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一大批未成年的孩子被留在家里,导致农村出现了一个新的特殊儿童群体——“留守儿童”。据各乡镇妇联摸底上来的数字统计,目前,桂阳县农村“留守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18%,由于正常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尤其是品德、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亟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一)感情淡漠,上进心不强。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心理、人格与智力健康发展。父母常年外出务工,不能将孩子带在身边教育,将他们寄养在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里,疏于管教,造成性格孤僻、自闭和不合群,与父母长期得不到沟通、交流,造成亲情淡漠,对学习缺乏热情和进取心,自觉性不强,学习成绩普遍较差 。
(二)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心理出现偏差 。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望于学校,而学校由于学生多、教学任务重,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沟通难以实现,致使大多数“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听代养人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管理、说假话、成了“问题儿童”。
(三)疏于管理,经不住外界诱惑 。“留守儿童”的年龄刚好处在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教育、管理而易于造成是非意识淡薄,分不清好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不知道从心理上关心孩子,更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在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上还是老一套,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困难,根本管不了。现阶段,一些娱乐场所不能有效管理,而社会上一些不法娱乐场所为了牟取暴利,渗入不少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孤僻、苦闷无聊的“留守儿童”具有腐蚀性和诱惑力,使一些“留守儿童”沉迷其中不能自拨。加上一些不法分子的引诱,有的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对策与建议
(一)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家长应努力创造条件弥补家庭教育缺失对子女造成的不良影响,强化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家长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养环境,良好的亲子关系是一种无法代替的教育资源,父母可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多与子女进行交流,关心子女的成长,使他们能够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另一方面,家长要多与学校教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子女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并及时引导教育,防止其滋生消极的思想倾向 。
(二)加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度 。 关注“留守儿童”身心成长是一个繁杂的社会问题,县委、政府、相关部门及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要加强舆论宣传,特别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联系各界妇女的特殊作用 。开展“代理妈妈”活动,给予“留守儿童”更具体的爱。组织“留守母亲”接受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她们的素质,更好地承担起“留守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共青团可组织“留守儿童”参加团(队)活动,和城市儿童开展手拉手活动,各级关工委要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与特困和问题的“留守孩子”结对帮扶, 让他们能得到更多的亲情和关爱。
(三)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学校和教师应更多地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变化,增加感情投入,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应有的心理归属 。还要与家长及代养人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发挥家庭和教育的合力作用 。同时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造条件开设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课,使“留守儿童”身心得到全面健康发展。
(四)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
要把解决“留守”问题作为当前“三农”问题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制定和出台保证农民工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改善农民工子女就学条件,使“留守孩子”能够生活在父母身边,与城市儿童共享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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