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5篇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人为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条款制定。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隐患或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镇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机关、村社、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武平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许勇武平派出所所长
杨省镇党政办主任
罗成波镇应急办主任
谭应君镇财政所负责人
向美蓉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小红武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罗成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落实相关各项措施。
同时设立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与治安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应急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农服中心、计生办、经发办等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相关物资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现场救治、处置和转送工作。
警戒与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应急情况发生时,即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临时派出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和分配、调度人力、物力等相关物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建立监测网络,设立监控点,发现安全事故及道路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值班电话报告(70660008),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响;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分级响应
一旦事故发生,我镇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三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已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没有造成人员被困,事故事态已被完全控制且没有扩大的情况,没有需疏散或现场避险的人员。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进行情况调查,排查相应安全隐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部门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帮助。
2.二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发生造成少数人员被困或受伤,事故事态有扩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现场避险。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时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1小时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知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救助准备。
3.一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应对发生的事故或初期响应失败导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较大并较易扩散,事故的发生造成较多人员被困或受伤且危险状况无法解除。
响应行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40分钟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即时请求临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提供援助。
五、响应程序
1.接警。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启动本企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19),同时报告镇值班室。
2.确定响应级别及预案启动。镇值班室将情况报告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程序。
现场指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值班室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各小组到位,并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工作。
现场恢复。现场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保护好现场以利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恢复区域秩序和组织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的生活,必要时提供相应的物资援助。
六、保障措施
1.交通运输保障。本镇长备有荣威SUV、猎豹两辆车,根据镇应急领导机构的指令随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同时及时做好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
2.应急队伍保障。按照《武平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应急突击队。
3.通讯保障。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4.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救治,与县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5.治安保障。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公安治安大队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6.资金保障。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申请县政府解决。
7.物资保障。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8.社会动员保障。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志愿者援助救灾。
七、应急结束
由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进展,适时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2.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款专用。
3.保险
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4.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九、附则
1.我镇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报请镇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内容通告相关部门。
2.本预案由武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雨、雪、雾等气候条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等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勤
副组长:胡忠
成员:王永松、季凯、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任志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置分类
(一)因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突发事件。
四、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总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安全、尽快通行;信息畅通、及时上报。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明确领导工作责任及相互补位措施,及时指挥启动和终止工作预案,形成科学组织、迅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
(二)属地管理原则: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交管大队要按照辖区划分,迅速出警,了解情况,维护秩序,控制事态,依法果断处置。
(三)先期处置原则:交管大队接指令赶赴现场后,立即按预案规定进行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开展疏导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及时报告原则:现场应急警力应保持和上级及指挥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现场了解到的确切情况及时汇报给市局值班领导,便于指挥机构了解情况、把握战机、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指令采取指挥疏导、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续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勤联动原则:各警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体现“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六)教育疏导原则: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时,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恢复交通。
五、处置内容
(一)遇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组织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转移财产;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人进入管制区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应在分流地点和沿线部署警力视情实施远、近距离分流措施。
(二)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置。遇有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置;组织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疏通抢险通道,确保指挥、救护、工程抢险车辆及人员、物资等顺利进出现场。经勘查,确定不会发生新的山体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备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车辆无法通行的,要组织车队通行备用路线。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责任明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快速勘查现场,迅速清理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强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建议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划定现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燃烧。造成泄漏、燃烧的,要依法进行交通管制,视情疏散群众;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监、急救、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疏通救援车辆通道,确保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对事故发生地段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过事故现场。
(六)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发生的事件,要尽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交通的程度,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规模大小,群众情绪、行为的激烈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疏导分流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人员疏散或离开路面后,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条件进行先期处置的,可量力处置并及时通知治安、刑事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备先期处置条件的,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等待治安、刑侦部门到达并做好现场勘查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处置步骤
(一)加强指挥,保证警力。遇突发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值班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加强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路况信息,同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交管大队除留少量值班、机动人员外,应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监控和现场管理。
(二)加大巡逻,保障畅通。雪、雾天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时,坚持全警上路,加大对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弯道及事故多发路(点)段的管理,逐层逐人落实岗位,及时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同时利用巡查车采取不间断喊话鸣笛警示等方法,监督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车速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车及掉头等现象。在路面有结冰的情况时与当公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在结冰路面上抛撒消雪剂,督促检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设施,在遇有路面结冰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进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雨、雪、雾天气及路面发生结冰的情况时,交管大队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媒体通报路况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雾天气及交通事故造成国、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并倡导驾驶人及时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况,选择合适线路,尽量减少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同时要加大与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时处置。交管大队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断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200米以外开始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打开警灯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应在现场最后一辆被堵车辆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并设置专人实施预警,预警车辆和民警应根据堵车情况持续向后移动,通过喊话和交通信号指挥后方来车减速并有序停放。对于事故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路政、施救、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车道的管理,严禁车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以保证应急车道畅通,并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在未恢复交通前,执勤民警不能擅离现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因各类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上路疏导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巡逻管控,掌握预警信息。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获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路面巡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民协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建立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救助受困群众。同时,要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以及相邻国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信息互通,保证在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及时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城区、开发区中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队,支援、配合其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证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交管大队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随时接警。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职责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值班室或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准确指导路面勤务。领导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值班民警和备勤民警手机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的预防及和及时有效的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葛沽镇交通事故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李树国
副组长:朱凤起、暴亭琨、胡双柱、潘俊琴、韩世莲、
胡振刚、董玉斌、张宏
成员:袁锡道、纪燕、李建军、马键、于池、
许志军、张玲、陈爱莲
成员单位包括:政办、镇农委、镇安监站、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综合执法队、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办公室主任有农委主任袁锡道兼任,办公室电话:
镇各所属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交通运输事故分组,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主任兼任,并将分组名单上报镇农委。
二、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委: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对镇域内各运输公司及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所有运输企业要做到及时消除隐患事故,落实好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办:负责协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运输保障工作。
3、镇安监站:协调相关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
4、镇武装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施救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救援资金的筹备落实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道路运输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7、镇综治办:负责案件后续社会稳定工作。
8、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稳定。
9、派出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安全保卫和事故调查及治安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护乘客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就近救援原则,交通事故发生时,附近村居要及时立即进行组织自救,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事故情况。
3、坚持统一指挥原则,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参加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领导小组应根据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四、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落实相应负责人,事故发生后,镇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按照本规定做到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妥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5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望京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引发的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龙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镇卫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联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分管安全的副镇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党政办、卫生院、应急办、各站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镇应急办主任蒲大章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急办牵头):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负责人何熠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党委书记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警务室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务室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隐患点。交管站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隐患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汇报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情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人大主席杨文高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副镇长刘新华、吴健、顾强、姜素梅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分别为朱志友、丁鑫、孙敏、王卫明、孙汉勤、倪金明、陆祥林、曹金荣、班加滨、丁辉、严海、夏友军、吴晓明、奚爱明、高风舞、顾世荣、唐勇、沈万华、杨从清、王恒铨、黄来扣、孙鹏、孙金才、邵兴华、沈建明、杜宏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求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吴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如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等恶劣天气致使车辆通行受阻等),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维护治安,清理路障,疏导车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姜素梅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医疗救援组: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人员和车辆及抢险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由专家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顾强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
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传橱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7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8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9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的突然发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游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现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成立由县文体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游国文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
2.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应亲临现场(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0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春节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和谐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机构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疏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在区应急办、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春运期间发生的较大紧急事件,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指挥、协调相关站、办、所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有关站、办、所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各站、办、所职责如下:
镇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有关安置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情绪疏导、协助有关的慰问送温暖及必要的安置协调工作。
中巴车队负责在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客运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预留足够的客车为备用运力。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及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做好相关的`春运应急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因寒冻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措施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运力疏运,并在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协调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稳定。增派执勤人数视具体情况决定。
由镇经委、民政办发动辖区内工厂积极动员准备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并切实做好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对确实需要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引导其正确出行,错开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对已购票但因天气原因留下过年的人员,要督促所在企业作出妥善安排,确保其住宿、饮食等生活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返回工厂企业。组织提供防冻物资和食品,以满足滞留客运站人员的生活需要。
(二)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或客车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在场管理人员、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上报区春运办,并组织有关单位迅速安排应急运力疏运现场群众。
发生爆炸事件时,客运站或客车现场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临时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等相关工作,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镇派出所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四)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xx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处置。
(五)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xx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和镇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xx中巴车队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建立春运动态日报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时向镇政办公室报送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动态情况及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xx的预警信息。
(七)应急运力准备
xx中巴车队在春运期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备用客车供紧急状况时调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需疏运旅客、群众的应急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运力准备单位,按指令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开到指定地点候命,应急运力准备单位及其他被临时抽调车辆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按应急运输线路运行,且不得超载,应急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参加非应急运输。
xx区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5日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1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2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校园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介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化品发生危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张兰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侯世文(张兰镇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阴晓波(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各包片负责人
成员:燕玉芳(交通管理员)
王维东(安监站站长)
张观伟(水利水保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乡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兰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正茂担任,成员有燕玉芳、王维东。
2.2主要职责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负责道路安全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预警
3.1预警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工程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1)一级(红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二级(橙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三级(黄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4、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
因天气恶劣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有关部门发布一级预警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及时协调镇村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当上级接管指挥处置时,镇指挥部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Ⅱ级(橙色)响应: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时,镇指挥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时,镇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督促应急处置现场,必要时向市指挥部请示。
Ⅲ级响应:凡发生地和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有关应急办量支援时,可以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
信息报送与处理:
Ⅲ级响应启动后,指挥部要向镇政府上报处置信息,ⅡⅠ响应启动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镇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24小时可采用网络或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指挥部,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问题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个人民政府、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奖惩
要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5
为落实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育人工作,确保全体学生及住宿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生乘车和上(放)学的管理,特制定预防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江廷明
副组长:张付显
成员:全体教师
二、职责
1、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制法规的教育和宣传。
2、每学期要对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
3、组织好每次学生放假返校期间的秩序,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三、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及车主。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