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五四青年标兵"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全院共评选2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理想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xxxx”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学习、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认可度,至少获得过一次团内表彰(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至少获得过一次奖学金,在近两年中无不及格现象 。
3、入学以来,积极参加院系级集体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在实践中检验真知 。
4、事迹特别突出、为学院做出重大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者,经分团委推荐、院团委审核同意,可以破格申报。
四、评选程序
1、由各系院分团委对照条件组织初评,于4月13日前向院团委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各分团委通过校园网和橱窗将各候选人的参评材料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并在全系团员青年宣传优秀人员事迹,掀起向优秀青年先进事迹学习的高潮 。
3、院团委对所有推荐人进行审定,并将事迹在全院范围内宣传、公示,确定最终人选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单项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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