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会议委员建议的整改意见
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委员讨论提出的关于卫生部门的建议主要有四条,涉及新农合、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四个方面 。区卫生局对委员们的建议非常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如下整改意见:
一、巩固新农合省级试点成果
2011年,我区新农合省级试点将进入第四个运转周期。为确保年内 “省级先进区”称号,今年,农民个人交纳新农合资金仍为10元不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人均40元,达到年人均筹资50元标准。扩大宣传,使新农合行政村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 。年内我们计划对参合农民进行健康查体,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免费健康体检率、建档率达100%,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新农合这一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新农合监督管理力度,年内实现新农合管理报销微机联网 。
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2011年,完善全区5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8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软硬件建设,社区居民覆盖率目标为85%。在xx年年投资xx余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配套改貌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和二星级以上标准,居民免费调查率、健康查体率达100%,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全省领先目标 。深化和推广卫生职能进社区,完善卫生助理员制度,xx年年,区政府拨出专项社区卫生经费100万元,极大地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2011年,我们将继续争取财政支持,以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
三、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改貌建设
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建的村(居)卫生机构实行财政扶持,每建成1处符合标准的新卫生所,区财政和镇(街道)财政各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xx年完成18处新建农村卫生所,xx年年投资216万元新建13处村卫生所(站),改貌建设21处 。总投资330万元的邱家店中心卫生院迁址建设已经完成 。2011年,我们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改貌建设工作 。按照三化要求,确保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卫生所(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的规范化卫生所(站)建设标准的目标,确保基层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四、强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狠抓突发公共卫生监测点(49个)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儿童“七苗”覆盖率达98%以上。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尤其是财政支持,以稳定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提高基层防病能力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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