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看上去更有意思优秀作文

朱一丹

我们身边会有各种小动物,它们都惹人喜爱,给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我身边的好伙伴就是猫,它们不仅看上去可爱,还很有意思。

我的小区犹如一个猫咪游乐场,里面的猫各式各样。它们有的很大,如同一只威猛的狮子;有的还是刚出生的奶猫,娇小可爱;还有的中年猫,不知是不是受到了发福的影响,总是喜欢懒洋洋地趴在树荫底下乘凉。它们都很可爱,各不相同的模样也很有趣,不过我觉得它们一定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这不有一次我坐在阳台上,往楼下望,只见两只小猫正嬉戏打闹着,母猫则在一旁熟睡。“这应该就是猫妈妈了吧!”我心想,“猫妈妈没有照顾小猫们,而是任它们在一旁玩耍,它们会不会挨饿呢?”于是,我拿了块鱼干,对准了猫咪的位置,扔了下去。

小猫们的确饿坏了,它们听见了鱼干的动静,围了过来。熟睡的母猫听见了小猫的声音,也醒了。突然,它们身边出现了一只黄色大猫。然后又有几只猫从草丛中钻了出来。我被它们灵敏的嗅觉惊讶到了,竟然在我的视野之外都能闻到这小小的鱼干。

他们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鱼干就被啃得连一根骨头都不剩了。大快朵颐之后,大大小小的猫四散离去,只有猫妈妈和小猫留了下来。猫妈妈在哄小猫睡着后,自己也睡去了。一个小鱼干所引起的风波就此落下帷幕。

小区里的猫很有意思,他们不仅长得各有各的可爱,还能在很远的地方闻到食物的气味。作为“猫咪观察员”的我,发现了猫咪们许多不同寻常的地方,真是趣味十足啊!

篇二: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徐启航

不同的人们有不同的喜好,我也有一个喜好——在树洞里抓锹甲。在这个过程中还发现了它值得学习的品质。

读到这,你应该产生了两个问题,首先锹甲是什么?其次我为什么要写它呢?

让我先解答第一个问题,锹甲是一种很大的甲虫,属于昆虫纲里鞘翅目的锹甲科,差不多有人的两根手指那么大。

再解答第二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写锹甲呢?这还要从头说起。有一天,我听说我的同学小区里有个树洞,天天有扁锹甲出没,我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跑了过去。路上还在想,锹甲都看着笨笨的,应该很好抓吧!

转眼间到那里,我一眼就看到了它,正在吸食着汁液,我想起大多数甲虫受惊后都会假死掉地,于是就在它旁边拍了拍手,想来个手到擒来。然而事实证明我想多了,它依然稳如泰山,纹丝不动。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我折了一根树枝,用力捅了捅它的后背,结果它还是在吸食,想不到它是一只“吃货”!我看到它很贪吃,就又用树枝在它的大颚前晃来晃去,想引诱它夹住树枝,好把他“钓”上来,结果举了半天,他却无动于衷。

恼羞成怒的我只好使用蛮力了,我一手抓住了它的两个大颚,另一只手戳它的屁股,结果别看这虫子小,力气却很大!任我怎样推拉拽顶它依旧不动如山。哎!身材大了几倍的我竟然还不如一只锹甲,只好心怀沮丧地走了。

时间转眼到了下午,我仍然惦记着那只锹甲,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眼,看到它已经吃完了树液,正在旁边饭后蹲呢!我尝试着摸了一下它的背,它竟然动了一下,难道有戏?于是我就这样连戳带赶地把它引到了盒子里。没想到吃完饭的它没了动力,竟这么随和,任我摆布!

看来无论在哪里都会有贪吃的生物,鸟纲中有鸭子,天天都在找水草吃;哺乳动物中有猪,一身肥膘都是靠实力吃出来的;昆虫界也有锹甲,没想到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它为了吃竟能这么顽强。

这只锹甲也教会了我做事要专心的道理。当然作为一个“吃饭专家”的我,就不用和锹甲学习吃饭了,但在别的方方面面,我都可以用到锹甲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

篇三: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许为一

活泼可爱,精灵古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是的,这就是我的朋友——夏婉清。但在刚认识她的时候,我对她的印象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我觉得她十分平常,普普通通的,甚至一起玩的时候看起来并不很聪明。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她们小时候玩的皮筋。放学了,我们俩约了同学一起跳皮筋。我们一起查了跳皮筋里最简单的“马兰开花”的跳法,练了一刻钟,我和同学都会了,可是她却一直学不会。屡次碰壁之后,我们只好去玩零基础的跳房子了。

对于这样一个看起来有点笨手笨脚的女孩,一开始我和她还比较陌生。可有一次,我在作文开题时怎么也想不出来,问了好几个同学都没思路,最后才转向她。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脱口而出了许多思路:“你可以写一件令你难忘的事,或者一个让你感到开心的人,如果两个都不合适的话也写一个风景名胜。”因为这件事我才发现她其实是个“知识资料库”,不管什么问题她基本都能回答出来。

她不仅知识储备丰富,而且语文能力也早已超出同龄人的水平。有一次,我们在上惠风书院的作文课,要写一篇题目为:“___的我”的作文。她写作文的时候,不似很多同学一般抓耳挠腮地,就生生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只见笔杆子在那儿飞快地舞动。很快,她就第一个交了上去。在老师给到修改意见后,她又认真地尽她所能去修改,没改几次就达到了老师的要求。看到她拿着作文本凯旋而归,我忍不住拿来借阅。她写的是“爱画画的我”,生动地写出了她的特点,一个活泼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读完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生活中每个人擅长的地方不同,我们所看到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很片面的,不能太快下结论。就像我刚认识夏婉清的时候,觉得她十分平常,甚至有些呆头呆脑的。但偶然间问了她一个问题才发现,她其实既聪明,又擅长作文,最后我们也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所以只要能一直保持一个尊重他人的心态,去观察,去学习,总能发现她们比看上去更优秀的地方。

篇四: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何佑荣

有些东西,看上去的感觉和亲自体验过的感受是不一样的。魔方就是如此。

几年前一次回老家的时候,在候车厅里,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哥哥在玩魔方。他熟练地从包里拿出一个被打乱的魔方,把魔方的各个面都仔细地看了一遍,随后开始还原。只见他的手飞快地动着,伴着不断的咔咔声响,魔方就神奇地被还原了。我想:这个哥哥只用了30秒不到就还原了魔方,没想到魔方竟然可以玩得这么快,实在是太酷了,我以后也要玩魔方。

从老家回上海后,我便让妈妈给我买了一个魔方。没几天,魔方就送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快递盒,发现里面除了一个魔方外还有一本赠送的魔方公式大全。我拿出了魔方和公式大全开始尝试。我先把魔方打乱,然后按照公式来还原魔方,如底十字,上左下右等。不一会儿,我就只剩下顶面没有还原了。我遵循着先前的经验,先找到了对应的公式,再开始还原。但胜利女神这次却没有眷顾我,不知怎么地,我在完成一个重要的公式时,拧反了方向,怎么也还原不了。于是我调整了策略,索性将魔方打乱,重新还原。没多久,我就成功地把魔方归位了。整整齐齐的六面颜色,就算是强迫症患者看了,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虽然我迈入魔方的大门是被一个帅字所吸引,但亲手把玩着它时才发现,在一步步的尝试中找到解谜的办法,这才是魔方更有意思的地方。而做任何事情,不也都是如此吗?相较于成果的光鲜亮丽,上下求索的历炼才更为宝贵。

篇五: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金梦婷

陶土,在这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中,只是其中微不足道“单细胞生物”,唯有一成不变的土黄色,并在湿润之处随处可见。它既不能像花草一样为这个世界增添美感,又不能如同大树一般为我们遮风挡雨,十分得单调、无趣。但在一次偶然中,我用陶土做了只杯子,才发现它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一次,母亲带我去捏塑陶土。来到店里后,一位大姐姐要教我做杯子,我看着姐姐做着一些简单的动作,心不在焉的。等到姐姐讲完,我就开始尝试了。

可俗话说:“看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等到我做时,可谓是一塌糊涂。我想让陶土变成花瓶一般下面偏圆,上面细长,但手却有些不听使唤,转得太过用力,导致上下完全不能相连在一起,仿佛硬生生被截断了一块儿,上面细得如针,下面则胖得如一个球。

眼看花瓶是夭折了,我就只好它改造成一个扁圆形的罐子。可没控制好按压得重了些,变得太扁了。更糟的是过于沉迷于造型的我忘了控制陶土的水分,导致它干燥得直接裂开了。那四分五裂的陶土迸射而出,甚至有些溅到了我的身上、脸上,那狼藉的模样仿佛在诉说着我的无知……

在后面的两三个小时中,我经历了无数次失败。虽然有的合格了,但却达不到我内心的要求,于是又重新开始……如此循环往复之后,我变得十分烦躁: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也认真做了呀!为什么就是达不到我想象中的模样呢?

就在我困惑,烦恼之际,一位小男孩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不但把手上,脸上弄的全是陶土,而且做的东西简直是“四不像”,好像随时要倒下来似的,惨不忍睹。可他却毫不在意,反而不停地在练习基本功,陶土随着他的动作不停地变化着,小男孩看Www.0279.NeT上去十分的享受,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很久都没有停止……

看着他这副模样,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是啊!我竟然忘记了来这儿的意义,是来体验如何捏塑陶土的,而不只是做出一个漂亮的杯子!当我静下心时,用心体会过程时,突然发现捏陶土竟顺利了许多!并且能渐渐感知不同力道作用在泥土上的效果,更游刃有余起来:陶土随着我的手变得时高,时矮,时胖,时瘦……即使我做的不是特别完美,有些还是歪歪扭扭的,但我却很享受,沉醉其中。在经历了几次尝试后,我竟然做出一个比较完美的陶器!这让我更加喜爱捏塑陶土,久久无法自拔……

相传在古时候,有个人种葫芦,尽管他细心照料,却不见葫芦的踪影。有人嘲笑他是在种叶子,他却掷地有声地反驳道:“我要的是葫芦,而不是叶子!只有经过枝叶茂密的阶段,才能长出葫芦。”跟这个故事所说的道理类似,捏塑陶土的结果虽然也很重要,但如果刚开始时,就满眼只盯着成果,而忽略过程,反而不会有理想的作品。相反地,如果能抛去对结果的执念,反倒可能“无心插柳柳成荫”。而抱着这样的态度去做事,也才会更意义。毕竟,要是没有过程,又何来的结果呢?

篇六: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曹木铎

在一个一年级的星期六晚上,我准备明天十点去打篮球,便早早地睡觉了。

第二天,正在美梦里玩耍的我却被妈妈偷偷定的闹钟从床上“拉”了起来。我一醒,妈妈就进来说:“赶快换衣服,今天我带你去图书馆。”我想:什么?怎么会这样?那我的篮球计划不就泡汤了吗?而且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书有什么意思?哪有在外面出汗打篮球好玩?可是我家有“虎妈”,我不得不陪妈妈去图书馆。

到了图书馆,我好不情愿地随手拿了本叫《魔方大厦》的书,便看了起来。在看前几页时,我还心不在焉、没精打采。再往后看,却发现了许多有趣的情节,比如主人公坐在火车上,看到了外面竟有游泳的长颈鹿、坐热气球的熊等等。我一开始觉得不可思议,可后来,我便沉浸在了作者的想象中,仿佛自己也变成了其中一只动物。没想到闹着别扭来到图书馆的我竟读了一本又一本,从早上十一点一直看到了下午五点,最后还借走了好几本书。回到家,爸爸妈妈都表扬我能安静下来看书了。

原本,看书对我而言是很无聊的,因为我认为静态的阅读没有恣意挥洒汗水来得痛快,还能锻炼身体。可后来一次不情愿的图书馆经历却让我回心转意。原来,看书的静态时光不仅可以很享受,还能锻炼我的想象力,真是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篇七: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叶骐玮

以前,我总是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华丽的舞台,那里灯光闪烁,十分耀眼。上面有一个人,拿着个麦克风滔滔不绝。这是我原先认为的演讲,往台上这一站,可威风了!可自从去了惠风后才发现,演讲比我当时看上去更耐人寻味。

先写作再去演讲,这大概是惠风书院最有意思的学习方法吧!我渡过了写作这个难关后,终于到了最令人期待的演讲环节了。

我兴奋地想着:到时老师肯定要带我去像电视上那样华丽的地方去演讲!刚等我回过神来就听见老师在叫我的名字,我边压抑着内心的喜悦,边随着老师走了出去。

我这一路上都异常的兴奋,终于等到老师打开了门,就满怀期待地冲了进去。可当我看到里面的场景时,却像一只皮球般泄了气:一个破旧的房间、一台电脑、一只有线鼠标、一台大屏可移动电视,仅此而已,就连最重要的拍摄也只是用的手机。

我刚想问我们有没有去错地方,老师开始说话了:“这就是你到时候要演讲的地方,但在此之前我要先放一段视频给你看。”只见一位同学就在同一间房间里,却丝毫不在意环境的美旧,他的语速沉稳,字字清晰,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我听得十分入迷,没想到演讲就算没有富丽堂皇的环境相衬托,竟也能有如此的吸引力。

终于轮到我上场了!我深吸了一口气,当老师比出ok的手势时,我开始用最轻松的语气讲了出来。因为念词时太专注了,我完全忘却了自己身处的房间是何等简陋,这一遍,虽然没有任何专业装备的加成,却连老师也称赞不已。

之前的我虽然喜欢演讲,但却并不懂得它。现在我知道了,一个演讲的好坏并不是在于排场的大小,而是在于是否能发自内心地去体会演讲的过程。唯有这样,才能表达出由心而发的真诚语言,并感染听众。其实任何事物都是如此,我们可能会被外表所吸引,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投入其中,感受它们本身的美。

篇八: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徐菲儿

徒步我以前只在照片上见到过,在我的认识里,徒步的魅力在于不仅可以欣赏到沿途的自然风光,还有徒步者们全副武装的样子,实在是酷极了。正好在前段时间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可以去切身体验那只存在于想象中的快乐徒步。

我们一行64位同学背着行囊,顶着台风前行。我们穿着雨衣雨鞋全副武装,几乎只露出一双眼睛。真的佩戴齐整后,感觉就不仅仅是酷了,更是有种要上战场的感觉,让人热血沸腾,只要一声令下便可以随时出发。刚开始我还有点不适应这套新装备,虽然已经裹得很严实,但因为雨水实在是太大,我还是会时刻关注我的衣服和头发有没有被打湿。也许是潜意识里还以为自己穿着运动鞋,我甚至还留意着地面,只要一有水坑就会绕开。但是到后来迷人的风景吸引了我的眼球,使我无暇顾及这些。

那段时间正巧碰上了上海难得一见的台风,正好可以让我边徒步边欣赏大自然别样的美。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台风过后的日出,随着雨势减弱,天空开始为我们绘画出许多美丽的、不常见到的画面。只见天慢慢亮了,周围的环境也渐渐清晰。天空呈现出橙红色,过了一会儿变成了粉白色,再慢慢地变成蓝白色,像一段美丽的舞蹈,在不断变化着动作。

视线慢慢着陆,我惊讶于周遭的环境既有世外桃源的干净,又有城市里独有的生机。虽然我们还是在城市里,却与我所居住的地方不太一样,干净得连枯叶都没有,唯有绿色的植物和五颜六色的花朵在风中摇曳着,这太不可思议了!这难得的风景也吸引了穿着各种各样服装、开着不同车的人们前来,让我大开眼界。这可比在手机上看到的景象美太多了!在手机里我只能看见一张张静态的图片,而亲眼目睹这些风景时却是动态的、有生命的景色,两者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起初我以为徒步就只是穿着和风景有意思罢了,没想到还可以采用竞争的方式。我们64位同学被分为了7组进行PK,每队出发时间都不同,但争胜的信念却是一致,竞争格外激烈。我们B队可以说是最危险的一对,因为紧跟着的C队各个体能极强,平均身高1米7;我们为了不被追上,都快马加鞭地往前赶,没想到没被C队追上的同时反而追上了A队。在这突如其来的胜利面前,我们格外激动,有的拿手机记录下这胜利的瞬间,有的跑到A队面前做鬼脸。庆祝完后,我们继续赶路,但也因为这个小插曲,我们队的一些人骄傲了,开始放慢脚步。我发现后提醒道:“我们不能因为这微不足道的胜利而松懈。我们还没有到达终点,就说明竞争还没有结束。别忘了在我们后面还有C队,他们的实力有多强,你们心里应该都很清楚。难道我们不应该加快脚步吗?”大家听后开始打起精神继续全速前进,最终全员成功抵达终点。

虽说徒步在我的脑海中早已预演过不知多少次了,但真的尝试过以后才发现“看”远远不如“做”:当印象中的帅气装备穿在身上时,顿时有了不一样的仪式感,连照片里的风景也都一下子栩栩如生起来。不仅预期之中的内容经过实践有了别样的体验,我还体会到了徒步竞赛的别样惊喜。

看来做事情不能仅停留在空想的阶段,多多尝试才会带来真切的体验,正如陆游说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篇九:比看上去更有意思

周思泽

我觉得爬山比看上去更有意思。它不仅能带我领略美丽的风景,而且还能锻炼我的耐力。

早上我们从酒店出发,刚出去没多久我就看到了高耸入云的黄山。我们开始慢慢地向上爬,在爬时我看到了书本上说的奇石,有猴子捞月,仙女弹琴,还有的像一个大大的仙桃。黄山上还有落叶松,一到秋天落叶铺满山坡,整座山就会变成黄色,这就是黄山名字的来历。而现在我终于亲眼看到落叶松了!

这时我往后一看,却大吃一惊,虽然我一直不停地在爬楼梯,但却没有走多远,距离山顶还有不少的距离。又爬了一阵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的脚好疼痛,而且因为一刻也没停歇,都快累趴下了。这时,爸爸妈妈开始给我加油,还说缆车就在前面了,于是我不停地向前跑,最后终于坐上了缆车。

在缆车上往下看,风景都变得不一样了,停车场的车子和山上的行人,都小得像蚂蚁。忽然,缆车动了一下,我往上一看,原来是轮子经过杆子时碰到了滑轮,所以才会动。发现了这个规律后,我觉得坐缆车越来越好玩,每次快要经过柱子时都会很期待。

刚开始在黄山上,我亲眼见识了书本上说的奇石和落叶松,后面在缆车上看到了许多不同的景象,通往缆车的爬山之路也锻炼了我的耐力。登黄山,真是比看上去更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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