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兽药管理工作总结3篇

上半年兽药管理工作总结3篇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半年兽药管理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上半年兽药管理工作总结1

  xx市兽药监察站现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4人,本市辖区内有养殖小区11个,千头以上养猪场25个,饲料生产企业2家,饲料经营企业(个人)26家,88家兽药经营企业(个人),20xx年上半年我们共出动监督、宣传车辆30余次,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我市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个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共查获假冒伪劣及违禁药8件,货值3000元,办理监督执法案件8起,已结案6起,取缔无证经营门店1家。发放宣传学习资料600余份。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

  我们以实施《xx省兽药管理实施办法》及xx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为契机,于20xx年第1季度组成专班对全市17个乡镇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进行逐个调进摸底,全面掌握了全市兽药饲料质量及流向建立了翔实档案。检查中我们对每个门店发放学习资料,并指出整改内容及检查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8份,取缔了1家资质及条件根本不符要求的兽药门店,要求所有兽药门店实行明码标价,并做到标价真实,字迹清楚,货签对位,标签醒目。通过这些举措,一改过去我市兽药饲料门店脏、乱、差的状况,使门店面貌焕然一新,为实施兽药gsp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兽用生物药品市场专项治理。

  依据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力度,3月上旬至5月上旬我们与市兽防站开展了以禽流感、五号病疫苗为重点清查对象的.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所有的兽药经营门店,以及多家规模较大的饲养场进行了兽用生物制品的专项检查,共查出非法购销的各类的生物制品10余盒,过期失效疫苗40多支,对违反兽用生物药品专供规定的当事人给予了严厉处罚,有效制止了乱购乱销现象。我市重大疫病控制类兽用生物制品专供体系及长效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三、严把兽药、饲料市场准入关。

  把好“进货关”和“使用关”是兽药、饲料监督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为有效防范假劣兽药、饲料进入市场,我们对照《禁用兽药清单》、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及饲料“三无”产品,对全市经营门店进行源头清理查处,并要求各经营门店做好进销记录,认真填写处方笺,为净化我市兽药、饲料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建立兽药、饲料及畜禽产品安全监督检测网。

  6月上旬,我们组织力量建立了对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厂、超市和集贸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检猪尿样11个、猪肝8份、鸡肝2份、鸡肉2份,已初步建立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网络。

  今年工作中成绩是主要的,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回避,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往往只注意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忽视了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养殖场自购自用药品的监管还很薄弱;

  二是日常监管工作不够彻底,对违禁药品、人用药品、原料药品的清查还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药品使用监管不到位。

  三是工作手段落后,监督执法硬件配置不够完备。

上半年兽药管理工作总结2

  上半年,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蛋鸡养殖场抗生素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兽药及饲料生产经营活动日常监管等工作,杜绝了兽药类投入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车辆40余车(次)、执法人员430余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20家(次)、中等规模以上养殖场57个、抽检兽药饲料样品13个批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维护了我区兽药饲料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宣传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兽药饲料经营门市部认真宣传《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还将宣传重点放在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上,特别是利用包村联户、新型职业农民暨养殖大户培训之机,有针对性地宣传养殖环节禁用药物名录、科学用药方法、滥用抗生素的危害等知识。通过宣传让养殖户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自觉配合管理部门共同搞好兽药市场管理及合法合规使用兽药。

  二、认真开展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我区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制订了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车辆、资金等,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着重抓落实,使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动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20余家(次),查封饲料违法生产加工窝点1个,查处无二维码标识、过期失效药物一批。

  三、认真开展蛋禽养殖场抗生素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们组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等养殖量较大的乡镇,深入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禁药的危害,并同重点养殖大户签订了《养殖场规范用药用料承诺书》。主要检查内容有: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使用情况,购药用药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是否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是否使用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药物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兽用抗菌药组方、规格、用法用量等问题。共检查大中小养殖户290余家。

  四、开展兽用疫苗经营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农业部、省农委关于动物疫苗销售使用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查质量意识、查管理制度、查质量隐患、建立严格产品放行制度”

  的“三查一建”活动,同时开展以“查隐患、严治理、保质量”为主题的疫苗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对违规经营动物疫苗的10余家兽药门市部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认真抓好兽药饲料日常监管工作

  除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外,我们注重抓好兽药饲料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有:

  (一)加大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各门市部有无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否到期,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兽药饲料有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标签是否规范、兽药是否经过GMP认证、是否超过保质期等内容,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清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共检查兽药经营门市部220家(次),取缔无证经营户2个。

  (二)加大兽药饲料质量抽检力度。注重样品抽检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监测兽药、饲料有效成分不足和添加隐形成份等行为。已抽检兽药、饲料、预混料品种13个,抽检鸡蛋样品10个。

  六、存在问题

  1、兽药经营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仅专业知识贫乏,而且对行业法律法规知之寥寥,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畜牧业发展对兽药经营人员素质的`需要。提高兽药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素养迫在眉睫。

  2、执法手段薄弱,缺乏实验室检测手段,影响了兽药饲料市场的有效监管。

  3、养殖环节兽药使用仍存在很多问题:养殖档案里兽药使用记录不全,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等问题,仍然有使用人用药等违禁药物现象。

  4、经营环节仍然存在违法经营兽用疫苗现象,经营管理仍需加强、经营秩序仍需努力理顺。

  5、动物诊疗场所仍有违法使用人用药物现象,须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七、下半年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

  1、加大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约束生产经营行为。

  2、继续按照“双随机”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以抽检促监管,确保我区无兽药使用安全事件发生。

  3、工作重点是加大对养殖环节的兽药饲料使用监管力度。与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控制部门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力争使养殖行业兽药使用问题规范化、合规化。开展对养殖场(户)自配料的抽检工作,引导养殖场主按照行业标准自配、自用饲料,从而生产出合格的畜产品。

  4、按照上级的部署,加快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力争使发生在我区的每一笔兽药买卖、每一种兽药的来

  龙去脉都能实现全程追溯,从而确保兽药监管的有效性,保证兽药使用合规合法,保障畜产品安全、优质。

  5、继续加大兽药饲料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力度,保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杜绝兽用投入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

上半年兽药管理工作总结3

  20xx年上半年,黄岛区兽药管理工作在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和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兽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畜牧兽医局20xx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重点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兽药使用及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兽药抽检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兽药市场秩序,保证了兽药质量和动物疫病防治需要,促进了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黄岛区兽药经营企业9家。

  (一)加强兽药管理工作组织领导。黄岛区农发局高度重视兽药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了兽药行业监管工作。一是把加强兽药行业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同时,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20xx年黄岛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兽药行业管理工作。二是逐级建立了兽药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行兽药监管责任网络化,逐步建立了兽药全覆盖监管体系、可追溯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等。三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监督,不断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了兽药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规范全区兽药市场秩序,保障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自2月底开始,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20xx年黄岛区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组织兽药执法人员,围绕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不规范标签和说明书的清缴等工作,开展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兽药市场秩序。二是结合集中行动的开展,与全区兽药经营企业签订了《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与较大饲养场签订了《动物饲养场安全用药责任书》,以承诺行动进一步规范销售、使用假劣兽药行为的发生。三是为保证兽药经营、使用业户做到合法经营、合理使用,对区内9家兽药销售单位制定了《兽药进货记录本》、《兽药销售记录本》,针对大型饲养场制定了《兽药使用记录本》,并免费发放到各业户中,执法人员不定期巡查,检查内容记录在《兽药监管执法巡查记录本》,使不合格兽药做到追根溯源,兽药市场得以良性循环。四是积极推行兽药GSP试点,严格《兽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对新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到期需换证的企业,按照GSP要求进行验收,为全区兽药经营企业全面实施GSP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半年共集中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执法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9个、饲养场(户)51户,立案案件1起、结案1起、罚没款200元,查获不合格兽药930余瓶(支)、货值1600元、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000元。

  (三)严格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关系重大,黄岛区农发局始终把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作为兽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兽用生物制品主渠道供应制度,区内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全部由动物卫生监督所专职人员专管,统一领用,统一发放到各兽医分站,领用、发放记录规范齐全。二是加强兽药生物制品清查,结合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加大了对兽药经营企业、诊疗单位及使用业户销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的清查,严厉查处了经营、使用假劣疫苗行为。上半年全区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现假劣兽用生物制品。

  (四)强化兽药使用环节监督。兽药使用环节是当前兽药监管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保证畜产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黄岛区农发局高度重视,完善措施,不断强化使用环节监管。一是对区内较大的32家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到监管人员手中,监管人员每周到场(户)不少于1次,并制定了《饲养场(户)监管档案》,每次监管,填写档案。二是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完善兽药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全面建立健全兽药购进、用药记录。三是加大了对养殖场(户)兽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了养殖场和农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做到科学合理用药,防止使用违禁药物、滥用药物、不按休药期停药的现象发生。四是对较大饲养场签订了《安全用药责任书》,规范其安全用药责任。五是加大执法和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直接使用原料药、人用药以及来历不明、标签说明书内容不全的兽药,严查代购代销兽药、与畜禽种苗搭配销售等行为。目前全区蛋鸡存栏1000只以上、生猪存栏15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羊存栏50只以上、肉兔年出栏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五)加大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是打击假劣兽药、治理整顿兽药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黄岛区农发局制定抽检重点,严格抽检程序,在事先不通知被抽查单位的情况下,组织执法人员对区内兽药经营、使用企业进行了抽检,上半年共抽检兽药样品6个。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对20xx年下半年抽检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不合格兽药150支,罚款150元,并将不合格兽药清单发放到各经营、使用业户中,告诫各业户禁止经营、使用清单上所列产品,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六)不断提高兽药人员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兽药从业及执法人员素质,黄岛区农发局加大兽药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管理培训,不断提升了执法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我局信息宣传组的优势,利用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养殖户、经营企业进一步熟悉了兽药法律法规,提高了守法意识。上半年共集中开展兽药宣传2次,印发宣传材料1100余份。二是强化兽药人员管理培训。上半年重点组织兽药经营企业、使用业户和兽药执法人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班,法律法规的培训主要以执法程序、执法内容为主,业务知识培训主要以生产技术、检验技术、安全用药知识、GSP知识等为主,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兽药从业及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了遵纪守法自觉性。期间共培训兽药人员45人(次)。

  20xx年上半年,黄岛区兽药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的工作与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要求相比,同兄弟市区相比,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兽药管理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受人员、编制限制,单纯兽药执法人员不固定,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由于区内养殖量较小,兽药经营企业经营状况不够景气,特别是在推行兽药GSP试点工作方面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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