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非洲观后感600字

第一篇:走进非洲观后感

首先呢,要感谢农场1653这个游戏,《走出非洲》观后感。不知从何时起,农场游戏便一发不可收拾的"闯"进了千家万户。借着种菜与偷菜的空隙,作为"偷菜一族"的偷儿,相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简称菜友。某日闲逛,有幸进入一个几乎全部是英语版的空间。简洁,随意的日志,时而表达的是心情,时而讲述的又是感悟…通过交谈中得知,她是位英语老师。而精灵,因为那些看不懂的祈祷词,因为那些无法摆脱的好奇心,因为那些莫名的情绪…跟随着日志的渲染《走出非洲》…影片讲述的是一个优雅而坚强的女人--凯伦(Karen)的。无论它的片名OutofAfrica,翻译为"走出非洲"还是"远离非洲",精灵认为都表达不出那种既留恋又下决心离开,想切断自己记忆的矛盾心理。片尾说"凯伦再也没有回到过非洲",但精灵坚信,凯伦的心早已与丹尼斯一起,与非洲紧紧联系在一起,分也分不开…在精灵眼里,这部影片从头至尾几乎看不到任何的商业痕迹。它名副其实的大片名号,算得上是一种高品位的。它以一种含蓄的怀旧情调,表现了本世纪初人们面对现代文明的畸形发展及其对世界其他民族文化的侵袭而产生的与自省。欣赏电影时,精灵依赖性沉浸于慢节奏充满文学气息的故事情节里。也会习惯性的反问:爱我,就请付出代价!没有代价又怎么知道爱有多深呢?也许吧!放荡不羁的男主角--丹尼斯,先是付出了自由的代价,继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证明了他的爱情观

然而,人的命运可以操控吗?命运之美,总是能把残酷在最美丽的时刻抛给人看。当看的人,都在认为凯伦能从此可以得到幸福。可谁能知道,不久后的丹尼斯却因飞机失事丧生了。在得知丹尼斯的死讯时,凯伦的眼神,在那一瞬间里凝固。就这样,当凯伦被丹尼斯带到天上去坐飞机时;当主题曲的歌声积累到饱和唱起时;当凯伦在飞机上将手往后举起与丹尼斯紧紧握住时。一次次的感动,一次次的回忆!广阔的非洲草原,朝夕,日暮…幸福到极致的那种疼痛,渗透了所有记忆,进入全身每一个毛孔,温暖凯伦的余生…生命的意义究竟为何?有什么东西会更重要,更有价值呢?《走出非洲》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让人心醉,让人渴望!一切的一切,却又那么的让人无奈,让人心疼!《走出非洲》

第二篇:走进非洲观后感

关于《走出非洲》电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远远超出了小说,我,即是通过电影才转回头阅读小说的。甚至于梅姨塑造的女主角影响力也超过了小说的作者,当然,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花费两秒种,打下这个名字,凯伦.布里克森----并且记住这个名字,以示我对作者的尊重。这个智慧、果敢的女人,以她的亲身经历和睿智,为我们描述了一段非洲传奇。

我相信,每个客居非洲,并曾经热爱这片土地的人们,都会关注这本著作。譬如三毛。

凯伦拥有恩戈庄园,作为男爵夫人的她,是庄园的女主人,以咖啡树为生,有愿意为她耕种的佃农、有依附她生存的土著、也有忠诚的仆人,她已经为自己选定了一块墓址,如果不是庄园破产,无法给股东回报,即便是丹尼斯的死,也不会使她离开这块热土。三毛极其渴望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农场,她曾寄希望于通过买彩票一夜暴富,而有能力购买一块土地,日思夜想,执念成痴,称之为相思农场。

荷西热爱,像凯伦忧忌丹尼斯的飞行一样,三毛在给家人的一封信中,也同样表示了自己的忧虑,爱于斯,则命丧于斯----(荷西迟早会死在海里------大意)。最终,这两位优秀的运动者,都毫无征兆地死于自己最热爱的事业。

凯伦在离开非洲时,向一位印度铁匠赠送礼物,为了满足铁匠想要一枚宝石戒指的愿望,她变卖了家具后所得才凑够了戒指的钱,我想,咖啡豆的收入终没给她带来财富,否则,不至于如此落魄。三毛在她决定永远离开加纳利岛时,她将自己的一套美丽的海景房贱卖给一对年轻夫妇,并且,她已经通过银行朋友把房款换成美元,且能带出境,可最终,她又将这笔钱换回西毕,存在当地银行。回台后,三毛曾看中一套二手房,当时没有积蓄,哭着向父母恳求,求他们资助买下这套房子,她的钱在加纳利的银行里,一时取不出。在三毛后来的书里,也没有交代这笔钱的用处。总之,走出“非洲”时,唯有一堆“宝贝”相携。

第三篇:走进非洲观后感

今天看了两部跟非洲有关的片子,《英国病人》和《走出非洲》。大致来说,两部片子有极其相似的地方,都是发生在非洲,都是关乎婚外情。只是一部则是偷偷摸摸的地下情;一部是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英国病人》中的爱更加强烈和炙热,非洲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一片漫天的黄土,生存环境及其恶劣。但是主题主要集中于战争,尤其是主演的身份问题,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走出非洲》则更多的展示非洲这片热土的风韵,绿草丛生蓊蓊郁郁,人情单纯又善良。爱情戏也更为成熟、理性和平淡。我也比较喜欢后者,带给我深深的感动,在我看来,这部片子像极了《飘》,一个女人生生不息的奋斗史,却又远远超乎《飘》给我的励志和震撼。

看完之后更加喜欢非洲大草原,不知道《狮子王》制作的时候有没有借鉴《走出非洲》,密集的动物群,慵懒的狮子,当水鸟一扑翅膀,那漫天飞舞的场景真的好美。看见这片土地,看到这些动物,好有拼命呼吸的感觉,想要高喊一声:“自由!”可是,究竟是片子们都美化了这样的场景,还是它真的变了?《血钻》中滴血的非洲;《第九区》中的落后和贫瘠,有的时候,我们所想像出来的东西是否太过于美好,幸好我们不曾窥测到其真实面目,要不然会失望的,还是让他们停留在我们的幻想之中就好了。

喜欢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那种不问世事,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喝喝茶、聊聊天、看看书,一种真正贴近心灵契合的感觉。虽然他们的爱情态度让我觉得很唏嘘,好像每个女人都是这样想,我们只是想要一个家,只有当你贴上了我的标签的时候,我才可以放心理所当然的确定你是属于我的,在我无奈在我失落在任何一个时候我都可以依靠你。女人,无论多么的坚强多么的勇敢,终究希望有一个人陪,其实男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敬重女主角,独自一人打理庄园;为土著人们服务;即使与丈夫的婚姻只是一种手段,也会坦然接受;即使所爱的人与自己的观念不同,也会静候他回家。其实我想过,他是不是故意死的呢?虽然自己都否决了这个看起来太过于自私的想法。人死了,但是他们的爱情依然保鲜;否则,爱死了,人也会跟着死的。

感触非洲土著仆人,一心一意为主人服务。其实,仆人对待主人的忠心哪里是主人所能理解的,就跟师生关系一样,学生有无数个,老师却只有一个。我所做的都是想要对你好,引起你的注意,只是,我稍微出差错,你就会抛弃我。

第四篇:走进非洲观后感

找完专业书,在图书馆乱转,想再借几本文学书籍在休息时看看。被《走出非洲》淡黄色原野的清新封面吸引,翻开看看,丹麦人?北欧作家的写作风格我还是挺喜欢的。诺贝尔奖?那文字应该也不错咯。短篇小故事?恰好是用来休闲看看的绝佳选择。于是将它和一众专业书籍一起借出。然后在书架上闲置了一星期——闲的时间都玩手机去啦,内心愧疚之余决定早些看完归还书库。

第一篇恩戈庄园雄伟辽阔的风景就将我震慑住了,同时对作者也无限敬佩,边写景边叙事竟然能写长达四页,而且毫不让人感到厌倦,作者功底让人羡慕。在娓娓道来中,我似乎正站在作者身边,随着他在庄园中各处走动,听他介绍这片让他自豪的土地。我穿行在“夏姆巴”中,看着身边的土著们忙碌地劳作;我穿行在内罗毕大街小巷,既看白人区的繁华,也看土著和移民区的混乱;我随着作者与友人们去野外打猎,也看他和仆人们温和有礼的交往。

这样的主人公与儒勒·凡尔纳笔下爱探险、风度翩翩的绅士毫无二致,所以当我发现我一直以为的“他”其实是“她”时,内心既惊讶又豁然开朗。女性居然也能在非洲大地上独自拥有并管理自己的庄园和仆人?在那个时代,我以为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这是惊讶的来源。而作者是女性则解释了我对于这部自传体小说主人公温柔细腻、娓娓道来口吻的原因。因此,对卡伦·布里克森愈发敬佩,她是和三毛一样在非洲生活过的女性啊,身体里也藏着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灵魂。

她当医生为当地土著力所能及地疗伤治病,她举办舞会与土著们共同跳舞围着篝火狂欢,她怀揣着一颗平等博爱之心,与许多土著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以一个女性的角色走走停停,在陌生的国度开启新的事业,结识善意而陌生的人,既享受自然的静谧与凶险,也享受庄园生活的热烈与平淡。在离开时以自己的才华将其记录下来,留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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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走进非洲观后感

有人说,《走出非洲》这本书是作者写给非洲人民的一封,我觉得这个评价太贴切了。书中每一个字都饱含着作者那如少女般纯粹、如少妇般浓稠的热情,对东非肯尼亚这方热土的拳拳赤子之情。她的心并没有离开非洲,她的文字可以作证。她分明没有走出那里的天空、山野、、植物……

那里,“天空不是浅蓝色,便是紫罗兰色。”、“正午的天空十分活跃,像喷薄而出的滚滚岩浆,又像一池碧水潺潺流动,闪耀着、起伏着、放射着”,如此梦幻而色彩纷呈且充满活力的天空,就在她的恩戈庄园的上空,如此幸福的王国,怎愿走出?

那里,“恩戈山长长的山脊自北而南,绵延伸展。它那四座王冠般庄严的顶峰,像青黑色的波峰凝固在蓝天下。”恩戈山,“当你深入其中——寥廓、神秘,美丽如画”,“有时是一片灌木丛,有时是绿草茵茵的山坡,有时是嶙峋遒劲的巉岩”,山上有清泉有水井,山上有野牛、旋角大羚羊、犀牛,如此伟岸、如此富饶的山野,怎愿走出?

那里,“淡淡的雨雾给地平线涂上一道蓝色的斜线。”、“泥水间的喧闹似乎给褐色的景观打上了绿色的补丁”,多么新奇的雨景,多么欢快的雨水,我喜欢,对于在非洲生活了18年的作者来说,又怎愿走出?

那里,有金合欢树林带,“在早晨的空气里,这些树散发的新鲜、雄浑的松树般的芬芳,甜美的令人雀跃。”;那里有含羞树的林带,“树冠如盖,枝条四展,荆棘如针”;那里,当然还有咖啡园,雨季初始,咖啡花盛开,“细雨霏霏,薄雾蒙蒙,垩白色的花朵,犹如一片白云覆盖在六百英亩土地田,光彩动人。”如此赏心悦目的植物王国,怎愿走出?

这片东非热土啊,这片充满原始气息、拥有雄奇瑰丽之景的非洲高原啊,没有理由不让人爱上它,只要你是一个纯粹的人。难怪作者说自己早晨一睁眼就会感觉到自己在最应该在的地方。这种缘分让人心生羡慕,让人心生向往,向往的是一种生活,叫“自然”。

东非高原还是狩猎者的天堂,对于一个热爱动物的人来说,那里就是自己的天堂。作者曾见过一群有着魁伟、铸铁般身躯的野牛在古铜色的天空下从晨雾中走出来;她也曾见过一群大象在阳光洒落的浓密藤蔓间穿行;她还一次次观望过有着古怪、和蔼风度的长颈鹿横穿原野,仿佛在观赏“一组珍奇的长茎、色斑点点的巨大花卉在缓缓移动”;她还在清晨尾随过如石头般在山谷里嬉戏的犀牛;更不能忘却的是在“日出之前,一弯弦月下,见到一头雄姿英发的雄狮,它正横越灰蒙蒙的平原,走在捕猎的归途中,在闪着银辉的草丛间投下浓浓的阴影。”……还有很多很多,庞大的野生动物群近在咫尺,给作者的生活注入了无穷的活跃、欢畅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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