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动员大会和××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我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开展“护航”督查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着“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全民创业”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专项督查为重要手段,促进工作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其下属有执法收费职能的单位,县各人民团体及行业协会,驻县各单位。
三、督查内容及安排
围绕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分为六个阶段进行督查,分别命名为“护航一号”至“护航六号”督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护航一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5月15日至5月30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县监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在“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建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推进工作的载体和具体措施等的情况;②组织学习情况;③开展大讨论活动情况,科级以上干部是否全部发言,是否有书面发言稿,一般干部是否有50%以上发言;④公开服务承诺情况;⑤各项宣传报道和宣传载体建设情况,各乡镇场是否在企业集聚区、交通主干道书写固定宣传标语在5条以上,行政执收执罚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是否制作悬挂了一幅优化发展环境的标语,建立了网站的单位是否在网络平台开展了创优发展环境活动的宣传;⑥验收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
2、“护航二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信访室、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开展“串百家门、听百家言”大走访活动方案;②乡镇组织专人走访本辖区内的企业比例不得少于50%,部门、单位走访服务对象不得少于40%;③畅通诉求渠道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件是否及时予以了办理;④开展“找问题、挖根源”活动中问题梳理归类、问题分析等情况,组织专人对整改结果予以验收。⑤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坚持一个程序办理,精减多余程序,缩短办事链条;是否将办理事项、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在醒目地方进行公示,实行操作;收费是否坚持最低标准,坚持按一个标准处理,禁止带有人为的收缩性,相关法规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如确需要浮动标准的,一律提交县政府办公室讨论。
3、“护航三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8月10日至9月10日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②各乡镇场、部门、单位配合开展“查百岗、走百企”巡查暗访活动情况;③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定”情况和县“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④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向县“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政风行风监督员候选人;⑤县委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对机关效能情况开展专门督查,查看干部去向告知制度、干部到岗到位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对上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检查服务态度是否有明显转变,有效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4、“护航四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情况;②开展“强措施、树形象”大整改活动情况;③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
5、“护航五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12月10日开至2011年1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开展“政风行风争先进位”活动情况;②开展“五满意”评选活动情况;③配合县监察局开展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6、“护航六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牵头单位:县委办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县纠风室、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②各乡镇场、部门、单位通过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后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查是否真正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③进行工作总结和表彰。
四、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根据督查内容、性质、特点和各阶段具体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县政务管理局等单位的人员和抽调部分监督员组成督查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阶段的督查一般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办单位配合开展。
五、督查形式
督查主要采取调研走访、明查暗访、专题督查、跟踪督办、组织评议、定期通报、公开曝光、责任追究等形式,在所督查单位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等具体措施进行。每个阶段的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要严格工作纪律。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求是,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组织调查处理 。
2、要认真开展督查。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认真收集相关材料,作好督查记录,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同时,既要注意发现亮点,发掘培育典型;又要善于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
3、要加强联系沟通。督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工作内容多,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保证督查工作扎实有序,务必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对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的年终考评工作,把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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