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收藏8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315“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其目的是:通过开展·×ד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的意义
认真组织开展·×ד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扩内需、促增长”方针的举措;是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打击和制止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才能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区、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组织机构:成立·×ד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组,由副市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名誉会长张显富同志为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同志,四川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长庞晓龙同志为副组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位副会长为成员。领导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事宜。活动由××市(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委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
四、活动的内容
以××主会场为中心,各区、县上下联动;组织开展·×ד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发动各商家、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加强舆论宣传,实现强势媒体互动。除认真组织开展常规活动,如:召开消委会各委员单位会议,节前市场检查,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报道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2315维权进商场、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办(××)3.15
“消费与服务”电视(网络)论坛。论坛于x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地点待定)举办。论坛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专家(学者)、经营者、消费者代表以及维权人士共同参与,以互动为核心。论坛主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媒体及商家、消费者围绕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维权意识等。
(二)开展·×ד消费与服务”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活动于x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在江阳区白塔广场举行。主要议程: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和消委会领导到场并致辞;现场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宣誓;文艺表演等。
(三)举办3.15“消费与服务”主题晚会。晚会于x年3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在××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五、活动的要求
(一)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主动研究市场动态,积极研发低碳、环保产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加强对服务领域的关注和投入,适应农民、残疾人、儿童、老年人等消费弱势群体的需要,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特别是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等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证消费安全和服务跟进,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二)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积极推动服务产业发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理念和水平;倡导节能环保生产,扶植优秀企业发展抵制不良经营手法,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磋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业内相关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三)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年主题的涵义、内容、意义和目的,使年主题深入人心;要为营造消费和谐环境,落实共同维权责任打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扶持第三产业发展,推动、扩大服务领域消费;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保证物价平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
(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对“消费与服务”的舆论宣传作用,积极搞好“消费与服务”活动的新闻宣传、采访、报道工作,不断加强宣传和引导,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六)各级消费者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以消费维权为宗旨,积极维护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第一要求”,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解决消费纠纷;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活动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创诚信新生活
活动背景: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刺激社会经济的个体而存在,因此我们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市场消费环境的公平诚信氛围,并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风气。通过相关活动,我们将传播维权知识,以让大家提高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做一个精明细心的新时代消费者。
活动目的及意义: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2.维护消费者权益;
3.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活动时间:x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
活动地点:一饭堂门前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项目: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并进行签名活动;
2.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准备:
1.准备两块展板,用作宣传消费者维权知识和出示有奖问答活动的问题,并设置签名板块,届时放在摊位附近;
2.申请举办活动所需要的摊位,进行活动经费的预算;
3.为有奖问答活动准备相关问题;
4.准备卡片制作消费者维权标语,准备四张书桌、一条长椅、一条桌布、一顶帐篷、工作用的文具以及问答活动的奖品;
5.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务必把活动的通知对各班进行传达。
活动开展:
1.活动当天早上,分派工作人员提前布置摊位;
2.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3.让部分工作人员维持有奖问答活动的秩序,并负责答案的核对;
4.请前来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在展板上签名留言;
活动结束:
1.工作人员对摊位进行收拾;
2.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秘书处,让秘书处为本次活动写通讯稿;
3.写好活动总结书,及时上交给秘书处和校青协;
4.做好活动经费结算,收据交由秘书处保存。
注意事项:
预备相应措施应付特殊的天气问题(如:下雨),活动可以选择退后或者停止进行;工作人员要做到耐心解答参与人员的疑问,恪守职责,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要做到位,可以通过飞信或者出海报的形式告知活动的时间,尽量争取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当中。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__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xx,人员由_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_,人员由_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xx,人员由_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x,人员由_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xx,人员由_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xx,人员由_组成;二组组长:xx,人员由周_组成;三组组长:吴_,人员由xxx、xx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_、刘_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_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_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五、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六、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六】
一、活动名称: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七】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八】
为认真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消费维权新形势,着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贯彻实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权益、促进消费”为目标,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以做强“3·15”民生品牌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媒体造势、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和消费者投诉焦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持之以恒地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加快发展消费经济,推动我市全面构筑“五位一体、综合发展”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召开常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3月15日前)。总结市消保委x年度工作,部署x年任务;调整部分理事会成员;表彰x年度消费维权先进。
(二)开展城乡“3·15”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时间:3月5日~16日)。全市各地分别组织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消费维权专家团、讲师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现场发放各类“3·15”宣传资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板报“基层行”巡展活动(时间:3月5日~15日)。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图片、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形式,编制宣传展板方阵,进行集中展示和基层巡展,提高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编发“3·15”消费者维权手册(时间:3月15日前)。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梳理工作特色亮点,分析投诉的热点难点,以案例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为宣教的主要形式,编制消费者维权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和违法责任等消费知识。
(五)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微电影展播(时间:3月5日~15日)。组织拍摄《一袋香肠引发的纠纷》、《新房装修的烦恼》、《谨防购房忽悠》等以消费维权为题材的微电影,在3·15期间进行播放,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六)编发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时间:3月15日前)。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活动,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发放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引导青少年群体形成良好的消费理念和习惯。
(七)排演老年群体消费维权情景剧(时间:3月15日前)。针对老年群体维权意识淡薄、遭遇消费陷阱多发现象,编排反映老年群体消费权益题材的小品,以社区巡演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知识,提高老年人理性、安全、和谐的消费理念。
(八)开展快递行业消费问卷调查、消费体察(时间:3月1日~31日)。围绕快递行业服务,在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中开展问卷调查,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快递行业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规范服务行为。
(九)召开消费维权专家团队座谈会(时间:3月底前)。邀请监督站、投诉站负责人和专家团、讲师团专家及消保委理事座谈交流,分析消费维权重点、热点问题,商议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十)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时间:3月1日~20日)。各职能部门、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加强值守、整体联动,加大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打击惩处和信用惩戒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动员更多的行业协会、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丰富多样的平台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三)注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及时填报活动情况统计表,于x年3月18日前报市消保委(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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