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析论文(精选5篇)
市场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华尔街有一句古老的谚语:“价走量先行”(Ittakesvolumetomakepricesmove)。长期以来,交易量一直被认为是影响价格调整过程的重要因素,技术分析中常见的“量价配合原理”就说明了这一点[1]。大量实证检验也证明了交易量与价格变化的绝对值之间有显著的关系。但这种相关性本身并没有说明交易量是否可以解释波动性以及交易量如何影响波动性。为此国外学者做了很多研究,试图解释这种相关性。迄今,代表性的理论可分为3类:(1)信息理论模型(Informationtheories),它指出信息是交易量和价格的共同驱动因素。(2)交易理论模型(Tradingtheories),它强调交易者的交易行为是解释波动性与交易量相关性的关键,认为交易者总是喜欢在市场活跃时进行交易,因此交易和价格波动在时间上存在着集群性。(3)理念分散模型,该模型认为交易者对市场信息的估价越分散,引起价格的波动越大,交易量也越大。实证研究更多地支持信息理论模型,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也指出,价格波动主要是由于新的信息不断到达市场以及新信息被结合到市场价格中的过程产生的。因此,信息理论模型目前已经成为解释波动性与交易量关系的主流模型。信息理论模型包括混合分布假说(MDH)、信息顺序到达模型和噪声交易理性预期模型。其中,MDH又得到了更多的实证支持[2]。基于此,本文引用混合分布假说,深入考察了我国股市波动性与交易量间的关系,得出了一些比较好的结论。
一混合分布假说(MDH)“混合分布假说”[3]是指金融资产的日价格变化呈现一种互不相关、对称且服从一种相对尖锋的近似正态分布(Clark,1973)
价格波动与交易量的联合分布是由一个潜在的混合变量共同驱使的,而该混合变量往往被假定为信息流。新信息流进入市场对市场产生冲击,激发大的交易量与价格波动。
1.基于混合分布假定的ARCH模型:自回归异方差模型(ARCH)能够较好地描述股票回报波动性的时变性和持续性。ARCH模型假定条件方差遵循一个自回归的过程,以描述波动性冲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Bollerslev(1986)提出的广义的ARCH(GARCH)[4]模型的形式为:yt=μt-1+εtεt|(εt-1,εt-2,…)=N(0,ht)(1-1)ht=α0+α1(L)ε2t-1+α2(L)ht-1第t天从第i-1个日内均衡价格到第i个日内均衡价格的回报表示为δit,则:εt=Σnti=1δit。其中,随机变量nt为混合变量,表示信息流进入市场的随机速率(或者每日信息到来次数)。当εt的方差依赖于每日信息到来次数nt时,εt的分布就是混合分布。这意味着日回报是由一个从属的随机过程产生的,即εt从属于δit,而nt为驱使过程。于是,回报的波动性可以分解为两部分:日内信息到来次数的波动和日内每次信息冲击引起的回报波动,即:var(εt)=E(ε2it)=E(δit)2•var(nt)+E(nt)•var(δit)(1-2)当每日回报的期望值很小时,方程(1-2)第一项可以忽略,于是,可以得到第t日回报的条件方差为:var(εt|nt)=nt•var(δit)(1-3)如果δit均值为0,方差σ21的正态分布。当nt足够大时,由中心极限定理得出:εt|nt~N(0,σ21nt)。(1-4)Osborne(1959)指出,当nt随时间变化较大时,就是在中心极限定理有效的前提下,εt的无条件分布仍然拒绝正态分布的假定。波动性的持续性效应可以看成日内均衡价格变化速率nt的时间序列特性的外在表现。为了更准确地说明这个观点,假定每日的信息到来次数是序列自相关的,即nt=k+b(L)nt-1+μt。其中,b(L)是个L阶的滞后算子,μt为白噪声。上式表明混合变量nt的冲击以自回归的方式向后延续。定义Ωt=E((εt)2|nt),在混合分布假定下,由方程(1-4)有Ωt=σ21nt。将Ωt=σ21nt代入nt=k+b(L)nt-1+μt,就得到:Ωt=σ2k+b(L)Ωt-1+σ21μt(1-5)
2.交易量对信息的和对波动性的解释[5][6]。在第t天里从第i-1个日内均衡价格到第i个日内均衡价格的交易量表示为υit,则日交易量Vt为:Vt=∑nti=1υit。这意味着日交易量也是由一个从属的随机过程产生的,即Vt从属于υit。假定υit=N(μ,σ22),则:Vt~N(μnt,σ2nt)。结合此式和方程(1-3)可以看出波动性和交易量具有正的协方差关系,即cov(ε2t,Vt)>0:回报残差的绝对值序列与交易量的协方差cov(|εt|,Vt)>0也成立。根据MDH,交易量可以由以下两部分来解释:非信息交易量(流动易)和信息交易量。假定非信息交易量可以表示为一平稳的随机序列V′t,则交易量可以分解为Vt=V′t+∑nti=1υit。假定第t日非信息交易导致的价格回报波动设为ht,则第t日回报的条件方差可以表示为:var(εt|nt)=ht+nt•var(δit)(1-6)事实上,非信息交易量是交易量可以预测的成分,是投资者调整头寸或流动性需求而产生的交易,可由交易量的平均值———预期交易量来表示;信息交易量是由于新的信息到来而产生的交易,它无法由历史交易量序列予以解释,可由非预期交易量来表示。信息流进入市场的随机速率nt是潜在的不可观测的变量,从方程(1-6)可以看出,交易量可以作为信息流进入市场的随机速率nt的指标。因此,从实证的角度来考虑,将交易量作为nt的指标,方程(1-6)可以改写为以下的形式:var(εt|nt)=ht+β(Vt-V′t)。因此,不同性质的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或交易量的信息能力)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交易量对波动性的持续性的解释能力;加入交易量后,波动性的持续性效应变得越弱,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越强。
(2)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边际解释能力;系数β的绝对值越大,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越强。
二实证方法设计原始的交易量数据存在非平稳和时间序列相关性问题,混合分布假定意味着实证时不能采用原始的交易量数据
因此需要对原始的交易量数据进行处理,以得到一个平稳的、非相关的交易量序列作为信息指标的。Gallent(1992)、Campbell、Andeson(1996)在研究波动性和交易量的关系时都对原始的交易量数据进行了调整。在本文中,交易量调整是由以下步骤完成的(这里的交易量都是对数交易量)。
1.交易量的趋势过滤。非平稳的交易量中存在着长期的趋势成分,本文采用HP滤波方法对交易量进行趋势过滤。得到原始交易量Vt的平滑序列Vst。Vt与Vst的差值便为平稳的交易量序列:Vpt=Vt-Vst。
2.交易量的相关性和周期性调整。基于Box/Jenkins方法的时间序列相关性检验表明去趋势后的交易量序列Vpt(t=1,2,…)存在显著的序列相关性。本文采用了具有周效应的一阶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ARIMA(5,0,1)对交易量序列Vpt(t=1,2,…)进行拟合。模型的残差作为非预期交易量Vunexpectt,模型的拟合值作为预期交易量Vexpectt。交易量的分解方法决定了非预期交易量Vunexpectt的均值的期望值为0,因此,非预期交易量中超过均值部分可由VunexpecttIt表示,其中,当Vunexpectt>0时,It=1;Vunexpectt≤0时,It=0。
3.基于GARCH-M模型的不同性质的交易量对波动性解释能力的比较。基于MDH分析框架,交易量特别是信息交易量可以作为影响资产回报波动的信息过程的替代指标。因此,考察交易量对波动性影响的核心在于在波动性方程中加入交易量。这里选用GARCH-M模型来描述波动性。如前所述,为了区分不同交易类型对波动性的影响,将去趋势后的交易量分解为预期交易量和非预期交易量,其中非预期交易量又可以分解出非预期交易量超过均值的部分。将不同性质的交易量分别加入或同时加入到GARCH-M[7]的波动方程中,可以考察不同性质的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回报的均值方程表示为下面的形式:yt=α+δσt+εtεt|Ωt-1~N(0,σ2t)(2-1)其中,εt=σtυt,υt为独立同分布,且υt~N(0,1);Ωt-1为到t-1期的信息集合;ht可表示为:ht=α0+α1ε2t-1+α2σ2t-1(2-2)当方程(2-1)的条件波动性σ2t满足方程(2-2)时,由上述两方程组成的模型为GARCH-M模型:σ2t=ht参数α1描述的是t-1期的市场冲击εt-1对t期的条件波动性ht的影响;参数α2描述的是t-1期的条件波动性ht-1对t期的条件波动性ht的影响;(α1+α2)反映了价格回报波动性的持续性。本文将不加任何交易量的GARCH-M模型称为模型(0)。为了比较不同性质的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本文按照以下6种方式在GARCH-M方差方程中分别加入不同性质的交易量:模型(1):σ2t=ht+β1Vpt模型(2):σ2t=ht+β2Vexpectt模型(3):σ2t=ht+β3Vunexpectt模型(4):σ2t=ht+β2Vexpectt+β3Vunexpectt模型(5):σ2t=ht+β4VunexpecttIt其中,当Vunexpectt>0时,It=1;Vunexpectt≤0时,It=0模型(6):σ2t=ht+β2Vexpectt+β4VunexpecttIt其中,It同模型(5)中的定义。
三数据来源与实证结果
本文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分析家系统”,采用的数据是上证指数的日收益率和日交易量(由于我国沪、深股市之间存在很大的相关性,这里就把上海股市代表我国的整个股票市场)。数据跨度从1993年1月1日到2003年3月31日。样本总数为1707个。股指的日回报采用对数收益率γ=100超级秘书网
四实证结果分析
以对数交易量作为样本,对我国上海股票市场的价量关系研究得到了以下的结论:
1.将交易量Vpt或者非预期交易量Vunexpectt或非预期交易量超过均值的部分加入波动方程时,估计出来的系数β1、β3和β4都显著大于0。因此,交易量、非预期交易量和非预期交易量超过均值部分都与波动性正相关。
2.由模型(2)、模型(4)、模型(6)估计的β2都为负,表明预期交易量与波动性负相关。如前文所述,预期交易量代表了非信息交易量,是投资者调整头寸或流动性需求而产生的交易。流动易量的增加为信息交易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对手,减弱了新信息进入市场引起的单边买或卖的压力对市场的冲击,因此预期交易量通过对增加市场流动性起到了减弱波动性的作用。3.非预期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要远大于预期交易量。结论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模型(3)中加入非预期交易量时,波动性的持续性参数(α1+α2)小于在模型(2)中加入预期交易量时的波动性参数。第二,模型(3)中估计出来的非预期交易量的参数β3的绝对值要远高于模型(2)中预期交易量的参数β2。大约为2倍。第三,模型(4)估计出来的非预期交易量的参数β3的绝对值要远大于模型(2)中预期交易量的参数β2,大约为6倍。
4.非预期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大于整个交易量,结论同样表现在非预期交易量对波动性的持续性的解释能力、非预期交易量对波动性的边际解释能力都大于整个交易量;非预期交易量中超过均值部分对波动性的解释能力大于整个非预期交易量,结论也表现在非预期交易量中超过均值部分对波动性的持续性的解释能力、非预期交易量中超过均值部分对波动性的边际解释能力都大于整个交易量。
5.交易量对中国股市的波动性的持续性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表现在当在GARCH-M模型中加入交易量后,反映波动性的持续效应的参数α1+α2(除模型2外),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参考文献]
市场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相关性分析相关系数因果关系
Abstract:WeanalysizeChina''''sstockmarketandbondmarketcorrelationusingcorrelationcoefficientandGrangercausality.Theresultshowsthat:statebondindexandstockindexexistcorrelation,stockindexexistsunidirectionalGrangercausalityrelationshiponbondindex;statebondyieldsandstockyieldsexistweakcorrelation,butGrangercausalityrelationshipdoesnotexist.Accordingly,weputforwardsomeproposalsonhowtoimprovetheefficiencyofChina''''scapitalmarket.
Keywords:bondmarket;stockmarket;correlationanalysis;correlationcoefficient;causalityrelationship
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是证券市场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是筹资者和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最重要场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规模决定筹资量的大小。在整个社会资金供给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如果股市行情看涨,股票市场收益率提高,资金在利润的引导下必定从债券市场转向股票市场。反之亦然。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之间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就是所谓的“翘翘板效应”。当前,我国正处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变革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是否存在“翘翘板效应”以及该效应的大小也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命题。我们选取2003年2月4日至2006年2月17日的上证综合指数(SZ)和上证国债指数(GZ)作为样本数据,主要采用相关系数和Granger因果关系进行研究。
根据表1的上证综指和国债指数的相关系数分析,可以看出,2003年、2004年为正相关关系,2005年为负相关关系,2003至2005年总体程度上呈负相关关系。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居民投资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银行存款、国债等风险较小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股票市场寻求资本保值增值,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翘翘板效应”逐步表现出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种效应会在将来更加强烈和明显。
根据表2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从滞后2期至7期,上证综合指数和国债指数存在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上证综合指数的变化会引起国债指数的变化,即沪市股票行情的变化会引起国债市场行情的变化,但是反向关系并不成立。原因很简单:被称作金边债券的国债的信用等级在所有的债券中是最高的,大部分居民将国债投资作为储蓄的一种变相形式;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习俗都强调储蓄的重要性,因此当股市风险增大时,会有大量资金涌入国债市场;但是当国债市场收益不景气的时候,表明无论什么金融工具都很难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取得好的收益,大部分居民会选择持币观望或者消费,而不会投入股票市场。
2上证综指收益率和国债收益率相关性分析
笔者根据国债综合指数和国债指数计算出上证综指日收益率和国债指数日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上证综指日收益率:RLNSZt=log(SZt)–log(SZt-1)
国债指数日收益率:RLNGZt=log(GZt)–log(GZt-1)
下面,我们采用同样的相关分析方法分析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
根据表3的相关系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2003年、2004年国债收益率和股票综合收益率呈微弱的正相关关系,2005年呈微弱的负相关关系。2003年至今,两种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呈微弱的正相关关系。总体而言,二者收益率没有必然相关关系。原因在于:一方面,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之间的资金流动并不顺畅,限制较多,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尤其以保险资金和社保基金等对风险要求较为严格的资金大部分都投资于国债和金融债市场,政策规定不允许其将过多资金投资于股市,在国债市场收益率较低的情况下也无法将资金转移到股票市场;另一方面,过去股票市场的退出机制并不完善,很多居民投资者在套牢的情况下很难退出,资金流通不通畅,收益率作为投资风向标的作用并不明显。
根据表4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得出结论,从滞后2期至7期,上证国债收益率和综合指数收益率都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这与相关系数分析的结论一致。
3政策建议
发达资本市场和我国资本市场对比分析表表5
发达资本市场
中国资本市场
1.国债指数和股票指数存在强相关关系,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
1.国债指数和股票指数弱负相关关系,股票指数对债券指数存在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
2.国债收益率和股票收益率存在强相关关系,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
2.国债收益率和股票收益率存在微弱相关关系,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
3.强式有效市场,信息和资本自由流动。
3.弱式有效市场,信息和资本流通不畅。
4.资本追随利润自由流动,不同市场和地区之间的套利活动频繁,导致不同市场和地方的收益率趋于平衡。因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存在强相关关系。
4.资本项目管制较多,无法进行自由流动和套利。不同市场的资金进入和退出机制并不健全,国际和国内市场资本流通不畅。因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不存在强相关关系,仅仅表现在市场行情即指数的相关关系上。
根据表5的结论,为了更好的发挥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金配置的功能,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效率,我们建议重点发展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稳妥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尽快解决国家股、法人股上市问题。上市公司设置国家股、法人股,而且国家股和大部分法人股不能流通,这是我国股市在特殊情况下的产物,它既不符合《公司法》,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国外股票市场的ARCH类模型参数估计之所以趋于合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证券市场规模的壮大。因为只有规模足够大,才能避免少数人操纵股市,减少过度投机。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十分活跃,还存在少数人操纵价格,使股票市场过度波动的现象,这与国家股、部分法人股不能流通这个因素有关。(2)稳定证券市场结构,积极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的投资者队伍。中国股市存在着过度投机现象,因此,要注意投资者队伍的素质培养,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投资理念的从业人员,必然可以有效地缓解我国股市严重的投机现象。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在证券结构方面,要发展大盘股,按照产业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能源、交通、原材料企业,要支持它们上市筹资;二是在需求结构上,要增加机构投资者,组建真正的投资基金,因为真正代表投资者的基金组织都是比较稳定的,一般是以投资为主,而不是以投机为主。(3)政府应避免过多行政干预,让股票市场尽快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在完善的金融市场上,政府主要是利用政策手段,制定各种政策法规来影响市场各主体的行为,以达到间接地调控市场的目的。成熟股市的股价由市场自由调节,并且波动时间一般都比较长。每一次大的政策变动,都会引起股票市场短期的剧烈波动,从而助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政府对股市的管理更应该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加快建立法治秩序,改善法规体系与司法效率,包括建立能切实保证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对全体股东的受托责任的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的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保障机制。完善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是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先决条件,迄今为止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证明了这一点。(4)规范证券市场的信息机制,使股票价格能准确地反映股票的真实价值。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在信息分布、信息加工和信息传递等方面都存在许多不足,市场交易者的行为非理性和大量的噪声交易,使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剧烈波动,市场信息效率低,无法实现证券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要使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必须规范信息运行机制,构建合理的“信息——预期——价格”机制,严格执行《证券法》,尽快完善现行信息披露制度,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应规范上市公司及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风险内部约束和法律外部制约机制,确保证券市场的基础信息具有充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监管机构应在更广泛的范围对违规进行查处,同时可考虑修改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处罚条例,加大处罚力度。(5)加快制度创新和制度发展,弥补制度缺口,建立有利于市场发育成熟的制度。要加快产品创新和拓展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建立基于市场的金融创新机制,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的完整市场,循序渐进地放松管制和进行监管改革,促进市场发育,加速经济与金融自由化进程。监管改革主要涵盖两个方面,一是实现监管机构的独立化和专业化,二是由替代市场作用的监管转向推动市场发展的监管。也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的治理结构和自律机制,包括执业标准、运作质量、生存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以及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和证券公司等市场机构的独立、专业化运作。还要加快推动配套改革支持,包括政商关系再造,推进市场导向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换。(6)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标准接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已经吸引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进行直接投资,与此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境内公司选择海外上市,伴随资本的大量流动及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我国股票市场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当然,要彻底转轨,需要全社会巨大的、长时期的努力,而不会一蹴而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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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公共利益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公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公众利益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来行使。市场难免存在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自然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并且还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经济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假设在社会理想的产出水平下,只有一个厂商从事生产,该产业的生产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时的市场就是自然垄断市场。处于该行业中的每个公司都会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兼并扩张,之后形成垄断市场而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使商品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而获取超额利润,必然带来导致市场效率的丧失。"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未被交易双方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或额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果社会利益或成本与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自由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尽管私人之间可能通过协议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但达成协议的交易费用往往过高,而市场监管却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分布往往不对称,一般而言生产者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生产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出售商品。这样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销售质量更好的生产者被迫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质量较差的生产者则乘机占领市场,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现象。信息不对称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据此区分产品质量的高下,监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场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论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监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摘要: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巨大等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从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出发,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特有的筹集资金、资产重组、公司价值发现及风险提示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复杂、资本虚拟性等原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极大。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参考文献:
曹凤岐等,证券投资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郑燕洪,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的模型解析特区经济
市场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一)国外P2P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国外主流P2P平台的发展历程可看出,成功的关键在于基于大数据的风险模型的应用和开放、透明、高效的平台运行机制。
1.以大数据为核心的风险模型以美国为例,其三大私营信用局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保存有大约360亿份消费者信用报告,每年发出约30亿份新报告,能覆盖两亿名消费者。另外,由Fair&Isaac公司开发的FICO信用评分模型所得出的个人信用评分,也是美国P2P网贷平台进行信用评估所采纳的重要数据来源。P2P平台通过海量数据采集和成熟的信用评分模型,使纯线上信用贷款得以稳健发展,解决了违约问题及线下贷款审批流程长、速度慢的问题。
2.开放、透明、高效的平台国外P2P平台的本质是纯线上的个人对个人信贷撮合中介,通过充分开放,可发挥互联网长尾服务优势,撮合、聚拢分散的个体,实现规模效应,并因此成为银行金融服务的有效补充。平台服务的核心是更好地撮合借贷双方,扮演中介的角色。例如充分披露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相关的信息,提供分析工具、交流工具等,为投资者的独立分析提供依据,对每个项目投资起点金额不做限制,以鼓励投资者通过投资多个不同的项目分散风险;同时,对借款金额设置较低的上限(如LendingClub是3.5万美元),控制单个项目规模,以提高撮合成功率。
(二)国内P2P平台发展的主要问题与国外不同
国内P2P行业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政策的“三无”状态,使得其进入成本极低,市场环境不成熟、投资者不成熟,导致国内P2P平台的发展路径与国外出现了较大偏离。目前,国内P2P的共性问题是P2P业务仅有其形未得其神。尽管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也逐渐背离了P2P的本质。平台缺乏以风控模型为核心的平台竞争力,演变为线下企业贷款的线上销售。长期来看,缺乏数据积累,难以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信贷服务闭环。此外,鉴于互联网企业与银行各自的特点,又存在以下不同的问题。
1.互联网P2P平台的主要瓶颈(1)品牌知名度不够,缺乏投资者信任由于P2P行业是新兴产业,不论是通过引入风投还是由地方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展起来的P2P平台均缺乏知名度。尽管有部分平台通过第三方平台增信,但在中国市场,一方面由于信息披露不全、征信体系不完善、监管缺位导致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大众投资者普遍主观判断意识和分析调研能力不足,羊群效应、资金导向显著,品牌知名度仍显得十分重要。这从银行系P2P平台的后来居上也可看出端倪。(2)风险控制薄弱,专业能力不足P2P的本质是借贷业务,属于金融服务范畴。但在发展初期,由于市场不规范,使得一些P2P平台在灰色地带中野蛮成长。不过,随着监管机构的明确,后续市场的逐渐成熟,杂牌军将面临向正规军过渡的考验。内控合规问题、反洗钱甄别能力以及平台的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等问题,均将成为一些平台企业的发展瓶颈。随着产业整合和后续监管政策的出台,这些企业可能面临生存压力。(3)缺乏稳定的优质项目来源互联网企业P2P平台项目通常是少部分来自线上,大部分通过线下门店或合作的小贷公司获得。其中线上项目在现有的数据支持下审核难度较大,对优质项目的识别能力有限。线下项目对合作方的依赖程度较高,平台要想做大就需要与大量的处于不同地区的第三方公司合作,从而推高了借款成本;而这些第三方公司则倾向于将自身无法提供支持的项目转介给P2P平台。对于P2P来说,项目质量、项目来源都是问题。
2.银行介入P2P行业的主要问题银行系P2P平台尽管现阶段发展不错,但由于一方面国内大环境不成熟,另一方面受本身体制约束缺乏创新基因,因此仍然需要依靠银行的背景和资源,并未能充分拓展互联网资源、利用互联网数据/信息技术或创新风控模型。长期来看,其缺乏P2P平台应有的核心竞争力。(1)开放性不足,P2P业务依然聚焦“大户”银行系P2P平台开放性不如互联网P2P平台,更不如国外。一是对投资者要求较多,如对投资者账户的支持范围不广,且投资门槛较一般平台要高(陆金所部分产品起点金额甚至达到了100万元,与私募无异),背离了通过分散投资项目而降低风险的互联网信贷理念;二是对借款人要求也很高,项目金额动辄上千万元,依然没有脱离传统公司贷款“垒大户、傍大款”的思路,未能体现互联网金融平民化、普惠制的理念。(2)配套创新欠缺,特色不明显目前,银行系P2B平台对贷款项目的评定、审核基本沿用银行传统信贷审核体系,针对P2B平台的贷款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大数据分析等配套机制尚未建立起来,风控模型没有创新突破,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闭环未能形成。因此,线下经营成本、审批效率、不良率等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线上数据累积也缺乏基础。后续银行要以此完全打开互联网金融局面并实现转型比较困难。互联网企业平台、银行系P2P均存在硬伤,要完全通过自身的力量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需要一定过程。鉴此,双方可通过合作来快速、有效地推动问题解决,实现优势互补。
二、银行业后续发展策略探讨
P2P行业目前正处于高速增长期,行业前景广阔。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小微贷款的不良率为0.98%,低于银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1.6%。另一方面,随着主管机构和监管方向的明确,P2P市场将趋于规范,这为银行介入P2P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银行布局P2P的意义不仅在于为现有金融服务提供补充,扩大中间收入,响应国家政策,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而且也是通过基础平台服务或跨界深度合作获得海量客户信息,沉淀和累计数据池,为后续愈演愈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综合金融服务之战准备筹码。银行参与P2P业务的方式可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借P2P行业扩展的东风
为P2P平台提供第三方服务为主的行业解决方案统一规划,以提供资金托管、资产管理、代收代付、资金清算、信用担保、平台风险评级等综合服务第三方的业态,介入P2P生态圈,充分利用银行的品牌信誉、人脉资源等隐性资产以及专业服务能力,为现有的P2P平台提供全方位的行业解决方案,如全面资金托管、债权打包分拆、反洗钱甄别等服务,解决平台增信、平台流动性、风险控制等问题,提升P2P平台的专业性。对银行来说,提供第三方服务有助于扩大中间收入来源,促进交叉销售,分享P2P行业发展的红利;同时,通过跨界合作累积用户数据,还可为完善银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数据战略奠定基础。
(二)与优质互联网平台进行战略合作
拓展P2P业务,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取得突破银行业由于经营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监管环境等因素,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相对缓慢。鉴此,建议银行选择流量大、创新能力强的大型优质互联网平台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以股权投资或者合资建立子公司的方式实现强强联合,以P2P业务为切入点,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取得突破。
1.专业互补,客户共享,打造开放式P2P互联网平台银行可在合作中为P2P平台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支持,确保平台的专业性、合规性。互联网公司在合作中为P2P平台提供以客户为中心的增值服务支持,将P2P平台与双方已有的即时通讯工具、支付平台等进行整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司的行业经验优势和创新精神,在银行专业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流程创新、产品创新,保障平台的开放性、活跃度。双方共享基础客户,以“线上+线下”的模式起步,逐步打造开放式P2P互联网平台。
2.数据共享,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控制模型,形成核心竞争力银行共享高资产质量的客户资源和金融服务数据,并利用可对接人行征信系统的优势解决部分信息不对称问题;互联网公司可共享高粘性客户资源和客户社交行为、支付行为数据。初期,双方可以共享数据为基础,搭建大数据分析平台,形成线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效果评价、模型改进的闭环;待大数据分析应用和风险模型验证成熟后,可向纯线上P2P平台过渡,打造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充分发挥线上平台低成本、低门槛、高透明度、高开放性、风险分散、低不良率的优势。
(三)自建P2B平台
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由于目前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数据积累不足,P2P个人对个人信贷平台的基础缺乏,做P2P平台的时机尚未成熟。鉴此,银行可利用在信贷业务方面的经验和线下优质项目源的优势,试点搭建P2B平台,待条件成熟后再向P2P发展。由于银行背景的P2B平台在资金来源方面、资金成本方面有一定优势,灵活健全的风险控制和好的项目来源是竞争关键,因此建议在建设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筹建子公司开展P2P业务,隔离行业风险仅靠银行现有信贷业务的简单复制是无法建立一个成功的P2P平台的。P2P需要符合其业务特色的配套流程和产品。而商业银行运作P2P平台,一方面由于P2P行业处于成长期,不确定因素较多,会增加其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则由于商业银行在开办业务、内控等方面均受到监管的严格控制,灵活性也不足。鉴此,建议银行通过筹建子公司开展P2P业务。这样一方面可以获得高于商业银行的开放性、灵活性,在业务拓展中更加灵活,有利于快速创新;另一方面,则可充分利用母公司的信贷服务基础优势,在项目资源、客户资源等方面联动发展。
2.充分应用现有的实证结果,优化借贷流程和风控模型等配套机制,发挥后发优势P2P行业发展至今已具备了一定的实证研究基础,对于已达成共识的实证结论,银行应充分加以应用,以优化借贷流程和风控模型,使之更加契合P2B借贷模式。如可依据“纯信用贷款中50万元以下的不良贷款率为0.4%,100万元以上的在0.7%,450万元以上的则在1%以上”的实证结论,对P2P贷款产品中50万以下的采用信用贷款模式,而大于一定金额的则设置更高的要求(如资产抵押或投资额质押等)。
市场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一、独立审计市场的含义及特征
审计市场是审计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和市场交易的集合,是有效而合理地配置审计资源的方式。独立审计市场是指在独立审计活动中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所进行的交易行为,以及由此所构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供需双方在一定价格水平下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以及由此所构成的经济责任关系。其功能是通过审计市场机制——审计市场运动中内在的机能与其各要素间的相互制约作用而实现的,即依靠审计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来实现审计供给和需求的均衡,促进审计商品的供给方提高产品质量,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优化审计市场的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总体效用水平。审计市场在本质上是一个买卖“审计服务”的产品市场,与一般的产品市场类似,审计市场也存在着审计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存在着交易“审计服务”这种无形商品的行为。但审计服务还具有区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价值高,审计服务直接影响广大社会相关利害人的经济利益。二是审计服务的质量难以识别。审计服务的商品在形式上是审计报告,不允许对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大多数公众很难通过外部形式判断审计质量的高低。三是审计产品形式上的需求者与实质上的需求者不同。一般商品的供需双方关系明确而单一,审计服务的委托方是公司的管理层或者董事会,尽管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仅仅表明目前大股东的意愿,而审计服务真正的消费者是社会公众,这种双重的委托关系决定了上市公司为了某种目的一定会对事务所施加某种压力。
二、独立审计市场需求特征分析
(一)政府及法律法规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政府作为最大的审计信息需求主体,但在市场经济中的多重角色,制约了其成为真正的信息需求主体。从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最早的是1980年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会计报表要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是我国第一批法定审计需求。此后财政部、证监会陆续颁布的一些法律条文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的会计年报必须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是法定的要求。《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其它报告;证监会和沪、深两个交易所的有关监管政策和上市规则中都将审计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等。
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进行了脱钩改制,审计市场的地区分割开始被打破,但大部分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主导地位,尤其是地方政府控制着主要的股权,这些地方政府控制下的公司便更倾向于选择本地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目前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还欠发达完善,国有股份所有者“缺位”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审计市场上存在着没有委托人的契约人。公司的权利掌握在人管理当局手中,因此,审计服务的需求表现为一种形式。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政府和相应的监管机构,只要能符合或满足了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企业就可以获得最佳的成本效益比,如避免被摘牌,获得配股资格等。对企业来讲,取得主管部门的认可是关键,审计质量成为次要因素,因为审计质量不是寻求上市的公司或已上市公司成本效益函数的变量,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影响;相反,若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意见,可能会降低那些自身质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利益。
(二)企业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我国的审计需求是形式上的审计需求者,管理当局不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只不过借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信息向公众传达公司的财务信息。这部分需求者(其实是管理当局)迫于无奈,为了应付政府管理机构的要求而接受审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而审计需求及审计产品质量的高低却与其无关;管理当局关注的是审计费用,往往根据审计价格的高低,而不是根据质量、信誉、规模等会计师事务所的内在价值选择供给方,且质量对需求的弹性小于价格对需求的弹性。我国现阶段无论是在IPO市场,还是在已经上市的公司中,均缺乏对高独立性产生自愿性需求的制度环境。这就从根本上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缺乏保持独立性的内在经济动机。由于经济还处于转轨时期,有效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还未有效地建立起来,上市公司中由于我国特有的股本结构,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有绝对控股权,社会公众股的投票权形同虚设,其利益没有制度保障,管理当局很难有自愿聘请高独立性审计服务的动机。在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当局既是被审客户又是审计服务的需求者,掌握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审计费用的主动权,这种被扭曲了的审计关系造成市场上对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的淡漠。如果公司存在刻意粉饰报表的现象,公司管理当局自然是不愿意被社会公众了解,因此管理当局存在着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另外,管理当局拥有聘任和解聘注册会计师的权力,同时还是审计费用的支付者,因此审计合谋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发生。
(三)社会公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这是审计服务真正的消费者,更关注审计的质量,这源于对资本市场中相关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广大的社会公众总是希望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些相关者们虽然并不承担审计费用,但为了转嫁或降低自身资产保值增值风险,往往会对审计质量提出尽可能高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表明:会计信息作为投资者决策的主要依据,其使用价值越来越高。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债权人为保证所贷出款项的安全收回,必须对贷款企业财务状况准确把握。而注册会计师对这些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独立鉴证,能够最好地满足债权人的这一需求。但从我国的股权结构中可以发现,个人股占整个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还不到30%。股东的股权一般都比较少,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比例相差太远,基本上没有个人成为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成员。因此,个人股股东没有能力去监督上市公司的行为,只能成为“搭便车”者。这部分投资者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没有投票权和表决权和股票市场较高的换手率。据统计,我国的换手率一般在200%,如果考虑到流通股只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30%,我国的换手率将达到700%-1000%,是美国67%的15倍。极高的换手率说明个人股股东大部分在投资股票时是做短线操作,甚至直接把股市当作,根本就不需要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更加谈不上对上公司的信息进行监督。现实中审计服务的最终需求者是资本市场中现实或潜在的资金提供者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由于这一部分人为数众多,各自独立地提出审计服务需求是不现实的,通常需要有一个能够代表最终需求者根本利益的机构(如被审计单位股东大会、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等)代为提出审计服务需求,并代为约束和评判审计服务的质量。因此,在一个有效的审计市场中,应尽可能保证审计服务需求者与其最终需求者根本利益目标的一致性。
三、独立审计市场强化的政策建议
(一)减少行政干预逐步减少政府对审计市场的过度干预行为,不断强化市场机制的力量,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提高管制效率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逐渐向独立管制模式过渡。我国审计市场建立之初,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创造市场需求,并直接创造或间接调节审计供给。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审计市场化的效率,但这种行政干预下的市场,缺乏对独立审计的自发需求,审计供求主体之间缺乏正常的供需关系,低价竞争大量存在,审计市场难以正常的成长。近年来虽然审计市场的局面有所改观,但政府对审计市场的过分干预依然存在,审计供求关系依然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育自愿性需求市场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也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改进我国公司治理的理念是:“保护股东权益,倡导股东积极主义”,即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应具有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审计中应该保持事务所和审计人员聘用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使得股东大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机制不至于流于形式。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管理当局掌握了聘请主审事务所的所有权力,管理当局有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工作条件和审计收费水平,在不满意时还能以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威胁。鉴于上市公司中由于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比例过小,董事会和监事会所起的制衡作用就显得太弱,由此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客户管理层谈判时力量单薄。建议在上市公司中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和外部专家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来决定上市公司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支付审计费的数额、审计工作的程序等重要事项,以减轻客户管理当局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压力的“权力来源”,切实增强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的可能性。
(三)大力推进开产权制度改革由于几乎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来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加之我国上市公司持有股权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在很多上市公司中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大股东“一言堂”的现象十分严重,董事会和监事会几乎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管理当局的作用,实际上是公司管理当局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完善的公司机制才真正是外部审计发挥作用的根本制度保障。但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有赖于产权制度的改革,有赖于市场经济模式的发展与各方面的完善。客户是否真正需要独立性高的事务所,取决于管理当局有无向所有股东提供可信财务信息的动机。我国的制度环境决定了管理当局很少有动机聘请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事务所,而是聘请“独立性低”、“容易配合”的会计师事务所来满足其目的。我国国有股和法人股几乎都是控股的大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不同。这些股票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因而国有股和法人股的股东没有动机通过提高其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使其财富最大化;正因为不能流通几乎不用担心失去控股权。然而社会公众股股东具有需要高独立性、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强烈动机。因此,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显得迫在眉睫。降低或削减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持股比例,相应扩大社会公众持股份额,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特征,这是奠定形成有效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也是最终可以使公司股东中的众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来参与对公司的控制(包括对独立审计的需求)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建立和完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使股权(产权)真正流动起来的方法。正是由于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与参与,才使“高独立性”的自愿需求市场所需的产权基础得以确立,自愿需求高质量的审计市场才能够被培育起来。
(四)积极引导普通投资者,提高素质提高普通投资者的素质,培养其投资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扶持机构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如养老金基金、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其有能力也有激励去关心自己所投资的公司的治理状况,如有能力广泛收集信息并派人员参加股东大会等;积极引入境外投资者(QFII)进入我国资本市场,同时让境外法人股减持,实现境外股全流通;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使得我国证券市场成为真正的投资场所,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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