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 他们离岗
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工的话,应加强管理 。
对不合格员工应经常性谈心教育 。对心理障碍应及时观察,一旦发现情况异常,
应马上劝其回家治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