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指定代理人通知书
人通知书 粤劳仲案字〔20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委指定你(单位)为 诉 劳动争议案件 方代理人。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来本委办理有关事项。
本委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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