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篇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作文 WwW.ZuOwENbA.NeT

篇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篇三: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关于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当属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活在四季如春的圣克拉拉山谷,习惯了悠闲自在的生活,性格也是优雅。可是有一天他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来到了遥远的北方。这里天寒地冻,巴克一来到这里,它就变成了一只雪橇犬,一只勤勤恳恳的雪橇犬。稍微犯点错误,鞭子就无情的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巴克不仅要忍受人类的愚蠢和提防同类的袭击。

为了活命,它已经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为了当上了领头犬,它杀掉了丝毛犬,与主人耍心眼,斗战术,赢得胜利。后来它遇到了它的新主人索恩蹲,并与新主人建立了超乎寻常的感情,在新主人被屠杀后,暴怒的巴克大开杀戮,最后逃向了荒原之中,蜕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野兽,并当上了狼群首领。

读着,读着,我突然明白了:适者生存,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环境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的东西,一个人在好的环境下学习和在差的环境下学习也是截然不同的,巴克也是如此,以前的他如同温室的花朵,悠闲的贵族狗,而在环境恶劣的北方,他的野性,他的杀戮,使原来尊贵血统的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也就正如人所说的:“环境改变命运”,让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那么,黑暗的一面就会抹灭,人性的光辉会照亮大地,照亮心灵。

篇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巴克是怎样从一只狗变成一只狼的。

巴克是大法官家的宠物,它是一只混种狗,因为它是狼和狗的后代。在大法官家,它过得很优裕,巴克同孩子们散步,嬉戏。可是有一次,大法官的园丁把它贩卖给了淘金者。原来巴克生活的这个年代,人们在阿拉斯加发现了金矿。由于阿拉斯加在严寒地区,所以狗便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工具。

巴克在拉雪橇的途中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也明白了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中的道理:弱肉强食,不断的斗争使它愈来愈像狼。在一次淘金时,巴克不小心出了意外,是好心的车夫救了它。车夫在带着巴克淘金的时候被印第安人杀死,这下巴克的野性爆发了,它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与狼群走远了。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一段:“那队入侵的狼群渐渐走过来,也发现了巴克,然而它的沉稳高大令狼群们望而生畏,因此,双方僵持了好一阵子。

我之所以喜欢这段是因为这段话让我感受到了作者想要写出巴克威风、沉稳、高大和勇敢的特点。这让我更喜欢巴克了。

我很敬佩巴克,因为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的面对。这个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无比可贵。既然我们就生活在这种世界上,人生道路不能一帆风顺,那么我们就要勇敢地去面对!

篇五: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在美丽的云南西双版纳,不仅有茂密的森林,憨憨的野象,就连这里的家禽也过着“五星级”生活……

鸡无窝,猪无圈,牛无栏,马无厩,狗的脖子上也没有链条。原本圈养的家禽活的逍遥自在,白天可以随心所欲到处去玩,肚子饿了回到主人院子大呼小叫讨食吃,肚皮塞饱后,又山野田坝寻找自己的快活去了。

到了夜晚,鸡飞到竹楼上,像鸟一般在茅草屋脊上栖息;狗趴在门槛上,进出门都要小心被踩着狗尾巴;牛和马挤在竹楼底层,随时可以在房柱上摩擦蹭痒;最无赖的要属猪了,霸占竹楼十二格楼梯,就像睡高低床一样,一层一层横躺在狭窄的楼梯上,任你将楼板踩的咚咚响,它们照样呼噜呼噜睡的香……

也许,你会认为这种生活只在动物的梦里出现,可是我想说,这才是真正的动物!在伺养厂,动物被抽去了生命的精髓,成了标准的行尸走肉!成了人类获取营养的机器!

人类作为杂食性灵长类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人类作为本质上好逸恶劳的动物,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可是,我们完全可以在吃他们和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得宽容仁慈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苦役后,善待他们,关怀他们,让他们享受些许生活情趣,还他们一丁点生命的天赋能力。

这不是虚伪,是人类文明的标签,是让它们能有些许自由恢复些许野性的小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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