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2012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
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我县各级各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10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长姜明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邰伦浩、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夏树芳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三是认真制定依法行政规划 。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2)》实施步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实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确定了我县今年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进一步完善了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和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并及时向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专家为政府重大行政、经济等事务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实行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针对县政府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改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审查。要求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合法,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专家认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咨询制度;对涉及面较广、与行政相对人关联度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发布实施。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对由县政府名义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报备市政府的同时报备县人大常委会,充分接受人大的监督作用。2012年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所有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并全部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权力阳光运行
按照市阳光办的要求,我办根据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此次梳理采用集中调整、发放到部门征求意见,再反馈调整修改的方式,经过一上一下的方式,把行政权力事项确认调整到位。此次梳理同时增加了对垂直直管部分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从而确实做到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化。通过梳理,全县28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权力统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网上运行,行政权力类型由原来的5类拆分成12类。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1377项调整为2219项。其中:行政许可126项,行政处罚1760项,行政征收72项,行政强制89项,非行政审批47项,行政确认18项,其他104项,代受理3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要求统一在**市政务大厅上对社会公开 。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1、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
法制办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重点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坚决纠正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
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各部门和各镇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2012年1至10月份,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起,受理22起;结案18起,审查阶段4起。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2、深入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县于2012年10月28日—10月29日,对全县34个行政执法机关的100份行政许可案卷、240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自查。各单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都能遵循《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大多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程序比较规范,文书制作、文档管理等方面与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针对少数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专门发函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认真对照,查找问题根源,积极整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3.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根据市统一安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截止2012年4月30日前由县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7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仔细清理,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193件,废止的86件。针对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在充分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组织专题讨论,并通过报纸、网络、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基层、企业及行政相对人中,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其中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4次,并召开了法律专家论证会1次,从而保证了清理工作质量 。
4、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制度。
2012年,我县重新调整了全县20家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联系点的范围,并加强了同联系点的接触范围,定期组织活动,开会和上门征求意见,分三期组织了重点执法部门与部分联系单位座谈听取意见,年底还将组织20家联系单位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改善我县执法环境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5.依法对集体土地拆迁纠纷进行裁决。今年我县在xx铁路和246省道施工过程中三起案件进入行政裁决过程。通过法制机构的参与,多次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与当事人进行协调并达成共识,使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在我县境内项目顺利推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6.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于2012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省行政执法计件换(申)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填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证件换(申)领审查登记表》,经法制办严格审查报市政府确认。通过审验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在工作中,我县高度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发挥规范性文件把关作用。坚持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凡是以县政府名义颁布的通告、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均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进行把关和提出意见后,方可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 。二是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 。在作出重大项目引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投资等决策前,都要听取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三是发挥依法协调涉法纠纷作用。对久拖不决的一些案件,要求政府法制机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疑难案件进行依法协调,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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