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工作职责(热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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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妇联工作职责
乡妇联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状况。
二、负责妇联全面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定期召开基层妇代会主任会议,及时布置任务,抓好典型,及时上报传达。
三、抓好基层妇代会工作,做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带动妇女投身“四个礼貌”建设。
四、用心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礼貌家庭”评选工作,宣传妇女先进事迹,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
五、大力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充分发挥妇女学校的阵地作用,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引导妇女争做知识的女性、智慧的女性和礼貌的女性;
六、认真宣传《两法两纲要》和男女平等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心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书村网shucunwang.
七、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培养和推荐优秀妇女入党、上岗;
八、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妇女儿童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代表妇女儿童向乡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推荐;
九、完成乡党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二:妇联工作职责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带给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力;
(三)帮忙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礼貌建立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用心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带给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篇三:妇联工作职责
镇妇联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力;
(三)帮忙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礼貌建立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用心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带给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篇四:妇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二)对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实行业务领导。
(三)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改革和建设,代表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
(四)教育和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素质,发掘其优势和潜能,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开展群众性精神礼貌建立活动,促进我县精神礼貌建设。
(六)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大姚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大姚县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配合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联系联谊。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五:妇联工作职责
xx市妇女联合会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持续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三个礼貌建设,用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用心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推荐;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用心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素质。
八、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六: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带给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力;
(三)帮忙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礼貌建立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用心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带给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篇七:妇联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潜力;
(三)帮忙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礼貌建立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用心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带给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篇八: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推荐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作用,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制订本街妇女工作年度计划及本届妇联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开展“党建带妇建”、“巾帼建功”、“五好礼貌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
7.协助教育部门抓好本街幼儿教育,帮忙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发挥妇女在“三个礼貌”建设中的作用。
10.做好有关妇女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11.做好困难单亲母亲的关爱和慰问工作,关爱孤儿,努力为孤儿的成长带给良好的生活环境。
12.用心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本街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九:妇联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和上级妇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取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结动员全镇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提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全镇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配合学校与社会搞好对青少年的教育。
8、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礼貌新风。
篇十:妇联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党委和市妇联的领导下,负责市妇联的全面工作。
二、宣传、动员全街道广大妇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街道党委和上级妇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经常深入基层,参与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及时向街道党委和市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依据。
四、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街道党委、市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街道妇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五、负责主持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六、负责抓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本部门的业务素质。
七、负责协调好妇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十一:妇联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区委、市妇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定全区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目标任务。指导各街道妇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按照《中华全国妇联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妇联团体会员的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2、团结和动员全区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礼貌家庭”等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礼貌”工程、“女性形象”工程,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推动“女性形象”工程的实施。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同男子的平等权利。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和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提议。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活力。协助区委、街道党工委、有关部门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7、承担呈贡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十二:妇联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及街道党委和市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我街道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北辛街道妇女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动员和组织全街道广大妇女进取投身于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素质为宗旨,以“四有、四自”教育为主要资料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推广开展这一活动的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进取性。
三、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取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做好各族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提议和要求,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
五、负责开展“五好礼貌家庭”评选活动,进取倡导礼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六、负责宣传、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七、负责基层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及时向街道党委和市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依据。
八、负责全街道妇女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有利于妇女团结、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十三: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供给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篇十四:妇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
2.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提高社区妇女组织化程度;
3.加强社区妇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4.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梦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5.开展“巾帼建功”、“五好礼貌家庭创立“、“中帼社区服务工程”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6.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社区妇女群众的意见、提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
7.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8.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礼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9.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进取分子和基层后备女干部工作,发挥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
10.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教育、服务、维权和文化阵地,拓展服务功能,为妇女儿童供给有效服务。
11.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12.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十五:妇联工作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大局,明确牧场妇女工作的中心、重点和基本任务。
二、全面抓好上级妇联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妇女工作的计划方案,策划重大节日活动。
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准备地开好各类会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认真负责地组织基层村队工作的考核、检查、指导。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进取性,团结协作。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政廉洁、扎实工作、当好带头人。对部下放手使用,关心生活、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六、负责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负责指导创立好“五好家庭”等先进团体;负责做好农村妇女小额信贷资金发放、收取工作,帮忙农村妇女发展种养殖业,脱贫致富。
篇十六:妇联工作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的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礼貌、精神礼貌和政治礼貌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进取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进取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社情***,提出对策提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负责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十七:妇联工作职责
一、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二、健全执委会、妇代会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妇代会,发挥妇女代表和基层妇代会的作用。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四、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三八”红旗手、团体的创立活动。
五、推进家庭文化的创立活动。以家庭美德“十要”为标准,开展家庭美德活动。按照“礼貌户”和“五好礼貌家庭”标准,开展创评活动。
六、推进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
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健全特殊家庭子女的关心、教育网络,办好0—14岁儿童家长学校,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篇十八:妇联工作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妇联领导下,依照妇联章程开展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取宣传贯彻执行档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团结动员企业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提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引导公司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配合学校与社会搞好对青少年的教育。
8、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礼貌新风。
篇十九:妇联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及街道党委和市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我街道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北*街道妇女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动员和组织全街道广大妇女进取投身于以构建*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素质为宗旨,以“四有、四自”教育为主要资料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推广开展这一活动的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进取性。
三、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取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做好各族妇女的思想*工作,关心她们的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提议和要求,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
五、负责开展“五好礼貌家庭”评选活动,进取倡导礼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六、负责宣传、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七、负责基层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及时向街道党委和市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依据。
八、负责全街道妇女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有利于妇女团结、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席岗位职责
一、在街道党委和市妇联的领导下,负责市妇联的全面工作。
二、宣传、动员全街道广大妇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街道党委和上级妇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经常深入基层,参与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及时向街道党委和市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依据。
四、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街道党委、市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街道妇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五、负责主持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六、负责抓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本部门的业务素质。
七、负责协调好妇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二十: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促进社会发展和妇女提高,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2、组织开展“巾帼建功”、“五好礼貌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科技文化水平,帮忙妇女增收致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维护妇女儿童指导辖区妇代会的维权工作,负责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发展纲要。
2、制定和实施年度妇女工作计划。
3、承担妇代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辖区各项妇女活动。
4、负责开展“五好礼貌家庭”评选活动。
5、负责妇女、儿童信访工作。
一、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二、健全执委会、妇代会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妇代会,发挥妇女代表和基层妇代会的作用。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四、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三八”红旗手、团体的'创立活动。
五、推进家庭文化的创立活动。以家庭美德“十要”为标准,开展家庭美德活动。按照“礼貌户”和“五好礼貌家庭”标准,开展创评活动。
六、推进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
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健全特殊家庭子女的关心、教育网络,办好0—14岁儿童家长学校,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
1、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进取作用。
2、组织和发挥妇女投身于改革开放,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力兴办社会网点和经济实力。
3、团结教育广大妇女,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树立“四自”精神,发扬优良传统。
4、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5、开展经常性学习和教育活动,掌握法律法规,保护和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6、进取参加社会各项有益活动,为两个礼貌建设作出贡献。
篇二十一:妇联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本事;
(三)帮忙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礼貌创立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进取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供给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篇二十二: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梦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提议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作用,参与***管理,***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制订本街妇女工作年度计划及本届妇联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开展“党建带妇建”、“巾帼建功”、“五好礼貌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
7.协助教育部门抓好本街幼儿教育,帮忙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娼、卖***、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发挥妇女在“三个礼貌”建设中的作用。
10.做好有关妇女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11.做好困难单亲母亲的关爱和慰问工作,关爱孤儿,努力为孤儿的成长供给良好的生活环境。
12.进取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本街党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十三: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团结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2、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妇女综合素质;
3、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作斗争。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4、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5、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关心辖区内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篇二十四: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1、向广大妇女宣传妇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上传下达工作信息,掌握各妇代会服务站工作,活动进展情况,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4、负责向妇联汇报,沟通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服务站工作开展。
5、负责培养和选树下岗工及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的先进典型总结工作。
6、为妇女儿童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
8、配合有关部门对妇女进行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9、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家庭、及争创双合格”
篇二十五:农村妇联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二、向街道党工委和区妇联反映辖区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和居民自治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三、实施“巾帼建功”、“幸福家庭工程”、“合格母亲工程”和“妇女健康工程”等。推动辖区文化建设,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实施“妇女维权工程”和“妇女就业工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情绪疏导等服务。为下岗女职工寻岗创业提供服务。
五、普及法律知识、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六、建立和完善妇联工作制度、代表联系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等,加强街道、社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
篇二十六: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2、组织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帮助妇女增收致富。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妇联作用,推进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推进依法治镇。
5、普及科普知识、环保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6、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女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和女干部选拔使用工作。
7、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办经济实体基地,为广大妇女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
8、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代表联系户、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镇妇联主席职责
1、主持镇妇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组织镇妇女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结合本镇实际,认真传达贯彻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决定、指示;研究安排本镇妇女工作,并抓好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妇联汇报工作争取镇党委和上级妇联对本镇妇女工作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3、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适时举办各类培训班。
4、及时总结、培养和推广妇女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妇女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组织开展各种生产竞赛活动,并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帮助妇女增收致富。
5、认真做好妇女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妇女健康,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宣传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知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计划生育等工作。
6、加强妇联自身建设。按时召开妇代会例会,掌握各村工作完成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制定完善镇妇联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
村妇代会工作职责
1、向妇女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引导妇女为本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发动、组织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巾帼致富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努力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妇女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推动经济发展。
3、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妇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4、教育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用“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讲究卫生,预防疾病,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6、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村妇代会主任职责
1、主持妇代会全面工作。负责召集村妇代会和妇女代表大会,结合本村实际,认真传达贯彻镇和村党支部的决定;研究安排妇代会工作,并抓好落实;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妇女代表会议讨论,并向党支部、镇妇联汇报。
2、组织妇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举办适合妇女人事的各种技术培训班。
3、结合实际组织妇女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促进文明新风的形成。
4、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典型,组织、鼓励广大妇女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积极争先创优,开展各类女能人的竞赛活动。
5、认真搞好妇女来信来访工作,配合党支部、村委会处理好妇女的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6、搞好妇代会自身建设,抓好妇代会成员及妇代小组长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她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时召开妇代会例会,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及时解决。负责制定完善妇代会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
妇女干部学习制度
1、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干部做“学习型妇联干部”、妇女组织要成为“学习型妇联组织”的精神,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广大妇联干部中形成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自觉与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相结合,以自觉为主,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交流研讨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交流研讨不少于3次。干部自觉每月不少于10小时。
3、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要同当前形势政策相联系、同镇村的中心工作相联系、同妇女工作实际相联系。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化科技、妇女工作业务等。各镇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分阶段确定专题组织干部进行学习、交流、研讨,以提高学习效果。
4、各镇妇联要建立干部学习考勤制度,对干部学习情况定期检查签阅,妇联干部要有专用的学习笔记。
妇女干部考勤制度
为了保证妇女干部按照参加镇妇联和村妇代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妇女干部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2、镇妇联组织的例会活动由镇妇联主席负责考勤,村妇代会组织的由村妇代会主任负责考勤,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如确有紧事或急事必须向镇妇联或村妇代会履行请假手续,或连续2次,累计3次不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妇女干部,由镇妇联或村妇代会进行诫勉谈话,责其写出书面检讨。
4、妇女干部出勤情况同干部考核、年终报酬挂钩。
篇二十七:妇联的工作职责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篇二十八:妇联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制定街道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5、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7、完成好街道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社区妇联工作。
8、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篇二十九:妇联的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以及城乡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
4、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篇三十:妇联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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