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分量--记模范法官宋鱼水(下)
1989年10月,宋鱼水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光荣的一员。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在她的天平上,不但写着公正,也写着和谐:用法律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
维稳
群体性纠纷,件件难,法官面临严峻考验
大变革,大发展。
与之相应,各方利益冲突加剧,深层矛盾逐步显现。群体性纠纷,大量涌向法院:
企业非法募集资金案,让一大批群众失去“血汗钱”;银行不良贷款案,数额巨大,牵涉面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频发,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
一件一件,件件都难。
如何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利?如何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法官,面临严峻考验。
8年前,20多名司机来到宋鱼水面前。
当时,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四环路内淘汰所有“面的”车。很多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提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车辆更新。靠车吃饭的司机们,面临暂时性失业。一些司机开始上访,静坐,围堵交通。
身处矛盾中心,宋鱼水清醒地意识到肩上的千钧重担:一头挑着社会稳定,一头挑着司机一家的口粮。
法庭外,一大批公司和司机翘首以待。
不能草率,不能延误;既要真诚交流,又要细致做工作。这场危及社会稳定的“面的”风波,最终化解于无形:多数司机与出租车公司达成协议;个别司机未达成协议,宋鱼水及时裁判;观望的公司和司机们,按法院确定的原则解决了纠纷。
审判技巧娴熟高超,化解矛盾真诚执著。10余年,宋鱼水把判案的法庭,变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调节器”。
止争
“双损”变“双赢”,社会利益实现最大化
“案件审得多,下判笔越沉。”
老审判员的话,让当时刚入行的宋鱼水沉思。
一纸判决,有输有赢。
一个企业因不懂法或小疏忽,甚至可能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有的元气大伤,有的就此破产。
法官尽责,要通过判决引导市场主体走向规范,还要让他们在诉争中共赢共存,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
“法官不仅要善于‘定纷’,更要‘止争’,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宁可麻烦受累,宋鱼水尽力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 。
律师十年,办案数百起,接触法官几百名,北京中润律师所何畏律师对宋鱼水印象最深。
他代理了一起“老大难”案。
原告、被告本是同窗好友、合作伙伴 。2003年3月,宋鱼水接手这起案件时,双方极为对立,拒不同意调解 。第一次出庭,双方一见面,就情绪失控,恨不能大打出手。对调解,双方律师都彻底失去信心。
奇迹发生了 。
宋鱼水不但让双方握手言和,还重新合作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握手背后,是法官的智慧、善良和执著:9次询问、4次勘验、4次开庭审理,入情入理的分析,设身处地的沟通……
不可能变可能,“双损”变“双赢”。
调解,宋鱼水的“绝活”。
家长里短的小额纠纷;公司企业之间的大额纠纷;侵犯商业秘密之类,被同事们认为非判不可的知识产权案件……服了宋法官这剂调解“特效药”,当事人常以最小的代价、和平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
独立办案11年,宋鱼水审案12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达70%以上,还有一些当事人高兴地撤诉。
攻艰
从无序到有序,法律说话最有说服力
案头,一摞摞欺诈案卷。宋鱼水心情沉重。
诚信危机引发的纠纷,涉及各个领域。保护诚信,惩戒失信,法官义不容辞。
1998年,没有先例可循的“经销权”案件,给宋鱼水出了道难题。
外地某商贸公司倾销过期啤酒,被媒体曝光,导致该品牌啤酒销量锐减。北京的总经销商决定收回其经销权,被这家公司告上法院。与迅猛的发展相比,立法往往滞后。对经销权,当时法律未做规定。
案子刚立,已成焦点。
翻阅大量资料,查阅国外判例,向相关部门调查咨询,竭诚请教专家学者……依据法律原理、商业惯例,宋鱼水开创性地以“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支持被告总经销商解除经销权。
这份判决书,被全国许多法院引为范例。
一年后,《合同法》颁布实施。“诚实信用”原则列在其中。
法槌,威严、神圣 。
党员法官宋鱼水,一次次举起法槌,维护公平,倡导诚信,规范秩序,保障发展。
“市场秩序,从无序到有序,法律说话最有说服力!”提起宋法官,许多当事人坦言。
“法律也是生产力!”谈及宋鱼水和她知识产权庭的同事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法制处的杨东起满怀谢意。
求精
争当专家型法官,挑战新案、疑案、难案
新案,疑案,难案。
新时期,新形势,向法官提出挑战。
一名新时代法官,既要有维护改革、发展、
稳定的大局意识,又要有驾驭复杂案件、解决实
际问题的司法能力。
仅靠过去的知识底子、办案经验,仅靠一张笑脸、两袖清风,远远不够。
“争当专家型法官。”宋鱼水为自己定下目标,既提高学术水平,又加强审判能力。
海淀区法院的同事们,几乎都知道她的勤奋:
茶余饭后,坐车上班,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她都用来学习。
周围人,个个成老师,同事、律师、专家,甚至当事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
干审判员,宋鱼水在庭里结案最多;
当副庭长,她成了审判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的“专业户”;
任知识产权庭庭长,她要求自己和庭里每一位同志:“力求每个案件的审理,都成典范;每份法律文书,都成精品。”
2003年,一家生产剪纸作品的公司焦急万分来起诉:“花了很长时间,投入几十万元!盗版,让我们面临毁灭性打击。”
审案要时间,公司的损失随之一天天增加……
该案法官马秀荣决定适用“诉讼禁令”,先行裁定被告停止制作、销售,避免权利人损失扩大。
“诉讼禁令”,此时还是一项“纸上”的法律,无人使用。
作为庭长,宋鱼水果断支持 。报请院领导同意后,“诉讼禁令”在我国首次适用。
确认网络传播权、部分判决……为了提供一个公平、优质的法制环境,宋鱼水和同事们一道,创下了多个“全国首例” 。
有能力,有责任感,有大局意识 。
正是千千万万个宋鱼水,在平凡岗位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奉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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