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下来,决定与学校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目标。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学校建立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3、正职校长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
4、学校有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
5、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
6、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
7、学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和消防设施工作。
二、考核期及考核程序
1、考核期为2011年9月10日至2013年7月1日。
2、学校对照考核内容写出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三、奖罚
考核期间,学校做到责任书要求的,考核为优秀。如达不到责任书要求的,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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