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部经理为清真原料采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 。供应商经营合法性负有管理职责;
二、清真原料执行国家及清真行业标准。了解、掌握物资质量、市场信息、物价动态,向公司领导提供决策(招标)资料 。
三、采购部按车间门提供的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为其提供物资采购服务。为降低采购成本,及时准确掌握物质需求量和贮存数,做到有计划地批量进货 。同时根据市场物价的波动,努力做到涨价前批量进货贮存 。
四、采购员履行岗位职责 。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把好进货渠道和质量关,严禁购买面、油、肉类冻制品、调料等“四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清真证明);严禁购买新鲜肉无检疫证,清真证明;严禁购买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和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检查中发现证件不全,每项处罚采购员10元 。
五、因采购人员失职,购买假冒伪劣,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失职造成的损耗,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 。损失金额在100以上的按金额70%赔偿。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按80%赔偿。不合格产品全部退货不赔偿,但应承担工作失误责任,每次扣责任金50元。如发现采购回来的物资有数量损耗、质量损耗,价格在20元以上的应向董事长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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