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生态培训考察报告
西北地区生态培训考察报告
为了解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现状和发展,促进交流与合作,由贵州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组织,以全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及各环保企业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企业,iso14000认证企业主管领导,“绿色学校”负责人及可持续发展的各类大中型企业领导为成员的访问考察团一行19人,于2003年9月16日至25日对西北地区的新疆、甘肃等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宣教工作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进行了为期十天的考察学习,本人有幸参与了此次考察活动。考察团所到之处,受到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热情接待,听取了有关领导、专家的讲座和情况介绍,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实地考察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如何解决能源的状况、风力发电站和防沙治沙情况。通过考察学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受到了启发,学到了有用的经验,顺利完成了培训考察任务。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赴西北培训考察团留影
一、西北两省、区自然环境概况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欧亚大陆中部,我国西北边陲,国土面积1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区。东北与蒙古,西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接壤,西南和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相邻,边界线长达5600公里,是我国边界线最长的省区。到2000年底,全区人口约1700多万。气候环境是大气干旱和水资源不足。由于新疆远离海洋,地形为三山夹两盆,高山环绕,所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气候干旱。
新疆现已发现122种矿产。其中居全国首位的有:铍、白云母、钠硝石、陶土、蛇纹岩等。全疆地表水年径流量约884亿立方米,地下水可采量252亿立方米,冰川面积2.4万平方公里,储水量25800多亿立方米 。日照时间长,年均2600 ~ 3400小时。
2、甘肃省地处中国西部内陆,黄河上游,东接陕西,东北与宁夏毗邻,西连青海,新疆,北邻内蒙古,并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海拔:1000-3000米,土地总面积45.5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353万公顷,人均2.17亩,草原1664万公顷,森林426万公顷,木材积蓄量2亿立方米。另外还有宜农荒地100万公顷,宜林荒地666万公顷,宜牧草山草坡467万公顷。
甘肃省生态环境恶劣,水资源严重缺乏,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这里每年黄河泥沙超过5亿吨,占黄河流域年输沙量的三分之一。
与新疆环境宣教中心合影
二、西北两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㈠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洲面积由解放初的1.3万平方公里增加到7.07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由当初的1800多万亩扩大到5700万亩。全区已有4个地(州)、60个县(市)、农垦128个团场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其中25个县(市)实现了平原绿化,使85%的农田得到了林网的有效保护;和田县因治沙业绩突出,被联合国评为“全球环境保护500佳”。新疆的森林覆盖率已从1998年的1.68%提高到目前的2.1%,绿洲森林覆盖率由10.75%提高到了14.95%。全区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保护区总面积为1025。23万公顷,约占自治区总面积的6。17%。
2、甘肃省生态环境建设进展良好,重点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工程、长防长治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风沙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生态县建设综合治理工程、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二期工程和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工程九大工程。甘肃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4 万平方公里,其中草原 1600 万公顷,人工造林 3.8 万公顷,人工种草 2 万公顷,从而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促进了农林牧业的全面发展。干旱少雨是甘肃生态环境恶化、农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经过多年努力,甘肃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 294 座,水库总容量 21 亿立方米;建成大中小型机电提灌工程 7460 多处,使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 120 万公顷。甘肃中部的干旱山区,成功实施了雨水集流工程,基本解决了中部 113 万人、119 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甘肃省已完成退耕还林还草 87.95 万亩,占国家下达试点任务的 97.7%,完成造林 177.12 万亩,占年计划的 90.9%。
㈡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新疆生态环境质量不高,生态系统脆弱,系统抗逆性较差,抵御生态环境灾害的能力十分低下,主要表现在:
⑴ 新疆绿洲面积不断拓展的同时,沙漠化面积仍以每年 168.8 平方公里的但局部地区植被仍在减少,速度扩展,绿洲内耕地次生盐渍化面积以每年 0.7 万公顷的速度增加。
⑵ 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使绿洲内大气降尘居高不下,灾害性天气对绿洲的侵蚀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1997 年,新疆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5 亿元,1998 年为 59.18 亿元,1999 年为 64.44 亿元,分别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 3.7%、4.35% 和 5%。
⑶ 矿产开发对土地植被的破坏和对水环境的污染使开发后地貌无法恢复,恢复面积只占破坏面积的 4.5%,而治理面积仅占恢复面积的 12.6%。自 20 世纪 70 年代末新疆推广农膜技术以来,农膜覆盖面积 1999 年达到 133.3 万公顷,用膜量达到 8.4 万吨,残留率按 24% 计算,一年残留 2.02 万吨。
⑷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使许多河流下游水量锐减,甚至断流,塔里木河下游断流河道已达 320 公里,其它小河流都有不同程度的缩短。
⑸ 植物资源中甘草面积目前正以每年 2.4 万公顷的速度被破坏,雪莲、贝母、肉苁蓉等药用植物资源的储量迅速减少,特有的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也在锐减,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⑹ 新疆森林覆盖率虽逐年增加,但局部地区植被仍在减少,塔里木盆地的胡杨林面积减少到 54%,准噶尔盆地的荒漠梭梭林面积减少了 69%。
2、甘肃省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类型复杂多样,但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作用的影响,所面临的诸如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旱灾、沙尘暴等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峻。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仍然是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保护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⑴ 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7.9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83.49 %,每年输入江河的泥沙量6.44亿吨。
⑵ 沙漠化仍在发展,土地盐渍化蔓延,沙尘暴威胁进一步加大。全省沙漠化面积约14.2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1.47%。全省5000万亩耕地中,有1000万亩面临沙漠化威胁,盐碱地面积已达10.7万公顷,成为灌区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⑶ 天然林保护任务艰巨,植被覆盖率增长缓慢。由于过度开发,人为破坏,以及自然退化,天然植被覆盖率低下,森林覆盖率9.37%,比全国平均森林覆盖率16.55 %低7个百分点。
⑷ 草原超载过牧,大部分草场趋于退化。全省草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6.62 %,为全国5大牧区之一,目前受到严重退化、沙化和盐碱化这“三化”的威胁,90 % 以上出现了不同程度退化,中度以上退化的达到33%。
⑸ 生物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使野生物种的栖息地面积不断缩小和遭受破坏,加上一些地方滥捕、滥猎、滥采屡禁不止,导致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
⑹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由于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失调,导致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乡镇企业“三废”污染防治进展缓慢,化肥、农药、地膜及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范围扩大,危害严重。
与甘肃环保局交流经验
三、两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㈠ 新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1、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围绕开发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进行、环境区情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决策者和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领导,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层层推进各级政府任期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资源开发项目的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责任状。
3、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自治区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在自治区实施大开发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4、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在开发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各级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和取缔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开发建设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5、分类指导,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分区推进。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保护规划,实行分类指导,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分区推进,以此带动和推进全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加大科研支持能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持能力。
7、增加生态保护投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要遵循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比重。
8、积极开展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坚持经济与技术合作并重,积极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生态环境管理经验,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发展。
㈡甘肃省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⑴大力实施节约、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的各项措施。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坚持地表水、地下水和天然降水三水齐抓,大中小工程并举,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兴修小型水利,鼓励农民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办水利。大力推广节水和工业、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⑵ 抓好以退耕还林还草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按照“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方针,在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恢复扩大面积,把生态建设同调整农业结构、扶贫开发、发展地方经济结合起来,通过政策激励、机制创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要抓好天保工程和治沙止漠工程。
⑶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充分利用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更多地采用高新技术发展环保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防治污染的能力 。
⑷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法对水、基本农田、矿产、森林、草地等重点自然资源进行强制性保护 。
⑸ 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以顺应自然规律和量力而行为原则,做到了适地适树适草,有水有树,树随水走,先易后难,先近后远。
⑹ 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的同时,修订并完成《甘肃省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开展了黑河上中游和黄河玛曲两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了对乡镇企业和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自然保护区贯彻《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和秸杆禁烧、严禁采集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麻黄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嘉峪关
四、环境保护宣教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情况
1、新疆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与环保相关的纪念日开展形式各异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注重与新闻单位和外界的合作,开展警示教育和法规宣传,努力扩大宣传范围;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页进行宣传;结合地方特点,深入开展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活动,确定了乌鲁木齐市实验中学为参加全球开展中小学环境学习与观察计划的备选学校;二是做好环保技术人员再教育和环保干部岗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环保人员素质。近年来,共承办各类环境管理培训班20期,受教育及培训人数过千人;三是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新疆记者站的龙头作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四是认真做好环保产业协会工作,推动自治区环保产业的持续发展 。
2、2002年,甘肃环境保护局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甘肃省2001年—2005年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召开首次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以“两会”(首次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首届西部绿色环保成果、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两周”(省城环境监护周,全省百万中小学生警示教育环境监护周)“四绿”(兰州市绿色文明商场创建活动,绿色文明在雄关,绿色旅游在天水,绿色文化在庆阳)活动为重点的系列宣传活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700余次,各种宣传媒体专题栏目播发环保类新闻稿件1200余篇(条),500万人直接受到环境教育。甘肃省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成立挂牌,有300余人参加培训。学校环境教育得到加强,有两所中学被评为全国创建绿色学校先进单位。
天山
五、几点体会
为期十天的培训考察给本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较深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1、本省与西北地区同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地区,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有共同和不同的方面,但应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双方的发展和进步。
2、对于西北地区而言,本省的生态环境状况相对较好,但不应满足现状,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搞好规划,增加投入,扎扎实实搞好工作。
3、生态建设是永恒的主题。目前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植被稀少、水土流失、荒漠化、河流断流、湖泊枯竭趋势日益加重。因此,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实施西部开发的根本所在,我们要站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高度,实施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坚持治理和保护并重。
4、生态建设、退耕还林还草,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根据当地的水土气候条件,当退则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有长远考虑,要有统筹规划,切不可一阵风,搞形式主义。同时,要有科学的态度,不蛮干、不盲从,要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通过科技进步来推动生态建设,包括育种、选苗、节水、治沙等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离不开科技的进步,离不开讲求科学的精神。
5、水是制约西北地区生态环境变化的关键因素,节约与高效化利用水资源和合理规划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坚持“资源节约型”发展方向,是解决西北干旱区流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在水资源开发中,也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应以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为优先的原则,以求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应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人口,以水定发展规模”的原则,进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按照流域是一个完善的地表和地下水相互联系的生态系统的观点,统筹协调上、中、下游用水关系,农、林、牧、生态与工矿、城市用水关系,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开发的关系,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
200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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