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英语翻译(精选多篇)

2.1.2金额的英汉 翻译 金额词的英汉 翻译

合约中的最重要方面是有关支付款项的规定,这也是合同当事人最为关心的。为杜绝漏洞,合同金额英译时,必须同时大小写,不能随意省略,请看例句: total value: us .5, 200, 000. 00(say: us dollars five million two hundred thousand only) 译文1 : 总价:5,200,000.00 美元。 译文2 : 总价:5,200,000.00 美元(大写:伍佰贰拾万美元) 译文1 与译文2 意思完全一样,但译文1省去了括号中的大写部分,存在着严重的隐患, 如果合同一方任意改动数字,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而译文2则完整、规范,无懈可击。合同操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业务,而合同的起草及 翻译应体现合同的专业性及严密性, 如果译文存在漏洞,则会给合同的操作带来诸多不便,甚至会引起经济纠纷。

2.2 结构严谨

合同语言的句法特点是结构严谨,强调句子结构的完整和严密,很少用省略句或省略词, 如etc , and the like 等,而且一般也不用表示“大概”、大约”意思的词,如about ,approximate 等,以防止出现歧义。由于英汉两种语言思维、表达方式不同,英文合同中经常会有冗长的句子, 使合同语意的传递更加细致严谨。这些长句英译时,不能照句直译,应理解句中短语、修饰词、连接词的含义,把握句子的中心思想及中文表达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请看例句: 1 .the prices stated are based on current freight rates, any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freight rates at time of shipment is to be the benefit of the buyer, with the seller assuming the payment of all transportation charges to the point or place of delivery. 例句共传达了三层意思:合同价的计算,买方对运费的责任,卖方对运费的责任。这三层意思密切相连,一层紧接一层。根据英文的表达习惯,用with 介词结构把第三层与前两层意思紧密地连在一起,可谓结构严密,滴水不漏。考虑到中英文表达习惯的不同,英译时可用拆句法,从with 处切断,

把这个长句译为两个独立的句子。译文: 合同价格是以现行运费计算, 装运时运费的增减均属买方。卖方则承担至交货地的全部运费。

3、译文规范

译文规范是指译文的结构,条款及语句符合合同文书的程式及约定俗成的要求。一个完整的涉外商业合同的条款多达二十几项,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就合同的整体结构而言,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已经相对固定。无论是中文本还是英文本,合同大体上可分为标题、序言、正文及结尾四个部分,而且正文中的各个条款也较固定,各部分的语句也有其约定的表达模式,因此,合同英译时,首先应遵循其约定俗成、规范的格式及规范的语句模式。

(二)、 翻译技巧

1、状语的 翻译

1.1目的状语 国际条约用语中的目的状语通常由in order to,for the purposes of,so as to,so(such)…that引导,可以位于句首,也可以位于句末。其所在的位置取决于它传递的信息在条约内容中的重要性和目的状语的结构。一般目的为次要信息或者目的状语含有多个平行结构,行文时以位于句末为主。

例如:the general assembly shall initiate studies and make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purposes of: a. promot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political field and encouraging the progressiv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its codification; b. promot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economic,social,cultural,educational,and health fields,and assisting in the realiza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for all without distinction as to race,sex ,language,or religion。句中“for the purposes of”引导的目的状语含有两个平行结构,而句子的主干部分相对短小,若 翻译时把目的状语放在前面则有“头重脚轻”的感觉,不如用“以”字把状语拖后:联合国大会应发起研究并做成建设以促进:(a)政治上之国际合作,并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发展编纂。(b)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及卫生多部门之国际合作,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助成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实现。

1.2方式状语

为了避免造成歧义,方式状语通常放于它所修饰的动词之前或之后,由副词或介词短语来充当,结构上有的比较简短,有的比较冗长。方式状语通常都是规定性的,作用是规定条约各方履行义务或行使权力时必须采取的方式或手段。因此,方式状语有时尽管简单,但作用却比较重要。下面的例一: a treaty shall be interpreted in good faith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rdinary meaning to be given to the terms of the treaty in their context and in the light of its object and purpose。 此句的方式状语相当冗长,但为了体现其语用特征---条约约文的严密性和庄重性,我们还是要把方式状语放在动词之前:“条约应依其用语按其上下文并参照条约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义,善意解释之。”为了句子的连贯和顺畅,我们把“in good faith”放得离动词更近。 1.3条件状语 条件状语的情况比较复杂,有表假设的条件状语,有表先决条件的条件状语,还有表示例外情况的条件状语。引导条件状语的词语有if,unless,except,subject to,in case,provided(that)等等,所以在 翻译中不可一概而论,针对不同的条件状语要采取不同的 翻译技巧。遇到表假设的条件状语,我们一般考虑将其放到句首,使句子主干部分更加紧凑,结构也更加简化。 2、使用插入手法 合同英语的表达往往句子冗长,结构复杂。“法律英语惯于使用插入法、调换法,将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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