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选5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文第1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深圳

传统行政体制是把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央集权命令结合在一起的“黏合剂”,其弊端主要体现在机构重叠、部门林立、党政不分、政企不分;集权过多,指挥失灵;办事扯皮,效率低下。经济与政治之间存在的制度关联使得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避免政府职能出现越位、错位和失位的现象。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全面建立公务员制度;创新政府管理职能,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建立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一系列具体制度有机构成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政府的行政管理要想有效运行,就必须拥有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队伍。从公共行政学的角度来看,公务员制度是适合一般管理规律的政府管理体制,具有非常深刻的科学内涵。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政府选拔优秀行政人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实现政府公务人员职业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激发政府工作人员热情,保持政府廉洁高效。

深圳市经过“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不断探索,全面建立公务员制度。深圳先后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构成公务员管理的制度支撑,建立起公务员人才选拔、人员流动和利益保障机制。在公务员选拔机制方面,深圳市规定,凡属需补充公务员的单位,必须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计划,不摘各自为政,由市里统一招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面试考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如果参考人员全部不合格,则下次再行公开招考;注重公开,做到招考职位、名额、条件、成绩、结果公开,实行“阳光下的竞争”,同时还注意打破地域和身份的限制,进一步优化人才的来源,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这也是建立公务员制度最重要的意义。在公务员流动机制方面,深圳通过健全公务员的退休、考核、纪律奖惩、职务升降、辞职辞退以及交流回避等制度,增强出口渠道,使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流动机制。在公务员流动机制中,深圳注重发挥考核的关键作用。1995年,深圳在以往考核的基础上,尝试在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之中增加规定基本称职一档,从1996年开始凡是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人员,一律停止公务离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以及合格后不服从安排的,均予以辞退。在公务员利益保障机制方面,深圳规定公务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实行全国统一工资加特区津贴的工资制度;建立申诉控告制度,对于机关作出的涉及公务员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申诉;对于侵犯公务员权利的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建立相应的住房、社会保险等福利制度,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深圳通过公务员制度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队伍,提升了政府行政能力。但深圳公务员制度在运行之后也存在一些问题:职位分类不够科学合理;公务员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设置不够科学;公务员考核存在形式化的倾向,考核内容空泛,考核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考核结果没有起到激励的导向作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影响公务员制度功能的发挥,深圳公务员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推进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二、改革审批制度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审批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传统审批制度的弊端不断显现: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审批程序烦琐,效率低下,妨碍市场机制的发挥;审批权力与责任脱离,与权力主体利益挂钩现象严重;审批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大,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深圳自建立经济特区以来,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先后进行过多次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作为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从而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与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相适应,深圳有关社会活动的审批项目已经成为审批项目的主体;二是审批权限的主要执行者是主管部门,而不是政府序列中的综合协调部门;三是主管部门保留的审批权限,仍对资源配置过程和方式有重要影响,突出地表现为限制市场进入和限制市场竞争以及限制市场化的范围。从这个角度来说,审批成为深圳政企不分的最后纽带。

深圳率先在全国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对能够由市场调节的坚决取消审批;对继续保留的审批和核准事项依法进行规范;尽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增加审批透明度,制订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同时注重审批后续监管,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

深圳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次改革将政府审批(核准)事项由原有的1091项减少到628项,减幅42.4%;第二次改革在第一次改革的基础上(加上国家和省下放的44项),再减少277项,减幅41.2%,两次改革共减少审批(核准)事项740项,减幅65.4%。其中第二轮改革在市、区、镇(街道)三级同时进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前两次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深圳在2003年出台《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深圳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和核准事项在上两次改革减到385项基础上,再减30%,审批时限缩短30%。同时提出要坚决防止只是简单地合并一些审批项目或者裁减一些无关紧要的项目,而对那些涉及部门利益、“含金量”高的项目紧抓不放,从而将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新的阶段。

深圳率先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对全国产生了示范作用,审批制度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传统的管制和审批为特征的行政管理模式,对深圳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深圳政府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审批制度改革也面临着困境,存在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尽管行政审批的数量大幅减少,但一些根本性的行政审批没有变化,而且体制改革的问题也无法量化,仅仅从数量的缩减得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的结论似乎并不科学。尽管处于改革最前沿,但深圳是中国的深圳,国家的传统职能,即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在没有完全转变的情况下,就会有惯性的延续力量,在惯性的作用下,传统职能会以各种方式强制性地影响和渗透它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要求深圳与它保持一致,如中央有审批,深圳也得有审批,内地有审批,深圳也得有审批。深圳的审批制度改革遇到的阻碍有些是深圳自身无法解决的,需要中国政府改革的整体推进。2004年5月,国务院决定国务院部门第三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495项,加上前两批已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合理与合法、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都进行了规范,对行政审批权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国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这种宏观环境的改善,对深圳的行政审批制改革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三、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深圳市在中共十六大闭幕后不久召开了一个小范围的讨论会,议题是根据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经过酝酿,“行政三分制”方案逐渐浮出水面。深圳作为中央编制办选定的试点,“行政三分制”方案的提出,标志着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政府机构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盲目追求政府机构的压缩和减少,而不重视优化组织结构,难以避免“精简一膨胀一再精简一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以往的政府机构改革坚持一种职能由一个部门管理的设置思路,必然导致政府机构庞大。随着现代公共事务的内在联系日益紧密,政务综合管理成为政府机构设置的主要趋势,行政三分制可以说是对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初步尝试。

“行政三分制”主要借鉴香港和英联邦国家行政改革的经验,但在运作机制上也会引入美国、北欧等国家的一些经验,其主要内容是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行政三分制”方案的构想是在事务分析、职能分析的基础上,以大行业、大系统的方式设立决策部门,并就每个决策部门关联的业务设若干个执行局,决策权在决策局,执行权、审批权在执行局;决策局只管决策,而执行局则是单一的执行;单独设立监督部门,监察局、审计局地位相对独立,部门首长直接对市长负责。在方案的设计者看来,“行政三分制”具有很强的创新意义:(1)通过合理分解权力,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使决策更民主、科学,执行更透明、公正,监督更有效、有力,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在某一部门、某一环节而导致失范的现象;(2)通过规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使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和制衡效应,防止权力滥用;(3)有助于解决公共管理的主体多元化问题,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型政府;(4)有助于实现行政管理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听证、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市民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决策方案,从而大大地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行政三分制的实施,将使政府从“全知全能”转变为“有限责任”,从权威命令转变为科学决策,从人治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从“传统部门利益型政府”转变为“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因而成为“今后20年政治改革的第一步”。

行政三分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深圳也在期冀凭此重塑“改革先锋”的光环。但在实践中,“行政三分”改革并没有坚持下去,原因是多重的,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缺乏内部的改革动力。被认为在深圳有“八分胜算”的“行政三分”改革,对利益的触动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大,因而受到的阻力也比以往任何一次改革都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环环相扣的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但是政府会操纵不合他们利益的政策的实施过程,使之变形,甚至流产,对于政府体制改革而言尤其如此。“行政三分”主要涉及的是局级干部的权力和利益,所有机构重新设置,有些局将被取消,局长们面临整体“洗牌”的问题。逻辑严谨,措辞铿锵的改革方案面临着来自政府内部的改革阻力,高层达成共识的改革意愿并没有使政府内部的消极者执行这些方案。2004年3月《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经过多次修改的试点方案与舆论所期待的将行政体制中的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分离的设计相比,已发生了很多实质性的变化。“行政三分”的失败并不能否定其合理性,中共中央新近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或许是对深圳当年改革意义的最好评价。

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法治意味着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标明“自尊自主的人文生活、理性规范的社会合作、亲和可敬的司法正义以及有效节制的政府权力”的理念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诉求。深圳获得立法权之后,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在经济立法、社会立法和行政立法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法治与市场经济良性互动,特区法治程度不断提高,是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将公共管理和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衡量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在向法治国家迈进的历史进程中,最大的障碍始终是法律的权威难以建立,中国传统政府人治色彩浓厚,习惯将政策和命令放在高于法律的位置上,法治的基础薄弱。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文第2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 体制 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但相对与经济体制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我国整体改革的进程。所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方法势在必行。

一、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和行政行为,使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包括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2、创造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才能使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预期,促进投资和消费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3、保护好环境和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与条件。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的责任。从各国发展经验看,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往往忽视环境和生态保护,造成长期的严重后果。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破坏再治理恢复的老路。我们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4、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众必需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通过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保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创造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方法

1、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着力把握好两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制,要明确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纲要各项要求的具体职责;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坚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

2、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行政管理方式指的是行政管理的形式和方法问题。行政管理方式常常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自由,同时也决定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如采用行政许可、处罚的方式管理,则会形成命令服从的关系;采用合同、指导的方式管理,则会形成平等协商的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行政管理的方式也将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是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内在必然。行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重点将面临两个挑战:一是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要求政府行政管理由全能主义向有限政府转变。通过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目前仍然存在观念滞后、职能不到位、手段原始、效率偏低等问题。二是加入wto加剧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wto的规则和管理规程,要求政府行为增强透明度,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政府将成为最大的应对者。

3、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政府在决策的过程中,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显民本、和谐、长效的理念,把公共决策的思维建立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与把着眼点确定在真正代表、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之上;把立足点放在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统一上来:把落脚点置于夯实基础,真正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得到实惠上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研究机构的职能作用,提供决策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对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的重大问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对因违反决策程序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指出:“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领导人民更好地治国理政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改变过去那种“以批代管”、“只批不管”、“重审批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观念和做法,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使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从而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有效推进改革,就必须十分重视改革的动力问题。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和广大公务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个方面动力机制的作用,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手段,又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文第3篇

1引言

随着现代教育教学体制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对高水平人才的需求量的逐渐增加,高校对行政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创新机制的探索,在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实现行政管理的优化与升级。因此,必须要认识到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性,明确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对策,为高校教育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2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

高校行政管理活动直接影响着高校的正常运营以及教学质量,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很多高校普遍缺乏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没有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和价值,未能以服务为中心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一般来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在学术活动的基础之上,并通过行政管理工作辅助学术研究的顺利开展。目前,多数高校没有认识到大学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没有围绕着学术活动和开展教学两个方面进行行政管理工作,导致行政管理活动与实际高效需求偏离较大,不能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工作的价值和作用。

2.2官本位问题严重

根据实际调查显示,我国高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官本位问题最为严重。行政权力过多地挤占高校内部的学术空间,高校实际行政管理工作并不能够为高校的学术活动提供正常的支持,导致高校的学术活动受阻,不能正常地展开,教师的教学任务也无法完成,影响高校的顺利发展。另外,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膨胀和冗员现象比较显著,而且这些问题都迟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相关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职能被较大程度地削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以及服务意识都有待提高,这些都严重制约着高校学术的发展以及教学质量的提升[1]。

2.3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不足

由于高校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较多,工作相比较繁杂,人员构成也比较复杂,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一般既包括专职从事教育的教师,又包括兼任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事业的教师,这种非专职教师的存在也是当前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大问题。这些教师在兼任管理工作的同时,需要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到高校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影响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得教师难以在学术领域获得较大的进步,发展空间被限制。此外,这部分教师通常具有相对比较深厚的学术背景以及较高的学术水平,这些教师参与行政管理工作,造成高校内部人才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容易引发人才资源的浪费,不利于高校管理干部队伍的持续稳定发展[2]。

3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对策

3.1坚持以服务为主的工作理念

随着教育教学体制的不断改革,高校的行政管理需要结合当前高校教育教学环境的实际形式进行科学的优化和升级,不能依据原有的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可以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服务职能的认识,坚持服务第一的管理理念,要以人为本地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两部分任务,其最主要的目的在于为高校师生提供从事科研教育以及学术等相关活动的服务,所以需要不断地加强对现有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得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3.2创新以理性心理辅导为主体的行政管理工作

学校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校行政管理质量以及管理效率,还需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疏导以及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责任感,加强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的培养,针对不同岗位和工作职责的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使得每一名行政管理人员都能够胜任自身的工作,对自身的发展方向以及工作重点有着全面的认识,从而可以有效减轻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压力和工作压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另外,还需要客观性地对待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法,对行政管理工作内容采取科学的手段进行研究,发现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以及注意事项,使得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能够科学稳定地进行。

4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因此,必须要明确当前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全面提升行政管理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水平,改变原有的落后的管理理念,为高校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文第4篇

关键词:管理效果;现实意义;管理创新措施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23)06-00-01

行政管理及其有效性主要以科学、效率、效果、效益为基本着眼点,立足于改革和创新,重在实效。它涵盖着不同的层面,涉及到方方面面,是当前我国整个改革进程中日益引起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是改革总体推进中一个至为重要的环节。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与质量。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问题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行政管理要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步深入。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其次,是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再次,是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与管理环节问题的差异,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的麻烦与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意的管理效果。现代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

二、现行行政管理存在的误区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并将其作为管理上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一认识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科学决策的替代,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行为,这是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绝对不是一喝了事。还有一种管理误区就是多定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准备了一些基本前提、准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这需要监控、需要调研,这都是管理题中之义。制订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措施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推进行政层次和行政机构改革

政府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二是良好社会环境的刨造者;三是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左右。

在这个前提下。改革和完善政府职能要突出理顺“四个关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不能“缺位”。针对当前政府工作存在的“错位”现象。要强凋由“经济管制型”转变为“公共服务型”,即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上来。

2.推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之相关的宏观管理体制,如财政税收改革、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根据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应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责任,并相应调整收支关系。

3.推进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

随着市场化以及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并正在继续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在这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迁面前。应该说社会体制改革是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以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成为制度创新的新课题,在探索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新机制,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元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方面做出努力。此外,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娄成武.行政管理学[M].东北大学出版社,2003.

[2]夏尔·德巴什.行政科学[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文第5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方式;行政体制;改革

2004年3月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要用10年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提出了五项具体工作任务。现在时间已过一半多,离2023年越来越近。回顾这几年,我们在行政体制改革上取得很大成就,但影响和制约行政体制改革进程的原因也有很多,既有观念上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既有政府自身也有政府之外的原因。分析这些原因并研究相应的对策,对于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程,确保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为视角,从贵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实践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的对策。

一、实践例证:贵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实践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贵州省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以此为契机,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抓好省级、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有效地组织完成了全省有关行政许可“三项清理”的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组织力量进行了清理,督促抓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完成了相关的废止和修改的有关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了行政许可法在全省的顺利实施。此次共清理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98件、省政府规章159件、省级规范性文件111件。通过清理,共取消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7项,取消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3项,废止省政府规章27件。在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全省及时下发关于建立实施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通知,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督促、指导地、州、市和省直部门抓紧做好本地、本部门配套制度建设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窗口建设,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例如,贵阳市南明区本着“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性机关”的理念,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许可、核准、备案等事项,通过保留、调整、合并、取消等方式,使行政审批事项成功“瘦身”,将30家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80项减少到现在的120项,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二、行政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贵州政府以转变工作方式为重点,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政府信息化建设中取得很大进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但是,由于长期受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影响,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目前在行政管理方式上还存在观念滞后、职能不到位、手段原始、效率偏低等很多问题。客观地说,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 管理主体存在局限,观念滞后

传统集权管理模式下甚至普通工作人员,拥有占绝对数量的公共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性与权力相结合,容易形成官本位思维。“官本位”观念这一思维还存在于行政机关文化中,导致一些行政人员服务意识淡漠、工作效率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推委扯皮;相互制肘;手续繁锁;拖拉延误;人浮于事;文山会海;瞎指挥;怕负责任,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铺张浪费。同时,不出风头为为政的要诀使得一些行政人员在行政活动中思想僵化、保守,不敢开拓、创新,行政活动缺乏应有的弹性和活力。行政管理中爱做官样文章,办事拖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决策迟缓,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2. 管理手段原始、效率偏低

高成本,低效率,以牺牲效能为代价,颇具粗放管理方式特点的传统行政管理方式还存在。许多政府部门和地方仍习惯以“内部文件”“行政命令”等随意性大、透明度低的管理方式开展工作,“暗箱操作”、随意裁决等问题时有发生。在行政过程中,屡屡出现内部文件的权威大于部门法规政策,部门和地方规定大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甚至有时依据内部决定或领导口头指示就可以改变或变通既定规则的执行。遇到问题,大多采用开会研究、逐级下达、层层上报的工作方式,耗费大量的行政经费,“文山会海”和“公文旅行”等现象,浪费人力、财力。此外,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实践中,政府仍然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具体的干预,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细,办事程序过于繁琐。行政手段运用过多,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不够等。

3. 政府管理和被管理的对象仍以单向的层阶式的关系为主

传统的领导方式注重以“任务”为中心,政府官员是标准的“行政人”,实行的是一种缺乏人性的标准化管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是被动的,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那种单向的层阶式作用关系。行政程序是通过各级代表会议,将意见集中向上反映,形成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然后层层下达,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信息不对称,单向的层阶式的方式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其局限是组织的高层不能与基层进行直接的协调和沟通,不仅减缓了信息的传递速度,还容易造成信息的过滤、堵塞、失真或扭曲。

三、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高效”之政府

显然,我国行政管理方式依然存在着与依法行政基本原则和规则不相符合的方面。努力促进各级政府管理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势在必行。

1.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法律规范和各种类型的行政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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