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活动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
“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活动方案
“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活动是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活动载体,是推动机关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决策。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人大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今年市人大机关党委决定在巩固以往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好公仆”活动引向深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主线,以建设廉洁、务实、文明、高效的人大机关为目的,以推行“六项制度”为重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争创目标
争创市直机关2003年度“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先进单位,保持此项活动在市直机关第六年先进单位称号。
三、活动内容
1、逐步推行落实好“三项制度”。“三项制度”的内容是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是各委办室在明确“三项制度”内容的同时,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各委办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逐步建立完善与“三制”配套的其它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机关制度体系。二是通过设立公示板或宣传栏等形式,把各项制度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社会、群众公告,增强制度的透明度。三是各委办室要对重点推行的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自查,抓紧完善。
2、开展好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社会发展大趋势的基础上做出的战略决策。人大机关作为领导机关应率先进入学习状态。首先,要在机关党员干部中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学习真正成为我们的内在需要和自觉行动。从人大机关的实际情况看,有待于尽快通过学习来提高认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其次,要确定正确的学习内容和科学的学习方法,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和人大的中心工作来学习,从而达到提高思想素质,提高议事能力,破工作疑点、解工作难点、求实创新,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目的。第三,要建立切实可行、扎实有效的学习保障机制。机关党委要制定学习考核制度,纳入机关全年目标管理,定期考核通报。六月份要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进行全机关的学习心得笔记展示,以达到促进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目的 。
3、努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去年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十、百、千”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帮扶对象、联扶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广泛联系群众作为工作重点,并不断推进 。要坚持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力求为扶贫对象、联扶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帮助排忧解难,力求工作有实质性进展 。要畅通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和工作体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机关党委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总结分析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达到交流促进的目的。
4、继续搞好机关作风集中整治。认真解决机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松、散、懒的问题,树立机关服务、效率、诚信的形象。首先,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的重要讲话,认真开展“两个务必”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使全机关的干部职工树立开拓创新、加快发展的进取精神,勤政为民、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埋头苦干、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的争先精神,保持一种良好的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其次,各委办室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任务分解和《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差距和问题所在,制定整改方案,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评选办法及条件
各委办室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与工作目标责任制挂钩,在此基础上,人大机关党委每年评比表彰一次“好公仆”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两手抓,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成效显著。
2、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履行职能、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方面成绩显著 。
3、发扬团结、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善服务,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和在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4、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方面成果显著。
5、各委办室对活动重视,纳入日程,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显著 。
(二)好公仆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加活动积极性高,公仆意识强,服务质量好,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多。
3、工作勤勤恳恳,效率好,业绩突出。
4、秉公尽责,廉洁自律,基层和服务对象反映好。
5、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群众基础。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机关好公仆先进单位按30%的比例择优推选;好公仆按本单位干部总数的1%比例进行评选推荐。
五、考核步骤
好公仆个人的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按照德、能、勤、绩、廉和好公仆条件,由各委办室负责考核,并作考核记载,按分配名额,择优向上推荐,参加部门联评和大会测评,由考评小组提出名单,报党组审定。
好公仆先进单位的考核,采取各委办室自查,社会各界评议,领导小组检查考核的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工作考核40分;社会各界评议50分;领导小组考核10分。
(一)工作考核(40分)
1、年终听取各委办室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活动情况。
2、查看活动基础材料,主要有活动方案、活动记载、成果、总结等材料。
3、按照确定工作项目和计分标准,进行逐项计分,综合评定。(详见《考核内容计分标准》)
(二)社会各界评议(50分)
采取座谈、征求意见和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
1、征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
2、征求机关各委办室干部职工意见。
3、征求被监督部门意见。
4、征求帮扶对象和联扶企业意见。
(三)领导考察评价(10分)
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对各委办室工作及活动情况给予评价打分。分四个档次,“好”10分(占40%),“较好”8分(占30%),“一般”6分(占20%),“较差”4分(占10%)。
根据考核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年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好”,80分以上、不足90分为“较好”,70分以上不足80分为“一般”,不足70分为“较差”。好公仆先进单位从考核“好”和“较好”单位中按比例择优提名,并报党组审定。考核在80分以下的,取消其它先进评选资格(如:先进党支部、文明单位标兵等)。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成立市人大机关“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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