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改写结局

如果简爱

彭芷涵

自那一夜我离开后,我再没尝试过回到桑菲尔德府,那个既是天堂又为地狱的地方。与其说是不想,其实是不敢罢了,我怕我再次看见主人那深沉的目光,听见他那低沉的嗓音,我怕我动摇,因为我知道只要我说:“我愿意。”等待我的就是天堂一般的生活,可那于我而言却是心灵上的地狱啊!那违背信念的做法,绝不可能!

于是我在一个偏远的乡村寻到了住处,我在这里教书,日复一日。这份工作确实远不如做阿黛勒的老师轻松,这里的生活也远不如在桑菲尔德府那段时光幸福,可我的心灵是认可我的选择的,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自由。我每日与村里的孩子打交道,他们大多是淘气的,不懂礼仪的,我知道这是由于家庭环境的原因。于是我便耐下心来教导他们,虽然很费力,但多少有点起色,我也因此受到村里人的尊敬,这使我感到快乐。

这种平静无波的生活被一个人的到来打破了。那人叫翰尔斯·波特,是位商人,亦是位慈善家,他在各个国家之间来往贸易,同时救助世界各地贫瘠的百姓,这都是他告诉我的。我对此深表尊敬,这是一位高尚的人,我敬仰他的做法。他凑巧要在我所居住的小乡村停留几年,发展乡村的经济,于是我有了很多和他接触的机会。他与我聊时事,谈思想,他有着丰富的眼界和睿智的大脑,有着磅礴的胸怀和满腔的热血。他以普通人的身份自居,从未有富人的架子。他与我和孩子们一起玩耍,耕地。尤其在他这里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敬,他说他敬佩我的经历和思想。因此我深深地被他吸引,犹如被罗切斯特先生吸引一样,又或许更加深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一次散步时我向他表达了爱意,他欣然接受了。我们迅速举办了婚礼,因为乡村里的婚礼大多简洁朴素,于是我们的婚礼也一切从简,但我觉得它无比华丽。他给我戴上戒指,并承诺今后无论如何与我一起面对,不隐瞒任何,永远对我信任。我深受感动,那一天我比人生中任何时刻都要幸福。

我们就这样一起在这个乡村生活了下去,很快有了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在他的帮助下乡村的经济很快便好转了,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为此乡里人对我们很是感激,总是给我们带来他们自己种的蔬菜水果,我们也总是给乡里的小朋友讲外面的故事,鼓励他们帮助乡村更好的发展。

几年后的一次贸易交流舞会上,我再次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他看起来很不一样,至少在我眼里看起来是这样的。他虽然穿着光鲜亮丽,眼里的光却熄灭了。我实在不忍心,上前打了招呼。他先是惊讶,然后是落寞,最后无奈的笑了笑,说:“看起来你很幸福,祝贺你。”我说:“谢谢,刚才与你一同走进来的夫人很漂亮,也祝你幸福。”他微微张开了嘴,嘴型像是在说否定的话,但没发出声音,安静了几秒钟过后他说:“希望是吧,再见,我的简。哦抱歉,我应该称呼你为波特夫人吧……总之再见了。”他转身离去,背影已经没有当初的雄健,而是有些落寞。我轻声道:“再见,我的主人,这是我最后一次称呼您为主人了。”我知道,我与罗切斯特先生的故事早就草草结尾了,而我应该去珍惜的,是我现在这美满又幸福的家庭。

篇二:简爱改写结局

再见即离别

任子葳

简·爱侧身躺在了透明圆窗的窗沿上,她本想将漂亮裙摆弄整齐这样就不会有褶皱,但却好似刚被学校老师打完的孩子,眼睛红红的,也不想做过多的动作,不想让已是千疮百孔的身体再有分毫移动,生怕再去体会到那刺骨般的痛觉,她任由华丽的裙子变得如被人蹂躏过的报纸一样,变得破烂不堪,变得一文不值。望向窗外,看到了一直金翅雀从干枯的枝条上飞向在天空成群翱翔的鸟群,心中由不得感叹一声:真好,有亲人陪伴,有爱人作伴;真好,即使在寒冷的秋天也有同类在等你一起取暖;真好,有一个可以回归的地方;真好,可以那么的自由,可以无忧无虑的飞翔……

早晨,罗切斯特带着英格拉姆小姐还有各个贵族圈里游手好闲的人来到了庄园里举办派对,还没等到他们进门,费尔法克斯用她急匆匆的小碎步冲进了简·爱的房间并拿着一套华丽端庄的大裙子说:“简,这是主人为你准备的裙子,还特意嘱咐我一定要让您穿上它再参加派对,并在下午在后花园的亭子里与主人共享下午茶。”还没等简·爱反应,费尔法克斯和两位女仆就带她进到了更衣帘后面,给她换上了裙子。

在床上看书的阿黛尔听到了外面的嘈杂声,兴奋的跳下床,跑到了窗边看到罗切斯特的马车队,觉得今天应该会有派对,就一颠一颠的去了简·爱的房间,本来打算给简·爱一个惊喜的阿黛尔在推开门之后,反而被眼前的简·爱吓了一跳:“哇啊,简,这件裙子太适合你了,好好看啊,就像昨天您给我讲的那个公主一样!”过了一会儿,屋里传来细碎的笑声,毕竟小阿黛尔激动到咬到了舌头,面对着穿着小红裙如娃娃般可爱还面红耳赤的阿黛尔,简爱温柔地笑着摸了摸了她毛茸茸的头说着:“你也像个小公主一样哦,小阿黛尔。”

就这样,简爱迎来了她的一天。在宽阔的大厅,奏着优雅的音乐,还有很多人跳着舞,也有很多人在餐桌旁交谈,简·爱也就纵着阿黛尔的愿望,在大厅的角落拿了几块蛋糕,就回去了,虽然在这过程中听到了罗切斯特的绯闻,但她还是期待着后花园的下午茶,心想着这次怎样才能对他表达心意。

即使之前发生过许多摩擦,她还是爱着罗切斯特,怀着少女清纯的心思,她等到了下午,基本上不化妆的她也在脸上留下了淡淡的妆容,在走到亭子的路上,她的步伐虽然不快,但是也能从中看出她急切、激动的心情。她先到了亭子,看到桌子上摆着精致的糕点和茶具,她很是欣喜,并打算藏到墙后面,等罗切斯特来的时候,蒙住他的眼睛,两个人稍微调情一下。

没过多久,他来了,但是并不是通过脚步声辨别出来的,而是声音,是与人交流的声音,而且对方是位女性,简·爱有些动摇了,但她想信任罗切斯特,那一定是庄园里的新女仆,随着他们两个的欢声笑语越来越近,简·爱也在心里无数次的劝着自己去信任他,可是,在简·爱带着笑容,在墙边探出头时,第一眼,不是罗切斯特,不是女仆装,而是一条跟她自己身上穿的一摸一样的裙子,鼻子酸酸的,但没有眼泪,她迎面像罗切斯特走了过去,慢慢的、端庄的,罗切斯特停住了,像个傻子一样,呆呆地站在了那里,手里还握着那位女士的手。简·爱恭敬的走到了他的面前,行了个礼,然后就直接走了出去,突然,罗切斯特拽住了简·爱的手腕恳切的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简,留下来,好不好?”只见在简·爱回头的时候,她坚持着绝不眨眼,好像随时眼睛里的眼泪就会从眼眶中溢出来,只听她用紧绷的、嘶哑的嗓子回了一句:“再见。”罗切斯特松开了英格拉姆的手,抱着简·爱说:“对不起,请你留下来,我……爱你……”简爱什么也不说,直接甩开他的手,直径跑了出去,看着简·爱的背影慢慢消失,罗切斯特重新握起了英格拉姆小姐的手,并说:“我送您回去吧,今天的派对就到这。”

圆窗前的简爱,看起来是如此憔悴,她在心中情绪稍微恢复一点后,起身换下了这身裙子,穿上了平时穿的朴素的连衣裙,洗了洗脸,把所剩无几的妆容卸掉,收拾了东西,将昂贵的裙子叠好,写了张纸条,就悄无声息的走了。

罗切斯特在收拾完派对后,想去看看简·爱,但又怕哄不好,就在去的路上摘了一束花,走到简·爱房门门前,敲了敲门,见无回应,就在门外说:“简,真的对不起,我道歉,我本来想……简,无论如何,我还是爱你的,求你,让我进去吧,简,简,简……”还是没有人回应:“我进去了啊,简?”他慢慢推开了门,透过缝隙,他发现房屋里比以前还要干净,顿时猛的一下推开了房门,吼了一声:“简!”发现房屋里没人,也没有任何生活用品,只剩下一张小纸条,和他送她的裙子,上面写着“这也许是最后一次给你写信吧,虽然这也不是信。要照顾好阿黛尔。再见。”罗切斯特跌坐在了房屋的地毯上,抬头,看向了天花板,没有说任何话语,只是,凝视着周围的一切,回想着过往……

五年后,简·爱的家里收到了一封信,是英格拉姆小姐寄过来的,上面写着:

“致简·爱,

我们在几年前见过一次,尽管场景很尴尬,但我看出来了不同,我们的不同,通过这些年,我虽然有了使用他财产的权利,却越来越不满足于此,所以我曾想方设法试着在他身上找点乐趣,很想让他不再那么呆滞的望着窗外,想让他回到从前的那个迷人的他。很遗憾,我没有做到。这么些年,头一回见到他嘴角上扬的时候只有在他看向他送你那件裙子的时候,我很好奇为什么,明明和送我的是一样的,却只有对你情有独钟,后来就像是去玩了一个找不同的游戏,发现一个细小但又昂贵的差别,在你的裙子上的蓝宝石,是一个非常昂贵的宝石,而在我身上的只不过是钻石碎染上了廉价的颜料而已,我也已经快榨干他的财产了,只是看着他可怜,想再离他而去的时候给他留点什么,你要是心里还有他,就回来吧。英格拉姆”

可谁也没想到,也没有消息报道,简·爱的离世。现在的她可谓是如金翅雀般自由,如金翅雀般无忧无虑,可以随风任意飘荡,即便想抓,也抓不住了……

篇三:简爱改写结局

王湙嵐

那是我决定最后一次去看罗切斯特了,我已经决定好在两个月后去另一个城市生活。我拒绝了我的表哥圣•约翰的邀约——共同去印度传教生活,我依恋这个国家,这个城市和这个城市的人,可我也不得不远离他们。

我透过罗切斯特先生家中破旧的门窗看到了躺在摇椅上的罗切斯特先生,听说罗切斯特先生眼睛坏掉了。一只老鼠从我的脚下窜了过去,我慌张的动静也不知有没有吵到罗切斯特。我下意识地躲到了墙边,从窗边看到罗切斯特先生摘下了眼罩,扭头向这边“看来”,似乎坏掉的眼睛也堵住了他的思路,他皱了皱了眉又扭了过去,但他仰卧的方向却巧妙地朝向了窗户这边。好巧又似乎不巧,我感觉他似乎感受到了我,可他毕竟瞎,似乎是我自作多情。

我回到正门口将一封信和一袋银钱交给了他那些老旧的仆人,我与仆人寒暄了两句就起身离开了,离开前,又给了仆人留了少许银钱,足够她近期改善生活。我走了,离开了这个牵绊我心的城市。

我乘着马车,一路颠簸,路过了幼时的孤儿院,我没有进去。继续出发,没有规定的计划,不知哪里是目的地。与我的表哥圣•约翰道了声再见,我就这么离开了这座城市,离开了罗切斯特。我要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

半年后,我来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城,在这里,我遇见了身为乡村教师的他,他相貌平平,但他的才华令我敬仰,我们的精神却无比契合,我和他决定在这个小城定居。我们一起开一个孤儿院,一所为了那些可怜孩子所开的孤儿院。我们在孤儿院的草坪上办了个简单的婚礼,在这些可爱的孩子们面前。罗切斯特先生给我来了信,他祝福了我。后来得知,他的眼睛治好了,也看了我的信,他收到了我当时对他的祝福,很感谢我。

生活终于走向了我所预期的样子,我很幸福,孤儿院的孩子也在幸福成长。

篇四:简爱改写结局

美梦成真

陈奕博

简爱的父亲是一个穷牧师,当她在幼年时,父母双双去世。她从小在舅母里德太太的家中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被抚养长大,没有任何烦恼。一帆风顺地从当地小有名气的中学,考上国外的高等大学,再到国外喝回一肚子洋墨水,接手舅父里德先生的家族事业,搞得有声有色,风生水起。

没有灾难、没有悲剧的顺遂生活,一晃就是几十年;偶尔她坐在红屋子的顶上,透过落地窗往外看,会觉得生命似乎少了点磨难,少了点惊险。

所以听闻有人发明了噩梦饮料的时候,她才会那么欣喜若狂吧。有些同样出入上流社会的朋友,比如说圣约翰,会花钱去从事一些刺激的活动,什么去印度传教啦,去耶路撒冷学习宗教,更夸张的是有几个家伙一起带齐装备,组队到玛雅古堡去探险。简爱不是花不起这类开销,只是这类活动需要太多事先准备工作,还有可能让自己的身体真的受伤出状况——她可不想像罗切斯特一样从马背上摔下来。

有一天,简爱从美梦中醒来,突然感到某种空虚——如果她能做场噩梦,那就应该能经历一种最安全、不损及现实的探险方式,就算梦境再怎么恐怖危险,只要醒过来,自己就能脱离那个世界,回到安全美好的现实里来。

可惜,她连噩梦都没有做过。

恰巧,简爱在那天收到噩梦水通过药检及临床试验,准备上市的消息。

印在噩梦水易拉罐旁的小小说明文字写着,只要在睡前三十分钟喝下一罐噩梦饮料,就保证在入睡后会做噩梦;说明还有附注:噩梦饮料对身体完全无害,但未免梦境过于恐怖,请酌量饮用。

简爱在入睡前仔细地看完了所有相关报导,确认这罐饮料不但没有任何后遗症,还真的让饮用者做噩梦之后,开心地喝光一罐,然后满怀期待地睡去。

接着,她在一张雪白的床上醒来。

这是什么地方?她东张西望,一个穿着白色长袍医师模样的人走来,竟然和表格圣约翰长得一模一样。简爱疑惑地看着圣约翰把接在自己身上的管线拔除,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干瘦枯槁,皮肤粗糙。圣约翰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微笑地说:“谢谢你自愿协助美梦饮料的测试试验,看来我的产品很成功。请到那边领取参加试验的酬劳。”

捏着一个薄薄的信封,简爱头痛欲裂地走出医院,一阵冷风吹来,她想起破旧的家里等着他回去的瞎了眼的罗切斯特和几个孩子,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清醒。

篇五:简爱改写结局

刘博文

“呵呵,呵呵”华贵的房间中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一边笑着一边一边用一个慢慢燃烧的火柴划过床边的丝帘帐。火势随着疯女人逐渐猖狂的笑声如蟒蛇一般蔓延,顷刻便席卷了庄园。“不!”房间中传来了罗切斯特的怒吼,但很快,很快,便被无尽的火焰渐渐吞噬。

阳光透过柏树青葱的枝叶,慵懒的洒在地上。明媚却又并不刺眼,慵懒却又不失快活。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夫人手牵着手在我前不远处散步。已经数不清这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夫人度过的第几个年头了。罗切斯特先生之前一直有一个发疯的妻子。可不知为何,从罗切斯特先生爱上简·爱夫人的那一天开始,由我一直侍奉的疯女人便从庄园中消失了。

“贝丝,可否为我和简·爱小姐准备些许下午茶和甜点?顺带为自己也准备些,难得的好天气,大家应该一起享受。”不远处传来了罗切斯特先生快活的声音,作为庄园的女仆,我自然无法拒绝。

“亲爱的罗切斯特先生,下午茶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我在庄园嫩绿的草坪上铺开了垫子,将托盘并放了上去“那我先去整理房间了,不打扰您们的二人世界了”“请等一下!”就在我刚准备离开时,简·爱夫人突然用力的拽住了我的手,“怎么了?夫人”我略带怀疑的问道。夫人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明亮,仿佛夏日里的甘泉,让人忍不住着迷。可眼底却似乎带着一抹淡淡的忧伤,时隐时现。“算了,没什么事,你先走吧。”夫人轻轻摇了摇头,松开了手。

简·爱拽了拽罗切斯特的衣角,看向草坪上穿着破旧衣服的女人问道“那是谁呀?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她?”“哦,我的妻子,她是庄园以前的仆人呀,你怎么会没见过她,几年前谷仓起火,她被从房顶掉下来的一小节房梁砸昏了脑袋。我不忍心将她逐出庄园,便让她留下来了。她一直就住在草坪边的小木屋里呀。”“可能是我没注意吧。”“之后她便疯了,还觉得自己是庄园的女仆呢,唉,都怪那场火,多可惜呀。”罗切斯特与简·爱一边聊着天,一边拿起了茶杯。

苍蝇在破旧不堪的茶杯上停留又飞走,已经泛黄的茶水中残留着几片漆黑腐烂的茶叶。茶水中若隐若现的映出了简·爱忧郁的眼神。

“喝了吧,我已经负担不起别的了。”女人一边说道一边用手轻拂过男人的脸庞。随后,女人端起杯子,将茶水倒入了男人口中。女人又倒了一杯茶水,将杯子推到了男人面前,茶水中映出了房间里的景象。破旧的墙壁,漏水的屋顶,破烂不堪的家具,一个正值青春美貌的女人,和一个坐在椅子上胡子拉碴,眼神溃散的疯男人。最后一缕阳光伴随着男人疯癫的话语和轻笑沉于山谷。布满蛛丝的桑菲尔德庄园牌匾倾斜的挂在庄园门口,后面则是长满杂草的废墟。

长夜,似乎要到来了。

篇六:简爱改写结局

简爱和海伦

孙世浩

阴雨绵绵,简走在石子路上,双目无神,淋湿的头发紧贴着头皮,双唇紫青,脸色苍白。她忽然蹲下,抱膝痛哭,渐渐的,她不再克制自己的哭声,“简,是你吗?”一道略显焦急的声音传来,是海伦,“哦,亲爱的,你在干什么,你会感冒的!”简感觉到滴落的细雨消失了,随即是一个温暖的怀抱“好孩子,跟我先回去好吗?”海伦将简扶起,伴随着一道惨白的闪电,海伦拉着她往小屋跑去。

“嘎吱”伴随着令人牙酸的声音,海伦拉着简坐下,一脸担忧“简,你到底怎么了?”“我做了一个梦”简轻声说“梦里有大火,我看见了你的……”简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你的尸体。”海伦沉默了,她挤出笑容“没事的,简,我不是还好好的吗,梦都是假的啊!”简点了点头,海伦帮简换上干净的衣服,抱了抱简“好了,宝贝,我还要去采购些必需品,我建议你最好睡一觉。“说完就急匆匆出门了,简抬起头,欲言又止。

这是她们逃出孤儿院的第二天,当海伦提出这个计划时,简竟然感觉到了解脱,而唯一的问题是,两人几乎没有什么积蓄,于是海伦告诉简她可以去找地方打工,她已经选好了一处洗衣房,告诉简让她乖乖休息。也是奇怪,内向的简坚决不愿海伦一个人打工,她说除非是把她关起来,否则她绝不会让海伦一个人劳累,海伦又是欣慰又是心急,长时间的营养不良让她们两个女孩骨瘦如柴,她们幸运地找到了一间木屋,虽然破旧但勉强能用。

黄昏,海伦回到木屋,趴在门上听了听,皱了眉头,猛的推开门“简,你在吗?“床上只有凌乱的床单,木屋冰冷,早已没有了人气,海伦叹了口气,从床头拿了油灯和雨伞,快步走出门去。

黄昏的光照在路上,海伦快步寻找着简的踪迹,终于在角落中看到了简的梳子,海伦心中一紧,望了望身前的森林,深吸了一口气,快步冲进森林,却不知,森林好像一张嗜人鬼脸。

“简!你在哪“海伦高喊,回声穿过森林,却无人回答,幽深的密林吞没了海伦,渐渐地,周围弥漫起灰黑的烟雾,海伦浑然不觉,焦急地寻找着简,直到咳嗽起来,才发觉周围气味呛人。海伦惊恐,她深吸一口气,观察周围,却发现火焰不知不觉已经开始蔓延,海伦咬了咬牙,喃喃道“简,你不会有事的,简,我可就你一个朋友了啊。”于是又向森林深处走去。

此时的简,为了不让自己的梦成为现实,简来到了森林,想阻止火灾的发生,自己却迷了路。忽然听到了海伦的呼喊,心中一紧,快步跑去“海伦!我在这里。”“简,是你吗?”远处出现了灯光,海伦紧紧抱住了简“别害怕,别害怕,我们能出去的,梦都是假的。”海伦安慰着简,两人搀扶着向背对着火光的方向走去,但两人身体虚弱,怎能跑过森林大火,烟雾越来越浓,火焰在身后吞吐。忽然,一声巨响,伴随着大树倒地,简感觉海伦被拽倒在地,自己也瘫坐下来,海伦压抑住痛苦的叫声,简仔细一看,吓得大声尖叫,海伦的一条腿被压在树下,血缓缓地流了出来。简手忙脚乱,试图将树木搬开,但自己虚弱无力,急得简哭了出来。海伦缓缓抬头,强颜欢笑“简,快走,好好活着。”说完便晕了过去。简放声大哭“不要走!海伦,不!”尖叫声引来了嘈杂的脚步,树林中冲出来两个男人,一个矮小,留着八字胡,脸色苍白,另一个则干瘦高大,神色慌张,简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求求你们,救救她。”简苦苦哀求,那两个男人,对视一眼,两人用力抬起树干,简趁机将海伦拖出,背在肩上,喃喃道“没事了,海伦,没事了。”

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整个城镇弥漫着灰烬和浓烟,但没有什么能打破两个真心好友的感情。

篇七:简爱改写结局

玫瑰

杨馨怡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反抗?那不是你的错!”简·爱气愤地质问海伦。

“简·爱,我为什么要做这么粗俗的事情?凯德小姐可是个好人,一定是我犯了什么错,才会引得她那般急切、那般热心地来纠正我。我真是该好好谢谢斯凯德小姐这个大好人!”海伦说罢,脸上似乎还露出了一丝笑意。那丝笑意是那么的纯净,似乎比世界上最美的水晶还要纯上几分。

“你到底明不明白!”简爱揪住了海伦的衣领怒吼道,“你越软弱,你越逃避,她就会越欺负你!”

“不,不是那样的,斯凯德小姐从来没有那样做过,那只是善意的教导!”海伦被简·爱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晶莹的泪珠在眼眶里不停地打着转,但却一滴也没有掉下来。

“你真的是无药可救了,你就等着有一天被你的那个大好人打死吧!”简·爱说完,跺着脚,头也不回的走了。

“可是,简·爱,放下那些小事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呀,何必与善良的斯凯德小姐都针锋相对呢?”海伦小声抽泣道,但那声音小的似乎连她自己都听不到。

次日,又是一节斯凯德小姐的课。毫无疑问,海伦又完美的回答了她的问题。但斯凯德小姐刻薄的却再一次声音传进了简·爱的耳朵。

“海伦小姐,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把路边摘来的那些破花破草戴在头上,你怎么就是不长记性!很好,伸出你的手来。”

“可是,我只是觉得它们很漂亮。”

“你竟然还敢跟我顶嘴!”话音刚落,“啪”地一声,海伦的手掌瞬间红了一大片。眨眼功夫,又是一声清脆的“啪”。

“住手,你这个狠心的坏女人!”

在所有人的目光下,简爱在下一声“啪”来临之前站了起来。

“你凭什么打她?难道只是因为她善良么?”简爱飞奔到海伦身边,不着痕迹的将海伦护在了身后。斯凯德小姐的脸越涨越红,似乎就像一个即将爆出汁的番茄一样。斯凯德小姐动了动嘴,但却一个字也没说出来。这时,简爱看到了海伦发边的那朵洁白的白玫瑰,上面似乎还带着些许露珠。要在平时,简·爱一定会觉得它苍白无力,丑陋极了。但不知为何,今天看,却觉得有些漂亮。

夜幕时分悄然来袭。

“今天谢谢你。我没想到你那么有勇气。这个送给你吧。”海伦递给简爱一支鲜红的玫瑰,“这支玫瑰很好看,很符合你的气质。”

“那这支红的和你今天早上摘的那支白的,你更喜欢哪支?”简爱问道,尽管她很明确海伦的答案是什么。当然,她也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答案。

“我现在都不喜欢了。”海伦平静地说道,“我更喜欢那支,诺,就是那边那支粉色的。只是,我现在还是戴这支白的吧。”简爱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那支粉色的玫瑰,似乎若有所思。

日子一天天过去,又是一节斯凯德小姐的课。“海伦小姐,我希望你明白,如果你依然还是把那些烂七八糟的花花草草戴在头上的话,后果会很严重,要知道……”“不,斯凯德小姐,那是您还没有发现它们的美。您如果愿意,我可以下课带您看看那些美丽的玫瑰们,您一定会爱上它们的。”不等斯凯德小姐说完,海伦就站起身说道。“是的,我也可以带您出去走走。”简·爱也起身说道。斯凯德小姐的脸变得惨白,却依然一言不发。

清晨里的阳光洒在了两个年轻少女头上,衬的那两朵粉色玫瑰娇翠欲滴、明艳动人。

篇八:简爱改写结局

逃离棉花堡

王敏行

“为什么呢?”罗切斯特常常这样问自己,“伯莎这个疯女人逼走了简爱,毁掉了我幸福的未来,为什么当初要娶她呢?”他看着窗外荒废的花园陷入Www.0279.NeT了回忆。

“欢迎!欢迎您罗切斯特先生,欢迎您大驾光临!”梅森先生热情地招呼道,他亲切地把罗切斯特拉进了会客室。梅森先生是一个商人,他长得像一块被黄油浸泡的软面包——暄软、圆润、油腻,因为生活在热带,鼻尖上还总带着汗滴,这个中年男人简直就是现在贵族男性最好的代表。罗切斯特点头对他的热情表达感谢,然后抬眼环顾了一下这个会客室,整个房间都是由上好的大理石和木材建造的,木头上还大多都刷了金粉。房间里放置了许多精致的家具,尤其是沙发和茶几异常的精致,与之相反的是墙上的画非常之拙劣庸俗。“不得不说,整个房间透露着一股“暴发户想得瑟但又舍不得花钱”的味道,罗切斯特想到,“不对,是最廉价的熏香味!”这些陈设让罗切斯特不想在这个庸俗的房间呆下去,他扭头对梅森先生说:“外面阳光正好,咱们去凉亭谈事好吗?”梅森先生答道:“好!好!好!既然您喜欢新鲜空气那咱们就去外面吧。”他猛地又想起了什么,扭头对仆人吼道:“去把凉亭打扫了!”吼完又立刻回头谄媚地对罗切斯特说道:“先生,咱们先坐一会,聊点其他的吧。”罗切斯特瞥了他一眼,只好答应。

最终罗切斯特不得不坐在那个精致又庸俗的沙发上,面对着梅森先生那张堆满肥肉和谄媚笑容的脸以及那张庸俗的画。梅森先生捻了下他那撇可笑的羊角胡,有点犹豫地说道:“罗切斯特先生,您正值壮年,又家财万贯,但是我听说您至今未婚……”罗切斯特皱了皱眉,打断道:“这好像不是您该关心的,梅森先生。”梅森先生咧嘴笑了笑,紧接着语速极快地说道:“咱们这不是先聊点别的吗,等到了外面凉亭再聊那些生意什么的。我看您至今未娶,担心您身边没人体贴照顾,就想毛遂自荐一下自己的女儿,伯莎。她可是个好姑娘呢!听话、持家、贤惠,最重要的是她特别贴心,我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跟她说会儿话,都能眉开眼笑!”他语速快得罗切斯特都插不上话。梅森先生说完了那一大堆话停下来看着,或者说盯着罗切斯特。他已经憋得满脸通红,额头上也冒出了汗珠,他那双被肥肉夹着的小眼睛里透露出希翼和些许的贪婪,他好像盯着的不是罗切斯特,而是沼泽中的旱地——一块可以让他摆脱沼泽里烂泥的拖累的旱地。罗切斯特无奈地看着他,说道:“咱们一会再聊这些,而且,我总得先见见您女儿啊,我总不能跟一个陌生人结婚吧?”梅森先生那双小眼睛里瞬间就弯成了两条细线,嘴角也快咧到了耳后,拍手说到:“好啊,罗切斯特先生,您真是个明智的人!”

回忆到这里,罗切斯特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当初就应该直接拒绝梅森那个死胖子”,他自言自语道。他看了眼窗外荒废的花园,又把头扭回来,继续陷入回忆。

罗切斯特不想继续在这个庸俗的房间和一个胖子谈论自己的终身大事,于是他猛地站起身准备走出这个会客室。梅森先生也赶忙起身,甩着肥胖的身子冲到罗切斯特前面,把手伸向门把对罗切斯特说:“我来为您开门。”在他肥胖的手握住门把的前一秒,门被打开了,一个薄荷绿的身影闯了进来,直直地冲向了梅森先生。

“臭肥猪你居然敢随随便便把我嫁给一个男人?”清脆的少女声直冲罗切斯特脑门——因为实在太有穿透力了,“我赞成她的话”,罗切斯特在心里默默道。那少女对梅森先生拳脚相加,但梅森先生眼里竟然露出了一些惊恐,他也不还手,只是护住了自己的脑袋。那少女生得金发碧眼,金灿灿的头发在阳光下和屋内庸俗的装饰交相辉映,竟衬映得那装饰不再庸俗,但被她金发渲染得最好的是她那蔚蓝的眼眸,就像被金丝绸包裹的蓝宝石一样——非但没有被丝绸抢走风采反而陪衬得它得更加耀眼。她因为愤怒而大睁的眼眶和微微狰狞的脸庞显得她本就立体五官更加艳丽,微微颤抖的睫毛也同样在衬托她眼眶中的蓝宝石。少女穿着薄荷绿的帝政长裙,薄薄的纱裙显出了少女姣好的身体曲线,这线好像缠住了罗切斯特的心,让罗切斯特始终对她挪不开眼光。对于罗切斯特来说,少女就像一顶皇冠一样,她被放在财宝堆中,但是周围的一切都是她的陪衬,唯有她耀眼。

显而易见,冲进来的这名少女是梅森先生的女儿伯莎。她对梅森先生发完脾气后就冷静了下来,并对罗切斯特的优雅地行了礼——想必也是被罗切斯特英俊的外貌迷住了,但是没等罗切斯特和她说说话她就匆匆地离开了。罗切斯特看着伯莎离开了方向久久地出神,他觉得,他这辈子有着落了。“罗切斯特先生?您看我女儿还满意吗?您喜欢不?”梅森先生凑到罗切斯特面前打断了他的相思梦。“……咱们先去凉亭谈谈棉花的事吧!”罗切斯特不爽地回答道,他瞥了梅森先生一眼,又回头看了看伯莎离开的方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会客厅。不得不说,罗切斯特一见钟情了。

往后的几个月里罗切斯特都因为“生意”住在了梅森先生的大宅里,他基本每天都能见到伯莎,甚至还同她吃了好几天的下午茶。后来他们恋爱了。一个月后,他们订婚了。三个月后,他们结婚了。或许对于常人来说这太草率了,但是对于伯莎和罗切斯特这对掉进爱河的爱侣来说,这就是他们当时想要的。伯莎和罗切斯特在印度举办了最盛大的婚礼。婚礼上有堆成山的白花、白纱和白色蛋糕,最洁白的当属伯莎的婚纱,它是梅森先生让印度最好的裁缝用最好的棉花和丝绸加上华贵的珠宝制作出来的,据说这件精美华贵的婚纱累病了好几个裁缝。他们在一座洁白的教堂举行了仪式,当身穿白衣的主教问罗切斯特愿不愿意娶伯莎为妻时,罗切斯特低头看了看他黑色的礼服,对着地面说:“我愿意”。婚礼当晚,罗切斯特和伯莎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第二天早上,伯莎早早醒来,吻醒罗切斯特后眼含笑意地对他说:“罗切斯特,我爱你。”她钻进罗切斯特的怀里,开始和他讨论蜜月的目的地。最终他们决定在温暖的尼罗河上度过蜜月,并且决定在一周后就启程。

一周后,梅森先生笑眯眯地把伯莎和罗切斯特送离了大宅。每每罗切斯特想起那个笑容都会感到恶心和后悔,那个笑容里有一股“得逞了”的味道。“如果鳄鱼会笑也就是他那副模样吧?”罗切斯特想到。

罗切斯特和伯莎在温暖的埃及度过了幸福的蜜月,他们乘船顺着尼罗河游览了埃及的名胜古迹,其中就包括阿布辛拜勒神庙。所有与他们同行的旅客都羡慕并祝福着这对恩爱的夫妻。每当罗切斯特陪着伯莎在神庙的柱子中玩捉迷藏时,看着伯莎被阳光照射的无比耀眼的金发,他总会觉得他追的不是伯莎而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每每想到这个他都会露出幸福的微笑,罗切斯特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伯莎总是抱怨埃及太闷热,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暴风雨前闷热的前奏”,罗切斯特只好经常随身背着一把扇子,随时准备给她扇风。在这期间罗切斯特给伯莎起了一个新的昵称——自由的小金鸟,但这一切幸福都截至在他们参观阿布辛拜勒神庙之前。那天伯莎穿着薄荷绿色的帝政长裙,最开始他们还很快乐,但是当罗切斯特搂着伯莎站在神庙的左侧,看着拉美西斯二世和纳菲尔塔利的雕像时,伯莎希望她和罗切斯特的婚姻能像拉美西斯和纳菲尔塔利的爱情一样长长久久、永远幸福,但罗切斯特只感觉到了闷热和烦躁。伯莎当然注意到了罗切斯特的反常——他都没怎么吃晚餐,但是她没有做什么,只是一直试图牵住罗切斯特的手。

当天晚上罗切斯特关上灯准备睡觉时,伯莎忽然从背后搂住了罗切斯特。罗切斯特刚想以太热为理由挣开时,伯莎说话了:“罗切斯特,我爱你,让我抱一会儿。”罗切斯特无奈,只好让伯莎抱着。“为什么在婚礼上,你不对着我说我愿意呢?你是对我不满意吗?我们不是相爱的吗?”伯莎问到,“为什么今天你在神殿那么不耐烦呢?拉美西斯和纳菲尔塔利的爱情那么美好你不向往吗?”伯莎这一连串的质问让罗切斯特无法反驳,他只好翻身面对伯莎,主动把她揽进怀里,直视着她蔚蓝的眼睛说:“亲爱的,你今天可能是被太阳晒昏了头,早点休息吧。”说完他亲了一下伯莎的额头接着对她说:“相信我,我是爱你的。”伯莎死死地盯着罗切斯特的眼睛,她在试图找出几分心虚,但是罗切斯特眼里只有温柔的歉意。他把伯莎的脑袋按进胸口,拍了拍她的后背说到:“安心睡吧,自由的金丝雀。”伯莎感觉他们好像回到了最开始的时候,她沉浸在罗切斯特的体温里,感受着他那几分爱意。

以后的旅途上他们没有再发生任何争执,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是伯莎还是觉得罗切斯特看她的眼神里缺了什么,她后来又问了一次,但是罗切斯特还是说他爱她。有一天黄昏罗切斯特去甲板上抽烟碰上了船长,船长是一位热情的法国人,他搭上了罗切斯特的肩膀问到:“你最近和你的小娇妻吵架了?这个点还在甲板上抽烟,不去酒吧和她跳支舞吗?对了,她一个人在酒吧喝闷酒呢。”罗切斯特有点烦躁地说到:“我和她没什么,我只是想出来透透气罢了。”船长笑着说到:“谁信啊,你赶紧去和她好好说说话吧!”罗切斯特从船长的胳膊里挣出来,对船长笑着说到:“谢谢你关心我的家事。”说完他就扭头快步回了船舱。罗切斯特进了卧室看到伯莎精致的睡裙时眉头便皱了起来,转身就去船舱的阳台继续抽起了烟。随后的每一天他们基本都是这么度过的,没有争吵,和平的可怕。

当船只抵达塞得港后他们没有逗留直接登上了回英国的邮轮,他们住在同一个船舱里,但是仿佛活在两个世界,罗切斯特每天在书房和甲板两点一线,伯莎只能以“结婚久了感情稳定了”为理由来安慰自己,然后每天光顾酒吧。有一天晚上,伯莎感觉罗切斯特好像有什么想对她说,但最后他只是生硬地转移了话题。第二天晚餐时伯莎不小心打翻了盐罐,罗切斯特没有说什么只是晚餐过后没有回船舱——他又去甲板抽烟了,伯莎则独自在船舱里心神不宁。见罗切斯特一直不回来,伯莎决定在阳台上喝会儿酒。喝到微醺时,她鬼使神差地走进了罗切斯特的书房,拎着酒瓶坐在了罗切斯特书桌后的椅子上,她蜷缩起身体好像在感受他残余的体温。忽然,她看到书桌上有一封电报竟然署的是梅森先生的名字。伯莎浑身一震,她用颤抖的手打开了展开了信纸,电报里说到:

罗切斯特先生:

您好!您最近过的怎么样?听说您已经和我女儿伯莎度完了蜜月登上了回英国的船,您俩的新婚生活一定幸福又美满吧!您真是眼光好能看上伯莎那个丫头,她体贴又温柔,最适合您这种忙碌的绅士了——她可以帮您好好放松一下。您看您都娶了我女儿,咱们也是亲戚了,但是最近我的棉花园出了点问题,您看亲戚帮亲戚天经地义,您能不能借我两千英镑周转一下?如果可以的话请您回电。

祝您身体健康!

梅森1848年10月9日

伯莎颤抖着手把这封电报放在桌子上,她突然像疯了一样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都扫到地上,“那头猪,好不要脸!”忽然,她低头一看,地上有一张支票,署名是罗切斯特,正正好好的两千英镑,“他同意借梅森钱了。”伯莎看到时几乎要晕过去,她感觉到了莫大的耻辱,“我的父亲是把我给卖了?他把我当一个物品一样卖了两千英镑?”伯莎觉得自己的血液在飞速流向脑袋,她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冲向了大脑,大有把大脑挤爆的风险。“我一直以为我和罗切斯特是真心相爱的,没想到他只是为了钱把我娶回来,我是那么的爱他,但是终究是我的一厢情愿啊。我以为我终于从那的猪圈逃出来了,我以为我真的碰到了一生的伴侣,结果到头来还是我的幻想罢了。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爱他,他却从不爱过我。”现在伯莎的那些优雅灵动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一个眼睛通红,脸色惨白,嘴唇颤抖的疯女人。她换上和罗切斯特初次见面穿的帝政长裙,给在埃及卖的八音盒拧上弦,里面传出了波兰舞曲那熟悉的调子,这是曾经罗切斯特和伯莎最喜欢跳的舞曲,她一个人跳起了华尔兹舞步,仿佛罗切斯特还像以前一样搂着她跳,伯莎跳着跳着表情忽然开始变得狰狞,她一手抄起酒瓶开始在罗切斯特的书房砸东西,她踢翻茶几,推翻花瓶,扯下精致的蕾丝窗帘,拿着酒瓶一下一下地砸在罗切斯特的书桌上,直到飞溅的玻璃碎片划破了她的身体,她都没有丝毫停歇。她一边砸着一边嘴里念叨着:“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我爱你,我爱你,为什么……”声音时大时小,仿佛来自枯井中的鬼魂。她拿起罗切斯特给梅森的支票,一下一下,恶狠狠地撕成了碎片,攥在了手心里。最后她瘫倒在房间的角落里,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完全没有了以前的美丽,薄荷绿的帝政长裙也破破烂烂,伯莎疯了。她看着房间里的一片狼藉笑出了声,笑声越来越大,最后成功引来了船员。

船员把她当成下层船舱跑上来的疯婆子,把她痛打一顿之后叫来了罗切斯特。等罗切斯特赶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曾经美丽动人的伯莎去哪了,这个疯婆子是谁。伯莎看见罗切斯特就又开始挣扎,罗切斯特便把所有人都赶走,独自面对被绑在椅子上的伯莎,他用手箍住她乱动的头,迫使她直视他的眼睛,他问到:“伯莎,你为什么会这样?”伯莎看着罗切斯特,忽然开始笑,但是眼睛里又涌出了许多泪水,她低语到:“两千英镑的爱,一点也不廉价,罗切斯特,我爱你。”罗切斯特没有听清,他把耳朵凑近伯莎的嘴唇,“再说一遍,伯莎,我没……啊啊啊啊啊啊,我的耳朵!”罗切斯特捂着血流如注的耳朵,原来伯莎趁他靠近在他的耳朵上狠狠地咬了一口。罗切斯特难以置信地看着伯莎,他不敢相信伯莎居然会伤害他,他看着伯莎摇了摇头,随后冲门外喊到:“来几个帮手!帮我把我夫人移到另一个房间!”等船员把伯莎搬走后,罗切斯特注意到门口有几张皱巴巴的纸屑,他捡起来展开一看,发现是那张支票,罗切斯特瞬间就明白了伯莎为什么忽然就疯掉了,也明白梅森鳄鱼一样的笑容是为了什么。后来的旅途中,罗切斯特把伯莎关在一间小船舱里,每天有吃有喝好生照顾。他也曾试图跟伯莎解释过,但是眼见伯莎没有丝毫好转,无奈之下罗切斯特只好一直关着她直到抵达英国。在从港口到桑菲尔德府的路上,罗切斯特和伯莎各自坐了一辆马车,一到家罗切斯特就给伯莎安排了阁楼的卧室,自从那扇大门锁上之后,就再也没打开过。

回忆到这里,罗切斯特觉得愈发疲惫,他自认为是一位绅士,但是他实在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一个疯妻子,他不想让自己的家族蒙羞。罗切斯特安排每天都有专人给伯莎送三餐,那个仆人经常回来汇报说里面的疯女人会边锤门边喊:“罗切斯特,我爱你!”忽然,罗切斯特又听到了这句诅咒般到话语,同时他还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味道。罗切斯特看到起居室的门缓缓打开,他看见了伯莎,她举着火把站在门外面,身后是一片火海。罗切斯特又看见伯莎笑了,他又听见伯莎在说:“罗切斯特,我爱你。”

罗切斯特最后的记忆就是伯莎当着他的面,撞破了玻璃,一跃成为了真正自由的小金鸟。

篇九:简爱改写结局

鸢尾花

解佳昕

我,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养于舅舅家里。舅舅对我很好,就像对自己的亲女儿一样,我和那三个孩子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几乎享受着同样的待遇。但舅妈和他们的三个孩子好像对我有些偏见,舅妈一直认为我是个外人,不应该寄养于他们的幸福家庭之中,她的孩子经过她一致对外的洗礼,对我也有不少敌意。

总之,在足够的爱和足够的物质条件下,我无忧无虑的长大了。但我总感觉一辈子生活在不属于我的家里没有那种所谓的归属感,所以我决定要自己搬出去住,顺便找个工作,找个爱人安稳地度过一生。我在晚饭时对舅舅说我想要单独搬出去的话,舅妈在她的位置翻了个白眼接了我的话说:“占完便宜了长大就要走了,怎么不早点说。”“胡闹,你好歹也是简的家人,怎么能说这种话呢?!”舅舅皱眉说着。舅妈翻了个白眼没有再说话,“那既然舅妈同意了,舅舅总不会有什么可以反驳的地方吧?那就说定了,下周我就搬出去自己住了。”我笑眯眯的说。“那好吧,简,不过你要是在外面受到了什么委屈就回家吧,舅舅和舅妈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舅舅一脸严肃地说。

就这样,我顺利的搬离了舅舅家,也逃离了让人难受的舅妈和她一直对我爱答不理的孩子。凭着自己的学识,在一个叫桑菲尔德的庄园当着家庭教师。一天下午,我偶然听那里的佣人在闲聊时说到,庄园主人叫罗切斯特,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他一年很少回到庄园,还有个疯了的妻子叫伯莎,一直被关在昏暗的阁楼里,终年不见天日,甚至曾几度想将罗切斯特烧死。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位伯莎小姐,只是偶尔听到阁楼里发出的响声,可能是她在砸着什么东西吧。我很好奇为什么罗切斯特,这个神秘的庄园主,为什么会这么排斥自己的家呢,是因为妻子的疯病,还是有什么别的东西在外面吸引着他?

过一会,随着一阵马蹄声,我见到了这位庄园主,罗切斯特先生。他下马后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我觉得有些心慌,这种审视的眼神我只在我舅妈的眼中看到过,再次见到不免让我十分不自在。“您好,罗切斯特先生,我是简·爱,庄园里的家庭教师。”我连忙开口打破他的审视。“你好,简·爱小姐,我是这个庄园的主人。剩下的想必你也听他们说过了,我是个,喜怒无常的人。”他挑了右边的眉毛说道。“没有的,罗切斯特先生,庄园中的人都说您是个表面冷漠但心地善良的人。”我接道。他笑了一下,没有再开口。他回来似乎只是为了在庄园里吃个晚饭,然后吩咐了一些事情,吃完他便骑着马离开了。

快到熄灯的时候,我问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佣人:“庄园主和他的妻子是怎么相识的啊?”那位女佣人看了我一眼,说道:“你是新来的,你还不知道吧,他们两个人都是被自己的家人骗婚骗到一起的。”“啊?怎么会这样啊,那伯莎小姐为什么会疯掉……我是说,被关在阁楼里面。”“嘘,我小声跟你说啊。这你就不懂了,伯莎她的母亲就是一个疯子,他还有一个白痴的哑巴弟弟,在这种情况下成长本来就不健康。她的父亲还自作主张地将她嫁给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娘家的人也再也没有找过她。而且这个男人也根本对她不管不顾,娶完她之后就让她只能在自己的房间中生活,她很可怜,这种事情换成是我我早晚也会疯的。”“那你们有想过去找她吗?”我问道。“找她?谁敢,她是很可怜,但我更怕她突然开始发疯,然后拿东西砸我。”女佣人的说完这一大堆话之后,她就回到了她的房间。她走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伯莎真是个可怜的女人啊,这个世界也真是不公平,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大富大贵没有疾病?可有的人却不能逃离痛苦与贫穷。我做了一个很冒险的决定,我想去看看她,即使她可能会伤害我,我也要去看看她。我想帮帮她。

“咚咚咚”,我轻轻的敲了敲阁楼的门,楼道里已经熄了灯所以非常的黑暗,我的心开始发怵。过了一会,门慢慢开了,开的时候还发出了吱呀声,借着屋子里的烛光,我看到一个比我高一点的人出现在视线中,她在暗中打量着我。“你好,伯莎小姐。”在我确认了她现在应该并没有很暴躁就放下心来,打了个招呼。“你好,我很困现在要睡觉了,所以你有事的话可以明天早上再来找我。”她说完话就把门关上了,好险,差点鼻子被撞到了。

“伯莎小姐,你在吗,给我开一下门吧,我来看你了。”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敲了她的门。这次过了很久门才开,我才看清楚她的脸,她有些黑,但很漂亮。伯莎带着黑眼圈打量了我一眼说:“有事么?”“没事的,我就是听人说了你的事情……”“听了我的事想来可怜我?不怕我现在突然发疯咬你的脸?”伯莎直接打断了我的话,用比刚刚更加冷漠的表情看着我。“不是不是,伯莎小姐,我不是想来冒犯你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她们说你一直都在阁楼上的房间里不出来,我就想来找你说说话,我不觉得你会伤害到我……”“砰!”她直接把门关上了,好家伙,脾气倒是不小,但下次该怎么见到她呢?

但没想到再次见面的机会很快就出现了。在很短的时间内,罗切斯特意外的又回了一次家,还去了一趟阁楼,好像就是因为伯莎才回的家。我十分担心伯莎小姐,我并不觉得她真的像外人说的那么极端,但我也很担心她因为罗切斯特的言语变得暴躁,等罗切斯特走之后我赶忙跑到了伯莎的房间里。可我刚推开房门就看到了伯莎在地上哭泣,“伯莎小姐,你还好吗?伯莎小姐!?”她看到我进屋后目光就一直在我身上,看到我走近后她直接扑了上来,啃咬着我的左肩,很疼很疼。“看看我啊伯莎小姐,我是简·爱,清醒一下啊!看着我的眼睛,我是简·爱不是罗切斯特,没关系的,没关系的,他已经走了,没事了没事了。”我忍着左肩的痛,不断的说着或许能让她清醒一点的话,但她还是咬着我的左肩没有松开。过了很久她才冷静下来,“简·爱,我想看看鸢尾花,”她开口了,十分沙哑,我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看鸢尾花,只好如实回答:“伯莎小姐,可是这里没有鸢尾花啊。”“是啊,原来这里并没有鸢尾花啊……”她说完便安静的看向窗外,我陪着她一起在阁楼待着。

阁楼实在是太安静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睡着了,一醒来我发现我在她的床上,“伯莎小姐?你在吗?”“你醒了啊,简,我们已经算是认识了吧,不用再叫我伯莎小姐了,直接叫我伯莎吧。我让佣人拿了一杯水给你喝。”“谢谢啊伯莎,我可以问问为什么你要看鸢尾花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后来在她坐在我旁边,开始讲述,我才知道,伯莎是喜欢着罗切斯特的。在鸢尾花盛开的季节,一场舞会上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他正在和别人说这话,他的手优雅地拿着酒杯,“当时我觉得,嫁给他也挺好的,就在那个鸢尾花盛开的季节,我们结婚了。我会永远记得那天,是他对我最温柔的一天,他穿着西装,身后是大片大片盛开的鸢尾花,只有那一刻他才满眼都是我。”伯莎还没讲完,她的眼泪已经落了一滩在被子上。“可后来,他同我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我忍不住了,我哭喊着想他回到我身旁,好像只有这样他才能多看我一眼。随着我闹的多了,我们家族遗传的精神病史来到了我身上,他认为我是他的污点,他离我越来越远了,久而久之我们便成现在这样。很遗憾吧,明明我们结婚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她的眼泪像是止不住一样,不停的掉下来。“我带着你走吧,伯莎,我们去看鸢尾花,我带着你看最美最盛大的鸢尾花,我们离开这里吧。”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没有经过脑子,这种话好像已经在我心里想了几百遍,说完我就后悔了,我还不知道伯莎是怎么想的。但我已经想象到了我们以后生活的场景,没有冰冷冷的庄园,一定要在一片鸢尾花旁……

“好,我们离开这里。”她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我们去看鸢尾花,你带着我去看,我们今晚就走吧,我再也受不了了。”“那我今天晚上来找你。”说完话我就赶紧离开了,说是离开,但更像逃,我怕她叫住我告诉我她只是逞一时之快。晚上,我等到所有人都睡了后,在寂静漆黑的夜里,我敲了敲她的门,这次和之前的目的都是不同的。“这次,我是来救她的。”我对自己说。她打开了门手上提好了要带走的东西,她拿的很少,可能是对这里的东西都很抵触吧。我对她说:“马车已经在庄园外等着我们了,别这么惊讶嘛伯莎,我家里好歹不至于出不起一辆马车钱,”看出她对我的质疑,“你可能不信,但我是来体验生活的。”我冲她眨眨眼,她信任的点了点头悄声跟我下楼了。

在马车上,她跟我说她以为她一辈子也离不开这里了,还跟我讲了她打算放火烧掉这里的一切的计划,幸好我出现了,她才没有做出那么可怕的事情。我握住她的手,对伯莎说:“没关系的,所以现在我来带你走啦。”我稍微用了有些调皮的语气想让她开心点。“是呀,所以你来到我身边了,简·爱。”她小声地说。

我终于带着她永远的离开了那个庄园,永远的离开了那朵开在她心中最漂亮鸢尾花。“我也喜欢上鸢尾花了,伯莎。”我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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