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1、招聘原由:
1.1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按现编制需要予以补充;
1.2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测的业务、工作变化,急需人员;
1.3扩大编制:因事业发展壮大,需扩大现有的人员规模及编制;
1.4新规划事业:因企业发展,需设置新的机构或创办新的事业;
1.5储备人才:为了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业人才;
2、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能者上,庸者下。
3、招聘流程:
3.1各用人单位在每年一月份,根据公司年工作计划和公司决策层的要求作出全年的人力资源规划及预算,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并依据决策层意图作出总的全年人力资源规划,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人力部、(副)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总部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全年的工作计划做出总部当年的人力资源规划及预算,报(副)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3.2各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总部人力部提交《人力资源月报》,提出人员编制调整计划,并说明超员或缺员情况。
3.3各用人单位计划招聘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职位计划》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工原因、数量、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需到职时间等,如是新岗位需同时附《员工个人操作手册》。一般经审批的《职位计划》的时效为自审批之日起两个月,过期作废;
3.4所有的用人计划必须由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部人力资源部作出评估,提出内部调配或招聘的建议,如招聘需提交详细的招聘方案,再交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组织招聘;
4、招聘人员
4.1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职位计划》,开始组织和安排招聘工作;
4.2内部选聘
4.2.1招聘应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选聘,审定公司内部是否有合适和富裕的人员;
4.2.2员工可以自行申请、由部门推荐或是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2.3人力资源部对选定的员工进行考察,并协调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2.4内部选聘必须考虑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的安排,必须是在员工所属部门同意和该名员工符合新的岗位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4.3外部招聘
4.3.1外部招聘的途径可以通过网上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报纸广告招聘、猎头公司推荐、员工推荐、高级人才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4.3.2考虑招聘成本和招聘效果的原因,原则上以网络招聘为主;
4.3.3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提出的要求制作招聘广告,并定期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4.3.4公司原则上不招聘在职员工的亲戚到公司就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招聘,必须将情况如实向总部人力部反映,经总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 。招聘者隐瞒情况而招聘的,一经查实,可以辞退所招聘员工,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4.3.5公司原则上不招聘夫妻双职工在公司任职,如特殊情况需要招聘的,由总部总经理批准,方可录用。未经批准招聘的,一经查实,可以给予双方或一方辞退处理,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甄选
5.1初步甄选
5.1.1应聘人员的资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并根据部门提出的人员要求参照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初步甄选,从中选出参加面试的人员;
5.1.2在应聘人员不太富裕的情况下,初步甄选可以放宽用人部门提出的用人条件而选拔面试人员,以满足岗位的需要;
5.1.3各部门从别的途径获得人才信息,需将其资料递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甄选;
5.1.4甄选出的面试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通知参加面试;
5.1.5面试时间尽量安排在休息时间,以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同时方便面试人员安排时间;
5.1.6面试准备:人力人员负责组织面试场地的布置,公司简介、企业文化、操作手册、员工个人操作手册等资料的准备,体现出智联文化的特色,吸引应聘人员,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
5.2面试
5.2.1面试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主持;
5.2.2被面试人员首先填写拟聘员工《求职履历表》,然后由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共同进行面试;
5.2.3《面试评估审批表》由参加面试的用人部门人员填写,人力资源部加签意见;
5.2.4面试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复试并核对用人计划后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5.2.5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副)总经理进行复试并提出试用意见(可交由授权人予以办理);
5.2.6复试时需要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用人部门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进行笔试;
5.2.7获得批准的拟聘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按入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方可录取为公司新员工;
5.2.8面试没有通过的应聘人员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在今后的招聘活动中可以考虑其中合适的人员再次参加面试;
6、员工入职
6.1根据员工招聘程序面试合格的被录取人,由人力资源部填发《入职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入职通知书》,并知会用人单位;
6.2被录取人交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上岗证等的原件以查验真实性。如相应证件被确认为虚假证件后,《入职通知书》自动失效;
6.3新员工入职时由各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参照《新员工职前介绍表》要求为其进行相关介绍,并参照《新员工报到手续清单》的要求为其办理报到手续,要求在入职当日签署《试用劳动合同书》等文件;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制定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6.4入职所需相关资料包括:
6.4.1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及其它资格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6.4.2公司指定的区级以上医院3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含常规项目、乙肝二对半、肝功能、透视等);
6.4.3一寸彩色近照4张;
6.4.4担保:暂住户口者,提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担保书一份以及担保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担保人亲临公司签订担保书),如驾驶、仓管、配送、出纳岗位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担保,还需做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公司在职员工不能为新进员工担保;
6.4.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6.5当个人资料有变更时,应于发生变化30日之内将有关证件复印件(需交验原件)一起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6.6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公司可解除已受聘职务或采取其它处理方式,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离开公司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7、入职适应
7.1被录取人在指定的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确认相关手续表格无误后,进入5天适应期(不含节假日),通知用人部门交接或参加培训,在此期间如本人提出辞职或由于不合适岗位要求而给予辞退的,公司只给予每天15元的生活补贴,上岗前需进行培训的职位,培训期间工资根据部门规定而定;
8、入职培训
8.1新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入职培训;
8.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培训,并向被录取人说明公司的历程、业务、前景、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8.3用人部门负责部门业务的培训,向新员工介绍部门基本情况,介绍部门同事,安排上岗及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事宜;
9、入职试用资料保存
9.1入职资料保存应建立入职试用清单,包括:
9.1.1《求职履历表》、《面试评估审核表》;
9.1.2《员工入职担保书》、体检表;
9.1.3员工应聘资料、学历、资格证明、上岗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9.1.4《试用劳动合同》;
9.2将新员工的个人资料归档,交专人负责保管和录入;
10、入职其他手续
10.1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公司,新员工必须向财务部提交所需银行帐号,(具体银行公司另行通知);
10.2新员工入职后,分公司人力成员需要做以下工作:oa上建立员工档案,并及时与信息部联系,开通新员工的权限;部门主管以上新员工入职后,人力成员可根据其工作需要向总部信息部提出设置企业邮箱的申请,并将密码及时告知新员工进行修改。
10.3新员工入职后,总部人力部修改通讯录,及时下发,通讯录中含有本月人员入职、离职、轮岗、调动等明细信息 。
11、附表单
11.1人力资源月报
11.2职位计划
11.3求职履历表
11.4面试评估审批表
11.5入职通知书
11.6员工入职担保书
11.7试用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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