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给被告。鉴于相关证据由被告掌握,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取证,故原告依《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调查被告的相关财务账册及其银行入账凭证。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林xx,男,汉族,1973年5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原中央储备粮汕头直属库4号仓和6号仓保管员,现住址:广东省汕头市华坞村大路12号4座106房,联系电话:
代理人(申请人的岳父):黄xx,男,汉族,1942年1月19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广东省汕头市华坞村大路12号4座106房,联系电话:
被申请单位和被申请人:中储粮汕头直属库,法人代表黄少辉主任。住址:汕头火车北站东侧。
被调查人:黄利忠,20xx年至20xx年,中储粮汕头直属库主任。
调查事项:
20xx年12月29日,中储粮汕头直属库主任黄利忠授意和指使综合科和人事科科长詹文才和助理刘永平操作出一份书面通知,同时由他俩负责送到林奕宏住宅(汕头市华坞村大路12号4座106房)。
此份通知的内容,涉及刑事:中储粮汕头直属库指控林奕宏(4号仓和6号仓保管员)在20xx年12月29日离开粮库时,私自匿藏挟带粮库4号仓和6号仓的账簿、凭证、单卡出走,事关国家财产和机密资料,所以,林奕宏自被指控之日起就涉嫌盗窃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而作为指控方的中储粮汕头直属库的主任黄利忠因为自案发之日起:一、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二、不保留案发现场。也涉嫌伪造证据,诬陷被控方(林奕宏)的刑事责任。
林奕宏和他的亲父母和岳父黄厚才长期以来多次向黄利忠提出请求,要他查清事实,撤消上述的书面通知,还林奕宏的清白,但至今未果。
为此再次向中储粮汕头直属库现任领导黄少辉主任申请:请你行使领导导人(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积极调查涉嫌伪造证据诬陷他人的`黄利忠,并逐项破解有关疑点;
一、案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林奕宏即用书面传真给黄利忠,请求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上级(中储粮广州分公司)报案,请求来人主持,然后被指控涉嫌盗窃的林奕宏方可进入粮库打开他保管账薄档案资料的铁皮箱,让有关部门查验。但是黄利忠并没有接受这项最关键和最有效破解疑案的方法和意见。因此黄利忠必须老实向库领导和有关部门交代不报案的原因。
二、虽然案发至今已将近十年,但粮库是国家企业单位,管理机构是完整的,所以黄利忠完全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当年案发现场的证据资料和案件发生现场的见证人。这是黄利忠的责任决不容许他用任何借口推卸责任。
三、上述二项如若黄利忠交代不清楚或拒绝坦白,作为中储粮汕头直属库的领导人黄少辉有权力和责任向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移送黄利忠涉嫌策划和指使下属伪造证据,诬陷受害人林奕宏的违法犯罪材料。
四、希望黄少辉主任根据党纪国法办事:
五、可爱的黄少辉主任,我们不希望你因徇私包庇犯罪嫌疑人而跟他们一同上法庭。
因为我们已经于今年7月份就向你寄书面申请书。所以今次的申请书,请求你在十天内给予答复。
此致
敬礼!
中储粮汕头直属库黄少辉主任
申请人:林xx
代理人:黄xx
20xx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
地址: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
委托代理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
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李xx,女,xx年3月8日生于xx省耒阳市小水镇,xx市xx区柯子玲管理区x南街居民,现居住于xx市xx区柯子岭管理区x南街x巷x号x楼。
请求事项:
1、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20xx年xx月xx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而殴打李xx等有关资料;
2、到当地派出所即景泰街派出所调取刘xx夫妇于20xx年xx月xx日为霸占房产驱赶李xx暴力撬锁并且于20xx年4月30日在房门上乱贴告示、驱赶租客等等有关情况。
事由:刘xx诉申请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牵涉刘xx夫妇近十年来绞尽脑汁,耍尽一切可能之手段企图用非法手段霸占李xx现居住的位于xx市xx区柯子岭管理区x南街x巷5号2楼3楼之房产。
多次利用社会上不明真相的或者地痞流氓来驱赶。
此致
申请人: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本案被告):×××,男,身份证号码:××××××,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委托代理人:×××
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及第三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为(20xx)深福法民三初字第×××号。
20xx年2月16日,申请人×××与×××就申请人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单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申请人得知房屋买受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且没有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为“三无人员”,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进一步履行。
20xx年3月2日,×××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了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xx]1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xx82号)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继续执行原限购政策》等相关国家、地方政策的规定,×××依然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
申请人认为,×××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能充分证明×××是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而×××的'购房资格问题将对认定本案原被告双方责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无权查阅×××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为了有利于法院查清本案事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法院调取×××在深圳市罗湖区地税局以深圳市×××有限公司的名义补缴的纳税记录及相关报税材料。以利于查清本案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下岗待业;现在住址:无固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路派出
所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与xxx离婚纠纷一案曾由申请人于二○XX年六月八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于二○XX年八月八日判决不准离婚,现已再次向该法院提出起诉。申请人与xx共同生活期间,常遭其殴打,情节严重时申请人只能拨打110向民警求助,民警同志前往现场调查后做有记录。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证明申请人曾确实被xx殴打,特向包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当时的出警记录和调查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XX年 月 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
xx路派出所在20xx年4月30日的`出警记录和xx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具体时间已记不清);
证据来源:xx路派出所和xx路派出所;地址:xxxxxx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x月x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女,____岁,汉族,________人,户籍所在地:________,初中文化。现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男,____岁,汉族,________人,户籍所在地:________,高中文化,现住: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
申请请求:
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向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贷款的65万元现金转账去向及明细表。
户名:莫雄斌,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分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之中。双方向工商银行的65万元贷款转账去向关系到本案夫妻双方财产分配、债权债务的分配,对本案公正判决有重要影响。基于上述事实,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本案被告莫雄斌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贷款的65万元现金去向及明细表。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处的` 案的案卷材料。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贵院已受理,且正在审理之中,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取得该证据。据此,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
敬礼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____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生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职权调查确认已付材料款的付款主体及付款资金往来状况以确定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合格的`原告主体资格,以及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被告主体资格是否合适
申请事由:
就贵院审理的麻新英(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诉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及____集团有限公司平泉帝景国际花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xx)平民初字第2593号),鉴于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所依据的唯一证据收款收据上显示的收款单位为“许章钊”,而非被申请人,故无法确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有买卖合同关系,也无法确定被申请人有权据此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在本案中的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同样申请人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亦不适格;另该收据显示“今收到材料款¥35713元,已付2万”,已付2万元的付款主体无法确定,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付款主体为申请人;有鉴于此,故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事项如前,望贵院依法予以批准,以保障司法权威及公证,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盼!
此致
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农民,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农民,地址:xx省xx县xx乡xx村xx社xx号。
申请人: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打定代理人:xxx(xxx之母),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xx镇xx路xx号x单元xx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xx与xx生前的.公司(xxx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xxx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xxx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xxx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调查取证申请书 篇12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xx。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xx
电话:xx
手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敬礼!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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