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计划(精选5篇)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已制定了到校的实施方案,并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函逐级上报,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大,加之前期准备时间短,许多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还不够科学、翔实,操作性不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各地教育部门要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本地区农村学生状况、学校食堂现状、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基础数据,为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提供准确数据。二要恰当选择供餐方式。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及风俗习惯、物产、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合理确定膳食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恰当选择供餐内容和方式。三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相关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环节多、要求细,教育部门要与各成员单位充分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理清原材料供应、食品加工、食品配送、学生就餐、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规范流程和工作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制度。
二、加快改善学校供餐条件
一要做好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王程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学校建设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长期保留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规模较小和没有寄宿生的农村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和学生就餐的餐具,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2023年内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前每校都有食堂或伙房。二要做好过渡期供餐工作。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确不能完成学校食堂供餐,需向企业购买供餐或者家庭托餐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筛选确定供餐单位和托餐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要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但要尽快解决好学校食堂或伙房问题,尽快过渡到学校食堂供餐。2023年内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都必须退出经营承包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确保每天3元的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于学生营养。三要配齐后勤及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增加编制或财政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后勤及管理人员,并做好勤工俭学工作。
三、加强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
一要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规范和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学校食堂要凭证营业,食堂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范;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原材料采购要索要票据;进货要查验;食品要留样,确保各个环节安全。二要严格资金管理。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要建立实名制的学生信息系统,防止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
四、建立专项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都要成立学生营养办,要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落在学生身上,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都参加的主任办公会议,共同研究,统筹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二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各级营养办都要及时掌握计划实施情况,以县为单位认真、如实统计,形成月报表,逐级上报。省学生营养办将情况汇总,每月向全国学生营养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三是建立简(快)报制度。各州(市)、县(市、区)学生营养办要定期以简报、快报、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实施计划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四是建立工作调度制度。省学生营养办将根据工作进展,针对各地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现场推进会、约谈地方领导等方式进行工作调度。强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学校的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必须坚持规章制度先行。省学生营养办正根据全国营养办即将出台的规章抓紧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供餐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托餐家庭(个人)准入和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及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等配套文件。各地要根据这些文件,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配套办法,建立一系列有效约束和规范计划实施各个环节、各责任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六、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尤其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但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而且是各级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健康和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小学食堂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体质,影响到学生学习能力、今后的就业能力和人生幸福,进而影响到国民素质和整个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多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食堂条件,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学生餐饮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市XX多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影响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影响教育形象的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招投标不规范、“营养餐不营养”、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引起中央和省市委领导高度关注。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X月,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XX专门召开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要求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食堂供餐比例,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件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开学初,XX又下发紧急通知,通报XX等多地发生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学生群体食物中毒,危及学生身体健康的事件。总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正视困难与问题
从暗访检查的情况看,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存在问题还比较突出。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政府主体责任亟待进一步落实。一是部分县市区政府统筹组织力度不够,有的认为营改工作是教育部门的事,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存在教育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二是大部分县市区未完全落实好政府投入责任,没有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及因营改新增食堂临聘人员工资;三是监管缺位,特别是对学校违规牟利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学校违规托管、托而不管的行为时有发生;
2、食品安全监管亟待进一步加强。膳食资金和食品卫生两个安全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两个重点,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脏乱差”,苍蝇成群,灌装液化气、灭火器随意摆放;有的学校食堂功能布局、分区严重不合理,没有存储间,没有“三防”设施,预售间没有任何消毒设施;有的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有的食堂管理制度建设缺失,近半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甚至有的学校食堂还存在“无证供餐”的现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3、违规牟利行为亟待扭转。部分地方、学校办学生食堂违背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没有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以种种理由和名目从学生口中“挤油水”,严重侵害学生利益。在这个是非界限很清楚的问题上,我们有些同志思想上还在犯糊涂,认为“企业可以挣钱,学校为什么不可以”,有些人甚至质疑省里出台文件允许托管是“被企业绑架”。还有一种新的情况值得注意,有的学校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托管,企图以此规避监管检查,以改革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
4、供餐质量亟待提高。调查发现,无论是托管还是自营的学校,学生食堂供餐质量普遍较低,紧紧满足于“吃饱”,特别是“营养餐不营养”问题比较突出,难以满足学生基本营养需求。究其原因,一是很多县市区没有制定营养食谱,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营改计划实施县没有在国家、省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元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要求“做加法,添营养”,甚至还要在4元膳食资金中开支人工、水电成本,难以做到营养配餐;二是部分营改计划实施县推进食堂供应正餐力度小,部分县部分学校仍然按“牛奶+X”简单课间加餐,供应食品单一,无法保证营养;三是由于部分学校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导致伙食质量低下。
上述问题,有的性质十分恶劣,严重侵蚀了学生利益,蚕食了党的惠民政策效应,败坏了教育形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落实责任、强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
1、关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重点要抓住膳食资金和食品卫生两个安全,解决好“营养餐不营养”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履行各部门职责,针对困难与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就全市营养改善计划而言,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营养改善计划不仅是一项具体教育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紧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统筹。各地要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作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二是要落实配套政策。县市区财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县级财政投入责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水电煤等费用问题;同时,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做好营养餐 “加法”,确保学生营养基本需求。省教育厅将把各地落实政策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与有关经费分配挂钩;
三是要提高食堂供餐比例。食堂提供午餐模式资金使用效率最高,营养保障效果最好,是国务院和教育部提倡的供餐模式。各地要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加大食堂改造和建设的力度,为食堂供餐提供条件。凡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实施食堂供餐或用“食堂+牛奶”模式,实施食堂供应正餐,改善学生营养结构,但一律不得再搞“牛奶+X”课间加餐;
四是要确保“两个安全”。营养改善计划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资金安全两条红线。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国家补助资金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关于学生食堂工作。今年X月,市教育局出台了《XX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同时印发了《X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把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我这里强调三点:
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新《办法》是今后五年内我省中小学食堂管理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办法》着眼于治标兼顾治本,紧紧围绕提升“供餐质量”和化解“廉政风险”两个重点,提出解决路径,明确政策边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政策精神。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知晓相关政策要求,理解、支持,同时也监督我们的工作;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为把“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 专门召开食堂相关工作人员及带班领导会议,传达关于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由 校长为组长, 副校长为副组长, 食堂管理员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堂厉行节约工作小组, 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落实厉行
节约日常工作,班主任定期在班上对学生进行“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的宣讲活动。 食堂与课堂相结合, 切实贯彻落实我校食堂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任务。
2、校园内积极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在学校食堂内,及时张贴了节约粮食的宣传画,宣传标语,但是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大队部举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升旗仪式并要求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开展以节约粮食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增强学生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
认识。同时学校制作电子屏标语滚动宣传、学生制作手抄报等形式提醒全校师生员工,节约是美德、节约是品质、节约是责任,节约更是我们的素质和境界。反对浪费,切实践行好好“光盘行动” 工作。
3、学校食堂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我校食堂食品属于定点采购,主食每周采购一次,副食一天采购一次。存储、加工都有严格的分工,生进熟出一条线, 每个环节都由专人把关。 每周食物均按量采购, 以保障食物的新鲜度, 最大化的减少浪费程度。 食堂管理员定期会对食堂炊事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增强炊事人员节约意识。 在食物方面。 食堂每周针对学生的人数, 烹饪适量的饭菜, 在打饭打菜方面, 食堂工作人员按高低班级每桌人数进行分餐,尽量让学生吃饱吃好,且不浪费。但是仍避免不了部分学生吃不完浪费的现象,这些剩下的饭菜每餐都会及时的处理。剩菜、剩饭、废弃油脂的去向每天都有专人管理和记录。
4、营养改善计划管理
我校在营养改善计划方面,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及细则,学校食堂管理员也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我校实行食堂供餐模式。属全寄宿学生,每天早中晚进行供餐,食堂管理员及炊事人员每天进行营养搭配,每餐俩荤菜,鸡蛋、肉类,新鲜蔬菜、馒头、包子、米饭,营养还是比较均衡的,同时能够避免因菜数过多造成的浪费。每周由营养餐管理员及炊事员做好食物采购计划,然后把计划报给采购按计划需求合理进行配送货物。
5、加强多方监督机制
我校食堂监督机制仍需要继续完善,带班领导,值周老师应加强对浪费行为的监督, 选出学生志愿者, 协助值周老师进行管理。同时利用好家校通,力求得到家长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家校联动,严格监督学校师生员工的浪费行为。通过多方努力, 争取将学校食堂的浪费现象减少到最低, 最大化的减少浪费。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8 521.7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 847.97万元,州级承担资金1 082.97万元,县级承担资金1 482.34万元。在实施“营改计划”中,全州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要求,楚雄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州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2月10日至29日,州教育局组织副处以上领导带队对“营改计划”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实现了3月1日顺利开餐,同时,州教育局建立了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挂点包县制度,对“营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持续指导;4月9日至11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驻楚雄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和抗旱保民生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营改计划”列入了视察重点;3月底至4月上旬,10个州级成员单位也分别对10县市“营改计划”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30个乡镇61所中小学校,同时,州政府领导也对“营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州委书记张太原和州政府李红民州长就“营改计划”作出两次重要批示。
全州10县市也分别于2023年3月1日前成立了以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市长为副组长,县市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教育、监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部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各县市和各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此基础上,各县市教育部门还与卫生部门成立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营养专家组,制定营养膳食配餐标准。
二、加大投入,积极保障
1.认真开展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排查。全州涉及“营改计划”的学校有食堂面积196 135平方米。642所学校有勤工俭学基地4 891亩。但是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生占学生总数的56.26%,生均拥有食堂建筑面积0.64平方米。目前,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整体供餐能力偏低,食堂面积不能满足需要,食堂中A级完好房所占比例偏低,餐厅严重不足,多数完小只有伙房没有餐厅,标准化食堂少。勤工俭学基地少,不能满足学校基本的蔬菜供给。为保障“营改计划”顺利实施,各县市采取积极措施对不能满足提供营养餐条件的学校食堂,利用假期进行了维修改造,对设备进行了更新完善。
2.科学编制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1)建设规模。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参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寄宿制中小学生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按0.7的建筑平面系数换算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为1.71平方米。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来计算,楚雄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需规划新建食堂面积237 206平方米,用富余校舍改造8 627平方米,确保于2023年春季学期实施“计划”需搭建临时用房11 423平方米。购置、配备食堂必需的炊具、灶具等设备。按州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尚有679所学校需新落实和补充勤工俭学基地2 606亩。
(2)资金需求。总投资为43 254万元(其中:新建投资40 620万元,改造富余校舍投资573万元,搭建临时用房投资2 060万元)。
(3)资金来源。实施“计划”,全州规划总投资43 254万元,请求中央和省通过实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农村初级中学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等项目,并按中央和省1∶1比例对楚雄州食堂(伙房)改造资金进行补助,确保楚雄州“计划”的顺利实施。其中:请求中央补助资金21 627万元,请求省级补助资金21 627万元。
(4)建设年度。2023年,重点建设中学和中心完小,规划完成投资17 301.6万元(占总投资的40%);2023年,建设规模较大的完小,规划完成投资1 297.62万元(占总投资的30%);2023年,规划完成投资8 650.8万元(占总投资的20%);2023年,规划完成投资4 325.4万元(占总投资的10%)。
针对以上情况,楚雄州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转下达省补助全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工程省级专项资金985万元,用于食堂缺少的学校建设,做到远近结合,并整合各种项目资金,优先解决学校伙房建设,又考虑新建食堂与长期保留学校统筹安排,确保春季学期所有实施“计划”的学校正常开餐。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启动试点。按照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县3.3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从秋季开始享受中央财政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人每年600元,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
此项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协调财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资金划拨,原材料供应、食品安全监督、供餐模式等方面工作,为计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保障。
(二)供餐模式。从实际出发,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要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一步,从春季开始,采用以液态奶为主的课间加餐形式,向学生提供每天200—250克液态奶,覆盖学生人数为3.33万人。对于具备供餐条件的龙江镇中学,财政部门将“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学校,由学校组织食品采购、加工和供餐,覆盖人数为750人。供奶企业须经县政府采购部门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生产学生饮用液态奶资质和学生饮用奶标识的企业后对学生进行液态奶供应,由企业负责液态奶的供应、运输和配送,学校负责接收和分发。
第二步,加快改善就餐条件。一是对学校现有食堂进行清理整顿,已对外承包的要在7月末收回经营承包权,解除合同,由学校统一管理。二是加大投入,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扩大规模,改善条件,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三是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重要建设内容,建设一批标准、规范的中小学食堂,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条件和保障。待具备条件后,逐步实施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以购买供餐服务为辅的供餐模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营养餐。
从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完成农村学校食堂规划建设任务。重点进行乡镇中心学校食堂建设,2023年重点进行学校食堂布局调整规划后需保留学校食堂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30个,其中新建21个,改扩建9个,总建筑面积170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126万元。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已完成)。县成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出台“龙江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召开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启动试点阶段(已完成)。研究确定供餐模式,从我县实际出发,选择龙江镇中心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
(三)公开招标阶段()。由县政府采购办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具备生产学生饮用奶资质和标识的企业向学生提供液态奶,并签订供货合同,对供货时间、保质期限、配送形式、安全管理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龙江镇中心学校采购供应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和个人,并签定相关合同,明确学校和供应单位的相关责任。
(四)组织实施阶段(6月)。在充分论证全面准备的基础上,全县计划于6月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企业开始向学生供应液态奶,龙江镇中心学校开始向学生提供3元钱等值营养餐。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在逐步收回学校食堂经营承包权。规划建设一批规范的中小学食堂以后,县政府要加强对中小学食堂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加强对食堂管理人员的全方位培训。
(二)加强食品采购,储存管理。要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各中小学要建立统一的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登记制度,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保鲜设施,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
(三)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储存、餐具消毒、环境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环节,制定具体监管措施。定期对纳入“改善计划”的供应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健全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演练,防患于未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龙江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牵头做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
发改部门:要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生活卫生设施;
物价监管部门:要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适时开展学生营养配餐生产流通环节费用的调查和测算,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生产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
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的措施和意见;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税务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对供餐食品定期进行抽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监督协调机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事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引导,全面、客观地反映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际行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专人负责按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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