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乐为题的作文600字议论文
乐,顾名思义就是快乐,学习是漫长而痛苦的,但当你学有所成时,无缺快乐便从中而来。
学习是我们学生的责任,正如梁启超所说:“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对我来说也是。我在学习不算很好,但我也在向那些全校的顶尖高手看着我十分在羡慕他们,于是自己暗下决心,有朝一日,我也要向他们一样风光。
我的英语是个短板,每次成绩都十分可怜,突破125分似乎成了的不可能,清净头脑,回想起来,基础错了不少,原因:粗心,漏洞百出。我痛定思痛,决心从英语听写改起,我站着在暑假期间学过的基础而不复习,直接听写,结果第一次听写就给了我一次迎头重击,既然只有可怜的70分,本来让我引以为豪的英语基础,却瞬间被打脸,看来自己也没有那么聪明,我不甘心就此消失在老师那表扬下,于是又开始准备下一次听写。又是一次听写,我自认为准备充分了,镇定自若,可是后来随着听写速度的变快,还是有些紧张,下午兴冲冲的来到班级,准备迎接老师的表扬,来到班级门口一看,桌子上有听写本,“唉,又不是满分。”我想着,走近再看,“啊?只有80分!”我差点就叫了出来,我觉得我已经准备很好了呀,可再细细一看,哦原来好多低级错误,英语是常年累积积攒出来的。
我进步了,进步就是乐,小进步就是小乐,大进步就是大乐,进步就是学生负责任的表现。
听写又要来临了,我这时已经熟记课文牢记语法和单词了,面对老师的听写似乎也不再是那么困难,面对老师的题目我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从容不迫下午来了班级门口看了看,“桌子上没有我的听写本!”我激动着,没准是被其他同学碰掉在地上,我去看了一看,还是没有我的听写本,我当时就乐了。
人生中有许多乐,但我认为最快乐的就是在学习上负责任,这便是最乐。
篇二:乐
馨语
在小学一个秋高气爽的秋天,学校开展了一场足球比赛。
比赛开始的第一天下午,我们班排着整齐的队伍从楼上走下去到楼下看见几个班的同学正站在操场上进行最后的练习,为上场摩拳擦掌,Www.0279.NeT我们的比赛从第二节课开始,这一场比赛,我们以领先一分的优势获得了胜利,但我们并不能骄傲,因为后面还有更强大的对手等着我们。
到了第二天,我们迎来了和五班的比赛,同学们,刚到操场上就开始了热身运动,啦啦队也在一准备就绪,准备大干一场,只听见“嘟--”的一声,比赛正式开始,我方开始向求猛扑过去,我也紧随其后,只见我方球员抢到了球,向对方的球门冲了过去,但快到球门的时候,被对方的一名球员秀了一波抢走了球将球带到了我方半场,看到这一幕的,我马上跑过来,来了一波帅气的阻拦,将对方的球抢了过来,只见我方队员伯说要球的手势,我将球传给了他,他接到球后,以迅雷不知掩耳之势奔向敌方的球门将球踢向球门,但在对方的守门员一计漂亮的飞扑把球救了,回来将球转给了他方的主力队员,只见他过五关斩六将来到了我方球门前,将球踢了进去,顿时对方半场沸腾的起来,后而我方中场发球,只见发射的同学将球传给了我看到求的,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堆的想法,但求不等人,我只好硬着头皮踢到哪算哪,但就在这种情况下,我竟然将球踢到了对方球门前。
就在这时,上半场结束了,我们带着悲伤的表情下了场,但我们心里却十分的开心,快乐。
不久,下半场开始了,裁判再一次吹响哨子,同学们再一次向球扑了过去,但这次不是被我方,而是被对方抢了球,我方直接掉头,向敌方带去了同学冲了过去,想断了他求,但是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最后被我方守人员也来了,一句漂亮的飞扑就回了球,直接将球传给了我方主力队员,但他刚到敌方半场,就被对方的球员断了球,我见这情况,再一次冲上去抢球,这次我成功了,我直接将抢到的球传给了队友,但就在这时下半场结束了,对方以一分的优势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虽然这场比赛我们输了,但我们提出我们应有的风采,应有的实力,所以我们仍然觉得开心,快乐。
篇三:乐
游乐帆
快乐,人生的真谛。
我认为不在乐别人的评价,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才叫乐。
在我家楼下的公园里唱歌的李叔叔,我从他身上就感觉到了乐。每天晚上,我都会去楼下的公园里散步,那总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有一天晚上,如往常一样,我下楼散步。走着走着,我听见了一阵歌声,声音苍劲有力,非常动听!我急忙寻着声音找去,看见了一名男子,三十来岁的年纪。长相清秀,穿着整洁,身上背着一把吉他。他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对着话筒深情的歌唱。他唱得是那么的专注,公园里的吵杂声丝毫没有影响他,此刻世界仿佛只有他一人。他的正前方摆着一个吉他盒,里面散落着几枚硬币。
那天后,他每天晚上八点来到公园唱歌,我也每晚准时下楼听他唱歌。他的歌声如一股清流,十分动听!
久而久之,我们变得熟悉了,我也对李叔叔有所了解了。他是一位名校毕业的大学生,本来有着一份待遇很不错的工作。因为对音乐的热爱,他下定决心辞去工作出去唱歌。为此父母对他非常失望,但他说:“卖唱的确是一份相当不体面的工作,收入很低,但他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呀!”
时光飞逝,一年过去了。他还是每天坚持来么园唱歌,虽然在音乐道路上仍然没有什么作为,但我相信音乐是他喜欢的东西,做自己喜欢的事一定很快乐!
他告诉我,他的家人,朋友都嘲笑他,让他找一份正经工作。但他不听,坚持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我想这种感觉一定很不好受,但在他身上丝毫没有看出难过的情感。谈起这些,每一次他都说得轻松自如,每当唱歌时他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刚开始我也很困惑,名校毕业生为得不听众多人的劝说,而在大街上唱歌?渐渐地,我似乎明白了……
因为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快乐的,那种快乐无法用言语描述,只有自己去体会。
所以,李叔叔那不叫傻,他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坚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那其实叫乐!
篇四:乐
漫步人生十余载,唯有那事乐悠悠。那乐,事在多次磨练后获得的,所以每每想起那事,心上就乐开了花。
我从小便酷爱书法,书圣王羲之等一直是我的偶像,为此我一直在努力着。可事不遂人愿,那歪歪扭扭、龙飞凤舞的字,不忍直视。
尽管耳边传来父亲句句鼓励的话语,我也更加努力。但丑小鸭怎能立马变成天鹅?望着那潦草不堪的字。我无奈地笑了,不争气的眼泪霎时充盈我的眼眶,像断了珠子的细线,就这么无声地淌着。虽然眼前一片朦胧,执着的我还是握着笔,一笔一划地写着。那晶莹的泪珠落到纸上骤然划开,与那墨相融。那字,变得更丑了……
殊不知过了几年,可笑的我竟还在坚持。终于,那字不再潦草,显得稚拙、朝气蓬勃。这是我的第一次进步,我欣慰地笑了。
时光如白驹过隙,从别人的贬低到止不住的赞美。我也不清楚下了多少功夫,也不知是什么让我坚持下去。我只坚信,付出,定有收获,无论艰难险阻,也要迈过去!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场比赛:作为一个资质平平的中年级选手,身边高手如云,我却岿然不动,嘴角微微上扬,自信地浅浅一笑。拿到内容看别人写得热火朝天,我却不紧不慢,尽力使每一个字都完美。果不其然,每个字刚劲有力,又不缺乏温和,结构工整。我满意地笑了,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提前结束,离场。
现在的我很不欣赏那时桀骜不驯、不可一世的我,但就是那么狂的我,竟然夺得桂冠。我自然笑了,那笑不是无奈,不是痛苦,而是纯粹,发自内心。
确实,先有苦后才有乐,再好成绩源于愁。只不过,那乐,我等得太久。但正巧,那乐,每次总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出现,带给我那微弱的火光。转瞬间,我又心怀熊熊烈火,突破那一道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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