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为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制定本制度 。
一、党员必须有坚定的群众观念,积极致力于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有事同群众商量,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
二、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在个人自愿提交申请的前提下,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其表现不良的不能发展入党 。
三、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群联谊会,听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增进党群联系 。
四、每个党员都要联系一名非党员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
五、建立党群联系汇报制度,把联系群众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必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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