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禁令
为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报实情。
2、严禁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收受财物。
3、严禁对群众耍态度,不依法、不公正、不文明执政 。
4、严禁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 。
5、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 。
6、严禁用公款吃喝、跳舞、钓鱼、旅游 。
7、严禁参与赌博 。
8、严禁迟到早退,中途溜号 。
违反第1、6、7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第2、3、4、5、8条禁令的,情节较轻的,予以行政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对违反以上禁令,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