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一)

铭泽

我是四六班的学生,人称“小马哥”。

我有着黑色的头发,我的头发天生就是卷的,因此班上很多人总问我:“小马哥,你这头发是烫乱的吧?”而我说:“不,我本来就是乱的!”这就是我的头发。

我的性格

我是一个有着双面人格的人。在班上,我和同学们的关系很好,脾气也比谁都好,哪怕谁一不小心用篮球砸到我了,我也只会温和的和他说一声“下次你注意点儿啊”,然后便走开。

而我在家里就像换了个人似的,脾气比谁都差。记得有一次,我和马铭汐练琴四手联弹,因为我俩节奏有分歧,我们就闹起来了,那一次几乎就是大闹天宫,没有谁肯放过对方。

我的爱好

我喜欢弹钢琴,现在是五级的水平,会弹的曲目有《北风吹》,《保卫黄河》等等。

二零一九年时,我比赛用了一首《南泥湾》,结果得了个第二名,因此我决定刻苦练琴。二零二零年我参加了四个比赛,其中有一场我最害怕,因为我的钢琴老师就是评委中的一员,比赛的路上我一直在说:“我好紧张……好紧张!”

比赛开始了,我怀着必胜的信心走到了台上,站定鞠躬后,我开始弹奏我的比赛曲目《丰收舞》,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指导老师就在我的身边当评委,我特别的胸有成竹,一分半钟后,我走下了舞台。听马铭汐说,我的老师竟然给我打了92分,这让我开心的立马冲了出去!

二零二零年的四场比赛,我得了三个第一名,一个第二名,这让我非常的开心,果然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是我的自画像,你喜欢我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二)

我今年11岁,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我是一个爱打羽毛球的小男孩。

我长得不算帅气,也不算难看,黑黑浓密的头发,既像穿着铠甲的军队,又像一大片黑森林,仿佛里面住着着许多的小矮人,小矮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黑森林里面。我的眉毛浓浓的,像个山野大汉,我的鼻子扁扁的,和鸭子差不多,但又比鸭子要高一点。我的嘴巴张开来大大的,像狮子张开了血盆大口;不张开来时小小的。我笑起时会露出洁白的牙齿,像红云笼罩在月亮的旁边。我的手胖胖的,小小的,在全班,每个人的手都比我大。我的腿粗粗的,黑黑的,跟大象的腿有的一拼。

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小男孩,放学回家时,衣服都会很脏,粘上许多污渍,妈妈经常说:“你这个野孩子。”而且我什么事都能忘,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要是头一天的事,我通通都能忘掉。

我有许多兴趣爱好,羽毛球、篮球、游泳、二十四点,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打羽毛球。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晚上都会和爸爸打羽毛球,第二天手臂经常酸得没办法用力。

我的缺点就是营养吸收过旺,这对于瘦的人来说是好处,对于胖的人来说是坏处。我平常吃得很少,也就一碗饭,但还是长得很胖。这就是俗话说:“喝水都胖”的体质。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爱打羽毛球还营养吸收过旺的小男孩。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三)

在十一小学校有一个大耳朵的小男孩,他有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浓密的眉毛,这个小男孩是谁?哈哈,当然就是我了。

如果你在街上碰到我,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我的耳朵,因为我的耳朵与众不同,很大,它让我成为在人群中最引人注目的小孩,人称“大耳朵博士”。

我的爱好是打球,说起这个爱好,还有一个小故事呢!我每天都努力练球,因此锻炼的臂力挺强。有一次,我用力一投,球却弹到我的身后,直直冲着刚下过雨的泥潭射去。我想都没想,立刻奔过去,脚下像踩了风似的,一挥手把球打了回去,然而回头一看,自己的脚上却沾满了泥。嗨,不管了,谁让这是我的宝贝篮球呢?

我有很多优点,比如说爱读书。有一次,妈妈叫我来吃饭,我拿着书走了过去,坐下来继续看书。过了好一会儿,又听见妈妈喊:“你再不来,我们就吃完了!”

什么?吃完了?饭呢?菜呢?

我一回神站了起来,才发现自己没走到餐厅,反而错进了妈妈的房间。就为这个,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家里人都喜欢称我为“小书虫”。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打球、爱读书的大耳朵男孩,你们认识我了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四)

朱镇浩

我的身边常常有一堆人说我是一个十分古怪的,我有时对镜子看自己也不是很怪呀。

在我的外貌上,说好看,但又不好看,我有着一对神奇的眼睛,只要你是从,一米远的地方看,就像两只金黑暗的眼睛,一顶凶神恶煞又粗又长的眉毛。一副酷炫黑绿的眼镜,我自己觉得我最好看的是那嫩红的嘴,因为我照镜子的时候,一下子就能见到那红彤彤的嘴唇。

我的性格就是真的,形态各异了,有时我在一个地方安静的做一件事,玩的十分欢天喜地,对每个人都是满脸笑,但是要是有人今天撞我一下,我就立马变得火冒三丈,和对方争吵起来。

有时候我见到家,你的东西到处四处乱逛,乱七八糟,本来不想做,但就看不爽就情不自禁的乱丢的东西,整理的干干净净就变得看起来很舒服了。

我是一个非常爱画画的人,见到一个帅气的卡片头像就会很想画出来,在我无聊的时候常常会在个样,的本子上涂鸦,有时乱画就画出了,一幅挺酷的话,经过头脑风暴,可以想象出一副高级的话,但却总是画不好,我长大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有才华的艺术家!

但我的过程是跑步,有一次可能是我最牛的一次,我在想要去迪卡奴的时候,想挑战追着巴士去你那,那一刻,我觉得我十分的疯狂,但最后我还是没上车,一气之下,我见巴士开了,我发动四肢一直跑,一直跑完全没停下来,一直跟着巴士,一会儿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时我才知道我自己很会跑步。我真的那么古怪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五)

随着下课铃声的响起,四年级各班的大门敞开了。同学们如潮水般从门口涌出来。在人群中,有一个四(1)班的男生,个子矮矮的,但他脸上总是挂着开心的笑容,让他在人群中引人注目。这个帅气的男孩就是我。

我的性格有点像六月的天气,有时晴空万里、有时乌云密布、有时电闪雷鸣。晴空万里时,不论谁故意“找茬”,也能保持开心的心情;乌云密布时,那金豆豆就一颗一颗,接连不断的落在那面无表情的脸庞上;电闪雷鸣时,一声怒吼,周围就会一片鸦雀无声,仿佛进入无人之地……

我喜欢看书,每次饭前饭后总要拿一本书捧在手上,让自己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这时耳朵就自动开起了“屏蔽”功能,外面发生的一切都仿佛不存在一般。就算到了晚上,也会在睡前读半个小时书。

我对运动也很着迷,几乎每个周末都要拉着妈妈去打羽毛球。从以前只能撑一个回合到能轻松打五个回合,看着自己渐长的球技,我非常开心,因为这是我用汗水换来的成就,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对了,差点忘了,我叫周忻炀。你看,我的眉毛又浓又粗,就像抹了两道墨汁;眼睛又大又亮;一对招风耳让我的听觉灵敏了几分;圆圆的脸被大阳晒得紫红发亮,这就是我,一个帅气的小男生。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六)

鸷鸟(唐欲深)

黑皮肤,不高也不矮,短发,鹅蛋脸,小平头……这就是我,一个眉清目秀的我。

我很马虎

数学考试,英语听写都会马虎,差之毫厘,往往谬以千里。

有的题就是太坑:错了一道题,另一道题也跟着错。不瞒你说,有一次数学考试,我把“33”抄写为“23”,导致另一道题也跟着错下去了,检查的时候也没检查到,就这样,100分就擦肩而过。

有一次,英语听写我把“moon”写成“moom”,只不过是我多写了一个“n”,就减了5分,又与100分无缘了。

哎,都怪我这天生的缺点——马虎,搞得我的数学成绩得不了100分,英语成绩一会儿100分,一会儿没百分,成绩忽上忽下。我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个坏毛病啊?

我的爱好很广

我的爱好很多,比如:踢足球、打篮球、弹手风琴……我的特长有:踢足球、弹手风琴、弹吉他等等。

我本来是不想学手风琴的,因为每天我们都要背谱子,还要每天都要反复的练习,太枯燥乏味。后来我慢慢觉得这个手风琴很好玩的,弹起来很好听,所以我选择了手风琴。现在我们都要背谱,不是简单的一两页,而是总共十四页,一般的人肯定会觉得很难,但是我觉得这就是小试牛刀,百听不厌。

这就是我,一个马虎、爱好很广的小小男子汉。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七)

我叫李飞宇,是二完小四年级一班的学生,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那就是耳垂很大,听妈妈说这代表有福气,说明我长大以后有出息。听了这句话,我可乐了三天三夜呢!

我的爱好是打乒乓球。每次下课铃响了的时候,我都会第一时间来到乒乓球桌,约几个同学厮杀一盘。我毫不畏惧地拿出乒乓球拍,准备迎接战斗。比赛开始了,对方选手的技术非常强,可我也不甘示弱,坚持打下去。终于打到了2比2,决战时刻来了,我心里非常紧张,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对方开始发球,他轻轻抛起乒乓球,使劲一击,球飞快地朝我的胸脯袭来,我迅速调整站姿,看准时机一档,使出最后的绝招——反抽,只见球在空中高速回旋,对方刚举起球拍,球便被打飞了,赢了!赢了!我赢了!因为这场比赛,我还被同学们冠以“乒乓球小王子”的称号呢!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调皮的我总喜欢搞一些恶作剧。

那天,我主动送了同桌一支笔,同桌小心翼翼地看着桌上的笔,奇怪地问:“平时你很爱捉弄人,这支笔该不会又有什么猫腻吧?”“不会的!我怎么会捉弄你呢?”我得意洋洋地说。结果,同桌用那支笔还没写几个字,手上沾满了墨水,书上也都是。看着同桌狼狈不堪的样子,我又开心又担忧,生怕他将我的“恶行”告诉老师,我以后再也不搞恶作剧了。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自画像作文男生400四年级(八)

凯风(张楷沣)

大家好!今天我来“画”一张“自画像”。

外貌特征

我的外貌特点共有三个:一对大耳朵,像极了大象的“扇子”,但不能扇;我同样有一个大大的脑袋,里面似乎装着数不完的知识。虽然我头大,但是我爸爸的头却特别小,真是一对名副其实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呀。我的皮肤黑不溜秋的,由于过多时间在外头暴晒,就变成了我这个“精神小伙”了。

性格特点

我是一个大方与爱打听事并存的人。

比如有一次,几个同学争抢着要看一本《荒野求生》,我大方地依次借给了他们;还有一次几个同学在一旁打闹,恰好有个同学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发出了呻吟,那个同学道个歉,我大度地说:“没关系啦,以后多注意一点。”

我的耳朵,比“顺风耳”还灵。每当我听见什么我喜欢的事儿,我就会去凑个热闹。

爱好与特长

足球既是我的爱好也是我的特长,我的脚也特长,哈哈。

打比赛时,我时而当前锋,时而当龙门,可我共同的特点就是——脚快。当前锋时,我总是比敌方后卫先出脚破门;当龙门时,我的脚总是能出其不意地挡住来球。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一个独一无二的“精神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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